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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冒犯,伊斯兰教徒要么推翻世俗统治,建立实行伊斯兰教法的伊斯兰国家;要么感到被冒犯了的伊斯兰教徒离开世俗国家,移民到实行伊斯兰教法的伊斯兰国家;要么伊斯兰教徒学会接受被冒犯,和冒犯自己的非伊斯兰教徒和平共处。

据媒体报道,当地时间5月3日晚上将近7点钟,美国德克萨斯州加兰市一个有关伊斯兰教先知的漫画展外发生枪击案,两名枪手最终被警方当场击毙。

5月4日,“伊斯兰国”极端组织发生声明,称对德克萨斯州加兰市“先知穆罕默德漫画展”枪击事件负责。

第一,伊斯兰教是不可冒犯的吗?

我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不是笼统地说可以或不可以。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在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里,伊斯兰教是不可冒犯的。这是事实。无论我们在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旅行、学习、工作或经商,只要我们不想惹上麻烦,那么,最好不要去做冒犯伊斯兰教的事情。实际上,不止是伊斯兰教,在信仰佛教的国家里,不要去做冒犯佛教的事情,这也是生存常识。

但是,如果我们生活的国家是一个世俗国家,宪法明确赋予并保障我们的言论自由的话,那么,伊斯兰教就不是不可冒犯的。

汉传佛教禁止吃肉,那也只是对佛教徒的要求。对佛教徒来说,一旦吃肉,就是破戒的行为,会受到惩处。当然,在世俗国家的中国,佛教组织对破戒教徒的惩处是不能违反法律的。但佛教组织不能拿佛教禁止吃肉的戒律来要求全中国人,甚至全世界人民都禁止吃肉。那是绝对不行的。

我为什么要拿佛教的戒律来举例呢?因为这个例子很容易让我们明白,宗教的戒律是有范围的,不能无限应用。除非中国是一个佛教国家,否则,佛教组织以戒律当作国法来要求全中国人,那是何等的荒谬和不能接受。

要知道,就如“八项规定”只是党纪,仅仅而且也只能是对党员的要求,不能以党纪代替国法,在全国推广要求全国人民都遵守一样。同理,伊斯兰教不允许画像、塑像的规定,也只能是对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的要求,而不能以教规代替国法,在全国,甚至在全世界推广,要求全世界人民都遵守。

一些中国人在佛教禁止非佛教徒吃肉这个例子上能够明白其荒谬和不可接受,但还是这些中国人,非穆斯林的他们一碰到伊斯兰教的信仰问题,就开始犯糊涂,批评什么画穆罕默德的画像是不尊重伊斯兰教的宗教信仰。

这很荒谬。

那些画穆罕默德画像的人并不是伊斯兰教徒,伊斯兰教禁止画像的教规对他们是完全没有约束力的。他们画穆罕默德的画像,不过是在行使世俗国家的宪法赋予他们的言论自由而已。伊斯兰教被冒犯了吗?确实被冒犯了。但在非伊斯兰国家的世俗国家里,伊斯兰教的禁忌对非伊斯兰教徒没有约束力,就如伊斯兰教不能禁止中国的非伊斯兰教徒吃猪肉一样。

对于这种冒犯,伊斯兰教徒要么推翻世俗统治,建立实行伊斯兰教法的伊斯兰国家;要么感到被冒犯了的伊斯兰教徒离开世俗国家,移民到实行伊斯兰教法的伊斯兰国家;要么伊斯兰教徒学会接受被冒犯,和冒犯自己的非伊斯兰教徒和平共处。

第二,不可以反伊斯兰吗?

从媒体报道知道,德州举行的这次穆罕默德画展,是一个名为“美国捍卫自由阵线”的反伊斯兰组织举报的。我不了解这个“美国捍卫自由阵线”是做什么的,我只想就“反伊斯兰”这个标签说一下,人们有没有反伊斯兰的自由。

和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一样,我们有没有反伊斯兰的自由,要看我们所在的地方,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极端的伊斯兰国家里,不要说没有反伊斯兰的自由,连不是一个派别的自由都没有。但是,中国和美国都是世俗国家,在世俗国家里,我们是有这个自由的。

首先,所谓的“反伊斯兰”,并不是要杀伊斯兰教徒,而是对伊斯兰教的各种批判。显而易见,这种自由完全属于宗教信仰自由(信仰某种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某种宗教的自由),更是属于言论自由。

让我们翻开伊斯兰教的《古兰经》,看看伊斯兰教是怎么反不信仰伊斯兰教的卡菲尔的,看看伊斯兰教是怎么反拜偶像的多神教徒的。

“凡是不信仰并且否认我的迹象者,这些人是火狱的犯人,他们将永居其中。”(2:39)

“你叫唤不信道者,就好像叫唤只会叫喊的牲畜一样。”(2:171)

“信仰真主的人啊,拜偶像的人是污秽的,不要让他们进入清真寺。”(9:28)

“奸夫只得娶淫妇,或娶多神教徒;淫妇只得嫁奸夫,或嫁多神教徒。”(24:3)

这些言论在伊斯兰教的《古兰经》里比比皆是。这属于什么?这属于典型的反非伊斯兰。伊斯兰教徒可以堂而皇之地诵读这些反非伊斯兰的经文,为什么非伊斯兰教徒不可以反伊斯兰?就因为那是宗教,所以伊斯兰教就高高在上?

伊斯兰教公然把没有穿长袍戴头巾的女性视为赤身裸体的、淫荡的、肮脏的,这不是对非伊斯兰教徒的冒犯?

《查理周刊》事件发生后,有伊斯兰教徒说,这种伤害伊斯兰教徒的事情屡屡发生,每次的借口都是言论自由。那么作为一个无神论者,一个伊斯兰教徒眼中的卡菲尔,我要说的是,伊斯兰教徒伤害非伊斯兰教徒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一千多年了,每次的借口都是宗教信仰。我们需要记住,在世俗国家里,反伊斯兰是宗教信仰自由,更是言论自由。

第三,怎么看待“美国捍卫自由阵线”的钓鱼行为?

事情发生后,警方发言人对媒体说,袭击在预料之中,所以警方早就做好了准备。

我们可以理解,组织画展的“美国捍卫自由阵线”和当地警方联合起来,设了一个陷阱,专门钓上钩的恐怖分子。这是和法国《查理周刊》遇袭事件不一样的地方。

这说明一点,言论自由是很可贵的东西,但对欺软怕硬的人来说,要摧毁它,只需要一把砍刀、两把手枪就可以做到。我们看到,《查理周刊》遇袭事件发生后,平日里言论自由叫的震天响的许多媒体,特别是美国媒体,赶紧开始反省,说什么言论自由有限度,不能冒犯宗教之类的屁话。这些美国媒体忘了,人类的言论自由也曾冒犯过,而且还在冒犯基督教、天主教、佛教、道教等一切宗教。

如果宗教信仰高居于言论自由之上,那么,首先一点是,那个社会已经不是世俗社会,而是一个神权国家。其次,牺牲言论自由谄媚宗教信仰的人需要考虑下,你们准备让哪个宗教信仰处于最高的位置?要知道,犹太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的教义里都充满了对骂。你们准备做哪个宗教的走狗?只有在世俗国家里,各种宗教才能真正地和平共处以及被平等地对待。

我一万个支持德州警方对伊斯兰恐怖分子的钓鱼。既然伊斯兰教徒生活在一个世俗的国家里,那么,要么接受你的信仰可以冒犯卡菲尔,卡菲尔也可以冒犯你的信仰,享受每个人都拥有的平等的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要么离开世俗国家,移民到不能冒犯伊斯兰教的伊斯兰国家。在一个世俗国家里,既不移民,又想高高在上,只能自己冒犯卡菲尔,卡菲尔不能冒犯自己,冒犯自己就要动刀动枪,那就是恐怖分子。

生活在世俗国家里的伊斯兰教徒应该怎么证明“伊斯兰教徒不都是恐怖分子”、“恐怖分子不代表伊斯兰教徒”呢?很简单,那就是承认自己不是高高在上,接受非伊斯兰教徒也享有和自己一样的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对非伊斯兰教徒不受伊斯兰教的禁忌约束的言行,心平气和地接受。

我们可以说,凡是看到非伊斯兰教徒不遵守伊斯兰教的规定,违反伊斯兰教的禁忌,就火冒三丈气的跳脚,又是破口大骂出言威胁,又是游行示威抗议不满,又是动刀动枪喊打喊杀,这类伊斯兰教徒绝对是恐怖分子。

事实也确实如此,这次袭击德州穆罕默德漫画展的两名枪手艾尔顿·辛普森和纳迪尔·索菲就是恐怖组织“伊斯兰国”的成员。

Mohammed

来源:作者博客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