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在没买人寿险的情况下中国人非正常死亡后一条命到底能值多少钱,现在我终于知道了答案–如果死者仅是一个没有身份地位,没有人在意的社会底层草根的话,那么他的一条命只价值8万3千元,而当下一辆新车的价格也要远远高于这个数目,也就是说像徐纯合这样人的一条命价值都比不上一辆新车,可悲呀,感觉又回到了旧社会,也许我们之前一直都生活在旧社会中,只是我们大多数人没觉醒或不愿意承认而已,在旧社会, 地主老财失手打死了个穷鬼,他只会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处理方法是如果这个穷鬼还遗留下家人,面对死者家人登门来闹,杀人者首先会找来官府乡绅,当着众人的面先声明自己没有错误,而是这个穷鬼图谋不轨自己才被迫还击致其死亡,但是自己出于人道,看死者无能力入殓,愿意出钱帮着死者安顿后事,也念其死者孤儿寡母可怜,自己在都匀出些钱来赠予死者家人,当然还是处于人道,这事儿就算是了了,死者家人势单力薄要不同意连这点钱都拿不到,而杀人者却因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得到了作为见证人参与此事的乡绅和官府的一致赞扬,相比之下,要是这个穷鬼生前连个家人都没有的话,那么第二种处理方法就更为简单了,老财直接出钱雇俩人用一张破草席子把死者卷吧卷吧,半夜里找个乱葬岗给埋了,然后和官府打声招呼,这事儿也就这样解决了连补偿费都省了。

而当下,同样的事情又在重演,不过是地主老财换成了警察,众所周知,警察的使命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不受侵犯而不是因为各种理由侵犯在他眼中被视为怀疑者的生命,可以肯定的是,中国警察在执勤时,乞丐,流浪汉,新疆人,上访户都会被其视为极度可疑危险人物,遇到这些人警察自然不会轻易放过,尽管他们什么都没有干,但因为他们“面目可憎”早已让警察先入为主,所以本着宁杀错不放过原则,警察自然要对其“格外照顾”,如果对方配合搜查也就罢了,要是不然吃亏倒霉的肯定是自己,而这之前中共规定警察执勤不能配枪,所以要是因为不满警察执法和警察发生争执甚至动手,那么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被打一顿拷回警局,警局里再打一顿(这回是群殴)然后被收容或者教养,要是外地人的话打完了关完了就遣回原籍,但是现在,之前同样的行为却会换来最为严重的代价,因为警察手里有枪了,所以连废话都不愿意多讲,你要是反抗执法,直接拔枪把你毙了,反正事儿出了怎么说都是一个版本,至于打死人以后的后事,处理方式还是向以前那样–给钱,不过这个钱不是赔的,是出于人道送给死者家人的,连补偿都算不上,而且在给钱的时候警方还要和死者讨价还价,能少给绝不多给,如果这次不是徐纯合事件惊动了社会,也就8万3买断徐纯合的一条命了。

难道当下在政府依法治国,人民生命财产胜于一切口号下的今天,中国人的一条命就仅值8万3吗,先前缅甸的军机越境炸死几个中国人,经过一番协商缅政府只同意每个中国死者补偿几万元钱,当时我的第一感觉就是缅甸太寒酸了,连赔偿金都拿不出来没钱你打什么仗!如果说外国人杀中国人只赔几万还不足以说明中国人命贱的话,那么这次徐纯合事件中,杀人的和被杀的都是中国人,而死者也是仅仅获赔几万,这就不能不让我一方面感慨缅甸人实在是太聪明了另一方面感叹看来我们中国人的命真不值钱呀。同时保险公司也真的不会做生意,上述的种种都未能让他们看到商机,如果这时有家保险公司对外宣布新增“被警察击毙险种”那么在现在这样的环境下投保者肯定蜂拥而至,因为如果不买保险,我们的这条命就只值8万3千元。

来源:北京之春2015年5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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