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某人凑巧有严重的心脑血管毛病,不然,人是骂不死的,任何一项统计数据都不会将遭受辱骂列为死因之一。那些道路以目、千夫所指者,从未有过被骂死的先例,他们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可以直面滔天嘲骂而谈笑风生。

我国曾对一项原则作出过深远承诺,那就是:对公共事务的辩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它很可能包含了对政府或官员的激烈、刻薄,甚至尖锐的攻击。

——威廉·J·布伦南大法官

无论如何,诉讼总是有害于公共关系,一个起诉别的作家的作家从来不被人喜欢。

——保罗·约翰逊

为英国人民声辩这好像是真的,约在1653年,英国诗人约翰·弥尔顿在与对手血溅五步的笔战中,将法国拉丁文学者撒尔美夏斯(英国流亡国王查理二世的雇佣文人)生生骂死了。是否认领这份战功,弥尔顿略有纠结,他可能认为,撒氏虽咎由自取,自己那枝将要写出《失乐园》的扛鼎诗笔,还是远离命案为妥。

弥尔顿曾如此解释对方死因:

关于撒尔美夏斯,我认为我和他的战斗现在已经结束,因为他已经死了。至于他是怎样死的,我不准备谈,因为我不愿意像他那样把我的双目失明说成是罪恶的后果,而把他的死也列为一项罪名加在他身上。不过,把他的死归罪于我那些过分尖锐的讽刺的却不乏其人;他们说,他为了对我的讽刺进行抵抗,以致病况加剧。……总之,由于他没有能很好地为王族做辩护,已经在王公大臣面前失宠,据说,他为了这件事苦恼了三年,因心病而不是因身体上的疾病慢慢地死去。

我只能通过弥尔顿《为英国人民声辩》(全名为“英国人弥尔顿为英国人民声辩,驳斥克劳斯·撒尔美夏斯的‘为英王声辩’”)一书中的相关引文,领略撒尔美夏斯的文字掌法。这家伙使的尽是杀招,他倘能凭文字掌力让弥尔顿五脏崩裂,他不仅可从英王那儿领到一大笔赏金,想必还会喝上几杯。弥尔顿的恨意也不遑多让,他甚至早早就在书里诅咒对方“不得善终”。他是这样写的:

你敢说这种“王权起源于万国公法或自然法吗?”你这个禽兽!你对人类这样残忍而没有人性,我为什么要称你做人呢?……古时的狄奥尼修斯从一个暴君变成了一个冬烘先生,你这个文法家就真该变成一个暴君了。这并不是叫你享有皇室的权利来过荒淫无耻的生活,而是叫你不得善终。

笔墨乃非暴力器械,所谓“匕首投枪”、“字字如刀”云云,通常只是比喻,难以坐实。三国陈琳那篇才气横溢、骂尽曹操祖宗三代的凶暴文字《为袁绍檄豫州文》,除了让曹操的痛风病霍然而愈,别无他用。唐代骆宾王的千古名文《讨武曌檄》,最终也只是留下几句漂亮文辞,诗人的华丽预言并未得到历史的凑趣和成全,则天娘娘顶多一时有点郁闷,总体上毫发无伤。古典小说《三国演义》第九十三回,有诸葛亮舌毙王朗一节,第一百回里,诸葛亮还曾笔杀曹真。两事皆属小说家罗贯中的虚构,真实的曹操养子曹真大将军,直到被孔明笔杀的第二年,方始死去,与孔明无甚关系;王朗同样是善终,且寿命很长。真实的王朗是位大学者,在与钟繇共掌魏国司法系统时,提出了“务在宽恕,罪疑从轻”的非凡理念。诸葛亮单凭几句“皓首匹夫!苍髯老贼!”的俊俏话就能取人性命,于情于理皆难以服人。

除非某人凑巧有严重的心脑血管毛病,不然,人是骂不死的,任何一项统计数据都不会将遭受辱骂列为死因之一。那些道路以目、千夫所指者,从未有过被骂死的先例,他们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可以直面滔天嘲骂而谈笑风生。勇于担当的人物也很难骂死,民主国家的民选领袖整天在舆论的冷嘲热讽里讨生活,接受嘲谑是他们政治生活的一部分。乔治·华盛顿卸任总统时,费城《曙光报》写道:“此人是我国一切不幸的源头,今天他终于可以滚回老家,再不能专断擅权,为害美国了。”漫画家甚至把他画成一个驴身人面像。当此之时,华盛顿大概只能以威尔士诗人乔治·赫伯特的妙语解嘲:“如果驴子冲你叫,不要对它叫。”

有些脸皮构造别出心裁的人,每遇嘲骂,不嗔反喜,以为那是“天将降大任于‘鄙人’也”的强烈信号,他正可借用古语“虽千万人,吾往矣”或诗人但丁“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来完成豪情万丈的转化与升华。同样在《三国演义》里,诸葛亮竭力羞辱魏国统帅司马懿,一点用都没有。

诚然,凡事总有例外,读罢弥尔顿《为英国人民声辩》和他批驳撒尔美夏斯继任者的《再为英国人民声辩》两篇浩淼长文,我必须承认:只要具备弥尔顿的刻薄才气和无穷斗志,文笔夺命还是可能的。实际上,为免不测,撒尔美夏斯的继任者先行隐去了自己的名字。

与今天的文人笔战相比,那是一个盛行丛林批评的巨人时代,两个走上笔墨擂台的对手,仿佛签下了一份由日月见证的生死协议。他们的论战只有目标,没有规则,若把寻常笔战譬为业余拳击,弥尔顿与撒尔美夏斯、莫鲁斯(即那个匿名文人)之间进行的,甚至不是职业拳击,而是UFC(Ultimate Fighting Championship),即那种在封闭铁笼里进行的无限制格斗。在UFC里,仍有数条限制,如禁止用金属物攻击,禁止抠挖眼睛,在丛林批评里,连这些限制都不存在,无论匿名攻击、谣言攻击还是人身攻击,凡能迫使对手现出狼狈相的,凡能令对手愁肠百转、痛不欲生的,皆在鼓励之列。决定胜败的依据,除了看谁的逻辑更严密,还得看谁更犀利,更俏皮,更狠辣。两勇相遇,智者胜,胜利既取决于花落谁家,亦取决于围观者的痰唾在谁的面门上。

弥尔顿一度被对手骂得颇为狼狈——对方骂他是“一个丑陋、庞大而又瞎了眼的可怕怪物”,“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他不得不花费大量笔墨,向列位看官解释自己还算过得去的身材容貌。话音甫落,他就结结实实地回敬了对方一顿:

我应不应该叫它是一个女面驴颈、满身杂毛、从不同野兽那里借来四肢的怪兽或贺拉斯诗中所描绘的那种怪物呢?他就是这样的东西,一个狂诗人,披着百衲衣和羽毛。至于他是一个还是两个仍值得怀疑,何况他也没有一个名字。

如系私人恩怨,无论何等激烈精彩,都与知识分子写作无涉。实际上,两人的论战关联着当时最大的公共秩序和社会正义。弥尔顿代表的一方,是以克伦威尔为首的共和制捍卫者,他们刚刚处决了国王查理一世;另一方则以流亡国王查理二世为代表,他们意在反攻倒算,恢复英国的君主制。受雇于英王的撒尔美夏斯也许没有别样抱负,属于有奶便是娘的无行文人(他曾自称“费用是国王支付的”),弥尔顿不然,他把这项工作看得无比庄重,在《为英国人民声辩》序言里,他表示“我所要说的并不是卑微琐屑的事,而是一个最凶暴的国王如何蹂躏法律,摧毁宗教。”他还如此展望自己的成就:

我仿佛从突兀的高处,眺望无边无际的海洋和陆地。不计其数的人翘首以待,脸上流露出最强烈的关注和与我最相似的激动神情……一切热爱自由和美德的人,宽宏大量和明智贤达之士,不管他们出现在什么地方,总是有的暗暗喜爱,有的公开称许;有的向我致贺欢呼,有的长期怀疑,最后才为真理的力量所折服。此时此刻置身于亿万群众之中,我不禁浮想联翩,仿佛看到从直布罗陀到印度洋,世界各国正在恢复他们早已丧失的自由……

如美国学者安妮特·T·鲁宾斯坦所说:“弥尔顿对撒尔马夏斯的回敬没有超过对手对弥尔顿的攻击,但是论据的部分无愧于标题的尊严。”在对撒氏的驳斥里,弥尔顿系统展示了自己的共和国理想,对君主制作出了全面鞭挞。然而,对诗人极不公平的是,他漂亮地战胜了对手,历史却让他暂时成了输家。没多久,英国的君主制复活了,那个复活了的君主制,在后之群贤的努力下,又借鉴了弥尔顿的思想成果,从中催生出的代议制民主,日后反而成了现代民主政体的崇高典范。弥尔顿竭力倡导、殊死捍卫的权利和自由,在那个变了形的君主制下,竟然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对此,弥尔顿虽有点哭笑不得,欣慰仍会多于沮丧吧?

最令弥尔顿欣慰的是,约翰·洛克三十年后写就的煌煌巨著《政府论》,动笔原因几乎和弥尔顿完全相同,也是批评另一个下流文人罗伯特·菲尔麦爵士一本为君主制叫好的书《先祖论》;洛克对该下流文人的批评讥嘲,也是同样不遗余力,直捣黄龙。区别在于,洛克迅速意识到,相比驳倒一介文痞,正面立论更为切要。由于《政府论》的存在,今人即使忽略弥尔顿的政治思想,也未必有遗珠之恨。我们不妨借此领略一下弥尔顿的丛林批评大法:

弥尔顿对撒尔美夏斯等人的批评,是一种不遗漏任何一处细节追究的全面围剿。反正那个年代的写作不受版面限制(批评文本皆以小册子方式发行),批评者逞才臆性,务求毕其功于一役。

双方皆使用拉丁文,撒尔美夏斯以拉丁文文法家自诩,在拉丁文领域具有更高造诣的弥尔顿,遂把大量精力用在嘲笑对方的种种语病上。鉴于法语与拉丁文的关系更为密切(它曾被“视作拉丁语的一种讹用形式”),熟悉武侠小说的朋友不难想到,那便仿佛一个华山派掌门人被一名崆峒派高手用华山剑法击败,对手定然颜面无存,恨不得土遁而走。当弥尔顿质问“什么叫‘in persona regis’(在国王的身份上)?谁的拉丁文会用这样的字眼?”我辈虽不明究里,但可以想见,撒尔美夏斯的心理崩溃程度,唯当场被捉奸者可比。

由于对手还以古典学者自居,弥尔顿遂在学术上深挖狠揭对手之短,不放过任何一处引文、典故上的误用滥用。几个回合下来,围观者早已看清,两人的学术能力根本不在一个量级,较弱的一方却还宿命地缺乏自知,数度主动挑衅,结果只能非常可悲了。俗语“关公面前舞大刀”,说的就是这种悲剧。

弥尔顿对撒尔美夏斯的嘲讽,洋溢着一股残忍的欢快。当年读钱钟书《谈艺录》,钱先生为了说明南宋诗人陆游写作上的蹈常袭故(有些直是抄袭),一气举出46个例子。他竟然还嫌不够,日后又在补订和增订中补充了数十个例子。可以想见,陆放翁泉下有灵,定当哇哇大叫:“饶了我吧,你有完没完。”举例原是意在说明,当事实已然得到充分说明,继续例举就好像扫射一具尸体。当然,钱先生穷追猛打的举例至少还有资料收集价值,不宜轻非,弥尔顿如此痛击对手,除了一种诗人式的使气任性,想必还有瘫痪对手脊梁、钙化对手精神的用意,他要读者坚信,这号“村学究”笔下,不配出现任何值得刮目相看的见解。

对手私生活上的种种不堪(老实说,我不敢确信),也构成弥尔顿的拳击沙袋,供他展示各种拳法。骂到兴头上,我们的诗人还会突然来一首诗,比如这样:

撒尔美茜,依势胡为,

谁受愚弄,丈夫气微。

来时男子,去时女辈,

泪珠一滴,转眼娇媚。

这类即兴涂抹,撒尔美夏斯感受到的,是一种落水狗仍在挨打的痛楚,读者眼里的诗人,则仿佛获胜的拳击手绕场一周,接受欢呼。

最要命的是,弥尔顿的文字诗袋里,随时都能射出一枝枝刻薄的毒箭,令旁观者笑逐颜开的比喻,常以神出鬼没的方式,猝然杀到读者面前。比如这样:

这位演说家是如此的平淡无味,甚至连他流出的眼泪都不够咸。

你的声音又是这样微弱难听,我想你纵然给荷马的老鼠当了号兵,它也不会向癞蛤蟆开战。

往下我将非常称庆地撇开他那些废话连篇的喊叫,这些字纸只能拿去包鱼。

甚至那些乍看上去无从下箸的话头,弥尔顿也能找到攻击点。当对方自称“做得像个演说家是不恰当的”,弥尔顿马上嘲讽道:“你真聪明,一切办不到的事,你都能看出来是不适合你的。”当对方提到“实际上他们更加勇敢了”时,弥尔顿又眼明手快地给对手添了个括弧,提示道:“我认为他说到勇敢的人时是不能不令人肉麻地做作一番的。”——遇到这种对手,一死了之未必是最坏的结果。

逞才真好!诗人逞才,就像美人展眸、孔雀开屏,原是世间第一等美事。

就像知识分子的古典含义“士”所涵盖的那样,知识人曾是强悍精神的杰出代表,无论出于热爱真理、捍卫正义还是保护自己独创或偏爱的学说,或仅仅是捍卫一己自尊,他们也不惜与论敌展开文字血战。孟子曰:“吾岂好辩哉?吾不得已也。”实际上,他们“不得已”的门槛非常低,霍姆斯大法官尝言:“对于浪漫故事中的骑士来说,仅仅同意他的恋人是位好姑娘,是不够的,如果不承认她尽善尽美,世间无匹,就得找你决斗。”过往的知识人同样如此,即使只在某个枝节问题上存有异议,他也可能与你先书信决裂,后文字决斗。卢梭如果不是那么容易与好友结仇并激辩,他的思想成果肯定大打折扣。他的伟大对手,如伏尔泰、狄德罗、达朗贝尔,差不多也这样,而思想随之增进,文明随之灿烂。

思想者对观点差异越敏感,对反方观点的包容度越低,常常越能营造灿烂的思想星空。另一方面,更加成熟的社会,对言论也更加宽容,对具有丛林特征的批评,不至于见风就是雨,动辄召唤有司介入。

正如足球比赛有“合理冲撞”一说,相对更不容易产生实质性肢体伤害的学人争辩,对“合理冲撞”的界定理应放得更宽。当批评处于一种活水状态,当思想市场处于一种缺乏管束的自为状态,就像自由经济会带来富有活力的经济秩序一样,充分的思想成果也更容易诞生。尽管丛林批评里不乏令人皱眉的旁门左道,我们也很难坦然面对谣言攻击或人身攻击,然“水至清则无鱼”,给学术论战设定过多规则,即使有一个说得过去的出发点,结果仍可能弊大于利。伏尔泰在与卢梭论战时,甚至把卢梭说成日内瓦一家剧院的纵火犯,也没啥大不了,素来不以度量宽宏著称的卢梭对此还一笑置之。由于论战是在公共论坛进行,只要相信思想市场具有激浊扬清的自净功能,那些手段更下流的家伙,也就很难在众目睽睽之下获得荣光,造谣者往往不待司法介入,即先行在读者的唾弃声里受到更大惩罚。

与往昔充满丛林气息的批评世界相比,今天的批评环境过于温和驯良了。别说思想较量和观点交锋,连最适宜用文字辩个明白的寻常是非,如剽窃与否,最近都流行发律师函了,动辄以诉诸法庭相威胁。另一种回避论战的常见景致,是观点之辩滑向态度之争,似乎只要从对方文字里觑得几颗火星,被批评者就有了反戈一击的机会,他第一时间就揪住态度不放,于是,再大的观点分歧也会被一桶浆糊的态度纠纷所替代。更可笑的是,此时往往会出现一种“攒人品”式的仲裁者,用民间老娘舅的口吻呼吁双方“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云云,实质是用市井的伦理法则来干涉鲜活的批评法则,用庸俗的道德绳索来捆缚不羁的艺术才情,倡议者软硬兼施地要求批评者背离“文似看山不喜平”、“嘻笑怒骂皆文章”的批评大道,哄骗批评者放弃义愤填膺的权利。倡议者还可能怀有一种不值得尊重的惺惺相惜,我们几乎可以肯定,鲁迅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认同这种呼吁。那其实是弱者的德性,卑怯地恳请对方高抬贵手,缴出批评武器,以便向自己趋同。“有话好好说”能得到广泛响应,多半缘于弱者间的扎堆取暖。

另一种孱头式批评,是伪装高傲,用做作的不屑之情来掩饰软弱,回避论战。钱钟书对此有过一个妙语,叫“实不能而佯不屑”。在国内,甚至有知名人物以自己“社会评价降低”为由,将批评者随意告上法庭。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被批评者“社会评价降低”,原是优秀批评的逻辑结果。当弥尔顿痛扁撒尔美夏斯时,难道我们应该指望撒氏的社会评价不减反增吗?依他们的玩法,弥尔顿有可能被罚得倾家荡产。

在精神领域同情弱者,意味着强者的处境将变得糟糕。我想,弥尔顿、潘恩等先贤与人笔战时,幸亏周边缺乏这类和事佬,否则,读者的损失就太大了。在那巨人辈出的时代,普通读者虽然不是巨人,但熟悉巨人的口吻气场,即使作为围观者,他们的姿态也更为从容。假如批评的进步只会导致弥尔顿、伏尔泰、卢梭、潘恩、鲁迅等思想巨子纷纷接到传票,那肯定出了问题。

亚伦·德肖维茨说过一件趣事:1977年,三名苏联官方辩手与三名意大利代表就人权问题进行电视辩论,苏联人赢了,他们兴高采烈之余,向美国发出挑战。美国人接过战书,“三位苏联辩论者将和三位美国辩论者进行90分钟的电视辩论,由美国全国广播公司(ABC)作实况转播。”当苏联人获悉美国辩手里有德肖维茨教授,他们马上改变了规则,“莫斯科电令苏联队不要参加由我对他们的代表进行质证的辩论。”德肖维茨此前曾亲赴苏联,替遭受苏联当局迫害的犹太人辩护,苏联人知道他的厉害。对此,德肖维茨无法克制内心的鄙夷。的确,在重大问题上不敢像斗士那样投入辩论,无论国家还是个人,都意味着丢脸。

当然,有些纷争是可以交由法庭仲裁的,如盗版,因为论战本身不会带给你经济补偿。德肖维茨前不久遇到一件烦心事,他朋友卷入的一桩民事诉讼里,原告证人举证时顺口说到德肖维茨有嫖妓之举,舆论大哗。美国法律为保护证人,规定证人举证时的内容免受庭外滋扰。如此,德肖维茨等于吃了哑巴亏,他的名誉受到损毁,却被剥夺了自证清白的机会。接下来,他故意在脱口秀节目和文章里,用颇为蛮野的丛林批评手法,污辱该案原告,诱使对方向自己提起名誉侵权诉讼。一旦德肖维茨成为被告,他将获得澄清机会,可以充分地捍卫清白。

德肖维茨诱人上法庭,不是回避,而是想方设法找到一个辩论战场。最终,相关法院宣布该证人涉及德肖维茨的举证无效,此事才不了了之。

来源:经济观察报观察家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