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爆炸公权力以种种所谓的国家机密的形式,以形形色色的无穷无尽的国家绝密的名义,把自己紧紧地包裹起来,透漏不出一点光亮来,所有的影像及其活动就像隐藏在壁垒森严的碉堡里一样,外界是两眼一抹黑、根本无从知晓。究其原因,值得探讨的内容虽然很多,但其中主要的一个原因则是名义上冠冕堂皇的公共权力而本质上却是货真价实的权力私有制。

权力私有制,一直是中国大陆的政治领域里的突出的和根本的问题,也是为所有的正义之士强烈地予以揭露和批判的极端可耻的强盗似的掠夺之行为——肆意妄为地掠夺的是中国人民的民脂民膏,非但如此,而且还穷凶极恶地掠夺中国人民应有的几乎是全部的政治利益。既得者利益集团永远也填不满的沟壑一般的无限贪欲剥夺了整个社会所有的希望和梦想。假公济私的一小撮贪权恋栈之徒,位高权重的平庸之辈、顶戴花翎的朝廷重臣如毛远新、薄熙来之流——那些由父辈们打江山、夺天下的所谓历史功绩所荫庇的官二代、红二代们,堂而皇之地、毫无愧疚地、恬不知耻地把持着自上而下属于全体人民共有的全部的政治权力;

权力私有制,是对现代政治文明的公然的耀武扬威的挑衅、否定和灭绝,是对于主权在民等现代政治原则的肆无忌惮的赤裸裸的蔑视、排斥和围剿,是对于人类文明普世价值的极大的侮辱和尽情的嘲弄,是极权专制主义肆意滥权、残民以逞、嚣张至极的飞扬跋扈;

权力私有制,以见不得光的密室政治为特征,并被赋之以所谓的中国特色,美其名曰其虚与委蛇的和瞒天过海的“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实际上却是贿赂公行无所不能,千方百计地大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投机钻营地升官发财。只要掌握了各种各样的大大小小的政治权力,也就意味着不同程度地变相经商、捞钱捞权。捞权就是捞钱,捞钱就是所谓的“利为民所谋”,其实是利为己所谋;中国政治的权力场,由此也就自然而然地变成了沾满铜臭、闷声发大财的权力场。大大小小的官职都明码标价,顶戴花翎都可以用金银来买来换。无论办什么公事儿,基本上都得搞权钱权色之类的肮脏无耻的交易。如今大陆的官场与历朝历代的官场根本没有什么区别,具有本质上的别无二致的同一性:都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都是无所不在的明目张胆的贪污腐败;

权力私有制,根源在于中国人民从来就没有选举权,从来就没有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领导人之权利,所有的官员都不是根据人民的意愿选择的结果,而是根据上级领导的意愿选择的结果、是私与相授的结果、是权力分封的结果。也就是说,权力并非为人民所授予。权力不是民选的。权力的授予与广大民众没有任何关系,甚至连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但却反过来对人民实行随心所欲的蛮横统治和霸王硬上弓的绝对领导。权力为更高的权力所授予,权力自动地生成权力。权力自足,权力自我供给。由社会中的一部分人所组成的执政党全面彻底地垄断了国家权力——此即权力私有的本质,此即权力私有制;

权力私有制,常常冒充全体人民的天然代表,大权在握,绝不放手,更容不得他人染指。人民必须对极权专制主义的权力宝座顶礼膜拜、唯唯诺诺、心悦诚服。如若不服,倒霉就是不可避免的,家破人亡也是水到渠成的,被整得个稀里哗啦也就是不难想象的了;

权力私有制,总是大言不惭地声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但由于没有权为民所授的前提,没有经过人民授权这一绝对必要之过程,换言之,由于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没有订立合理的、合法的、正当的契约,无论是“权为民所用”也好,还是“利为民所谋”也罢,都不可避免地只能变成毫无实际内容的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由于没有根据,其所宣讲的犹如共产主义乌托邦一般蛊惑人心的那一套就必然成为瞒天过海的幌子。所谓幌子,就是迷惑人心、诱人上当受骗的虚假的漂亮话而已,是根本当不了真的虚了冒套而已;

权力私有制,根本不考虑中国人民的切身感受,总是在那里自得其乐地夸夸其谈,恬不知耻地代表人民坑人民害人民,无所不用其极地大搞政治权力的超额垄断,决不允许来自于民众之中的其它政治势力对公权力进行任何形式的分享,决不允许广大民众对公权力进行再正常不过的监督、检查、批评。谁要是胆敢这么做,那就一定被被指定为别有用心的敌对势力,一定会遭到不同程度的强力镇压,直到把你送进局子里。以前是让你死无葬身之地、尸骨无存,现在据说是进步了,但也还是让你感到活得憋屈、活得难受,甚至生不如死。凡是与统治思想稍有不同的想法、意见、建议,就一概地被认定为反动。既然是反动,所以就得打、就得抓、就得关,直到一切都变得和谐了,直到整个社会都顺顺利利地走进了万马齐喑的改革开放新时代。说的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真实的社会场景是,只有一花独放、一家独鸣;

权力私有制,造成了中国大陆的社会生活普遍地非正常,不但政治生活不正常,而且经济生活也是极大地扭曲、畸形;不但经济生活不尽人意,而且文化生活也呈现出荒芜、凋零、沉闷之景象。总之,人类文明既不可能有什么发展,又不可能有什么希望。人性的普遍堕落、悲哀与沉沦,由于愚民和脑残有如过江之鲫似的泱泱之众,所以整个社会显得麻木、悲怆、寒彻骨髓的凄凉;

权力私有制,使亿万中国人都纷纷地变成了程度不同的奴隶,不是奴隶,就是奴才;不是奴才,就是犬儒,基本丧失了人格、更谈不上尊严,简直不可救药。不可救药的社会、不可救药的现实、不可救药的国度,因为没有正义,所以尽显邪恶。邪恶,就是似是而非、强词夺理、蛮横霸道、硬把不是当理说、硬把不要脸当饭吃的权力私有制,就是层层包裹下的、不为外人知的密室政治,就是不能开放、不能公开、不能透明的名不副实的公权力。

中国大陆的冤案之所以如此地丰富、庞杂而且繁多,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权力私有制,政权与人权不一致,政权与人权互不搭界、互不相干。也就是说,政权与人权没有任何关系,政权的来源没有通过人权的认定、赞同与许可。政权是依靠枪杆子里面打出来的天下,是自我认定的结果。因而其来源方式绝非合法、绝非正当、绝非正义。不经过人权授予的任何政权,无论言词多么高调,代表人民无商量的胸脯拍得多么山响,本质上乃是非法的存在,是非正义、不正义、反正义的存在,简而言之,是邪恶的存在,是罪恶的存在。私有制政权向来是邪恶的存在、罪恶的存在、非法的存在、是不应该存在的存在。这一点乃是铁定的了。

政权是人权存在的形式,人权是政权存在的本质。人权是政权存在的唯一的理由和根据。政权必须听命于人权,而不是相反。人权决定政权的一切,人权随时对政权提出批评、教育、监督、检查、指导、制约。政权倘若对人权不能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人权随时随地依照法律之规定对于政权提出控告、罢免、撤换并追究其应负的一切责任。人权对政权来说不能不始终处于主导的地位,政权对于人权来说只能居于从属的地位,从这种意义上说,中国大陆的政治环境所表现出来的,竟有多么匪夷所思地荒唐,就是不难想象的了。

要使公权力的一切公开而透明,就必须坚决彻底地揭示权力私有制的邪恶本质,就必须千方百计地把一党专政的私有之权力转变成多党竞争的权力公有制,就必须把非正义、不正义、反正义的邪恶、罪恶转变成符合人类文明普世价值的至高无上的正义。中国大陆的各个层级的政治权力必须逐步地、全面地开放:在政治领域里,要全面彻底地引入竞争机制。也就是说,社会中的任何一个成年人依照法律之规定,都可以依凭自己的政治能力、水平、韬略、才华等走向规范、成熟的政治家市场,走向根据政治文明发展之需要而设定的可以尽情施展抱负的无比广阔的政治舞台,从而进行公开的一览无余的充分的政治竞争。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是英雄是狗熊,都出来亮亮相。凡是不能在现代政治家市场上登台亮相的权力掌握者,都不可避免地拥有狗熊的嫌疑,至少极有可能因害怕亮明自己的真相而极力地逃避。自认的英雄,是靠不住的,是根本不能算数的。不能认为一个人掌握了九五之尊的权力,就一定会拥有治国理政之能力、水平、韬略、素质等等,那可不一定,那是极为需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的。因为历史的沉痛教训和现实的可悲场景常常告诉我们,权位之高度与治国理政的能力之低级,一般是成正比的,尤其在一党专政所形成的权力私有制的情况下,这几乎是一条千古不移的定律。

哪怕为了提高应有的政治能力,哪怕使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能够有那么一点点希望,我们都必须刻不容缓地极力打破祸国殃民的权力私有制,因为权力私有制太阴暗、太苟且、太肮脏、太不像话、太不是玩意了。权力私有制从来没有给中国人民带来任何值得一提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利益。

权力私有制必然导致不能公开、不能透明的公权力。而公权力不公开、不透明、弊端重生、如狼似虎、胜似毒蛇猛兽、恐怖之至、谋财害命。真乃一言难尽也!

公权力的秘密化,是中国人民不幸和苦难的根源

因为有过多的各种各样的莫名其妙的这个《保密法》,那个《保密条例》,还有各种各样的纷繁复杂的王八的屁股——保密规定(龟腚),整个社会都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几乎什么信息都可能是机密的状态。反正不是机密,就是绝密。无论什么信息,也许一不小心一下子就成了机密。只要成了机密或绝密,那么,应该公开的,也坚决不能公开;可以告知的,也绝对不能告知了。什么事情一机密、一绝密了,人们也就根本接触不得了,人们的知情权就自然而然地、全面彻底地丧失了。谁要是想探究所谓的机密、绝密,哪怕调查、了解与位高权重的诸多高官有紧密关系的江湖名人或名噪一时的江湖骗子,都极有可能触犯了不一定哪根秘密的神经,最后就只能被关进莫须有的范围广大的监狱里,因为所扣的帽子就是莫名其妙的和匪夷所思的泄密罪。在知情权被剥夺净尽的情况下,谁还敢于胆大包天地、无事生非地冲撞在泄密的枪口上呢?

一般地说,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信息公开是原则,保密是特例。但在我们这个极不正常的据说是辉煌伟大的社会里,信息不公开,实在是司空见惯的正常。而信息公开,倒是成了为数甚少的特例。真乃荒唐得可以了,实乃荒谬之至也!
国家秘密应该明确规定其适用范围,而不应更不能无限地扩大,乃至无远弗届,机密或绝密的规定不应当模糊而歧异。倘若如此(可悲的是,常常如此),人们就难以适从,就不可避免地陷于惊恐不安的担惊受怕之中。很不确切的因而尽显模糊的机密、绝密,以时而露狰狞的神神秘秘的面纱、以忽隐忽现的青面獠牙,常常使人如入五里雾中而不得自拔,从而极大地限制了人们的思想和言行,并最大程度地取缔和抹杀了中国人民极为稀少的自由。这,对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是十分地不利的,是有极大的阻碍之作用的。

党务及其活动决不是国家机密或绝密

国家机密应当尽可能地缩小,而不应更不能无限地膨胀,也绝不能成为人们探究真相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以国家机密的名义产生出来的问题虽然很多,但一定要通过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和人们知情权的不断加强而逐步地得以解决。现在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执政党的党务也令人不可思议地被纳入了国家机密或绝密的系列中。执政党的党务究竟为什么会成为令人匪夷所思的、更令人难以理喻的冠冕堂皇的国家机密或国家绝密?此种强词夺理和蛮横霸道、狸猫换太子、偷梁换柱的所作所为,完全不符合现代政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是落后的思维方式所产生出来的落后的行为方式。既然是打着国家机密或绝密的旗号,相应的党务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人们探寻究竟的法外之地。以党代政、以党务代替政务的不良之表现,也竟然出现在国家保密的内容里。一群人组成的政党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吃的是财政饭,鲸吞的是全体国民的资源,此种现象在任何一个政治文明的现代国家里,都是坚决不可以的。但执政党为什么却在中国大陆畅行无阻地伸出黑手、大肆掠夺民脂民膏以自肥?究竟是怎么样的贪心不足蛇吞象的猛兽可以张开吞天吃地的血盆大口,无端地耗费中国人民的各种各样的宝贵资源?党政机构人浮于事且不说,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争权夺势、相互拆台、相互内耗且不说,就说吃喝嫖赌全报销的每年耗费近万亿人民币,就足以证明我们的政治环境到底堕落到怎么样的一个丑陋不堪的地步了。这,还哪里有一点点政治文明的气味?都是一些榨取民脂民膏的位高权重的酒囊饭袋而已。要知道,政党是绝对不能允许吃财政饭的。政党吃财政饭,就意味着一部分人所组成的政治集团巧立名目地、部分地或极大程度地、肆意妄为地掠夺全体人民的公共财产。这是假公济私的、明目张胆的职务犯罪。这既是诈骗,又是抢劫,又是偷盗,完全可以数罪并罚,并被判罪入狱上百年、上千年。

难道还要把榨取民脂民膏的公款消费当作子虚乌有的国家机密吗?难道还要把执政党的各部门、各机构随意地提取源源不断的现金,并已然耗费了中国人民的海量财产,当作无法自圆其说的国家机密或绝密吗?难道还要对提出这一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追求正义之士以莫须有的方式随心所欲地安置一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类似于“煽颠”的什么罪名吗?
十一、潜规则的存在,助长了关系社会的形成和发展

1、明规则与潜规则

在社会生活中,有一套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明规则。明规则就是可以挂在墙上、写在文件里、发布在报章杂志上、摆放在宣传栏里的各种制度、各种规定、各种要求。明规则通常是写给人看的,至于实行不实行,能不能做得到,那就不一定了。能够做得到,那就是照章办事。但在很多情况下,对于很多人来讲,明规则仅仅是做做样子而已,人们对于明规则甚至常常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根本就不把明规则当作一回事儿。因为在人们的概念里,还有另一套比明规则更起作用、更有效率、更能产生结果的潜规则。

所谓潜规则,就是虽然不能公开地、明确地写出来,但人人似乎都知道按照不公开的规则去办事的那么一套方法。虽然人人都知道潜规则不尽合理,但人人都得按照潜规则的方式去办,结果形成了潜规则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状态。潜规则盛行,明规则也就自然而然地丧失了其存在的应有价值。尽管无人理会,但明规则还得需要郑重其事地摆放在那里,还得公开而明确地宣示一番,但实际上人们则是不管不顾,照旧不误地按照潜规则办事。

无论干什么事情,有明规则做幌子、做宣传、做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口号,但倘若按墙上的规定,按写出来的要求公正、合理地办事,那么很多事情也许就根本办不成,因为压根就不给你办。而按照潜规则的方式去办,很多事情可能就变得很容易办成了。只有身在其中的中国人可以弄明白,身在其外的外国人对此是很难搞明白的,肯定是一头雾水,在明规则下面怎么竟然还有叫做潜规则的另一套。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啊?中国有一句俗话说得好:挂羊头卖狗肉,挂的是明规则的羊头,卖的却是潜规则的狗肉!人们对此种怪现象几乎都没有什么感觉了,因为习以为常而变得麻木不仁,并把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当作一种再正常不过的普遍现象了。

中国社会实际上就是一个潜规则无所不在、无所不能、人们对明规则视而不见、言行不一、说了不算、没有诚信的社会。明规则招摇于世,乃是冠冕堂皇的赤裸裸的装潢、谎言,是没有实际内容的十足骗人的东西。在明规则背后发挥至关重要作用的潜规则无时无刻地不在影响着人们的实际生活,由此造成了中国人普遍的言而无信、谎话连篇,说的是一套而做的是另一套、把诚实当作愚蠢,把说谎当作聪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可耻可悲之状态。

不起作用的明规则,为什么还要郑重其事地摆放在那里?起作用的潜规则,为什么不能顺顺当当地登堂入室、光明正大地摆上台面?中国有一句老话完全可以对这种现象进行鞭辟入里的分析和透入骨髓的揭示:既要当表子,又要立牌坊。明规则就是立牌坊,潜规则就是当婊子。两者看似矛盾而且的确是水火不能相容的关系,但在中国这个没有是非观念更谈不上正义的国度里,尖锐对立的这么两种互相矛盾的东西,竟也能够达到毛泽东所热切期盼的是非混淆的对立统一。如何正确地处理明规则与潜规则的关系,既是政策,又是策略。只要能够达到某种高尚得可以的政治目的,什么卑鄙的、阴暗的、苟且的、混账的、土匪的、流氓的手段,都是可以使用的,并且是大张旗鼓地、大言不惭地、道貌岸然地使用的。因为根据列宁主义的原理,根据毛泽东思想的要求,只要目的崇高,再卑劣的手段,也会变得崇高;再流氓的手段,也会变得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再混账透顶,也会变得伟大、光荣而且正确。在此种红色意识形态的渲染下,还有什么邪恶之至的事情是匪夷所思的呢?一切的邪恶、罪恶都变得稀松平常、自然而然的了,更不用提什么明规则和潜规则的混淆一团、分不清个子午卯酉的了。

2、潜规则败坏了正常的社会生活

潜规则的真实存在,使得一切明规则极其效用都荡然无存。贴在墙上的、写在标语上的、发布在文件里的、出现在大会小会的领导口中的,几乎所有的美妙得可以的夸夸其谈的说教,都变成了毫无实际内容的瞒天过海的、随风飘散的虚应的故事。假话、套话、空话、官话,还有连篇的鬼话,在社会现实中蜂拥而出、连绵不绝,全面彻底地污染了几乎所有的社会政治生活,无孔不入地成为人们思维、言行、生活的极大的惰性力量;由于潜规则的存在,正常的人际交往和社会交往都统统地变了样、走了形。正常的公务不可避免地变成了依靠感情的哥们义气或亲疏远近的私人关系或给某人一些面子才能办理的事宜,正常的公务由此而得以不同程度地扭曲。只要办事,就必须想方设法地通过各种途径、各种关系,大部分是通过潜规则的方式来达到目的。有的官员不满足于现在所拥有的位置,还想追求所谓的进步,即加官进爵,以便于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更大的权力,于是便挖空心思地、千方百计地甚至是无所不用其极地向上级领导献媚邀宠、投怀送抱。尤其在上级领导的二奶或三奶的生日里送去厚礼或哪怕送去一盒精美的蛋糕,并在寒风中恭恭敬敬地伫立几个小时之久,以示奴才之效忠,如此这般无疑会赢得首长的欢心。只要赢得首长的欢心,大业何愁不成?不久的将来,号令天下、一言九鼎、安坐龙庭,也是一定能够达到目的的。

中国的政治,实际上就是潜规则无所不在、无处不有的政治。若按部就班地依照明规则,那只能原地踏步、名落孙山、没有出息;而依靠潜规则,通常能够顶戴花翎、洋洋得意、心想事成、稳步高升、位高权重乃至达到权力的至高无上的顶峰。这,既是中国政治的历史,又是中国政治的现实;既是中国政治的本质,又是中国政治的形式。本质上起作用的潜规则,一直在主导着中国政治的来源、运行,一直规定着中国政治的发展方向。圈里人安排座次的密室政治、私有制政治权力的自我分配或小集团内部的阴暗、苟且、肮脏的权力之分赃,向来是中国官场的潜规则。潜规则的中国政治,使中国政治不能开放而只能闭锁在极其狭隘的范围内,只能关在极其阴暗的角落里根本见不得阳光,其表现只能是强词夺理、横行霸道,貌似高高在上、颐指气使,而绝不能平等以待人,更不允许人们的质疑、批评、分析、解剖、评论,稍有不从,便大打出手,以杀无赦的姿态、以斩立决的状态灭杀一切与权力意志不同的思想、不同的言论和不同的行为。

潜规则所形成的权力由于其来源的不正当、不合法、不正义,故而在其运行中时常显露出暴虐、残忍、蛮不讲理、混账透顶。面目之可狰,简直不可理喻。无怪乎孔夫子云:苛政猛于虎也!潜规则的政治,就是苛政猛于虎也的政治。

据中国大陆媒体报道,某个县法院女院长,一不懂法律,二无知无识,三胸无点墨,但就是会拉拉扯扯搞关系,见风使舵往上攀,投机钻营往上爬,也确实颇有斩获,终于跟当地县委书记的关系搞得非常好,都好到一张床上去风风火火地团结一致了。正是通过潜规则,没有多少文化更不懂法律知识的县委书记的这个小情人,竟堂而皇之地成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县法院院长。像这样的类似例子恐怕不止一个、两个,而是很多很多,在我们的各个地方、各个领域、各个部门,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诸如此类的问题。因为天下的乌鸦一般黑,都自然而然的一个样,即所谓的特色。明规则一特色,就变成了潜规则。潜规则也还真好使,而且也是中国政坛的灵丹妙药。没有潜规则,中国的政治简直玩不转。不但中国的政治玩不转,经济也玩不转,文化也玩不转,简直是什么都玩不转。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部队地方性特别强,也十分讲究门阀派系。军委副主席徐才厚是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人。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都是一个地方出来的,人熟为宝,亲不亲、家乡人嘛。徐才厚当上了大官之后,尤其注意提拔自己的家乡人。据说,在部队早已形成了势力庞大的瓦房店帮,因为有三十多个将军都是出自于徐才厚的家乡,徐才厚被称之为东北虎;另一个军委副主席郭伯雄,号称西北狼,来自于兰州军区。据说,当年核心江视察兰州军区时睡午觉,时任军长的郭伯雄亲自为中共核心站岗放哨。当核心江睡眼朦胧地走出屋子见此情景时,即惊且喜,顿生“颇合朕意”之感慨。不久就擢拔郭伯雄到总政治部任副部长,不久就将其扶正,进而一跃又成为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提拔将领明码实价,一个将军500——1000万;一个中将1000——2000万;一个上将2000——3000万,中共军队的官阶就是由一摞一摞的花花绿绿的票子推积起来的。一个口口声声能打胜仗的军队,就是通过如此这般的腐败透顶的潜规则而自我证明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部队里,排里送连、连理送营、营里送团、团里送旅、旅里送师、师里送军。一级送一级,一直送到兵团里,一直送到两个军委副主席徐才厚、郭伯雄那里去,一直送到军委主席核心那里去。由此可见,潜规则的力量多么强大、浩荡,多么不可思议。巍巍乎,屹立不倒的钢铁长城;飘飘乎,由贪污腐败蛀空了的外强中干的庞然大物,竟如水银泻地一般,根本提不起!

潜规则已经遍布于中国大陆的所有的社会领域,尤其占据了公权力的各个机关大楼、各个办公室、办公桌,公权力已然被全面彻底地腐蚀净尽,可谓惨不忍睹地衰落、败坏,就像患了不治之症的败血症一样,简直不可救药。公权力机关及其代表国家公权力的公务员,由于没有正义之概念,更谈不上为国家负责、为自己的本职工作负责、为广大民众负责的职业道德和刚正不阿的正常心理,几乎都是见钱眼开,就像生意场上的商人一样待人处事,千方百计地榨取民脂民膏,无所不用其极地混账透顶,混账透顶地大搞潜规则,肆无忌惮地败坏国家声誉,乃至于使之声名狼藉。潜规则在公权力机关、在代表国家形象的公务员身上的显露无疑,恰恰是明规则的衰微、无能、无力和无望,恰恰是广大民众的失落、悲哀和绝望。此乃明目张胆的无耻至极也!

3、重关系而不重法律,是人治社会的必然表现

中国人无论办什么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找人、托关系。因为人们普遍地认为,只要找人就好办事,办不好事,是因为没有找对人,甚至是办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也得找人,仿佛不找人就办不了事情一样:上医院看病找熟人,送孩子上幼儿园找熟人,孩子上小学中学高中找熟人,孩子大学毕业找工作也得找熟人,转户口找熟人,当兵找熟人;在一个案件中,无论刑事案,还是民事案,受害者找熟人为的是给自己讨公道,害人者及其家属同样也找熟人,目的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减轻罪责,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只要找对了人送礼上泡,有罪的也可以没罪,害人者和受害者的位置就极有可能被颠倒,或者是以和稀泥、稀里糊涂讲和谐的方式而匪夷所思地更不可理喻地没有了下文;不管做什么买卖,要办营业执照、办卫生许可证、办消防证等,都得找人。不找人,就不给你办,就巧立名目地设立各种各样的关卡难为你、憋死你,直到让你束手无策、无可奈何、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直到逼得你走投无路硬着头皮地去找人。干小事,得找人;干大事,更得找人。当小官,得找人;当大官,更得找人。不找人,怎么能当官呢?要想当大官,就得到朝廷里去找人。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朝里有人好做官。相应地,朝里无人就不好做官、就当不了官。现在有一句耳熟能详的词组,叫做“跑部前进”,跑官要官。只有不断地走上层路线,才能实现“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才能追求政治上的所谓进步,即实现加官进爵、升官发财、重权在握的中国梦。

在中国,不会搞关系是万万不行的,搞不好关系,对仕途的进步肯定有影响。如果不能够全盘地掌握上级领导的喜怒哀乐、习惯爱好、其家庭状况、其夫人、二奶、三奶的脾气秉性、相关嗜好等等,那就不可能有进一步提升职位的最起码的政治素质;如果能够知道上级领导父母双亲的生日或者是领导的儿女以及儿女的儿女们的生日,并不失时机地送上厚重的礼品,那才算是拥有了官场所应具有的良好的政治素质,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未来的领导之重任才能够自然而然地、水到渠成地安放在这样的合格的奴才似的接班人的肩上。这样的接班人,正是一抓一大把的各个单位、各个部门、各个领域的主要领导人。

现在的中国大陆,完全是一个以庸俗社会学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关系社会。所谓的庸俗社会学,就是以裙带关系为基础、处于低层次的酒肉朋友似的迎来送往,以亲疏远近为判断标准所建立起来的庸俗不堪的这么一种社会关系。不问是非,只问熟不熟;不谈正义,只谈关系之远近;不论能力,关系决定一切;谈不上规则,一切以人情来定夺。这样的关系社会,几乎毫无规则可言,也不问对错、也没有人性、良知、道义、也没有正义之概念,因而形成了如台湾作家柏杨所写的《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中所描述的布满蛆虫的大酱缸——令人恶心的不堪入目之状态。

关系社会,没有能力的位置,没有正义的位置,没有事业的进展,一切以庸俗社会学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不问是非的和稀泥,以及只知和稀泥的老好人于是受到人们普遍的欢迎与礼赞。道貌岸然、口是心非的伪君子,在庸俗社会学的汪洋大海里游刃有余、自给自足、如鱼得水,常常被奉为值得仿效的楷模和完人。像周恩来这样的内心狡诈、外表温存、口是心非、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竟被广大的中国愚民们奉为值得膜拜和敬仰的神明,也就不值得大惊小怪了。因为这么做,自有其深厚而广大的蒙昧主义之基础。关系社会之所以不认能力也不认才华,更不把天才当作一回事儿,是因为价值判断标准从根本上得到了扭曲,人们的认识标准只是从自己的或小集团的私利出发,而不管不顾事业的进步和发展,更谈不上民族的大义和对于社会的责任。工作上以任人唯亲为标志,实行的是逆淘汰机制,只是相信自己所熟悉的人,只是重用自己的亲信。庸俗社会学的思维方式及其行为方式,可能适应于落后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可能在历史的某个落后时期行之有效。但在新技术革命和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的现实中,则不免大大地落后了,就像在飞机日行千里的时代仍然沾沾自喜于慢悠悠地爬行着的老牛车一样。进步了的时代必须讲规则、讲法律。讲规则、讲法律的时代,不像关系社会只是对熟人之间的那种处理方式,而是对陌生人之间的关系进行适合于社会发展需要的恰如其分的处理方式。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须建立在法律意义上的平等的基础之上,必须遵循同样的规则和同样的法律。一个人因为其生活背景的不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各自天赋的差别等,在社会的利用上肯定也表现出不尽一致的地方。社会的进步,有赖于每个人的能力的充分发挥与充分利用。社会越进步,越需要人的能力的充分发挥,越需要才学的全面彻底的展现。能力、才华乃至天才,只嫌其少,而不嫌其多。能力越强越好,才华越多越好,天才更是求之不得。进步了的社会,绝不是庸俗社会学以及建筑其上的关系肆意逞能的社会。因为这对事业的发展不利,对文明的进步不利。新技术革命和知识经济的现代社会,迫切要求运用科学技术,进行发明、创造等创新能力,需要头脑风暴而驾驭各种知识的综合能力。
未来的能力社会,必将取代现行的庸俗不堪的关系社会。

4、重关系而不重能力,必然阻碍事业的应有进步

中国社会一直按照人熟为宝的方式待人处事。这种方式适应于自然经济和简单生产的方式,但绝不符合建立在能力主义基础上的陌生人社会。现代市场经济需要的是技术、知识、能力、才学等等。没有技术、没有才学,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而不能从事复杂的技术工作和需要技术的知识岗位。有技术的,肯定要好于没有技术的;有能力的,肯定要比没有能力的挣得多,尤其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技术革命的条件下,知识、技术、才学、能力等等,尤其为现代的社会进步和事业发展所迫切需要。没有能力,是搞不好任何事业的,只能对事业的发展起到不应有的阻碍作用。但关系社会却根本不讲能力,不讲技术、知识、才学等,而只讲庸俗社会学,只讲俗不可耐的迎来送往、酒肉穿肠过、嘻嘻又哼哈的关系。腐朽的无能主义,是长而久之的蒙昧主义如入无人之境地侵犯、吞噬中国大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各个部门的基本表现,是中国社会大踏步地落后于人类文明之林的至关重要的原因之所在。干工作不是依靠能力、技术、知识、才学等等,而是依靠忠心耿耿的无知无识的大老粗,依靠那些只会唯唯诺诺的奴才似的跟屁虫。各级领导所重用的,大部分都是胸无点墨的政治上可靠、技术上一窍不通、更谈不上任何知识和才学的白痴似的人物。有知识,被认定为不可靠,或被指责为走“白专道路”。有知识,还不如没知识;没知识,更能受重视。有才华,常常是挨整的目标和对象;有才华,就被认定为脱离群众,因为人民群众就是广大的愚民。不是愚民的有才华者,就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就一定为广大的愚民所不容,不是有这个问题,就是有那个毛病。所谓的枪打出头鸟,就是要把有才华者尽其所能地消除净尽。如此这般,集体主义精神就会大放光芒,因为蒙昧主义已然取得了全面的黑暗的无耻胜利。有技术,也属于搞特殊化,也是某种脱离群众的自我逞能的资本,政治上也常常不可靠、不受重视。工作可以让你干,但荣誉绝不属于你,荣誉永远属于大家、属于集体,到头来有技术也等于根本没用,再不然,就直接扣你一个技术主义或唯生产力论的大帽子。有技术就等于没政治。而没政治,那是很要命的事,那就要吃不了兜着走,必遭其害、必受其罪。有多少因为有技术而遭到普遍的冷眼相待、而被怀疑为图谋不轨、别有用心;有多少钻研技术的人偷偷摸摸地遮着、藏着,生怕让人知道,就像从事某种见不得人的勾当似的。在蒙昧主义肆意妄为、无孔不入、耀武扬威的时代,知识、技术、才学、能力等等都得靠边站。无知无识反倒招摇过市、颐指气使。无能主义充分地显示其无所不能的能力。

关系社会由于重关系而不重能力,因而无能主义触目可见、无所不在。由于能力主义受到普遍的忽视,什么都得讲究人的亲疏远近,尤其在领导干部的任用上任人唯亲而不是唯才是举,因而势必造成事业发展的普遍无望。技术革新谈不上,创造力也发挥不了,一切都是墨守成规、循规蹈矩。社会以普遍的无能为力、无所作为作为其沉闷、迟滞、无聊之标志。几十年如一日地老牛拉破车和老牛拉破车似的没有发展、没有进步,自然而然地成为无所不在的凄凉景象。所谓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不过就是老牛拉破车的吱嘎吱嘎的沉闷的回响而已。

为了把我们的事业不断地推向前进,我们就必须大张旗鼓地、名正言顺地、大声疾呼地盼望并强烈要求适合于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知识、才学、能力等等。只有能力主义,才能够为我们的事业奠定顺利发展的良好基础。无能主义只能败坏我们的事业,而且半个多世纪以来已然给我们的各项事业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极其巨大的危害和损失。决不能再让无能主义继续一如既往地坑人害人、祸国殃民了;决不能再让庸俗关系学统领我们的思想意识、败坏我们的现实生活、腐蚀中国人的身心健康了。

5、必须破除关系社会的困扰,得按明规则行事

为了推进中国大陆的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尤其是推进中国大陆从极权专制主义的现状不断地向着民主、自由、人权、法治等的宪政方向大规模地迁移和转型,就必须破除长期以来形成的关系社会对于中国人民自我发展的困扰、阻挠和破坏,就必须坚决彻底地埋葬潜规则,消除其积重难返的不良影响,根除其危害事业发展的祸端。一切都要按明规则来办,决不能让潜规则横行霸道,绝不能让潜规则肆意妄为。要深刻地认识到潜规则所具有的极大的腐蚀性作用。破除潜规则,必须从我做起,必须从每个人做起。只要每一个中国人都堂堂正正地按照明规则行事,而不搞潜规则那一套,那么潜规则就自然而然地逐渐地缩小其占据的面积,其不良之影响就会大大地减少,乃至于消解于无形。

有些潜规则,几乎就等同于犯罪;有些潜规则,就是相当严重的错误,是处在犯罪的边缘。潜规则,既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是违法犯罪之表现,又不符合优风良俗,实属道德败坏之表现。潜规则的有效运行和横行霸道,是关系社会阴暗、苟且、无耻、可悲之表现。潜规则的问题相当之严重,相当之恶劣,道德由此而堕落,人性由此而不彰,良知由此而沉沦,道义由此而泯灭,法律由此而无能,社会由此而邪恶,罪恶由此而正常,正义由此而毁弃。是可忍,而孰不可忍!
为了建立一个正常的、开明的、公正的、理想的社会,我们必须下大气力、百折不挠地和矢志不渝地要求一切人、一切事都要按照明规则来办。人人都要遵守明规则,人人都要言行一致、照章办事、信守承诺,以有效地防范潜规则的侵袭、蚕食与占领。因为明规则既符合常识,又符合道德,又符合法律,所以人们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明规则。既然明规则是好的、有效的、合理的、正当的,为什么人们要弃之不用,而非得要用与之相反的潜规则呢?堂堂正正地按照明规则待人处事,难道有什么不妥吗?干嘛非得要偷偷摸摸地搞那些见不得人的潜规则,仿佛不按照潜规则行事就不得劲了似的?

6、由关系社会转入能力社会,是时代进步的必然要求

现行的关系社会,必须转入未来的能力社会。依靠亲疏远近的关系建立起来的庸俗社会学,必须让位于开放竞争的以能力主义为基础的技术、水平、才学等及其保障机制,以让一切有才有学有志之士都能够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找到适合于自身能力充分发挥、发展的恰如其分的合理、正当的位置。

在知识经济和新技术革命的条件下,每一个人的自由,是整个社会自由发展的先决条件和根本保证;每一个人能力的充分发挥,是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实力不断扩展的主要理由和根据;每一个人的想象力、创造力和一切潜力的充分涌流,是中国社会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自我展示的源源不绝的源泉和动力。

结论

天津大爆炸炸出了什么?炸出了成千上万吨的死鱼和死鱼一样的一滩又一滩的污泥浊水、无穷无尽的肮脏、无耻、苟且、黑暗,炸出了邪恶的历史渊源、现实中连绵不绝的罪恶、未来的失望乃至绝望,炸出了位高权重者脑残似的喜气洋洋和鸵鸟似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炸出了成群结队的冤案、屈辱、难过、泪水以及淋漓的鲜血,炸出了中国大陆软实力的匮乏与空白、硬实力的不足与缺陷,炸出了有如笔者一样的所有中国人的担心、悲愤以及深沉的思虑,炸出了泱泱之众的迷惘、失落,还有仰天长啸的哀叹。

一、要去除灾难之根,消灭人祸之源,就必须建立一个尽可能没有或极大地减少悲剧的现代文明的实现人权的法治的公民社会

在灾难频仍、人祸不断、悲剧连绵的中国大陆,要做到这一点,要实现人们心中这一美好的理想,要达成人的生活有尊严并可以安居乐业的愿望,在现行的体制下恐怕不难想象,将是何其艰难、何等不易啊?!但正是因为艰难、因为困苦,所以才更能显示其深远而广泛的历史价值以及不容忽视的社会意义,更值得人们坚韧不拔地、百折不挠地为之而不懈地努力。因为这是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在内心深处所必然拥有的值得珍视的极为可贵的愿景,此乃中华民族的千百万仁人志士所一致认同的基本共识。其基本共识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造灾难、人祸和悲剧的现状,决不能再一如既往地继续存在下去了,更不能恬不知耻地开拓进取和耀武扬威地与时俱进了;所有的灾难、人祸和悲剧,都必须适得其所地和恰如其分地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要把产生这些罪恶的原因都给搞清楚、弄明白,要把造成所有这些罪恶的各种制度加以全面彻底地改造和更正,要把猛于虎的苛政都要适得其所地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使之不能不敢作恶多端、肆意妄为。只有在充分的监督、制约与规范的基础上,权力才可能谨慎从事、任劳任怨、不谋私利,才能听命于权利的命令与指挥,才能别开生面地形成政治文明的新气象。权力必须受到权利应有的极大程度的限制和约束。不限制权力是不行的,是会产生致命的危害的。无论什么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检查、批评、教育,都必须得到应有的控制、约束,因此恰当的分权乃是势在必行的。分权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力限定权力。所谓宪政,实质上就是限制公权力肆意滥权而保护公民个体自由的政治制度,目的就是防止权力的胡乱作为,决不允许国家或政府的权力任意地干涉公民个人的各种权利。

政治权力的无所不用其极的肆意滥用半个多世纪以来在中国大陆几乎是一马平川、无拘无束,真可谓是“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毛泽东)。极权专制主义的社会从来就没有分权的意识,更谈不上对于权力的监督、制衡与约束。权力的行使就像没有闸的汽车一样横冲直撞,根本刹不住,在残民以逞的道路上疾驰而来、飞奔而去,向着杀人如麻的万丈深渊一个猛子就扎了过去,直到现在还是那个情况,虽然在程度上有所弱化,但本质上仍然是一个样。由此可见,中国大陆有《宪法》而无宪政,权大于法,法律只是统治者随心所欲、肆意滥权的工具而已;二是民众的维权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和加强。虽然社会中的一部分人随着互联网新技术革命作用之不断发挥而使得各种各样的信息相互交融和不断渗透,人们的思维意识不断地拓展,人们的眼界也随之越过了党控媒体的屏蔽范围。在互联网信息革命不断地作用于中国人民的思考力、判断力、理解力的情况下,中国人民对来自于外部的各种信息的吸纳能力和分析、鉴定能力等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彰显自身去伪存真、辨别真相的能力,进而实事求是地判定是非,增进觉悟,故此,以往形成的极为广泛的愚民势所必然地逐步地得以缩小乃至于极大程度地予以消灭。从这种意义上而论,互联网确实是救了中华民族一命。如果没有信息技术的兴旺发达,没有互联网世界范围内的互联互通,以至于把整个世界都变成了信息可以共享的地球村,套用一句耳熟能详的词语来说,中国人民也许还要在黑暗的羊肠小道上不知道还要摸索多少年呢,漫漫无期也许还真的说不定、说不好,因为中国人民的信息来源渠道只能是党控媒体一家,别无分店,别无他途。有了互联网,中国人民就自然而然地打破了党控信息的垄断局面。以往业已实行了半个多世纪之久的舆论一律、信息垄断的可耻局面,就再也不能一意孤行地独步天下了,也不能独步天下地盛气凌人了。愚民之所以能够连绵不绝地产生出来,是因为党控媒体的信息垄断之结果,是谎言号令天下并植入人们的头脑中自动地成为顽固的记忆之结果,是在人们对于信息只有单一的接收方式而没有其它信息来源从而不能对信息进行分析、比较和鉴别的结果,总之是长而久之的信息垄断势所必然地形成之恶果。愚民的产生很大一部分依赖于极权专制主义社会剥夺人民的知情权,即不允许人民知道和了解所应知道和了解的一切信息、一切知识,把一切信息都要尽其所能地加以屏蔽、遮掩、藏匿。愚民通常是极权专制主义社会所具有的信息垄断而实行信息强制压迫的产物。破除信息垄断,就是把愚民从懵懂无知的蒙昧主义的可怜卑微的状态中解放出来,而使他们在信息四通八达的交往融汇中,在各种知识的相互交流中不断地提升自己对于外部世界的理解力、判断力,不断地探究事实的真相,进而去除谎言的遮蔽,哪怕是已被确定了几十年所谓真理的谎言,到时候也一定会像遇到了阳光的乌云一样迟早会消散得无影无踪的。在被重重迷雾遮蔽了几十年的真相大白于天下之际,人们的觉悟也就随之而提高到一个崭新的层次,谎言就会不攻自破。脑残,通常是被谎言注满了的脑残,通常是被几十年的谎言所深深地迷惑并信以为真了的脑残,一经查明真相并能够深切地痛悔自己的上当受骗,也许就不会继续一如既往地脑残了。只要是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的人,几乎没有不是脑残的,因为都曾喝过狼奶、吃过狼食、听过狼嚎的。因为中国社会向来信奉社会达尔文主义那一套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信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暴力革命的歪理邪说、信奉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所谓理论,这些由笔者一概地定名为“野蛮人的理论和学说”的狼奶,无一不是野兽主义的落后思想与陈腐观念,却一直在浇灌着苦难深重的中国大陆,喂养了一代又一代所谓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终于形成了人性泯灭、良知匮乏、道义虚无、兽性主义肆意猖狂的一片虎狼肆虐之地。

有的民众只是维护自己的利益,虽然要好于那些连自己的利益都不知道维护的人,但仅仅维护自己的利益,恐怕是远远不够的。当然,自己的正当利益,也要争取、也要维护,这是应该的,而且也是必须的。连自己的利益都不能维护,那岂不是奴才之作为?要大义凛然地维护自己正当的利益,要维护自己一切应当维护的正当的权利,这是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最起码的要求。但在维护自己的权利的基础上,也要维护他人的权利,这更是一个人绝对有必要的正义之举。维护自己的正义,就是维护他人的正义,就是维护整个社会的正义;同样地,维护他人的正义,就是维护整个社会的正义,也等同于维护自己的正义。从这种意义上说,自我的权利和他人的权利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内在的一致性是相互依存的、是互有联系的、是互通有无的。因为都是在一个社会中生活,都在一个制度下活动,地,无分东西南北中;人,无分男女老幼。同样行动的人受到相同法律的制约,同样理念的人受到同样政治势力的挟制。比如,有人因为表达同样的政治理念,比如抗议朝鲜核试验对东北地区中国人的不良影响和必然危害,并因此而受到某种恶法的惩处。那么,恶法所惩处的,就决不仅仅是为数几个的意见公开表达者,而是惩处所有持有同样的或类似想法的人。凡是持有同样的或类似想法的人,都可能或必然遭受同样的恶法之迫害,所以恶法不除,国将不国,民无宁日。如果一个自由作家因为表达自己的独立思考而身陷文字狱之中,那就不仅仅是对作家本人的残酷迫害和无情打击,而是对持有同样想法的人,对拿起笔来进行自由写作的所有作家所进行的肆无忌惮的迫害、围剿和打击,是对所有以文明的方式推进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有才、有学、有志之士的围剿、取缔与打压。极而言之,是对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全面否定、彻底绞杀以及嚣张至极的毁弃,此乃愚蠢至极的反动之举,是反人类、反文明、反现代化的极权专制主义之所为。但这些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反人类、反文明、反现代化的恶势力,却总是把追求人类文明普世价值的自由作家颠倒黑白地统统地称之为反动作家。被极权专制主义者所认定的反动,恰恰是符合时代发和社会进步的正义。正义,乃是中华民族孜孜以求的至高无上的宝贵财富,也应当是中国人的存在之本质。

是人,就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拥有全部权利的有价值有意义的人,既不是依附于权力和权力者唯唯诺诺的奴才,又不是一个依附于他人的因而丧失自己主体地位和权利的奴隶,而是一个自己的命运由自己来主宰、由自己来掌握、由自己来决定的现代公民社会意义的公民。公民社会是由拥有全部权利的可以自主地掌握自己命运的公民们众志成城地建立起来的,奴隶和奴才是不能建立具有现代意义的公民社会的。从这种意义上讲,人的觉悟很重要。人的觉悟达到什么程度,就意味着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达到了什么程度。人不觉悟,始终停留在愚民或脑残的水平上,哪怕都穿得西装革履,一个个都溜光水滑,但骨子里的东西是不可救药的,本质上还是脑残或愚民的那个样子,整个社会本质上也不过是个愚民社会而已。因为由奴隶和奴才所组成的社会,乃是一个愚民泱泱之众的脑残式的愚不可及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即便比以往富裕了一些,也不过是多了一些土豪罢了,终归是一个金絮其外败絮其中的社会。脑残,就是民智未开;民智未开,就是愚昧,就是层出不穷的愚民有如过江之鲫一般触目可见。探究愚民何以产生的根源,极权专制主义的制度难辞其咎,也的确应该承担主要的重要的责任。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不能不提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就是:党控媒体,即所谓的官方媒体。舆论一律的党控媒体屏蔽了一切来自于人民群众的真实的声音、真实的情感和真实的思想。一切真实的言论都不见,到处可见的则是无所不在的谎言,并且是形形色色的令人眼花缭乱的弥天大谎。因为民间不能办媒体,也根本不允许个人办媒体,因而没有私营报纸、私营杂志、私营广播电台、私营电视台,人民群众真实的声音就不会也不可能得到及时、全面、客观、有力的反映。人民群众遭遇任何匪夷所思的冤屈,比如受到警察的欺压或敲诈勒索,倘若向官办媒体、党控媒体要求进行报道,但党控媒体是绝不会进行任何报道的。因为在党控媒体看来,对警察的指控无疑是给公权力抹黑,对人民警察应有的良好形象无疑是一种别有用心的亵渎。抹黑不可以,亵渎不可以,但歌颂却不但可以,而且必须;要写通讯要报道,只能报道好的而不能报道不好的,尤其要尽力避免负面的所谓影响。凡是不好的,都要屏蔽、都要杜绝、都要避免,仿佛一屏蔽、杜绝、避免,警察利用公权力之便对广大民众进行敲诈勒索的不作为、滥作为乃至于胡作非为的诸多现象就立马可以变得无影无踪了。但社会活生生的不良现实,却无比坚硬也无比坚实地存在于广大民众心中的印记,难道通过党控媒体鸵鸟似的视而不见和不闻不问,竟可以匪夷所思地销声匿迹了吗?见过荒唐的,但没见过这么荒唐的。不报道并不见得没有,也许有的更多,但党控媒体就是根本不报道,就像瞎了眼睛一样,绝不睁眼看,一个字也不提,纹丝不动,从来都是报喜不报忧,从来都是莺歌燕舞、流水潺潺、春暖花开、风和日丽,这一点可以从上个世纪中叶的中国大陆的所有党控媒体上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无论当时的《人民日报》,还是各省省报;无论是各市地的报纸,还是《红旗》杂志等等,都是形势一派大好,工农业生产蒸蒸日上。这边厢:言之凿凿、花里胡哨、瞒天过海,那边厢却是饿殍遍野、几十里树皮都扒光,整个民族都吃糠咽菜、满脸菜色、食不果腹,竟饿毙四千多万勤劳朴实的中国人!

新闻舆论不自由,尤其是毛泽东蛮横霸道的舆论一律,的确把中国人民给坑得够呛,简直把中国人都不当人了,至今中国人还是一如既往的奴隶、奴才、愚民、脑残,笔者实在不忍看到如此这般的令人难以理喻的可怕之景象。历史上的中国愚民们上当受骗,被折磨得死去活来、人模鬼样也就罢了,但现实的中国人民为什么还要依然如故地继续作茧自缚呢?难道还要继续外甥打灯笼——照舅(旧)吗?

因为舆论一律所导致的言论不自由、舆论不自由,不可避免地引发了史无前例的惨绝人寰的大饥荒,造成了波及全社会的巨大灾难、人祸和悲剧,简直是什么也挡不住。在毛泽东所搞的阳谋——反右运动而使中华民族的整个知识精英阶层都全军覆没了之后,就不会也更不可能有人敢于胆大包天地再来与穷凶极恶的毛泽东的极权专制主义制度作以任何程度的大义凛然的抗争了。舆论一律所导致的对于整个社会和整个民族的大规模的意识形态之强暴,是造成包括大饥荒在内的所有灾难、人祸和悲剧的至关重要的不可推诿的根源之所在。

因为一切的舆论都是党控的、都是官办的、都是所谓的党的喉舌,因而只能照本宣科地传达党魁的意志,传达党的方针政策,而不会也不可能真实地反映人民的真情实感、真正的遭遇和真实的想法。倘若要把以往的和现实的党的喉舌从党控媒体中解放出来、从官办媒体中解放出来,就必须使党的喉舌转变成人民的喉舌,就必须根据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信息市场自身发展的规律,不失时机地和大张旗鼓地提倡并支持国营媒体的私有化,像办企业那样地办新闻媒体,最好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对所有的官办媒体大力地进行股份制改造,要积极地引进国外新闻媒体制度和管理模式以及运行方式等等,如此一来,就会使我们的社会逐步地迈入现代文明的历史新阶段。

媒体必须自由。只有自由的媒体,才能卓有成效地表达来自于人民群众内心深处的真情实感,、思想、意见和建议,所有的冤案都应该、可以而且可能在自由媒体的自我叙述中得到不同程度的抒发,也为切实有力地解决任何一个冤案尽其所能地铺平可以预期的康庄大道。比如某个案件,对与不对,应该解决还是不应该解决,解决到什么程度,不同的人可以在不同的媒体上发表意见,老百姓可以发表不同的意见,法律专家可以发表意见,施害者和受害者也可以发表意见,当各种各样的意见摆在每一个读者或听者面前时,人们就可以得出应予得出的正常的合理的正确的结论,即便结论不正确也没有关系,也可以发表意见。言论自由的含义是,不但正确的言论可以发表,而且错误的言论也同样可以发表;不但正确的言论可以得到保护,而且错误的言论也同样可以得到保护,此即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所讲的“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我却要用生命捍卫你发表意见的权利。”只有各种各样的不同的意见、建议都摆在桌面上,只有各种各样的不同的想法都充分地亮相,人们才能够有所鉴别、有所取舍,这将极大地有利于提高民智,增进人们的思想觉悟,也才能够真正地彻底地破除愚民和脑残。如果信息灵通,就不会存在所谓脑残的问题了,愚民的问题也就自然而然地迎刃而解了。所有的冤案如果在有私营媒体的条件下,也都会得到充分而详实的曝光。现在公权力所搞的所有的阴暗、苟且、无耻的猫腻,都会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不堪入目之情状而遭到普遍地唾弃,而会程度不同地得以收敛,至少不会像如今这样地跋扈嚣张、无所不用其极地肆意妄为、横行霸道。新闻舆论自由是激发整个社会的所有创造力、想象力和一切潜力的一个绝对必须的条件。没有新闻舆论自由,社会的生产力就不能得到应有的解放,人们的创造力就会极大地得到致命的扼杀和阻止。想象力更是谈不上,一切的潜力都不过是望洋兴叹而已。这就是说,没有新闻舆论自由,其它的一切自由都必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大大小小的乃至无穷无尽的阻碍、破坏和毁弃。新闻舆论自由是社会解放的嘹亮无比的号角,是人的身心解放的卓然醒目的旗帜,是市场经济发展到现阶段所应提出或必将提出的推进言论市场公开化、透明化,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强烈要求。

言论自由、舆论自由,应当是正常的中国社会所必然确立的基本原则。阻碍言论自由和舆论自由,就是毁灭中国人民的希望和梦想,就是把中国社会推入到万劫不复之境地的滔天大罪。舆论一律就是这种极端可耻的、毫无道理可言的巨大阻碍。

舆论一律向来是极权专制主义政体乐此不疲的拿手好戏,也是制造整个社会的灾难、人祸和悲剧的极为重要的途径,更是极权专制主义者肆意妄为地滥用权力,导致整个国家都动荡不安的统治方式,当然也是极权专制主义统治集团祸国殃民,从事种种罪恶勾当的政治手段。舆论一律绝不是什么好东西,无论从历史上看,还是从现实的角度来评价,尤其对未来的社会发展来说,就更是危害深重;党控媒体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只要一党控,什么样的言论自由都会遭到大面积的乃至完全彻底的灭杀,什么样的真实都没有,什么样的真相都不见。除了谎言,就是欺骗;除了欺骗,还是谎言。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兴起的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即纳粹党的党控媒体是这样,由列宁、斯大林领导的布尔什维克所严密控制的党控媒体是如此,由毛泽东所严密控制的党控媒体亦复如是,都是以舆论一律取缔一切自由的言论。

中国人民所谓的大救星毛泽东,曾以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流氓之气势,为舆论一律恬不知耻地进行强词夺理的狡辩与掩耳盗铃的解释,胡说什么就是要搞无产阶级的舆论一律,而不许资产阶级和一切反动阶级发表反动舆论;就是要搞社会主义的舆论一律,而不能搞资本主义的舆论不一律,至于什么是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毛泽东从来没有予以明确的定义。综合毛泽东的所有言行来看,凡是符合他的意志的,就都属于无产阶级的和革命人民的。如果与他的意志稍有不同,更不用说相反,那就必然是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一切都得以毛泽东的意志为意志,一切都得根据毛泽东的喜好而变换。毛泽东一高兴,那就是无产阶级、革命人民的;倘若毛泽东一不高兴,刚刚被毛泽东所认定的无产阶级的革命的东西,一瞬间就注定变成了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不好的、坏的、反动的东西。什么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判定标准,那得看毛泽东的心情。毛泽东的心情,就是所谓中国的政治,所谓中国的政治,就是毛泽东的随心所欲、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横竖都是他有理。颠倒黑白是造反有理,没有道德更没有法律的天翻地覆慨而慷的天下大乱,就是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革命;取缔所有文科的大学教育,培养一批又一批只会闹革命、胸无点墨的工农兵学员,即所谓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美其名曰地称之为教育革命的反潮流精神,把交白卷当成所谓教育革命的丰硕果实,把整个国家玩弄于股掌之上,颠来倒去,始终不得消停,从来都是乱折腾、瞎折腾、胡折腾,把整个民族都给耍戏得稀里哗啦、不成体统。如此等等,让人情何以堪?见过无耻的,但没见过这么荒谬绝伦的。真乃是:荒谬绝伦的毛泽东、荒谬绝伦的中国政治、荒谬绝伦的党控媒体、荒谬绝伦的舆论一律。

舆论一律害死人。近代中国历史的所有的重大罪恶以及种种所谓的失误,与舆论一律具有紧密的重要的联系。正是因为有了舆论一律,所以极权专制主义统治者才能够耀武扬威、颐指气使、横行天下、罪恶昭彰、祸国殃民,最终导致全体中国人民都身陷灾难、人祸、悲剧的深渊而倒透了霉;因为舆论一律,所以中国人民的言论自由、舆论自由都被统统地剥夺净尽,连在痛苦中呻吟的一点点权利都丧失殆尽,在连绵不绝的痛苦中饮泣的权利都干脆没有,要死也必须死得无声无息或在呼喊“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的逐渐微弱的呼吸中走向人生的终点;因为舆论一律,中国人民自己的话语权竟被党控媒体完全彻底地、统统地取缔了、被强行地代表、被取而代之、被肆无忌惮地侵入了,总之,党控媒体自立自为地擅自做主了。也就是说,中国人民的话语权被全部地侵占而全面地失落了,干脆连一点儿也不剩了。

整个社会于是进入到沉闷、无聊、无能、无力、衰微、可怜、可悲之状态。泱泱之众的人间悲剧、灾难就在这种人为制造的状态下必不可免地自动生成。全世界几百年、中国几千年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巨大惨祸就在舆论一律的万马齐喑的形势大好中惨绝人寰地出现了。

基于惨痛的、深刻的、令人扼腕兴叹的、更令人悲伤不已的、极其巨大的历史教训,有理由更有根据应当不失时机地和大义凛然地提出事关重大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即,如何避免如上所述的人祸,如何从以往的种种灾难中逃离出来,如何从层出不穷的悲剧中、从无所不在、触目可见的形形色色的冤案中解放出来,中国人民恐怕别无选择,只能大刀阔斧地进行具有根本意义的政治体制改革。而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开宗明义所要做的就是:必须刻不容缓地、坚决彻底地打破党控媒体的舆论一律的铜墙铁壁似的重重封锁与牢不可破的禁锢,就必须欢迎、鼓励并支持千百万家私营报纸、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私营网站、私营媒体如雨后春笋般地蜂拥而出并顽强有力地拔节生长,以别开生面地形成百花齐放、千花齐放、万花齐放的宏伟壮观的新乐园、新氛围、新景象。此所谓“解除报禁”也!

只有人人都来追求言论自由、舆论自由,舆论一律的范围才能逐步地缩小,终归消解于无形。毛泽东所津津乐道并视之为命根子的舆论一律,毕竟是与人类文明的普世价值截然相反的,是落后的、陈腐的、狭隘的、封闭的思维方式所必然产生的可耻的罪恶,是没有一点点现代政治文明的气味的,是符不合人性而且还反对人性,是不符合良知而且还与良知作对,是不符合道义而且与道义正好相反的、愚昧无知的所作所为,是在野蛮的时代里可能行之有效而在政治文明的时代里注定为人们所抛弃的邪恶之作为。

我们之所以要与舆论一律的党控媒体和党控媒体的舆论一律相诀别,是因为我们要大踏步地迈进言论自由、舆论自由及其开辟的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经济文明和文化文明的新时代。以言论自由、舆论自由引领时代的风气之先,开启民智,启迪民心,让中国人民在四通八达的信息高速公路上纵横驰骋,尽可能地、广泛而深入地、深入而广泛地、有力地吸纳一切有益的信息养分,从而扩展我们自身所应具有的知识财富与精神能量,以构建我们丰富多彩的和琳琅满目的精神世界。在甩掉愚民和脑残的沉重包袱的基础上,中国人民所能展现出来的将是前所未有的想象力、创造力以及一切的潜力,还有浩荡奔涌的知识、智慧乃至天才。

在信息的汪洋大海中,我们要像无所畏惧的鲸鱼一样奋勇搏击、劈荆斩浪,绝不为任何艰难困苦所吓倒。因为我们在信息的海洋中拥有无限辽阔的自由。我们不但拥有自由的思想,而且还有自由的呼吸、自由的畅想、自由的言论、自由的表达、自由的舆论、自由的环境。所有信息的自由流动,就像源源不竭的水一样四通八达,承载着我们流线型的身心,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游向任何一片信息蕴藏丰富的辽阔浩瀚的海洋。
信息自由,就是辽阔无垠的大海,就是知识与智慧随心所欲的海洋。相反,舆论一律所造成的信息不自由、舆论不自由,就必然是一条污泥浊水、恶臭难闻、无耻下流的阴沟沟。中国人民至今仍然处在狭隘、闭塞、舆论一律、信息不自由的阴沟沟里而不得自拔更无所作为,始终没有进入到现代文明所要求的言论自由、舆论自由及其导致的信息的汪洋大海里。岂不悲哉?呜呼!

中国人民现在已然当机立断地、明确地更是正确地选择了适合于自己畅行无阻的信息高速公路,别无选择地更是自觉自愿地选择了适合于自己言论自由、舆论自由、信息充分涌流的汪洋大海,那就必须坚决彻底地脱离舆论一律的党控媒体所引致的毫无出息更一无作为的信息闭塞、狭隘、封堵之局面,那就必须毫不客气地摒弃封堵自由舆论、阻碍信息充分涌流的闭塞、窄小的阴沟沟。要搞信息开放,而不能搞信息封闭;要搞舆论自由,而不能把舆论限定在极其渺小的范围内。社会发展只有在信息充分涌流的基础上、在舆论充分自由的基础上,才能具有充分的理由和充实的根据。舆论不自由,信息不流通,社会发展就没有任何的希望可言,更谈不上人类政治文明和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任何进步。为人类文明做出杰出贡献的伟人们一般地说来,都能够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权力和地位尽力地推进舆论自由和信息涌流的事业。因为信息涌流、言论自由、舆论自由,必将极大地造福于人类自身。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一定会在言论自由、舆论自由和信息涌流的雄厚基础上实实在在地、扎实地建立起来,并铸成不朽的历史之丰碑。像毛泽东这样怀抱着“在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的无耻信念,只知道一心一意地为自己的权力宝座精打细算的历史小人,才能无所顾忌地搞什么封堵信息、大搞舆论一律之类的胡作非为。仅从封杀言论自由这一个角度来讲,更不用说杀人如麻的滔天罪恶,毛泽东也完全算得上是中华民族最大的历史罪人。毛泽东干尽了封杀中国人民自由思想和自由言论的坏事、恶事,真乃罪不容诛也!伟大的中华民族必将在不久的将来,以其大无畏的雄伟壮观之气势,与毛泽东这样的权力小人、与毛泽东这样的势力小人相诀别。中华民族决不缺乏远见卓识的历史伟人。蒋经国先生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深明大义,他明确指出:天下没有永远的执政党。他毅然决然地当机立断,在中华民国的台湾率先实现了政治制度的文明化、现代化,不但解除了党禁,而且还解除了报禁,使台湾岛的政治一下子迈入到与人类文明普世价值相一致的高度,由此也奠定了蒋经国作为首屈一指的“民主先生”在中华民族的辉煌历史中所占据的卓然醒目的和牢不可破的伟大而不朽之地位。

二、中国必须要建立一个文明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决不允许存在哪怕一个冤案

为什么中国的灾难那么多?多如牛毛,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

为什么中国的人祸那么多?不计其数,就像地上的草、就像山上的石头、就像漫天刮得纷纷扬扬的灰尘;

中国的悲剧为什么那么多?无穷无尽、浩浩荡荡,犹如长江后浪推前浪,源源不断地击打着由血泪凝成的华夏大地;

为什么中国人的冤案特别多?多过哗哗流淌的水,如同江河的波峰浪谷,胜似海洋的辽远壮阔、浩淼无垠?

苦难悲苍的大地,悲愤交加的故国,五千年文明延续的家园,一个叫做神州的地方,一个以生产瓷器闻名于世的所在,为什么竟让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沧然而涕下”(陈子昂)?又为什么让人百感交集,乃至于无所措手足?诚如唐朝伟大诗人杜甫所写的并为中华民族从古至今所吟诵的千古名诗:

“国破山河在,
城春草木深,
感时花溅泪
恨别鸟惊心。
烽火连三月,
家书抵万金,
白头搔更短
浑欲不胜簪。”

每当想起中国人民不堪回首的惨绝人寰的历史境遇,每当感受中国人民正在遭遇的非人蹂躏和无尽折磨,有良知的人们焉能不心生万端感慨,生发出连绵不绝的哀叹: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艾青),亦或是恨得深沉?或者是爱恨交加,深沉得难以自抑、难以自拔?也许都有可能。面对着中国人民以往经历过的和正在经历着的形形色色的偌大的灾难、人祸、悲剧,面对那么多的乃至无穷无尽的冤假错罪案,笔者还能说些什么呢?除了提出像《十万个为什么》一样的连绵不绝的诘问之外,笔者还想进一步提出《一百万个为什么》、《一千万个为什么》、《一亿个为什么》,以把所有的问题都给鲜明地提出来,大义凛然地提出来、堂堂正正地提出来、名正言顺地提出来、雷鸣电闪地提出来、摧枯拉朽地提出来、炮声隆隆地提出来、万箭齐发地提出来:能不能在中国大陆建立起一个没有一个冤案的比较理想的社会?或者,至少要建立一个有冤案而能够得到有效表达、得到合理处理并给予适当而正当补偿的具有良好机制的这么一个社会?能不能建立一个使所有人都没有恐惧、适合于人居的正义的社会?这就是说,中国必须要建立一个文明的社会。在这个文明的社会里,决不允许存在哪怕一个冤案。让中国人生活在没有任何冤案的正常的社会里,难道不是正当、合理、毫不过分的诉求么?

为了实现这个可能不是差的而必然是良好的目的,我们就要义无反顾地、毅然决然地和实事求是地寻找到制造冤案的根源,特别是“一党专政、遍地是灾”(七十年前中共《新华日报》中的一篇社论标题)所揭示的制度性根源。一定要打破砂锅问到底,豁出命来也要把给中国人民造成各种巨大冤案的根子都给统统地挖掘出来,并予以完全彻底的根除,以绝后患,以恢复大地的一片宁静,以给世界带来应有的温馨与快慰。

一个没有冤案的社会,不正是国内外所有的民主人士矢志不渝地和奋不顾身地孜孜以求的吗?中华民族的仁人志士所有的艰苦卓绝的精神创造工作,包括组党、包括抗议极权专制的种种不义之举等实际活动,自始至终都应该围绕着一个至高无上的目标来进行:这,就是一定要把所有的冤案都从中国大陆驱逐出去,一定要把所有的冤案扔进历史的垃圾箱。一定要使中国人生活得有尊严。只有根除冤案的机制体制,包括要求取缔一党专政而实行多党竞争,包括要求官员实行竞选制、官员进行财产公示等,包括打破党控媒体的信息垄断、实行私营办媒体,包括要求实行三权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包括要求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倒查机制、建立责任政府,等等,都是为了使中国人活着像个真正的人样,活得有最起码的人格和尊严才行。如果不改变现行的没有人权的政治局面,中国人的尊严和人格就根本谈不上,反而会以无穷无尽的冤案证明中国人仍然处于奴隶、奴才的卑微、屈辱、苟且偷生的惨不忍睹的悲惨境地。为了去除冤案,就是说,决不允许哪怕一个冤案在中华大地上出现,就必须提出一个无比响亮的口号:还权于民、还政于民。不还权于民、不还政于民,是绝对不行的。权力仅仅为既得者利益集团所牢固地、长远地甚至永远地把持,这种一党专政的国家政权向来是私有制而绝非公有制,虽然在本质上私有制的权力把自己强词夺理地认定为所谓的公有制,即所谓的全民所有。但却名实不符,乃至完全相反。权力私有制,一直是中国政治不能迈入现代文明之列的根本原因之所在。权力私有制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任何其它的问题既解决不好,又解决不了。因为主要的问题不能解决,其它次要的问题又怎么能够名正言顺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呢?政权私有制的问题在中国大陆十分严重,老子打天下,儿子坐天下。这样的情况,从世界政治发展的历史来看,是不可思议的。因为是极其落后的,仿佛仍然停留在公元前后几个世纪当中似的。也就是说,中国大陆的现行的政治生态,照比政治文明的现时代标准,差不多已经落后了大约二千年之久。既然落后了二千多年,那就根本谈不上任何政治文明的现代气息了,那就没有更不可能有现代政治文明的任何气味了,整个就是一种茹毛饮血、丛林法则、不堪入目、惨不忍睹的可耻之状态。无怪乎,野蛮落后的毛泽东思想竟可以如入无人之境地横行霸道,无所不用其极地荼毒天下;无怪乎,毫无理论意义的猫论摸论和赳赳武夫见风使舵的机会主义竟可以堂而皇之地、莫名其妙地、令人匪夷所思地成为所谓的邓小平理论。因为根本没有任何学术底蕴和文化内涵,一切以权力意志为标准,生拉硬扯地扯出了个国家意志的学说或所谓理论的玩意儿,也不怕给后世留下令人耻笑的难以理喻的滑天下之大稽的笑柄。

落后的理论只能是落后社会的标志;野蛮的学说;只能是野蛮国家的代表;极权专制主义的教条,注定是极权专制主义的社会或国家的自我表证。在落后的、野蛮的极权专制主义的国家里,政权向来与人权相敌对,政权的存在就是要以取缔、围剿、迫害人权为目的,人权必将生灵涂炭,人权不仅仅倒霉,而且还要遭受到全面的打压、迫害、禁锢,人权都被压榨得喘不过气来、生不如死了。私有制政权,如朝鲜的金家爷子、儿子、孙子三代(金日成、金正日、金正恩)所实行的专制独裁,是决不可能允许任何意义的人权的立脚之地的,更没有人类文明普世价值的容身之地的,必将以包括人权在内的人类文明普世价值为敌对,而千方百计地予以绞杀。倘若有人追求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平等、公正等人类文明普世价值,岂不是对极权专制主义的腐朽没落之政权自然而然地造成了不可避免的大的或极大的危害?所以,任何进步的东西对落后的腐朽没落的私有制政权来说,肯定是不能容忍的,更是极力要予以阻挠、打压的。哪怕付出任何巨大的代价,打着公有制旗号的私有制政权,也肯定是要螳臂当车不自量力的,也注定是要蚍蜉撼树谈何易的。这是毫不奇怪的,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落后于时代进步的极权专制主义之类的东西,是迟早要被历史的大潮所淹没、所摧毁、所荡涤得一干二净的。此所谓,民主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三、还权于民、还政于民,是去除冤案的根本出路

还权于民、还政于民,这是进步了的时代向我们提出来的具有标志意义的鲜明的政治号召,这是像流星一样划破夜空、闪烁人间,如阵阵霹雳般振聋发聩的时代最强音,这是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在一九五七年对于毛泽东及其领导的中国共产党所提出的针锋相对的堂堂正正的正义之呐喊。虽然这一气贯长虹的正义要求极其不幸地遭到了毛泽东及其领导的中共法西斯主义的残酷镇压,但其追求政治文明的精神却如日如月般地光照千秋,温暖大地,至今仍然在激励着现实的中国人民追索一切所应具有的全部权利;

还权于民、还政于民,尽管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风雪弥漫的坎坷之路,但仍然在艰难困苦的跋涉中百折不挠地挣扎,矢志不渝地苦苦求索,一步一个脚窝,一寸山河一寸血,却始终不能达成应有的良好之目的,始终不能脱离开极权专制主义的围追、堵截;

还权于民、还政于民,这个卓然醒目的猎猎战旗,虽然被寒风酷暑所撕裂,不免浸满了痛苦、悲伤、迷惘、凄凉,还有汪洋恣肆的泪水,还有皑皑的白骨以及苍茫的哀歌,但却坚毅挺拔、威严屹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化作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坚强不屈的永恒的信念。六十多年之后的此时此刻,重提还权于民、还政于民的号召,笔者心头不禁涌出一阵阵苦涩、一阵阵悲哀、一阵阵仰天长啸的浩叹:苦涩的是中国人民的命运,悲哀的是半个多世纪一晃而过,政治坏境没有什么本质的变化。专制还是那个强权,极权还是换汤不换药。旧的一代中国人随着自然生命的消失已然告别了曾经的历史舞台,新的一代中国人又进入了一个叫做二十一世纪的所谓的新世纪。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像走马灯似地轮换着登台亮相、谢幕,再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但还权于民、还政于民,还是一样的口号,也不过就是一句口号罢了,丝毫没有转化成任何实际的内容。

如何把还权于民、还政于民转化成中国人民日常生活的实际内容,这不能不是社会转型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巨大使命,这不能不是一个刻不容缓的势在必行的十分艰难而又无尚光荣的现实责任。只有真正地做到还权于民、还政于民,才能为根除中国人的冤案打下良好的基础,才能为建立一个正常的社会创造应予肯定的先决条件。

中国大陆的政治现实,与实现还权于民、还政于民的历史性要求相距甚远,可谓南辕北辙、天差地别。但无论其怎么艰难,无论距离多么遥远,我们也要矢志不渝地为这一美好的目标而努力,因为这是根除中国大陆所有冤案的最佳途径。
中国大陆的冤案之所以如此地丰富、庞杂而且繁多,堪称一个冤案遍布的国度,是因为制造冤案的公权力机关和公权力掌握者普遍地肆意滥权,他们常常为完成所谓的政治任务而胡乱办案、胡乱判案,于是必不可免地造成各种各样的层出不穷的冤假错罪案。其中值得一提的就是司空见惯的耳熟能详的所谓的专案组。专案组的办案,是从前苏联克格勃毫无法治、依靠人治的方式进行办案的所谓的苏维埃社会主义模式,说白了,这就是制造冤假错罪案的主要方式。这个方式是斯大林主义破坏法治的腐朽没落的方式,是计划经济体制和战时经济制度在司法上的极权专制主义之表现,是危害甚烈、祸国殃民、国将不国、民无宁日的胡乱整的办案方式,是适应于落后时代的、野蛮的、整人害人坑人的、以政治为唯一判断标准的人治方式。

极权专制主义制度不仅仅体现在国家组织的统治架构上,不仅仅体现在所有的政权集中在一个部门或一个人的手上,不仅仅体现在整个国家、整个社会都听命于一个领袖的意志上,当然不可否认,所有这些都是极权专制主义主要的和重要的表现,而且,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极权专制主义还体现在针对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处理模式上。如果每一个案件都是以极权专制主义的方式处理的,那么冤案的蜂拥而出和无穷无尽,也就注定是不可避免的了,也可以说是挡也挡不住、拦也拦不了的了。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处理上,都搞极权、都搞专制;都没有分权、没有制衡、没有约束;不能以权力制约权力、不能以权力限定权力、不能以权力监督权力、不能以权力管束权力,所以权力就一定会膨胀,权力就任性,权力就势必像潘多拉盒子一样尽情地释放其全部的内在之恶,就会像虎狼一般地伺机作恶、无所不为。在这种情况下,冤假错罪案不就自然而然地、令人恐怖地泛滥成灾了吗?各种各样的专案组,就是制造全社会恐怖的极权专制主义的癌细胞。

对于冤案,一定要挖掘其所隐藏的黑暗的内幕,要对冤案展开适得其所的和恰如其分的社会学的、政治学的和经济学的深入细致的分析,要善于解剖麻雀,通过研究一个冤案,进而研究整个社会的人权不彰、强权逞能、道德败坏、法律衰微的可耻的不良之现实,一定要深入挖掘冤案产生的机制机理、形成和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抑制不住的罪恶方向。在全面了解冤案及其产生机制的基础上,一定要提出消除冤案的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和人类文明进步需要的合理化建议。冤案是不应该产生的,更不应该成为普遍的社会存在。解决具有中国特色的所有冤案的正确途径,必然是以民主取缔极权、以自由替代专制、以法治作为基石、以人类文明普世价值引领中国大陆走向人权立国的新时代。

为了根除中国人民的冤案,极有必要对中国特色的专案组加以解剖、评定、分析,由此对极权专制主义的整个体系作以详实的《病理学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造成冤案的极权专制主义制度发布适得其所的《死亡通知书》。取缔专案组,消除一切冤假错罪案!

四、知识分子,尤其是先锋知识分子,应该担负起破除并消解冤案的应有的社会责任

知识分子,尤其是先锋知识分子,对于冤案的存在,决不能视而不见、袖手旁观。倘若如此,那就丧失了知识分子,尤其是先锋知识分子所应担负的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为消除冤案而努力,为根绝冤案而奋斗,就是追求正义、捍卫正义、实现正义的历史过程。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堪称伟大的历史使命和当之无愧的现实责任。这个任务虽然艰难曲折,但意义却是不可小觑的。知识分子,尤其是先锋知识分子,应该以自己的独特方式,承担起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以完成我们引以自豪的神圣使命。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哪怕有一个冤案,都是整个社会的不幸,都是全体人类的悲哀,更是知识分子尤其是先锋知识分子的失职。一个中国人蒙受冤屈,都是中华民族的共同的悲剧,因为我们人类同命相连。任何一个无辜的人受到凌辱,几乎所有的人都不能得到安全,因为同样的命运在任何一个人的身上都会发生。害人的人如果不被谴责、不被追究、不予惩罚,难道其他的人就会安之若素、平安无事了吗?那是绝不可能的,那是必遭其害的。

严酷的社会现实告诉我们,悲剧总是以同样的方式连绵不绝地发生的,有如长风大浪一样地浩浩荡荡,始终没个完。

五、知识分子,尤其是先锋知识分子,应该有自己的社会责任伦理

人在社会中生活,必定与他人建立或深或浅、或大或小、或紧密或松散的联系,并由此而组成所谓的社会生活。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人都应当担负起应予担负的相应的责任,每一个人都应该具备应有的正常的好的或比较好的伦理责任之意识。不讲伦理责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毫无章法可言。所谓的道德下滑、人性缺失、良知泯灭、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硬把不是当理说、硬把不要脸当饭吃等种种不堪忍受的极端可耻的现象,就必然成为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可悲之现实。

要建立一个现代文明的正常社会,就必须在每一个人的心里面建立应有的哪怕是最起码的责任伦理。一定要把责任伦理提高到应有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来理解、来加强。责任伦理普遍缺失的现状,再也不能一如既往地持续下去了。因为礼崩乐坏、人心不古、道德塌陷的问题,已经严重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了,实在令人痛心疾首长叹息,百感交集很无奈。对于此问题的生成与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的责任伦理的缺失和空无,知识分子,尤其是先锋知识分子是具有逃脱不了的极大的责任的。因为知识分子本身的责任伦理都不到位、都很成问题,一是缺少应有的担当意识,摄于极权专制主义的表面强大而畏畏缩缩、而逃避责任,于是乎不免成为卑微、可怜的犬儒;二是心甘情愿地成为强权下摇尾乞怜的附庸,竟为五斗米折腰,为谋取自己的物质利益而对位高权重的顶戴花翎——既得者利益集团的政治势力献媚邀宠、歌功颂德,提供貌似有理的所谓根据、理由和托词。其所提供的所谓的充满自信实则欲盖弥彰的理论根据,不过是冠冕堂皇的鬼画皮而已,虽然能够暂时性地蒙骗一些脑残似的愚民,但从长远的发展来看,只能留下不值一驳的令人耻笑的话柄而已。犬儒似的知识分子由于没有对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所应起到的积极的推进作用,由于匮乏深明大义、框邪扶正、为民众鼓与呼的神圣职责,也就没有更谈不上知识分子所应具有的正常的责任伦理。这样的知识分子在某种程度上由于丧失了自己应有的独立立场而与极权专制主义的强权同流合污、与狼共舞,实际上是与极权专制主义的罪恶具有同构性质的犯罪。丧失责任伦理的、以知识分子为名的泱泱之众的犬儒,由于唯权是举,只能巴望着极权专制主义所施舍的残羹剩饭而沾沾自喜、自得其乐,为所谓的职称、级别、地位以及随之而来的待遇而毫无出息地斤斤计较,只为权力意志做些诠释性的和图解似的所谓的学术研究,实则是狐假虎威、为虎作伥,不但助纣为虐,而且还狼狈为奸,干的却是害人坑人坏人乃至使整个社会都普遍堕落的阴暗、苟且之勾当,是明目张胆的犯罪。

知识分子没有高尚的责任伦理,那是绝对不行的,是不配称之为知识分子称号的,更谈不上先锋知识分子的光荣称号。知识分子,尤其是先锋知识分子必需的责任伦理是,社会上的一切罪恶都应当被视为自己的罪恶;社会上的任何一起冤案,都与知识分子的命运相联系,都与知识分子本身正相关。以整个社会的名义,以所谓高尚的名义所从事的种种非正义、不正义、反正义的所作所为,都首先是知识分子,特别是先锋知识分子必须正视、、必须深恶痛绝、必须大义凛然、义无反顾地绝地反击的,哪怕舍得一身剐,也要把皇帝拉下马;哪怕玉碎,也要挺身而出,声嘶力竭地为民鼓与呼。

由于具有当仁不让的堂堂正正的和至高无上的责任伦理,知识分子,特别是先锋知识分子,理所应当地成为阻挡邪恶罪恶肆意妄为、横行霸道的中流砥柱。极权专制主义的政治势力在历史的一定时期,在一定的范围内可能或必然具有相当强大的力量,但由于本质上的虚弱,外表的强大毕竟是过眼云烟似地昙花一现,而决然不会一厢情愿地红色江山万年长。知识分子,特别是先锋知识分子的责任伦理要求:为了捍卫中国人民不可剥夺、不可让渡的权利,哪怕以一人之力,也要与整个邪恶的社会展开勇敢无畏的对决宣战;哪怕整个世界都处于蒙昧主义的汪洋大海之中而对其展开人民战争似的大批判,也丝毫不为所动,也要仍然坚持自己的立场和信念,只要立场和信念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和实践的考验。比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曾经遭到全国性的疾风暴雨似的革命大批判,马寅初的北大校长一职也遭到了无端的罢免,但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的马寅初却始终不为所动,仍然坚持自己的正确观点,从没有在原有的立场上退却半步,因而就被认定为顽固的反动堡垒。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在经历二十多年之后终于经受得住时间的检验和实践的考验。批判马寅初的亿万民众直到这时方才恍然大悟:批了一个马寅初,中国多增四亿人。

想当初,如果按照马寅初的设想去做,中国的人口绝不会像如今这般膨胀、臃肿。如此看来,批判马寅初的确是中国历史的巨大失误。为了解决人口过多的问题,就只好控制人口,中共中央又目光短浅地紧急刹闸,立刻颁布“一对夫妇一个孩”的急于应付的临时国策。既然是急于应付,就没有也不可能有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于是就形成了后来长达三十多年之久的血腥的计划生育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制造了广泛而深入的虐杀数亿胎儿的悲剧事件。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反人类事件。这,给全社会造成了惨无人道的十分恶劣的影响。这种悲剧直到现在也仍然没有得到全面彻底的审视和评估,虽然在某些文艺作品的形象描述上不无淋漓尽致的栩栩如生的有力反映,但从理论的层面上仍然匮乏力透纸背的著作。计划生育之国策,无论从本质也好,还是在形式上也罢,都有值得深刻检讨的地方,也有相当大的教训需要吸取。打着计划生育的国策之名义而大张旗鼓地从事着违逆人性的反人类活动,是坚决不能继续下去了的,是必须改邪归正、改弦更张的。就像终止反对法治、实行人治的劳动教养一样,也要立刻坚定不移地终止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决不能以此再人为地制造灭绝人类的惨案了。生命,尤其是人的生命,是坚决不可以任意地剥夺的。因为剥夺人的生命,就是虐杀、就是犯罪、就是犯有十恶不赦的滔天之大罪。

计划生育之国策,就是国家政策对于中华民族的历史性犯罪。国家犯罪,也同样是坚决不能允许的。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为落实计划生育之国策所从事的灭绝人性、虐杀胎儿、终止妊娠、围追堵截生育妇女及其家庭,以抢夺财物、为所谓的超生而肆意妄为地罚款、为惩治违反计生国策的生育妇女及其家庭的法外执法的肆意滥权、瞎整乱整胡整的所作所为,都是反人类、反文明、反现代化的国家犯罪,是计生委从中央到地方一条龙生产线地灭杀胎儿并榨取民脂民膏实行血酬定律的部门。为了虐杀胎儿而大肆敛财的计生委及其工作人员,就像喝饱了人血的吸血鬼一样都给撑得个脑满肠肥、丧心病狂、贪得无厌、欲壑难填。应该立刻取缔非法的计生委,应该打破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应该不失时机地推进鼓励适当生育的政策,鼓励并坚持计划生育自愿的原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告别以往的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所造成的各种各样的惨不忍睹的悲剧,才能减少并消除所有的虐杀胎儿并取缔妇女生育权利所引致的层出不穷的冤案。我们应该对所有被我们的无良政策所虐杀的数亿的胎儿、为那些即将成为人类的成型的或即将成型的生命,深表发自于内心的忏悔、无以言喻的痛苦和深沉的哀悼。我们中国人都负有深重的难以自拔的罪孽。因为我们都是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当之无愧的和死不要脸的杀手,我们都是罪不可赦的杀人犯。

诚如上述,对于国家犯罪,根据知识分子的责任伦理之要求,知识分子,尤其是先锋知识分子,都应该、可以而且必须旗帜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立场,亮明自己的观点,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判断而提出符合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正当要求。倘若不能如此,知识分子,特别是先锋知识分子,又何谈属于自己的责任伦理?连知识分子的责任伦理都谈不到,又怎么能够要求普通民众尽到他们应尽的责任?
知识分子,特别是先锋知识分子,由于有知识、明事理,就能够辨明是非、清楚善恶,既知道怎么回事,又知道怎么办。只要出于人性、良知、道义,就一定会有自己独立的思想、观念和正常的判断,就会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向社会宣讲自己的理念,由此而开发民智,引领社会,推进正义的不断实现。知识分子,特别是先锋知识分子的觉悟,是整个社会普遍觉悟的闪亮登场的发射器,就像初生的太阳一样,立刻可以驱逐黑暗、照亮大地,给人间注满理性的光明和希望。这个希望,就是知识分子引以为傲的和通体光明的责任伦理。

六、企业家应该拥有自己的责任伦理

企业家是创办实业的、是经营企业的,是以市场为导向,根据自己的能力、需要等对于整个社会的资源进行适当调配并生产出适销对路产品的现代生产的组织者、管理者、经营者。企业家所开办的企业为满足市场的需求而生产、销售的产品起码要做到两点:一是有利于自己,二是有利于他人。有利于自己的是,需要创造一定的利润,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和再生产的需要;有利于他人的是,能够以自己生产的产品有效地满足他人的需要。他人的需要,也就是社会的需要。只有不断地满足他人的、社会的需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才能具有可靠的保障。正因如此,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生产的产品能否满足市场的需要,如何为满足市场更大的需求而扩大再生产,通过扩大再生产而尽可能地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通过技术革新和技术创造而不断地把握市场经济的先机,通过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而提高市场占有率、而增加产品的附加值等等,这些所有的问题都是现代企业家萦绕于脑际的现实问题。应当承认,企业必须以创造利润为本。企业家必须以创造利润为本,这个利润,实际上就是马克思主义所一再地予以批判、所千方百计地、极力地予以剥夺的所谓的“剩余价值”;而马克思主义所要打倒、所要消灭的资本家,也就是我们现在正在谈论的企业家。

资本家雇佣工人进行生产,并给工人发放劳动报酬。工人所创造的价值一部分作为工资即劳动报酬,发放给工人,另外一部分则归资本家所有。马克思据此认为,资本家所保留下来的、没有发给工人的这部分利润就是所谓的“剩余价值”。马克思对剩余价值进行了连篇累牍的分析,并宣称由此而发现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但是,必须指出的是,马克思在批判中却忽略了资本家所投入的资本、智力,即适应市场和把握市场的能力、管理、技术等决定企业兴盛发展的至关重要的作用。马克思只看到了不断扩大再生产的成功了的资本家的辉煌业绩,但却有意识地忽略了那些在应对市场的企业决策中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因而债台高筑、失魂落魄的血本无归的有产者。资本家不像工人那样只是干活就可以挣工资,也旱涝保收,只顾自己那么点工作,而其余的什么都不管。资本家是什么都要管的,是不管则根本不行的,不管就彻底玩不转的。资本家既要管原材料的货比三家的购买,又要管从原材料到半成品再到成品的生产,又要管产品的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项;既要管物,又要管钱,又要管为生产组织起来的各色人员,此外,还得研究瞬息万变的市场及其各种难以预测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等等,所以得具备相当机敏的信息捕捉、收集、评定、筛选等能力。一个优秀的资本家,必须拥有适应市场需要的一定的或者是丰富的知识、才学和应变的能力等。

中共建政的1949年之前,中国大陆的民族资本家基本上不缺乏这样的能力。但在一九五四年在毛泽东搞了个所谓的“公私合营”,即民族工商业的公有化、国有化之后,中国民族资本家,即当时的企业家几乎一夜之间就统统地销声匿迹、不见踪影了。之后在长达三、四十年的漫长时间里,所有的工商业都是一个个所谓的国营单位或集体单位,都被拉上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战车。因为没有私营企业,所有国营的或集体的企业和厂长、经理或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根据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按照上级领导机关的指令而进行生产的调配和组织。上面让生产什么,就生产什么;让生产多少,就生产多少。各单位没有组织生产、进行销售、合理定价、赚取利润的自主权。一切都得按指令办事。整个国家就像一个大公司。各个单位无论大,也无论小,就像一个个生产小组,必须严格地执行国家层层下达的计划。只要完成国家给自己分配的定额,就算是万事大吉了,根本用不着发挥自己的创造性,更谈不上所谓的创新能力之发挥,因为没有那个需求。没有需求,自然也就没有动力;有需求,才能有动力。因为计划经济把人们的需求,把社会的需求都给限制得死死的,进而也把人们的主动性、创造性基本上予以抹杀了。在这种情况下,又何谈动力?在所谓公有制的计划经济中,所有的工商企业都不过是一个个行政单位而已,都丧失了企业应有的本质特征,既然如此,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企业家形成了令人惊愕、十分可悲的断层。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计划经济中,由于企业丧失了自己的本质而异化成执行命令的行政单位,因而不可能产生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里责权利明晰、适应市场需求的创造性充足的企业家或资本家。

只有在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的状态下,才逐渐地诞生了一些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所需要的私营经济,才逐渐地出现了一些闻名遐迩的企业家。虽然在理念上、在管理上、在实际生产中,都不能不显得有些稚嫩、有些不成熟,但也远远的好于计划体制下的企业家空白的可耻状况。

随着岁月的流失,中国的私营经济早已占据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并正在不断地攻城略地、扩大战果。随着私营企业的不断发展,中国新生的企业家也在各个工商领域里崭露头角、叱咤风云,越来越明显地表明他们先声夺人的雄伟气势。
企业应该有企业的责任伦理。这就是,以自己过得硬的产品与良好的服务不断地满足人们日益丰富的物质文化等需求。企业要想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以对社会负责的精神,以为他人服务的责任,对产品的质量严格把关,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产品质量,乃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不能得以保证,那就无异于企业的末日。像生产三氯氰胺毒奶粉的企业,就是没有企业责任伦理的无良企业。这样的企业只能以可耻的垮台而告结束。企业不讲责任伦理是不行的。只是一心一意地赚黑心钱,一锤子买卖地搞假冒伪劣之生产,以骗人害人为能事,这种全面丧失企业责任伦理的无良企业,应该受到适得其所的严厉惩处。一定要罚他个倾家荡产不可。就这一点而言,我们应当向德国学习有关经验。倘若有一件不合格的产品出自于某个德国企业,那么这家企业就只能以关门大吉了事。

正是因为有如此之高的严格要求,正是因为有高尚的企业责任伦理,所以德国的工业产品都基本上值得人们的信赖,并受到人们的欢迎。因为靠得住,用得放心,没有任何含糊。日本的产品在世界范围内也是广受追捧的。日本企业十分重视自己的责任伦理,表现在产品上就是经久耐用、舒适方便,质量能够得到充分的保证。

中国的企业也应该有自己的责任伦理。不要看一时,而要看长远;不要搞一锤子买卖,而要争创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老店。要把质量就是生命这一责任伦理落实到每一件产品中去。只有产品质量好,企业才算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伦理,才算完成了给社会大众奉献精美产品的光荣的任务,才算尽到了应尽的至高无上的企业责任。企业家的责任伦理,就是以质量过得硬的产品不断地满足社会的需求,以自己的创造力、创新力尽其所能地引领社会生活的新时尚。立足长远、争创品牌。

七、官员应有正确的政治责任伦理

从天津大爆炸来看,天津官场的政治责任伦理基本上处于空无的状态。也就是说,当官的基本上都是没有什么政治责任伦理之概念的。因为一遇到事,谁都不负责任,平常都是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稀里糊涂度春秋,狗扯羊皮地为人民服务。一出现什么天灾人祸,就顿时化作鸟兽散,干脆连个人影都逮不着了。如此这般,还哪里谈得上什么政治责任伦理?可以说,天津新港的各个官僚机构、各个官僚机构里面的老爷们,虽然潇洒大方地拿着国家和人民的很多很高的俸禄,但却全面地丧失了他们各自的政治责任伦理。他们不负责,也不客观,他们只是负责无所事事地享受着高官厚禄,负责他们自己争权夺势、蝇营狗苟的假公济私的私力。冠冕堂皇的口号是须夷不离他们的嘴皮子的,瞒天过海的美妙言词也是可以言之凿凿地出现在他们的大会小会的报告中的。但实际做的,又是怎么样的呢?密室政治的坑人害人整人的全部威力,要是没有天津大爆炸,不用说还真的是根本就看不出来,甚至连一点也看不出来。没有政治责任伦理的天津新港的官僚们,是到了猛然警醒的时候了,是到了加强你们的政治责任伦理的时候了。

对于官员们来说,尤其对位高权重的大官们来说,加强政治责任伦理,实乃义不容辞,实属天经地义。中国大陆的官场,的确应该加强政治责任伦理的学习和教育。每一个官员都要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应肩负的职责和使命,都要拥有对于政治责任伦理的正确理解和正确认识,以增强政治责任伦理之理念。官员都是执掌一定权力之人。职务高低的不同,也就具有掌握权力大小之区分。掌握小权力的人,应该拥有其所应有的政治责任伦理;位高权重的人,尤其应该拥有更大的政治责任伦理。所谓的政治责任伦理,就是拥有正常的、客观的、合理的政治责任之担当,就是不但具有担当意识,而且还有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换言之,就是无论干什么事情,都要做到问心无愧。做到问心无愧有两个条件,一是要遵循道德要求,按照优风良俗的规范,有人性、有良知、有道义;二是要遵循法律。法律是民意的普遍反映,符合民众意识的普遍要求,因而必然是良法。良好的法律是根据人们日常的习惯、行为、常识,为了调整人们的日常生活而发展起来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规范体系,是以国家惩恶扬善的强制系统,如法院、检察院、侦查机关、监狱等强制力作为后盾的社会规范。法律意义上的人格平等、尊严平等以个人的产权明晰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并形成现代文明的市场经济制度。为了满足自己的和他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求,历史上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物与物的交换、生产、供给、消费、分配等项,都是根据个人的意愿而逐渐地产生、形成和发展的。以等价交换为原则、以平衡供需关系为基础的各种各样的市场于是就应运而生、破土而出并发展成如今的以市场经济为主要表现的自由经济体系。

政治领域说到底也是一种适应于平衡供需关系、实现等价交换的一个特殊类型的市场而已。政治实际上一点也不神秘,因为政治市场也有政治产品的生产、供给、消费、分配等过程,也有政治产品等价交换的过程。政治市场是个大的范畴,当然可以分门别类,比如有政治家市场、政治理念市场、作为政治产品的政策市场、政治活动利弊分析的评估市场、政治权力相互制约以达到某种政治平衡、政治供需趋于一致的市场,当然还包括政治道德在里面所发生的作用之内容,也包括政治制度在里面起着主导作用的内容,也许还包括法律的影响等等。不过在政治市场里面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治制度,另一方面是政治责任伦理,如果说前者是政治市场的硬件,那么后者就是政治市场的软件。没有政治责任伦理,政治制度也就只能处于死机状态。只有在政治责任伦理发挥充分的作用之时,政治制度才能有力地显示自己所应具有的价值和意义。

八、要加强防范灾难和应急灾难的处理能力

天津大爆炸是一场罕见的巨大灾难。这个灾难的发生充分证明我们防范灾难的先期工作没有搞好,相关业务的法律没有得到正常的执行:违犯“消防法”是肯定的了,违犯危化物品管理条例也是毫无疑义的,违犯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是根本跑不掉的,至于在办理天津瑞海公司的相关业务中,规避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也肯定是数不胜数的了。比如该向海关申报的,却没有实事求是地进行申报,或者是少报或者是名不副实或者是蒙混过关等等,这样的事情都不会少,还有值得一提的是,天津新港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很多都没有按章办事,都是讲关系而不讲法律,讲哥们义气那一套而不能严格地执法,很多时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稀里糊涂、马马虎虎,纯粹是将就事。一将就,就将就个震惊世界的天津大爆炸;一马虎,就马虎成空前的巨大的生命财产之损失;一糊弄,就糊弄出轰轰烈烈的蘑菇云。可见有些事情是将就不得的,是马虎不得的。一将就、一马虎,就要成问题。对于将就这件事,是决不能再将就的了:对于马虎这件事,我们千万马虎不得;对于糊弄这件事,我们千万糊弄不得。再不认真、还是马马虎虎、稀里糊涂,还是抱着混的态度来干工作,那就是在找死,那就等着面临毁灭的下场了。

法律是马虎不得的,是开不得任何玩笑的。法律明明规定危化物品绝不能安放在离居民区一千米的范围之内,但为什么还要安放在离居民区仅仅五、六百米的范围内?这不是明目张胆地违犯法律吗?严格地讲,违犯法律,就是犯罪,就应该受到应有的追究和必有的惩处。违法而不追究、不惩处,究竟是什么意思?是法律无能,还是执法机关玩忽职守、执法犯法?法律如果不能受到人们的尊重,那还真的不如没有这样的法为好。因为不能受到人们重视的法律,是不起任何作用的,只是摆摆样子而已,所以这样的法律有也等于无。长此以往人们就极有可能把法律当成了儿戏,当成可有可无的东西,当成无足轻重的东西,法律就连一点点分量都没有了。这是很可怕的甚至及其可怕的事态。

从天津大爆炸来看,中国的很多法律确实不起什么作用,人们也没有对此予以应有的高度重视,这恐怕与中国社会长期以来毛泽东所搞的实行人治、取缔法治、权大于法的社会环境具有不可逃脱更不容推诿的至关重要的关系。在人治社会里建立法治,可想而知,任务是多么艰巨,道路是多么曲折?所谓任重而道远,估计指的就是这种从人治到法治的艰难困苦的转变过程。在人治社会里,也有各种各样的法律,但法律主要是针对老百姓而言的,是专门否定、限制并取缔中国人民所应具有的正当权利和各种各样的自由的,而不是对社会中的全体成员的,至少不包括所谓的领袖一级的大人物的。由于法律不能一视同仁,法律不平等,法律有差别,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一张党票也可以享受到免除或减轻法律制裁的一定的待遇。这种匪夷所思的法律应用,也可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执法犯法之作为,但却绝不符合人类文明普世价值中的法治的基本要求。人治社会常常制造出不合法治原则的违犯正义和公正的、阻碍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恶法。恶法驱逐良法,恶法的存在是社会的灾难,是人民的不幸和倒霉的根源。恶法不除,危害甚烈,民无宁日、国将不国。必须认真清理阻碍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所有的恶法,绝不能让如虎似狼的恶法继续一如既往地横行霸道。倘若允许恶法的肆意妄为,那么所有的法律工作者所应担负的追求正义并实现正义的历史责任,恐怕就要统统地落空。因为悲剧、人祸和灾难因为恶法的存在而不可避免地蜂拥而出,并形成难以遏制的浊浪滔滔的恐怖景象。
要建立文明的法治社会,就必须创立良法。良法一般地符合人们的优风良俗,符合人性、良知和道义,符合人们的正常习惯、常识,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人类文明普世价值的基本内容,有利于增进人们的物质文化精神等财富,能够合理地调解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的各种关系,并能够使人们在从事各种活动中确立应有的良好的规范,有利于推动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总之,良法能够充分切实地保障人的生命、财产和人之为人的全部权利。良法能够保障人们的自由,因为人的权利是以自由为表现方式的,如思想自由、言论自由、舆论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学术自由、请愿自由、游行示威自由等参与社会政治活动的自由等。

良法的确立,有助于在破除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上建立适合于社会发展需要的市场经济。不断成熟的市场经济,热切的呼唤能够为自己保驾护航的维护正义、实现正义的良法。只有良法,才能真正地建立一个心向往之的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注定没有恶法的容身之地。现代市场经济说到底应当是法治经济。无论干什么,都得讲法。不讲法治,市场肯定被搞得乱作一团、人心惶惶。比如某个领导为了创造政绩或以什么名义,例如举办全国运动会或全世界青年运动会或残疾人什么会之类的,便要收费,脑袋一拍,行政命令就出笼了,政府各部门就开始行动起来,要求各家商户都拿出真金白银来,不交就罚款。卖牙签的需要交五千、卖辣椒面的需要交八千——,根据摊位门脸之大小而随意地、心血来潮地说几万就是几万,说多少就是多少,结果搞得四邻不安,纷纷头痛,怨声载道,结果市场都关了门。因为商户一算账,开门所赚的钱,还远远不够交罚款的呢。这种赔本赚吆喝的生意,还能怎么做下去?所以得了吧,还是关门大吉吧!

由于生意惨淡,连该收的税收也收不上来,更不用说那么多商户都纷纷赔本,也给成千上万的买家造成了极大的不方便。

由于没有法治的概念,位高权重的领导者用以往行之有效的行政命令来霸王硬上弓地指挥市场经济的运行,其结果不但没有取得良好的经济效果,反而还极大地阻碍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进行和良好发展。违背经济规律,是绝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的。不按照法律办事,一定会阻碍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的。这样的教训实在太多,应该深刻地引以为戒。

由于没有按照法律办事,什么样的塌天大祸也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也是必然发生的,所谓的吃不了兜着走,也就是这个意思。天津新港的有关政府部门处理相关事务时,按照潜规则办事,而不能按照法律办事,不能按照明规则办事,在酒过三巡之后,该严格的,就变得不那么严格了;按照正常程序不给办的,这时候也答应给办了。法律在推杯换盏的酒水中被稀释得无影无踪,各种规则在庸俗不堪的关系中早已荡然无存,更何况,还有重权在握的一品、二品的官员在背后威严地坐阵呢。这样的天大的面子,上哪里去找?简直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啊!不看僧面看佛面,无论如何也得把这个事情给办了,更何况还有那么多数不清的好处,那么多一叠叠花花绿绿的票子都已经装进了兜里,还有什么不可以的?面子加票子,也就没有法律的位置了,也就必然形成像天津大爆炸这样的震惊世界的特大新闻了。

天津大爆炸之后,天津新港立即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主要负责人几天都不出面,各部门都陷入了一片瘫痪之中,可能都被炸得个晕头转向、迷迷糊糊了吧?显而易见,处理重大灾难事故,天津新港可以说没有一点准备,应急预案搞得很不好或者根本就没有搞。在处理类似于天津大爆炸这样的重大的责任事故方面,不但天津新港显得束手无策、慌作一团,而且在其它的省、市、自治区、在全国的各个地方,恐怕都是一个样,或者大同小异,都没有成熟的成型的处理方式。预案做得也不够,处理紧急事故的能力非常的低劣,也很不像话,搞得是怨声载道,谁都不满意。

一出什么大事了,就穷于应付,能推则推、能溜则溜,就是不能面对现实,顶多抓几个垫背的、替死鬼、倒霉蛋,或是把几个领导干部的官职给撸了下来,或是找几个别的理由推诿本应负担的责任,或者开几个发布会,做出信誓旦旦地追查到底的故作姿态,然后就别无二致地没了下文。人们就是不能对灾难案件起始过程、偶然性和必然性、最终导致的悲剧结果寻根究底,就是不能对特大事故展开完全彻底的调查,以发掘灾难的主要根源。故此,任何一次灾难过后,人们根本没法从中得到应该吸取的深刻教训。在没有深刻总结、不能吸取教训的基础上,我们根本无法防范任何灾难的再一次发生、再一次降临。也就是说,以往的灾难并不能使我们中国人从中猛然警醒,提高认识,有所觉悟。我们在灾难过后对灾难的根源仍然是不甚了然,对灾难的形成过程始终没有清醒的认知,我们既不知灾难发生的所以然,我们又不知避免灾难的应有的和必有的相应措施,所以灾难过后还会出现灾难。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灾难连绵不绝,灾难层出不穷,灾难一个又一个,灾难始终困扰着这片苦难而悲怆的大陆,灾难总是萦绕着据说是勤劳朴实的中国人民。

8•12天津大爆炸之后两个月,即十月十二号,天津又发生了一起大爆炸。据报道这次爆炸是在一个存酒的仓库里因为酒精泄露引起的。近期在广西柳州一天之内竟发生了十多起爆炸事件,在其它地方也发生了各种各样的大大小小的爆炸。爆炸事件如此之多,中国人民的生活又怎么能够平平安安?人们的生活又怎么能够安居乐业、舒适快乐?我们又如何能够应对这防不胜防的令人胆战心惊的、连绵不绝的爆炸?我们的社会何时能够终止像天津大爆炸这样的已然带来了整个社会都恐慌不已的大爆炸?

2015年10月中旬

来源:民主中国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