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桓 文化观察家

 

刑法新修改后,增加了泄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等于为记者张开更严密的大网。

阴损愚蠢的央视再次扮演起帮凶角色,在最新的“认罪”节目中,南都调查记者刘伟遵循同侪前辈必须要走上的自我戕害的套路,在荧幕上忏悔,说是为了追求独家一手材料不惜“​​铤而走险”。坊间对此反映是大快人心,媒体界对此众说纷纭,没有定见。

在刘伟之前,被迫在央视忏悔、认罪的有广州新快报的刘永洲、21世纪报系的沈颢、财经杂志的王晓璐,最近的名单上多了南都的刘伟。这些记者和管理人员从财经报道领域,扩展到社会新闻调查领域,涵盖了传媒界最容易出产新闻的两大范围。

这些记者当中,有业内翘楚,有专业中坚,利用他们作为标靶,通过这么长时间的操作,当局已经成功实现了对记者的“污名化”,整个传媒圈与新闻界的道德形象被塑造成“小偷”、“骗子”、“诈骗犯”、“撒谎者”等,公共评价降到冰点,可与欧美黄色新闻时期媲美。

在欧美的黄色新闻时期,报社通过捏造耸人听闻的消息刺激销量;尽管大陆这些记者并不是制造假新闻,但其最终落得的下场与黄色新闻时期的记者是一样的,那就是名誉一落千丈。在这样的结果面前,可能要反思的不只是当局,还有业界本身。

与传媒兴旺时候相比,当局如今已经掌握了对记者及媒体进行“污名化”的有力招数。其一是制定专门的法条,为记者报道量身定做,以司法包装目的复杂的压制行为,从而将记者打成“罪犯”,将传媒打成“犯罪温床”;其二是通过央媒集体作业,在道德上摧毁记者社会形象。

一手是司法的硬手段,一手是央媒认罪这样的软刀子。在这样的夹击之下,鲜有能全身而退的记者。新快报刘虎可能是特例,他先是被宣布受贿数十万,最后认定的且性质含糊的只有3万元。当局越来越喜欢将“污名”法制化,并且在修改刑法时着意设防。

在刑法新的修改案后,增加了泄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等于为记者张开了一张大网,比从前更加严密。可以想见,警方将更频繁地使用这些在制订时就为了达成特定意图的钳制措施。污名化之下没有完卵,新闻界连基本的立场都无法站稳。

应该讲,面对“司法进击+央视认罪”的模式攻击,新闻界一开始就忍气吞声。先是要求行业自律,不要给可乘之机,而后则干脆什么话也不说,完全驯服。可以说,在行业遭遇的有计划的压制与清算动作前,新闻界丧失了起码的反抗意志,能力消失。

当然,也要看到,本轮污名化动作之所以效果良好,除了司法与宣传的合围,还因为传媒本身陷入了前所未见的大衰退。倾巢之下岂有完卵,记者作为传媒遇险时的负资产,已经到了随时可以切割弃置的地步。现时大陆记者的地位之卑贱,二十年来所未有。

就大陆百年新闻史来说,能与现时糟糕情形相提并论的其实不多,至多是民初癸丑报灾算一个,其余能找到类似严重程度的,倒是很困难。这也可以见出本轮压制的精细化到了很高水准。在合围之下,大陆记者树倒猢狲散,估计在十年之内难有喘息之机。

来源: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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