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世纪交替时代的民主大潮,从韩国到南非再到缅甸,再看中国台湾,民主和平转型,无不是民主大众与保守派反动派间,对于日后民主化最基本生命权利和尊严的保护妥协,这就是人性良善的底线。

专制国家的民主转型,势必重新切分权力和利益,民众将得到自由权利及其必然的国家社会主导权,而统治者将失去一切特权而民主驯化,其得失固然决定民主大众与保守反动派间对抗争斗,大多趋向生死决斗不容和解的暴力形式称曰革命,其代价惨重无论对革命者还是反动派;然而人类基于历史的教训,导致20-21新旧世纪交替之际的世界民主大潮,和平变革成为民主新生力。

缅甸,在专制与民主的反复较量中,今年终于顺利民主转型,实现了真实的公平的全民自由意志的政治权力的选择——政党票决,民主派获得国家元首权力。

缅甸的民主转型,世界瞩目,在这个低发展长期军政极权统治、被某种势力视为非常不具民主转型条件的国家,却顺利平和完成世界主流国家政治的民主大选,除了为今日民主所付出的历史代价,整个缅甸或许不然仅仅付了些民主大众的“狂欢代价”。

缅甸的民主转型,除了网络舆论和各界人士分析,诸如民主价值的教化,专制者顽劣不化的可悲下场教训,世界民主力量的压力,极权统治者的最终人性觉悟,新世纪民主和平转型的国家示范,等等,其实,在事关切身利益直至生命攸关的缅甸当局中,最具为民主开闸的启动力,还是最具功利性的对自身利益底线的安保措施。

设身处境置于缅甸民主进程,在上述所有民主转型因素合力作用下,缅甸当局如果终值悔悟开闸民主,那么,作为势必被改变命运的群体,最恐惧最决心要约的是什么? 无疑,首先是自身的生命权,免于被清算的非受虐权。

这个要约,不仅是军人当局实行民主票决并接受其结果的前提条件,也是民主派在长期斗争中对这种前提条件的妥协,是意义明确双方承受的政治约定。这个要约,正是决定了缅甸民主转型的和平性的要点。

事实正如刚刚过去的历史时刻所表现,2015 年11月9日上午,民盟竞选总部因为赢得大选一片欢乐,群情激昂。昂山素季这时发表了相当于庆功的讲话,她说:“我想提醒你们所有人,即使候选人没有胜利,他(她)也得接受大选结果。但是,有一点比较重要,不要去刺激失败的候选人,这样将会使他们感觉很糟糕。” 民主派核心力量,胜利之初的狂欢中对和平情绪的呼唤,就已经表现了军人当局希望得到的要约精神。

这个要约,就是此次缅甸大选所依据的2008年缅甸宪法。

这部宪法,是缅甸军人统治体制与现代民主革新的混产物。它将结束军队对国家政权的垄断、结束军队的国家领导性,并没有摈弃军队在缅甸未来政治中的主导作用。宪法第一章“国家的基本原则”,就明确写明了“缅甸国家要促进真正意义上的多党制民主的实现,同时也保证军方能够参与国家的政治领导的角色。”

宪法规定了军方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特殊地位。在掌握国家最高立法权的联邦议会中,上院议员224席中有56席,下院440席中有110席留给军队。所以,联邦议会中军人和非军人议员法定的结构比为1:3。上下两院中的军方议员直接由国防军总司令提名任命。此外,在省(邦)议会中,国防军总司令仍以3:1的比例任命军方议员。

缅甸的总统、副总统不是由国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由3个选举团选举产生,其中一个选举团由两院中军方议员组成。3个选举团组各提名一位副总统候选人,由选举团从三位副总统提名人中投票选举一人担任联邦总统,其他两人为副总统。所以,缅甸总统将在军队影响下产生。

另外,宪法设计的政府架构制度中总统也要受制于军方。宪法虽然规定总统是国家最高行政长官,有权任命联邦部长和副部长,但是国防、安全与内政、边境事务的部长和副部长人选只能由国防军总司令决定。其他部的部长拟任人选,总统也应征求国防军总司令的意见,或者根据其意见安排军职人员担任其他部的部长。总统有权批准政府部长、副部长辞职,对未执行有关指令的可以免职,但是对军职人员担任的部长和副部长的辞职与免职应与国防军总司令达成一致意见。缅甸总统的产生本身已经是在军队影响下的产物,然而国防军总司令又进一步对其权力进行“侵蚀”。不仅如此,军人在缅甸政治中的优势主导地位,还另以设立“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宪法以“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能得到切实履行”为名,设立一个在总统领导下的“国防与安全委员会”。总统进行特赦;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立即与外国断交;在国家面临侵略时,总统决策采取适当的军事行动;总统批准、任命国防军总司令;发布法令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军队在全体人民的参与下管理国防与安全事务,所有这些行动、决策,都必须得到“国防与安全委员会”的同意、“建议”和“提议”。所以,宪法虽然规定该委员会由总统来领导,但实际上它在国家政治体系中的地位比总统更高。

而军方正是通过该委员会的构成凸显了优势。该委员会由总统、两名副总统、下院发言人、上院发言人、国防军正、副总司令、国防部长、外交部长、内政部长以及边境事务部长共11人组成。而根据宪法规定,国防、安全与内政、边境事务部长和国防军正、副总司令都是由军人担任,加上军方提名一人担任总统或副总统,也就是说,该”国防与安全委员会”11名成员中至少有6名是军人。这种委员比例保证了决策票决的军方多数优势。

缅甸军方,通过宪法在国家议会中固定1/4席位的票决能力及1/3总统候选人的提名权力、设立“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对民选总统的制约力,实现了国家将民主转型后对自身权利的底线性保护,从而才会继续依据军政府2003年8月推出民族和解、推进民主进程的民主“路线图”,按部就班推进继续民主进程,2010年3月,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颁布大选法和与之相配套的政党组织法。这些法律包括《联邦选举委员会法》《政党注册法》《议会人民院选举法》《议会民族院选举法》和《省邦议会选举法》。最终,在规定期限内举行民主大选,在这首次民主大选中那样从容大度放弃了对国家政权的垄断。

显然,缅甸和平民主转型的成功,并非最优方式却是最合理方式,民主派与保守派都得到了各自最需要的权利。按经济学角度评价,在资源总量不可变前提下,似乎仅仅变更了各方的得益标准,就能实现一方获利而无损其他的结果,这应当符合帕累托最优状态。然而,缅甸宪法是缅甸军方强加于国家和民众的不公平法律,仅仅降低了军方权利从而释放了其他各方有限权利,从而达到了相对权利均衡的民主化,所以这只能是不公平民主下的帕累托最优,或可以说是公平民主下的帕累托“次优”(因为相比包括军方的各方,民主派终究获得突破性的选主最大权利而无损军方自约后的其他,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合理性而推动了民主实质进步)。

缅甸的民主和平转型对世界的启示。自由民主的意识形态的人类价值,其实在世俗的政治世界里需要功利性算计的兑现,才会平和顺利变现为现实的权利。当今世界,透过那些反对自由民主的保守派反动派的喧嚣,什么自由民主是西方价值非普世价值,什么自由民主不适合国度论,甚至自由民主“资无”“资社”不容论,其实他们心中最恐惧而致顽劣抗拒的,就是他们一份子说漏嘴的那句话:自由民主派若得势共产党人骨灰难留。从毛时代的“人头落地”到当今“骨灰难留”,民主“变天”从来就是专制者对自己生命权利的最大恐惧,他们口头上主义价值观的清高和高尚革命热情下,暗涌着最世俗最功利的命价算计和生死恐惧。现代革命血腥的时代,列斯毛里从未出现真正高明的社会变革大师,他们既不容自由民主也不懂自由民主,所以他们无法具备相应智识,设计和获取革命要么赢者通吃要么输得精光之外第三种双赢多赢的成功模式,从而使自由民主的高尚价值在复杂现实环境中,平和落地成长发展实现低代价而长效稳定的社会变革,他们只会比革命掉的专制更专制,从而丧失了自由民主原本可能带来的所有机会,包括免除他们对异类报复的恐惧。

20-21世纪交替时代的民主大潮,从韩国到南非再到缅甸,再看中国台湾,民主和平转型,无不是民主大众与保守派反动派间,对于日后民主化最基本生命权利和尊严的保护妥协,这就是人性良善的底线。而缅甸的民主和平转型,缅甸军方对自身权利民主化后的法律设计,强制性保护了自身也从容导向了民主,如果缅甸能够趁着民主势头推动国家继续发展,新公平法律必将再在这个国家诞生。循序渐进社会变革,缅甸的民主转型,军方发挥了高度的政治智慧,民主派发扬了宽容的政治情怀,今后将再看他们共同的治国素质,祝愿缅甸安顺,祝愿缅甸民主转型的军方经验和民主派经验能对同样“国情复杂”的专权国家有所开化,祝愿自由民主发展进步。

来源: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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