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01日
2014年9月26日,德国媒体到锋锐律师事务所採访周世锋(右)。(来源:锋锐官网)
自从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被CCTV“认罪频道”妖魔化示众后,就一直琢磨着写点东西,以正视听,可在近五个月的时间里,又一直犹豫没有写。原因是,我担心自己写的东西可能会成为迫害者眼中的“罪证”,不仅无助于锋锐,无助于锋锐所主任周世锋等律师,反而会增加他们的负担。在一个敢于公开宣称“法律不是挡箭牌”的一党执政国家,全世界公认的正当行为,公民眼中的正义行为,可能却是执政党深为畏惧和忌讳的。何况,共产党曾经有口号“凡是敌人所反对的,我们就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反对”,我这个出了名的异议人士早就被当局视为敌人,是每周报送省、市、县党委书记的《敌情动态》中的重点关注物件。我为锋锐鸣冤叫屈的每一句话,说不定都会成为周世锋们勾结境内敌对势力阴谋颠覆“朝廷”的铁证。
但是,在不义面前保持沉默,只会增加迫害者将冤案办成铁案的“信心”和“决心”。囚笼中人等到的可能是更深更大的囚笼。面对为所欲为的迫害,总得有人站起来对他们说不,总得有人站出来说公道话。这些话可能无助于结果,却有助于世界瞭解真相。
仗义及时雨,也是罪?
CCTV“认罪频道”指控周世锋的理由之一是他以“及时雨宋江”自居。不错,周世锋确实仗义疏财,喜欢扶危济困。远的不说,就说我的亲身经历。当周世锋通过某些管道知道我这个迭遭打压的异议人士希望离开湖北应城到北京就业后,迅速向我发来邀请,表示愿意为我两肋插刀(大意)。我到北京后,他又张罗搞了一场堪称豪华的欢迎宴会,邀请了我素所钦慕的北京学界、律师界的十余位知名人士出席。工作大约一个月后,我的一位北京朋友突然身陷困境,几乎一夜之间由亿万富豪沦落为“千万负翁”。在听我述说后,周世锋当即表示:看在导斌的面子上,这样的朋友,咱们得帮帮他。仅仅因为我的缘故,他对一个此前只见过一面的人,一下拿出六十万,后来又拿出十五万,帮这位朋友解决燃眉之急。据说至今这笔钱都还无力归还。据我所知,受到周世锋接济的朋友远不止这一个,很多都是不声不响私下直接帮助了个人。朋友吃饭,有时就听到席间有公开对他感恩之语。最出名的则是他拿出八百万元成立“律师救助基金”,帮助因坚持原则遭到迫害的律师及其家属度过难关。周世锋作为一个律师,他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打拼挣来的,是依法为当事人解除危难而获得的合法报酬,而不是别人贿赂或什么非法管道获得的。他没有只顾着自己享受,而是拿出很大一部分用来周济友人,能这样干的,在如今这个世道中,除了周世锋,还有几人?
但是,周世锋这些急公好义、扶危济困的古道侠义之行,经过CCTV的话语一转换,却变味成似乎是“罪行”了。是不是在CCTV人的眼中和被马列毛主义洗过脑的人眼中,仗义疏财等传统美德都是“反动的”?或者在原北京公安局局长傅政华心目中,周世锋接济他人只是“结交反贼”图谋不轨的证据?然而,即使周世锋真的是宋江转世,现在要定他为反贼也为时尚早,证据不足。须知当年宋江在成就及时雨名声之时,也不是在水泊梁山,而是在朝廷治下的郓城,那时的他正小心翼翼地做着押司官差,根本没打算与晃盖结夥。反上梁山是后来的事,是当局一再逼迫加反贼反复勾引的结果,非其初心。
不避讳与“当局”搞好关系,拿捏红线精准
其实我之所以到北京后直奔周世锋的律所,是有所考虑的。我看中的并不全是老周有民主之觉,当然,这种意识也是合作的必要条件,此前通过微博看出此人除了富有良知外,更让我看重的还有一点,就是他与当局走得很近,在体制内有一定根基,应该不会因为我的加盟而翻船,不至于再次发生当年郭飞雄加盟而高智晟系狱的悲剧。周世锋十几年前是北大法学硕士,北大同学和校友几乎遍佈北京政法系统各大机关,就连北京市公安局原局长傅政华——应该也是让周世锋进看守所的决定者之一,也是周世锋的硕士班同学。当然,现在在我看来,老周的这位公安同学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其在北京市公安局长任上胡作非为,乱捕滥抓异议人士、死嗑律师和维权人士,已经让他臭名昭著,而其“国庆日配枪巡逻”等作秀,则暴露出此人不过是“马前张保马后王横”一流的为了献媚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角色。周世锋是颇以自己在北京“树大根深”自得的,数次向我展示他得到内幕消息避免王宇等所里律师出事的秘辛,展示他给总理李克强先生上的“密折”。他不无自豪地对我说,他写的这些材料不出两天便会出现在李的案头。老周虽然不是中共党员,也偶有“浔阳江头醉题诗”的满怀豪情,却从来就不能称为党的敌人。与我们这些异议人士不愿替执政党背书不同,周世锋多次公开表示拥护习李执政,特别拥护打击周永康,就连2014年新年茶话会,他都要打条“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条幅。所以,当听说锋锐出事,我远在湖北,都深感错愕,不明白当局怎么会把他当危险人物对待。
2015年7月12日洛杉矶中国总领馆前声援中国律师的抗议队伍(来源:美国之音)
公允地说,周世锋一点也不激进。我总认为,老周,也包括很多在北京“混”出个模样来的大牌律师,实际上都精明地把握着与“红线”的距离,避免触礁。他后来有些行为看似激进,其实应该是佯动,当然有面对弱者受欺淩而自发的义愤,但更多可能是出于在北京律师业这个高度竞争的行业里生存发展所需,也与因职业所逼过多与激烈者共振互动不无关系。就其政治经济层面而言,周世锋应该说完全没有非推翻共产党不可的必要。老周做律师而能在北京紮根,自己开办独资律所,且发展壮大为一家近百人的大所,网罗了刘晓原、王宇、王全璋等多位大牌律师,刘四新等留美归来的博士后和黄力群这样的原体制内高官,自己跻身北京高级知识份子里的头面人物行列,左右逢源,名声不可谓不大,话语权也不可谓不大,能出八百万成立“律师救助基金”,身价也不可谓不高,堪称成功人士,是穿鞋的,犯得着跟一帮底层赤脚汉搅和在一起急急忙忙“翻身求解放”吗?
就其个人性格层面而言,周世锋为人善良,实在,慷慨,待人热诚,心胸开阔,敢于拍案而起,也可以折节下交,有领袖气质。然而,在北京知识圈和律师业内,有领袖气质和才华的人数不胜数,仅凭这点气质成就一份像样的家业是可以的,但想成什么大事,不啻于癡人说梦。关键的还是资源和时局。以现在的时局,以百把人的家底(何况里面还混有不少我党安插的桩脚,周世锋曾谓“三人行,必有我军焉”),想跟共产党叫板,无异于鸡蛋碰石头。周世锋在北京“混”了这么多年,岂会不清楚挑战当局的后果?只要他还打算把律所办下去,他就必须且只能依附体制,即使是若即若离也行,但绝不能站到体制对立面上去,否则立马丢饭碗,重者入狱。依附体制生存这点,可说不仅仅是周世锋,而且是中国当代律师群体的宿命。在“与当局搞好关系”这点上,有件事给我印象极深。有一天老周要我们参加一个饭局,是锋锐所迎接北京市司法局领导,行前他私下对我提醒,有一位姓朱的处长,就是害了高智晟害的那个人,要注意点。我知道小人最难对付,也最好对付,尽管我非常厌恶此人,但我知道,我不能把他怎么样,而他则随时可能给锋锐所为难,可能害苦老周和我们全所的人。我只能在内心告诉自己,没有判决的恶人仍然只能对其作无罪推定,即使是已决犯人,也有权享有人的尊严,我现在的职位是锋锐所的行政主管,不能凭一己好恶一逞快意。
正如一些法学专家所说,CCTV“认罪频道”播出的周世锋等锋锐案当事人的所谓“供认不讳”,听完了,也没听到一句是罪。周世锋作为职业法律人,法学博士,吃了近二十年的法律饭,法学修养实际上已在北京员警头头傅政华之上,罪与非罪的界限应该是分得很清的。尽管接触的人三教九流,什么牛鬼蛇神都有,但作为律师的职业素养,作为知识人的基本良知,以我与他虽短暂却深刻的直接交往所感受到的判断,老周是不缺的。但是,正如某些北京律师圈中人所言,如果没点灰色,如果完全按共产党的法律法规办,律所根本就办不下去。原因不在律师不守法,而是执政当局的法律法规政策严重偏离正义。现在这些法律法规政策,其中不能说完全没有正义的成分,但更多的还是从一党利害角度出发,将对纳税人的予取予求加以合法化的条款。这些显失正义的法律法规政策,完全遵守,便会被剥得连裤子都没得穿的,唯有不完全遵守才有饭吃,但有所不遵,便有把柄在人家手里,可以随时随地叫你生让你死。当局也正是运用这些手法,将律师等所谓自由职业者掌控在手心。
七百律师劫,错在太性急?
从更深层面看,包括周世锋在内的709律师之劫是有其必然性的。之所以必然,没有民主,人权无保障,法治不完善是三大主因,除此而外还有其它一些因素,而其中一个因素便是我们这个国家,这个文明还不能容纳反对意见。尽管国家主席习近平先生已故的父亲习仲勋提议过要制定“保护不同意见法”,但迟至今天,这个立法还只是个让民众的嘴巴能爽快一下的说辞。不仅政治层面执政党难容异议人士自由发声,而且,在法庭上,本应是控辩对抗的程式设计也常常让员警、公诉人、法官以及背后的领导们难以适应,因此反感律师、仇视律师,还迁怒于声援律师的线民。对律师和支持者加以逮捕治罪,某些员警、公诉人、法官以及背后的领导们以为堵住了律师的嘴巴,审判庭可以我说了就算,少了对抗,少了争执,不仅法庭,而且社会国家也和谐了。这显然是极端错误的认识,也是破坏法治的专制独裁观念。如果没有控辩对抗,还要律师干什么?如果没有律师,还要法官干什么?如果没有法官,还要公诉人干什么?一切由员警说了就办不就结了?那国家也就堕落为员警国家了。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发出的声援明信片。
从已经透露出来的非常有限的资讯看,周世锋们不能说完全无错。这个错不在其它,而在于还是有点性急。在国家法治还远没到视对抗性庭辩为常态的年代,便以对抗性辩护的姿态出现在法庭上,许多员警、公诉人、法官、领导们对此不是感觉喜悦,认为中国法治进步了,而是相反,他们会感觉尊严受到挑衅,会认为自己的权力地位受到威胁,习惯性地把律师通过追求个案正义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完全正当的对抗行为上纲上线到企图挑战共产党执政地位。正是考虑到当前律师们所面对的险恶处境,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保护中国律师业界刚刚冒出来的少数精英之士,在北京一次律师聚餐上,我曾当着周世锋、杨学林、李金星、浦志强、周泽、王甫等大牌律师说过:不必把每一次庭辩视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存这种念头,庭辩行为便可能走样,便可能带来危险。法治不同于民主。民主的格局可以一夕竟功,一旦规矩建立,便基本无须大改,可代代重複,换人不换规矩。法治则不同。法治是个连续的不间断的过程,既换人,又换规矩。由独裁到民主,涉及的资讯改变可能只有几百个。由专制到法治,涉及的变数则无法确知,需要淘汰、修改、增补的资讯可能达到百万千万。所以民主成功,法治未必便成功,民主没来,也不妨碍法治点滴进步。即使是在法治最为清明的美国,也仍然不断存在立法、废法、重新阐释等等问题。
人是一种兼具保守性和创新性的动物,中国经历两千年的皇帝专制,反自由的传统力量极其强大。中国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都伴随人头落地,而要从“儒表法里”之“法”,转换成“自由平等”之法,转的弯比历史上任何一次都要大,过程都要更艰难。世界法治史也表明,即使英美自由国家,法治即使要取得点滴进步也绝非易事,常常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与牺牲,有时是自由,有时甚至是生命。周世锋等有志于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这代律师,价值可能主要是在大的框架性资讯变数方面争取有所改变,初步实现老大中国从专制向法治转弯。
小档案: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由知名维权律师周世锋主持。2015年7月10日起,北京当局公安部下令所属各级公安机关缜密侦查,并抓捕逾80位维权律师及人士,其中位于北京的锋锐律师事务所是成为一个摧毁的重点目标,有多人遭到抓捕。此一事件引起国际关切,美国国务院公开谴责,台港民间团体也都发起声援。
*作者为独立学者,中国知名政论家
文章来源:风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