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之前,他在红村有一间小屋。那小屋是在一所院子里,本是房东家堆放杂物的储藏间。房东贪利,把小屋租给他,收取他每月100元的租金。红村这一带,在城市的边缘,住户都是以种菜为生的菜农。他住的院子外面,就是些杂乱无章的菜田,菜田的中央,硬生生地冒出两间连在一起的破旧房屋━━那便是厕所。

他搬来的第一天,就光顾过那厕所。从田间小路往前走,一股臭气越来越浓。当他到达厕所里面时,强烈的氨气味使他喘不上气。他没敢往厕所里多走几步,就站着向满地的干粪上匆匆撒完他的一泡尿,倒退着走出厕所。

如果这也叫厕所,那他就太绝望了。可它确确实实是厕所,他不但要在里面小便,还要在此大便(当然,大便的滋味就别提了,那太难受了。他必须时刻提防自己不要踩在干粪上,然后登上厕所里的坑位,使劲大完便。蹲在这满地是粪的地方大便,他感觉自己和那些粪差不了多少,一点自尊都没有了)。

可是,这毕竟是厕所。他的抱怨改变不了现状。何况他只是一个外来人员,红村的几十户常住人口,几十年来共用这个厕所,都没有一句怨言。他凭什么要指手划脚?这样的念头,在他刚搬来的第一天时产生过,后来,他渐渐就不去关心这个厕所了,好像厕所已经被他接受了,他不再对它的肮脏起任何抱怨之心了。实际上,他是这么看的:他已经习惯了红村的生活,包括这个厕所了。

尽管如此,尽管他不久就习惯了红村的生活,但是他仍然讨厌一件东西,他始终改变不了对它的厌恶━━就是房东家那只黑色的猫。它总是在他的门口蹿,像风一样,像鬼魂的影子一样。

房东家的猫常常在下午的时候从他半开的门口蹿过。这时,他往往正坐着看书。猫蹿过的那一瞬间,他会抬起眼睛扫它一眼。由于猫跑得太快,他几乎不能肯定他看到的就是猫。可他知道,那是猫。

因为在这种时候……在任何时候,都绝不会有任何其它东西从门口蹿过的。

小屋的右边是院子,左边是一堵矮墙,矮墙的墙根,堆放着残缺不全的砖瓦,长期被雨水浸泡,砖瓦上都泛出了绿色的苔藓。对面是另一间小屋的后墙,也就是说,他门口的通道是一条死道。他出入小屋,都是从右边的院子,而绝不会向屋门左边迈出半步。

他讨厌房东家的猫,其实并不是由于它总是在他的门口蹿来蹿去━━他还不至于如此小器。况且,他看书累了,能有机会看一看门口,放松一下眼神,这有什么不好呢?

事实是,他并不是仅仅讨厌房东家的这一只猫,他是对所有的猫都没有多大的好感。他曾经被一只凶狠的猫抓伤过。他是在和那只猫亲近的时候被它抓伤的,所以记忆尤为深刻。那是在他很小的时候,有一回,他和老外婆去乡下一个什么亲戚家……此后,他一见到猫,那次受伤的疼痛记忆就涌上心头,眼神立时就变得冷冷的了。

一天下午,他听到屋顶上有“吱啦吱啦”的响声,起初他以为是那只猫在屋顶上跑。

他的小屋,占地7个平米。钢丝床和办公桌占去了大半的面积。剩下的面积只够他走路和转身之用。一般他中午起床,出去到面条店吃了中饭,回来后将肥胖的身躯往椅子上一坐,抱起一本书,在看书的几个小时中,他很少再挪动身躯。

自来水龙头在院子里,是露天的,他随时都可以去放水。他有一只水瓶和一根电热水器,他的开水供应便不成问题。日常生活的一些必要条件,基本上都具备了。他可以很坦然地在小屋里看书了。

那天是十一月中的一天,离他搬来红村已有一个月时间。下午的时候,他和往常一样,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上看书,他仿佛听到屋顶上有“吱啦吱啦”的响声,他想一定又是那只猫在作怪了。该死的猫!他真想冲上屋顶,一脚把猫踢飞到矮墙那边去。不过,他没有这样去做,而是继续看他的书,不去理睬屋顶上的响声。

吱啦、吱啦、吱啦。那响声倒是很倔强,响个不停。他又怀疑起他刚才的判断,或许那不是猫,而是天上下雨了。那很像是雨点打在瓦片上的声音━━持续不断地吱啦、吱啦、吱啦。他斜眼看了看门外,外面天气很好,阳光明媚,阳光甚至还照了一点在小屋内的地面。那声音绝不是雨点的声音。

那么━━他又回到他最初的判断━━是猫在跑。难道那只该死的猫故意在屋顶兜圈子跑?他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他对猫的态度,那只猫是清楚的,他不得不佩服猫身上有一种与人性相通的东西。由于他对它的冷淡,平时只要看到他一出现,那只猫就远远地避开他,像避开瘟神似的。吱啦、吱啦、吱啦……讨厌的猫,看我怎么治你!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小屋外面,向低矮的屋顶上看。可在那一块块沐浴在阳光中的瓦片上,却看不到猫。那只猫大概被他的脚步声吓走了,他略感失落地返回屋内,侧耳谛听了一会,屋顶上安静了。他摇摇头,心中暗骂了那只猫一声,便落坐在椅子上,抱起书,翻到刚才没读完的那一页。他往下读了几行,那可恶的“吱啦”声,又在屋顶上响起。他激动地把书摔在桌面,发出巨响。随着这声巨响,那“吱啦”声机警地停止了。他气呼呼地冲向屋外,然而,他还是没在屋顶上看到那只猫。

事情就是这样蹊跷,他总是一回到屋内,就听见“吱啦”声,而他却不能当场抓获那只肇事的猫。他决定不去管它了,他不能把大好时光浪费在和一只畜牲的纠缠上。他在“吱啦”声中,重新往下读书,很快,他就进入书中,忘记了那只猫,忘记了“吱啦”声,甚至也忘记了他身处其中的小屋,忘记了他的现实处境,完全被书中讲述的一切所吸引。

到傍晚时分,他才发现了屋顶上响声的真正来由。他承认,他错怪了那只猫。他对猫的成见,使他误会了那只猫。傍晚时,屋内的光线微弱得使他看不清书上的字了,他合上书,收拾一下,出门去吃面条。大约半小时后,他回来了,嘴唇四周沾满牛肉拉面的油,手上还拎了几个菜包子,预备留着夜里吃。

他打开门锁,走进漆黑一团的小屋,“叭嗒”拉开白炽灯,灯光将屋内映黄。从床底下,他拖出脸盆,想去洗个脸,然后继续在灯下看书。就在这时……他听见了那熟悉的“吱啦”声。

如果说下午时,“吱啦”声像是响在屋顶的外面,那么此刻它分明就是在屋内了,它清晰、刺耳,像细钢锯在锯木板的声音,同时,他听到屋顶上有一团重物掉在椅子旁边。他吓了一跳,赶紧抬起头。啊,椅子的上面,刷着白石灰的屋顶上,出现了一个可怕的黑洞,一些泥屑和碎瓦块正从黑洞里向下掉。在锯木板似的“吱啦”声中,还伴随着“唧唧”的动物叫声。

他很快就明白,他遇上了━━他多么不情愿去想象那东西━━老鼠。他虽然厌恶猫,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喜欢猫的反面━━老鼠。

人们对老鼠之类的动物,总有一种疏远感,你说是讨厌也罢,害怕也罢,不忍心目睹也罢,总之作为人,总是要离老鼠远一点的。这是由人的本能决定的。老鼠的模样实在太丑了,不可爱到了极点。它的生存方式也很成问题,完全依赖于偷窃和打洞,这些都属于为人类所不齿的低劣行为。在常人看来,老鼠是下贱的,应该遭到痛恨和唾弃。一旦见了老鼠,常人一般都置之死地而后快。他想,他和常人也没什么区别。

何况,这老鼠是直接侵犯到他了,居然把它的窝做在他的屋顶!他怎能袖手旁观呢?他放下脸盆,思考着应付那入侵者的对策。他从门外矮墙下的乱砖中,扯起一根木棍,冲到屋内,站在灯光中,怒视着屋顶的小黑洞。

洞口刚好有木棍那么粗,他用木棍斜着伸进黑洞,向里捣了捣。“唧唧,唧唧。唧。”老鼠发出恐慌的尖叫。滚吧,老鼠。这是我的地盘,我是付了租金的,别想占我的便宜。滚吧,你这肮脏的老鼠……想到这里,他浑身一哆嗦,他似乎闻到从老鼠的小嘴里喷出的口臭。捣了一会,他看洞里安静了,便取出木棍。

老鼠可能一时拿不准这木棍到底是什么,它完全被木棍的袭击搞懵了,整个晚上一声不吭,不咬,也不叫。

他坐在椅子上看书到深夜,躺在床上又看了十几分钟书,这才昏沉沉地落入睡眠。次日早晨他醒来时,仰面朝上看着雪白的屋顶上平空多出的洞,心里很不是滋味。

不知那老鼠这一夜是怎么过的,它是不是也和他一样睡得很香?还是一夜都没敢入睡?他吃完早饭回到小屋,把门敞开,让阳光充分地映照室内。然后他站到椅子上,闭起一只眼,用右眼向洞里打量。

洞口回旋着些微的光,但这光不足以使他了解洞深处的构造。他抓起木棍,捣进洞口,小心翼翼地不碰到洞周围的石灰。“唧唧。”木棍的端部顶在一个富有弹性的物体上,随即从洞里发出两声鼠叫,似乎在抗议他的暴行。

他不停地捣,老鼠不停地叫,这样折腾了一个上午,他们(他和老鼠)一直处在僵持状态。由于洞壁是弯的,木棍只能伸进一小段,老鼠退缩到安全地带后,他就拿它没办法了。除了捣第一下时老鼠吃了一个闷亏,后来木棍就再也没有捣到老鼠的身子。也正因此,到这天的下午,他渐渐放弃了迅速剿灭那老鼠的想法。也许留着它,对他并没有坏处。下午他坐在椅子上看书时,这么想。

也许有人会说,他太仁慈了。对待老鼠这种劣等动物,他有必要留它一条生路吗?尽管他不愿为自己辩解,但他还是想说,他其实根本就不喜欢老鼠的。他也绝不愿和老鼠共处一室。他一想到屋顶上有只老鼠,就要吐。可他……可是,他有顾虑。小屋的屋顶,现在已经有一个小洞了,如果他再使劲用木棍捣,那洞一定会扩大,屋顶就更加难看。而且,万一他把屋顶上的瓦捣松动了,下雨时他就得用脸盆在洞底下接水了。

他知道,他的这些理由很脆弱。要是他真的下决心赶走那只老鼠,他是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的。比如用泥浆从里面把洞口封住,再敷上水泥和石灰。只是他懒得这样去做。他只是一个租房户,临时租用这间小屋而已。只要他能在小屋里(推而广之,能在红村这个地方)活下去,哪怕天塌下来,只要不影响他看书,他就心满意足了。

从这天起,他的小屋里就多了一个成员━━那只寄居在屋顶的老鼠。

有一天下午,他终于看到了老鼠的真面目。它皮毛灰白,两只米粒大小的小眼睛闪闪发光。他当时在看书,有点疲劳,就转转脖颈,不经意间他看到了从屋顶的洞里伸出的一颗小脑袋。由于老鼠的眼睛太小,他难以揣度它的心情。他的反应很敏捷,提起墙角的木棍就向老鼠的脑袋捣去,老鼠立刻“唧唧”地缩了回去。

他也见好就收,不去过分地为难它。他只是想给它一个教训,让它以后不要再无谓地冒险。他可以容忍它盘踞在他屋顶,但他就是不想见到它。

在红村,他平时生活的主要内容是看书,情绪合拍时,就顺带写下一些像小说一样的文字。那年十月份,深秋时节,他在不看书的晚上,常常出门走走。最使他感到惬意的去处,是河边的露天舞场。

那时虽然夏天已过,但气温还不是很低。他摸黑走出村民们的屋群,沿一条大路向河边走去。光线黯淡的路上,通常只有他一个行人。快到河边时,阵阵悠扬的舞曲传来,他陶醉其中,浑身都轻飘飘的。一块空地上,一些老年人相互搂抱着,在月光下跳舞。

他好生奇怪,那些老年人不太可能是红村的村民……可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呢?他不知道,他无法回答自己这个疑问,就像他无法确知屋顶的老鼠的来历一样。也许这些深夜跳舞的老人们,是因为他才存在的吧,他们没准是为了让他观看才在那儿跳舞的。

多年后,他回忆红村的生活时,后悔他当初没有加入到老人们中去跳舞,而是仅仅作为一个旁观者,远远地看着他们。

秋天过去了,冬天转眼来临。一连半个多月,红村的上空都是阴云密布,某一天,厚厚的云层里下起了雪。他起床后,到院子里漱嘴,看那片片雪花在院子里旋转,然后降落在白色的地面。冰凉的自来水,刺得他牙齿生疼。洗漱完毕,他赶紧跑进小屋,关上屋门━━小屋里也不见得比外面暖和多少,屋门是由木条拼成的,寒风穿过木条的间隙,直往屋里钻。小屋的能见度很低,它那唯一的窗户,还是开在靠院子的一侧,窗帘每时每刻都拉得严严实实。他只好凑在白炽灯下看书,手握茶杯取暖。

好几天了,他没听到老鼠的叫声,他想那老鼠是不是被冻死了?他把专门对付老鼠的木棍伸进屋顶的小洞,拨弄一番,洞里微弱地“唧”了一下,看来它还没死。他放下木棍,就不再理会那只老鼠了。

又到了晚上睡觉的时间。在这样严寒的天气里,睡觉时,他把被子在身上裹得紧紧的,还感到冷。往往他是在神经被冻麻木了,才入睡的。

下雪的第二天,他走出小屋,外面积雪很深,一脚踩下去,雪地上就出现一个深深的鞋印。胃部在冬天蠕动加快,早上十一点还没到,他的胃里就咕咕叫唤,口水在口腔里流淌,催促他去面条店吃一碗红彤彤的牛肉拉面。他蹒跚着,向院子外面走。

房东━━那个吝啬的家伙━━站在自家门口的廊檐下,见他走过,就咧开满是黑牙的嘴,朝他打哈哈:“出去?好冷啊。好冷啊……。”这个万恶的地主,裹着厚棉袄,搓着双手,跺着脚,像是在乘凉一样。房东及其痦子老婆(房东的老婆嘴角长着一只硕大的痦子),衣食无忧,脑子里成天想的就是如何盘剥租房户们的血汗钱。为了一点小利,房东竟然把破烂的储藏间租给他,害得他不知该怎么挺过这数九寒天。他没答房东的腔,径自走出院子。

白雪覆盖了整个菜田。那小庙似的厕所,也顶着一顶白雪做的帽子。天空中的云已没有昨天那么阴沉,而是像毛玻璃一样透出白光。

他,一匹饥饿的狼,沿村中的小路狂奔。面条店……牛肉拉面……。

“要辣油吗?”面条店的伙计总这样问他。他每天光顾面条店两次,算是老主顾了,可那伙计却装作不认识他,每当他跨进店门,伙计总这样问他一句。

“少来点辣油。”他说。

吃饱之后,他的精神好多了,身体内部的火炉重新燃烧起来。

他要看书,要写作,去他妈的大雪、红村、小屋、老鼠、猫、房东、面条,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并不是为这一切活着。他和屋顶上的老鼠不一样,它活得倒是很简单,只要从什么地方偷点吃的,填饱肚子,就万事大吉了。而他呢,他必须看书,必须写作,他不能只满足于吃饱。老鼠可以没有前途,而他不行。因为他是人。他不知道还要在红村的小屋里住多长时间,一年,还是两年?他不知道。他有时很想租一间市区的房子,可他没有钱。他写作获得的稿酬,勉强够吃饭的花销。搬出红村,换个房子住,在目前是不现实的。

他从雪地上走过,鼻孔里喷出白汽。

第二年春天,城里的亲戚帮他介绍了一个女朋友。他那女朋友,长得像根没发育好的豆芽,又瘦又小,和他谈朋友才半个月,就得了乙型肝炎,住进紫竹林传染病院。他常在下午搭公共汽车去看望她,晚上步行回红村。出发前,他把面包、苹果装进塑料袋,━━为了给她买零食,他自己的伙食标准从牛肉拉面降低到了鸡蛋拉面。

下午三点多钟,他乘车到紫竹林站下。

通向传染病院的道路很漫长,他手上的塑料袋也越来越沉重。沿途有一些像他一样拎着塑料袋的人,他们也一定是赶去探望得病的家人或朋友的。

他走进绿树环抱中的传染病院的大门,就直奔病房。他的女朋友,脸色蜡黄,正奄奄一息地躺在病床上。

他把塑料袋放在床头,关切地询问她今天身体的状况。他安慰她说,她皮肤的黄色比前几天淡了许多。

然后他扶她起床,去空气中飘浮着细菌的院子里散步。

“你也去化验一下肝功能吧。”她说。

“我天天在外吃面条,脏惯了,血液中有抗体,不会得肝炎的。”

她两只黄眼珠一转,忽然问他:

“找工作的事,现在怎么样了?”

“啊……。”他心里一惊。他最怕她提到这事。她所谓的工作,就是去给人打工。她从来不认为他的写作是“工作”。在这一点上,他们分歧很大。他不想和她吵架,只好搪塞她说,他正四处托人找她说的那种“工作”。

“遇到麻烦了?”她问。

“难哪……你也知道,这不是借钱,而是找工作!光有熟人不够,还要等机会。”他说。

她的脸更黄了。

“医生又来抽血,说是还要化验肝功能。”她说,“唉,我的肝功能不可能正常!我们病房的那个大姐,进来一个多月了,病情还很严重呢。”

他女朋友住进传染病院以来,半个月中抽了两次血,每次的肝功能报告,都显示她的肝仍然需要治疗。那个该死的肝功能!仿佛她的病不是由病菌、而是由肝功能所导致的。那些花言巧语的医生,大概是想借肝功能化验,来敲诈病人的治疗费吧。

“不用担心,你的病会好的。”他说。

四月初,他女朋友出院了,他的红村生活随之结束。鉴于他三番五次去传染病院探望她,她出院后,准许他搬到她家去住。

他在红村的小屋,前后共呆了半年时间。直到他搬走,那只老鼠还盘踞在屋顶的小洞里。他一直没有对房东说起过那只老鼠,他不知老鼠会不会为此而感激他。接替他住进小屋的,是两个风尘女(他猜她们是。他难以想象两个正经的女人会选择栖身在红村这个鬼地方)。他把他的最后一件行李搬出小屋时,那两个女人正抱了一捆蚊帐走进去。他暗暗发笑。假如她们发现了那只老鼠……哈,这太滑稽了,假如两个女人,啊,白白的胳膊,那么嫩……老鼠……哈。他内心笑得厉害,手上的行李都快拎不动了。

2001年5月27日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