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一位朋友发来了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在二零零八年八月写的一篇博文《“三个至上”谁至上》。这篇文章对那时全国司法界正在“大学习、大讨论”的“三个至上”学说——“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提出疑问。他说:

“至上有其惟一性,不可以有多个准则一块儿至高无上。好比在一个家庭里,假如有一个人说话具有最终极的权威,那么就不可能是公公的意志至上,婆婆的意志同样至上,媳妇的意志还是至上。······因此,如果党的事业、人民利益以及宪法法律是具有不同内容、相互区别的三个事物,那么我们必须给出一个顺序,按照法律界熟悉的说法,要对于三者的效力位阶作出安排。例如,或许可以如此表达:当法官处理案件时,需要对于上述三者进行考察,当三者统一时,应依据宪法和法律作出判决;当三者有矛盾时,应将人民利益置于宪法法律之上,将党的事业置于人民利益和宪法法律之上。也就是说,在效力位阶上,党的事业最高,人民利益次之,宪法法律再次之。

······
问题的困难在于,如果用‘三个至上’作为指导司法的准则,那么司法官员就必须在每一个案件里对于三者作出辨析,要时时分析,怎样的判决不损害党的事业,怎样的判决符合人民利益,当然还需要符合宪法和法律。对于我们的数量在20万以上的法官来说,这似乎是一个大难题。”

贺教授的博文发于胡温执政时期,转入习近平主政一年后,发生了首都机场海关将原中顾委委员、中组部常务副部长——我的父亲李锐的“口述往事”定为“禁止进出境物品”予以没收的案件。我为此将首都机场海关告到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却拖延至今不得开庭,佐证了贺教授当年的说法:“三个至上”确实给法官出了道大难题,至少让三中院的领导和合议庭庭长贾志刚法官在党提出的这个“学说”的指导下,求解两年而不得解——找不出一条既能按宪法和法律条款保护本受害者的公民权利,又不伤及“党的事业”的判决方案。这第二篇“感言集锦”中所摘朋友们对我“跟进”文章的回馈,可看出人们对大陆法官所处地位和所任角色有着十分清醒的认知。

对法官的评论

案件终于有了回音,看了你及律师与法官的对话,法官的态度充满中国的法律特色,而且是中国特色的现实版。从法官的态度上看不到他对案件审理的积极与执着,只能看到他的谨慎,怕犯错误的谨慎。他的每个表态要符合当下党的意图和利益,法律是由党的意愿制定的,法律实质上是对党负责。(深圳市民)
贾志刚审判长即便对你在美国出庭的情况有所触动,也未必敢真正按照法律办案。殊不知,在美国很正常的案件处理,在这里怕是要有些勇气的法官才能做到。即便做到,也不难想到他的下场。虽然我们的法律法规其实挺健全,但是要在党的领导之下,这一个“下”字,就足能使所有的法律条文形同虚设。悲哀!(中共党内著名学者后裔)

穹顶之下,党的利益高于一切,决定了下级只能听从上级的命令,而不是按照法律办事,法律只能是摆设。······海关找不出扣书的法律依据,也不敢把领导的指令摆在桌上,法院也同样不敢按照法律行事。但是碰到你这么个较劲的,他们真难啊。(中共党内著名学者后裔)

“跟进十七”让我深有感触的是法官听到美国司法案例时的反应。也许他不认同,但至少保持了风度,抱着一个开明开放的态度;也许真地听进去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更明确了,那再好不过。每一个微小的进步都是有价值的。(名校在读博士生)

“李南央状告海关案”所呈现的大陆现状

看了“跟进”,感慨万千,说到底,不就是带几本书进入中国,而且,你有言在先,不能进,放在海关,出去时带走,这都不行,被小题大做了好几年,真是挺蠢的。没办法,“文字狱”是中国的老传统,见不符心意之文字如见大敌,历朝历代如此。我在台湾诚品书店,不同政见的书摆放在同一书架上,比较读来十分方便。龙应台,台湾文化部长,李敖出书张口就骂她,就像家常便饭。我不喜欢李敖,标题党似的文章,但起码台湾当局让他说,这在国内可了得?想想都是同根生,同一个祖宗,同一种语言,变化却是如此明显。(退休国家机关干部)

我感慨!!一个案子拖了两年还不给开庭!什么事啊?!!我国的司法何时才能真正民主、独立?!!(某著名医学院中医专家)

区区小事,两年仍未解决,依法治国任重道远,希望能有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结果。(无锡退休高级工程师)

那天和一个发小聚会,他移居澳大利亚二十多年了,这次回来是来看望父母的。在谈到法律时他说,在澳大利亚法律至高无上,无人敢和法律作对,法律是用来监督政府的,尤其是工会组织,很厉害的,连政府都不敢得罪。反观目前中国现状他觉得还是权大于法,就连最近即将放开的二胎政策人们也戏称之党指挥“枪”。(科学院退休高级工程师)

中国的法治是神马法治???你知道的,我们都知道的!!!(河南几个学生)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刚刚作了全新的表述,其中就包括“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诚信”这些漂亮的词语,它书写在中国大陆所有城镇街道的显要位置,并不断以光鲜的画面出现在央视的公益广告中。而李南央的图书被首都机场海关蛮横扣留,就发生在十八大之后的一年时间里。(主流出版社高级编审)

中国的大街上,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随处可见。媒体告诉人们,这二十四字分三个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属于第二个层面,“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当然的根本价值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扣书践踏了自由,禁言侵犯了人权,法庭践踏了法治。海关与法院联手腰斩了核心价值观。

自由垮了,能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吗?法治被践踏,能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吗?(北京退休大学教授)
“李南央状告海关案”,本可不诉诸法律的事情却不得不向法院递交诉状,本是简单明了的行政诉讼却又因匪夷所思的“理由”而一再被推诿、拖延,以致两年了都无法开庭审理,所有的这一切都无异于向国人昭示着,早就写入宪法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从来都是空话,而所谓法律则早已彻底沦为了权力的奴仆。
从李南央图书被扣,到李南央状告海关,两年了,在整个事件的背后,始终隐现着一个刚愎自用而又暴戾恣睢、小肚鸡肠而又睚眦必报的专制独裁者的影子,无论是海关方面的无端侵夺,还是法院方面的左推右闪,都能够从这个阴影中找到答案。(主流出版社高级编审)

继续支持和关注

法律,必须高于任何政党,高于任何政治权力;法律,必须限制国权,弘扬民权。这样的法治,才是真正文明现代的法制。(河南知识分子)

坚持了两年为了这件事,真是非常钦佩你!钦佩你的认真精神,一种特别的认真精神。为什么这么说呢?在生活中,和认真的人认真是一种对等的愉悦,但是,和不认真的人认真,你常常会有一种莫名的失落和挫折感。你不一样。你没有放弃,你就是和一帮不认真办事的官僚们认了两年真,花了这样多的时间,教他们为人民服务是怎么回事,让他们不得不最终和你见面对话。我把你的东西传给我的朋友,大家都很有兴趣阅读,因为知道这是直接来自当事人的文字。我会继续传给他们,让更多人知道,一个号称自信的崛起的和谐的大国怎么和一位年近一百岁的老爷爷公民的文字语言作斗争。(美籍华裔历史教授)

每次拜读您的跟进文章,我就想起以前大姐告诉我的一句话:“我们都是一滴水,或者蒸发掉,或者汇聚在一起成为滔天巨浪,冲垮专制的统治。”我会坚持作那汇聚江河的一滴水。或许从官方来看,我们民间的行为只是一滴水而已,但我相信,我们这个一滴水会成为很大的力量,可以改变专制、也可以创造新的未来!您的写作就是一种行为艺术,我们的交流也是一种行为艺术,那么,我们通过这个和平的、充满活力的艺术的力量去改变现状吧!

大姐,我会继续支持您!我会继续向您学习的!——淳子(日本大学教授)

我想用最近看到的作家李劼在《文革四十周年纪念学术研讨会》上的一段话结束“感言集锦”:
“假如每一个我,都以权利说话,而不以权力为然,那么中国社会就会从一个权力社会,转变成一个权利社会。······我相信,权利意识的觉醒,比当年‘五四’时期对民主科学的强调,更具思想的自由度,更具社会的建构力。‘五四’启蒙领袖没有意识到权利的重要性,致使反对专制要求民主的思想运动,最终被毛泽东话语所替代。”

我对夺取共产党手中的权力的运动毫无兴趣,我的“状告首都机场海关”行为只为争回我的公民权利。对于我来说,权力归谁都无不可,只要它的领导者认自己为国民公仆,它执掌的权力为国民的权利勤勉服务。如此,在每个个人的权利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国家才会成为和谐的、温馨的家园。
二零一六年,请朋友们继续关注我的“跟进”,有你们的关注和支持,我前行的脚步才会坚实有力。那个梦中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建造,共产党专制体制的改变,需要众多的人“从我做起”,为自己的权利而言、而行。

(我刚刚在雅虎注册了一个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请“跟进”读者将您的感言发到这个邮箱。)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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