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铜锣湾书店(系巨流传媒公司下属书店)以销售内地无法出版的政治禁书闻名。这家专售中国大陆政治敏感书籍的书店老板、股东及职员等五人,自去年十月以来先后“人间蒸发”,至今去向下落不明。此五人当中,身为书店股东之一的李波最为引人注目。因为持有英国护照的李波是于今年一月在香港工作期间突然失踪的,故而在香港和国际社会引起了轩然大波。而其他几名书店股东和职员(其中一人持瑞典护照),则是去年秋以来分别在泰国和内地失踪。媒体认为五人均是被内地公安抓捕后秘密关押。

这起事件不仅侵蚀香港的出版和言论自由,也牵涉到内地公安是否有权跨境执法的议题,引起世人对香港的言论出版自由、以及一国两制能否持续的关注。而且,该事件也引起了香港民众内心的忐忑不安和挥之不去的疑惧。除了港人珍视的言论出版自由以外,民众也在发出疑问,在这个地处中国边陲的特区生活,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基本自由是否还有所保障?

事后,《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刊登评论,对巨流传媒公司的书店加以严加抨击,称香港某些人“以挑衅的政治方式为自己谋利”;认为“一件港人前往内地配合调查的事情,被渲染成这个样子”,这是在“抹黑一国两制”。内地官媒这种意图为当局“执法”开脱的评论,反而被一些港人认为是“不打自招”,承认了内地有关当局跨境执法的事实。立法会议员何俊仁表示事件是政治绑架,当局早已不满书店与出版社收集资料出版禁书,他呼吁港人要守住底线。立法会议员毛孟静认为,事件并非简单失踪案件,而是与香港保安政策及出版自由等息息相关,这是彻底破坏一国两制原则。她又表示,书店股东之一的李波被大陆公安带走,目的是要阻止书店继续出版政治禁书,同时产生寒蝉效应,令其他香港出版者不敢再出售大陆政治刊物,此举严重打压港人言论及出版自由。

此次铜锣湾书店引发风波,是因为这家书店专门出版销售内地的禁书,传闻该书店近期准备出版习近平情史的书籍,引起当局紧张。香港这家创办逾二十年的独立书店及楼上书店,除了销售普通文艺历史书籍之外,主要销售在内地无法出版发售的政治禁书。这些年来很多内地人到香港旅游,都会专程到这家书店来购买内地看不到的政治类书籍。尤其是,书店有一些揭露中共高层权力斗争的禁书,成为内地自由行旅客自用或送礼的必备佳品;在自由行结束后藏在行李里返回内地,也有一些单位领导写好书单,托赴港旅游的下属为他们购买。

在这些内地无法出版到揭露高层权斗的禁书当中,内容自然有真有假,甚至成为当局各派系权争的工具,这些年来因为读者众多,影响甚大。以至于《环时》评论道:“那些书籍通过各种渠道流进内地,成为一些政治谣言的源头,在一定范围内造成恶劣影响。”由此可见,内地有关当局对这些禁书很是不满,必要除之而后快。然而在素以法治先进着称的香港,法律保障出版自由,且《基本法》也规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所以出版所谓政治敏感类书籍并不违法。铜锣湾书店出版销售内地禁书,依照《基本法》就理应有出版自由。

倘若有关人士认为,此类书籍的内容涉及侵犯名誉权、隐私权或诽谤,那么大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以惩罚侵犯他人权益的书店业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样做,才是维护一国两制的表现,以表明对香港法律和法治的尊重。在此前,某些内地大陆当权者觉得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侵犯,依照香港的诽谤法,来香港入禀法院起诉,这是有着司法先例的。

至于《环时》社评指出:“铜锣湾书店长期出版、销售针对内地的政治书籍,大量编造虚假内容,恶毒攻击国家政治制度,造成了恶劣影响。铜锣湾书店虽开在香港,但它对国家造成的损害却早已‘越境’进入内地,李波对此心知肚明。”这种铜锣湾书店出版销售“禁书”的指责,是站不住脚的。

应当看到,所谓“禁书”是特指在内地禁止出版的书籍。此类书被禁,并非因为书的内容“造谣”,也不是因为书中观点违背善序良俗或基本人权价值观,而是囿于内地的专权现实而为掌权者不悦。众所周知,在内地出版任何政治书籍,都要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查,否则就无法出版问世。审查的结果是,那些涉及到领导人的书籍,只剩下歌功颂德的一类,从这个意义上来看,香港的“禁书”出版,倒是为中国言论出版自由、保障民众的知情权作出了一定程度的贡献。

基于人性中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自古以来在中国,越是禁书民众越是渴望阅读。从新闻学和政治学的角度来说,高层政治人物的秘闻,其价值远远大于娱乐明星的八卦价值,这些内情攸关人民的政治命运和民生福祉,甚至关系到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至于官媒指责“编造虚假内容”,也许这类书籍确是存在一些事实不确凿的地方,但是也应看到,之所以事实不确凿,乃是因为当局封锁一些政治类信息的缘故。官媒实应反思当局封锁信息的举措,而不应对书籍出版业者横加指责。

对此事件,香港特首梁振英称,“内地执法人员如果到香港执法,是不能接受的,因为这不符合《基本法》。”这句话实有谬误。若是内地公安到香港以“某种方式”强制带走香港居民,就称不上依法行事的“执法”了,而是一种“法外掳人”之举,况且,在内地警方跨省执法,是必须和本地警方履行“协助办案”的手续的。而香港的这起事件,连表明上与香港相关执法部门的事先沟通都没有,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宣称“依法治国”的大国所为,这显示出对人类政治文明欠缺起码的尊重。

无论如何,内地有关当局无视香港自治权,跨境赴港执法带走港人押回内地,此举已经动摇“一国两制”的底线,是一起内地不当干预香港出版自由、不当跨境执法的严重事件,可以说严重违反了“一国两制”的原则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今次事件中的当事人有两人分别拥有英国和瑞典护照,引起英国外交部和瑞典官方的交涉。事件无疑有损北京的国际形象,有损国家领导人多次承诺维护“一国两制”的公信力。再者,事件适逢台湾大选前夕,打压香港的出版和言论自由,将会带给台湾民众很大的负面观感,不啻为台湾民间流传的“中国恐惧症”添温,实非明智之举。

写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六日

文章来源: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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