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申新春漫议之九
著名企业家任志强不久前在微博里表达了不认同“媒体姓党”的说法,遭到了官方媒体的围剿,指斥詈骂,狂轰滥炸,杀伐之声,甚嚣尘上。任志强甚至因此而被销去微博账号,而且不许改名另设,被剥夺了在网络上发表意见的自由。这一场民主和专制的博弈,构成丙申新春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一幅激烈而瑰丽的图景。
2月19日,中共中央最高领导人在视察中央三家主要媒体时,提出党和政府主办的媒体必须姓党。任志强就这个概念发表了两条微博。提出质问:“人民政府啥时候改党政府了?花的是党费吗?”“别用纳税人的钱去办不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事”。还说:“彻底的分为对立的两个阵营了?当所有的媒体有了姓,并且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时,人民就被抛弃到被遗忘的角落了!”这些说法引起了一系列反应,官方媒体,群起而攻之;民间的有识之士,则针锋相对地进行反驳。其中是非曲直,颇堪玩味。
(一)为了加强对媒体的领导,实现所谓的“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出“媒体姓党”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个概念是否科学,理论上是否站得住,却值得分析探讨。
关于“姓党”的说法,最早是八十年代高扬担任中央党校校长时提出来的“党校姓党”。后来的党校领导人有的就继承这个提法,加以发挥,近几年则更为强调。“媒体姓党”大概就是从“党校姓党”演化出来的。
“党校姓党”的说法,尽管不十分科学,但党校毕竟是党组织的直属单位,担负着训练党员干部的任务,用这样一个生动的概念来加以概括,还有一定的合理性。媒体就不同了。
从我国最早的媒体——报刊的发展过程来看,它来自两个源流:一是官方的《邸报》、《京报》、《塘报》等,以传达官方信息为务;一是随着西学东来而出现的民间报刊,最早多由来华传教的外国新教教士创办,报刊在传教的同时传播信息,开启民智。随后,国内的一些有识之士也创办报刊,成为推动维新运动的有力工具,遭到慈禧太后的镇压。民国前后,报刊复兴,蔚为大观,多数是民间自发创办的,即使少数官办的报刊,也多以传播社会信息和时代新知为主要内容。近现代的报刊既是社会进步的产物,也是推进社会进步的巨大动力。
我在前面已经指出,我国近代的报刊是随着西学东渐而兴起的,而西方国家的报刊曾经作为反对神权王权的强大武器,在反封建的民主主义革命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西方报刊为范本的中国报刊,当然也不能不带有反封建反专制的原始色彩。
由此可见,不论是作为反映民间疾苦的舆论工具,还是作为沟通朝野官民的媒体,报刊(及其他形形色色的新闻实体)都天然地具有广泛而浓厚的社会性、民主性,即使是党组织办的党报党刊,也有责任反映人民大众的疾苦,传达他们的呼声。延安时期的《解放日报》提出报纸工作要“带着浓厚的群众性”,《新华日报》主张应“视报纸为人民的武器并交给人民使用”,中共中央1956年在批准《人民日报》改版报告的批语中指出:“我们党的各种报纸,都是人民群众的报纸”,“如果片面强调它们是党的机关报,反而容易在宣传上处于被动地位。”文革结束后不久,《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曾提出“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强调党性源于人民性,却受到胡乔木的严厉批评。其实,任何政党的党性,都应以人民性为基础,否则就会堕落成为贪官党、法西斯党。同样的道理,对于报刊等各种媒体,首先应该强调的是它们的人民性、社会性、民主性,而不是它们的党性;它们首先姓民、姓社,其次才姓党。强调“媒体姓党”,“反而容易在宣传上处于被动地位”。
(二)强调媒体姓党,不符合于政党的利益,相反会损害党的利益。不论是从社会的角度,还是从历史的角度,提出媒体姓党的原则,都会给人们留下为党派的狭隘利益服务的印记,任何合理的解释都无济于事,这就必然大大削弱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助长顺风阿谀、心口不一的恶劣风气。再则,虽然当初提出的是“党和政府办的媒体姓党”,但过去思想潮流的趋向告诉我们,许多有一定限制性的口号一旦提出,往往会泛化成为普遍性的政策,这里既有无良文痞的推涛作浪,也有社会民众的心理走势。即使不是党和政府办的媒体,在主管单位(如群众组织、高等学校、研究机关等等)党组织的操纵下,也不敢不改姓党。这样一来,全国媒体一片红,新闻成为“党天下”,舆论一律,“顺帝之则”,也就听不到民间的不同声音了,这对执政党绝对是不利的。
(三)任志强的微博,只是对“媒体姓党”提出一些不同看法,行使了作为一个党员和公民的权利,既没有违反党章,也没有违反法律。即使他说的话有些刺耳,也应该本着“有则改正,无则加勉”的精神,从中吸取有益的养料,最不济的是拒不接受,也不妨一笑置之,没有必要兴师动众,群起而攻之。目前出现的围剿任志强的局面,不仅证明不了“媒体姓党”的正确性,反而展现出文化专制主义的丑恶面目,进一步地败坏了党的威信。同时,也再一次地暴露出那些帮闲文痞的无耻嘴脸。他们在声讨任志强时所运用的文革逻辑和文革语言,在社会上唤起文革重来的恐怖气氛,增添社会公众的不稳定感。用近来媒体和网络上经常出现的“砸锅”的比喻来衡量,任志强不是砸锅者,而是补锅者,他那两条批评“媒体姓党“的微博不是砸锅之作,而是补锅之作,因为“媒体姓党”有如锅上的裂缝。倒是那些围剿任志强的文章作者,才是真正的砸锅者,至少是保护裂缝、拒绝补锅者。他们不断在党的脸上抹黑,却自以为是在维护党的领导,“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四)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姜军在2月28日发表谈话,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和国务院的有关通知,责令新浪、腾讯等网站关闭任志强的微博账号。这位发言人在谈话中强调任志强发布“违法信息”,所以有关网站应“依法”关闭他的微博账号。但是,任志强的微博违反了什么法的哪一条?关闭他的微博账号是依的什么法的哪一条?发言人却说不出来。《刑法》、《民法》里都没有这样的规定。发言人所依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只是说如有构成犯罪的行为,应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包括造谣诽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及“发表、传布其他有害信息”等等,任志强的微博发表有害信息了吗?“构成犯罪”了吗?都没有。所以, 国信办加之于任志强的“发布违法信息”和“依法”关闭他的微博账号,都是无法可据的,这才是真正的违法行为。既违反宪法,也违反党章。国务院应该追查国信办渎职违法的责任。
(五)在任志强和某些官办媒体的论争中,后者挾政治权力而俱来,有恃无恐,占尽强势,但他们的文章既不具理论说服力,又处于道德的下 风。而任志强却获得了许多知识分子的赞赏。他们写文章支持任志强,驳斥官报和官网上的那些文革式的大批判,占据了理论和道德的高地。在如此强烈的对比面 前,高层领导人应该作出明智的选择。我建议放弃“媒体姓党”的原则,还任志强以言论自由;同时,理直气壮地宣称媒体姓民、姓社,不但强调党报的人民性和社会性,而且允许民间自由办报,为社会开辟“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园地,使公民可以行使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宪法权利。这样做的结果,不但可以结束“党媒姓党”的博弈,而且会走出危机四伏的政治窘境,开辟改革开放的新局面;同时,也将因此而赢得广大民众的普遍拥护,提高党的威望,增强党的领导的合法性,既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也有助于党的建设。不知当政者是否有迈出这一步的决心和勇气?
2016年3月5日
来源:杜光文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