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记忆中,菲丽丝出台总是一身白肉,至多胸前乳罩,下身三角裤。今晚到了裸聊约定时刻,眼前的她,居然将胴体像棕子那样包得密不通风。一身军服,胸前斜挂武装带,腰间扎了根皮带,并插了支驳壳枪,头上还戴了顶美式船形帽。最让我惊奇的,她胳膊还套了只印有镰刀斧头的红袖章。那一瞬间,我仿佛又见到大中华的红卫兵女将。菲丽丝朝我媚笑一下,送了个飞吻,然后扶住电脑桌,做了个吴清华式的踢腿动作。由于动作力度过大,再加上身体失衡,摄像头禁不住颤抖,她因此模糊成了水中的倒影。

我对菲丽丝说,好了好了,宁愿你一身渔装,也不想看见貌似军装、道貌岸然的制服。你不知道有个同行叫扬天水的,今年被穿制服的捉了去,现判12年徒刑。有了制服的威慑和阴影,今晚我很难启动,进入角色,估计三粒伟哥也不能使我雄风再起。

制服是草民的大敌,也是囚服的克星。菲丽丝,民众晓得社会是动物世界,自己是制服的食物链;也晓得不穿制服,堂而皇之加入外国国籍没事,就像盾小瓶及高干的子孙那样,但千万不能像吃官司的夜郎李老师那样,明明走不出国门,还打肿脸充胖子,说:“精神上要加入美国国籍”;也晓得执政的组织可以不注册登记,而草民心里想待政策允许,再组建社团可要坐班房,就像杠苏那位扬天水先生。

倒运的扬天水,这么温文尔雅的书生,理性至上的志士,舞文弄墨的同行,上次吃了十年官司,吃得妻离子散,四处流浪,这次又吃十二年官司。估计这次,其中一个原因,诗人狮涛在牢里加工首饰的活儿太忙,人手不够,衙役才不得不邀请扬天水。照这般吃官司,前前后后22年官司,杨天水要把牢底坐穿,变成吃官司的专业户了。其实既然判12年,何在乎再多判2年,这样可凑满14年。10年+14年=24年。刚巧三个八年,打败东洋人时间的三倍。我不晓得刑满出狱,扬先生能否到达退休年龄。如果到的话,夜郎国又多了个雨果《悲惨世界》里的冉阿让了。

菲丽丝说,对不起,我没想到你心境如此恶劣。请代我向扬天水先生问好,就说婆罗洲的菲丽丝牵挂他的命运,并诅咒决定判他徒刑的人断子绝孙!永世不昌!来日清算!我回答:我不会劫狱,又不是鼓上蚤时迁,没法将这信息传递。菲丽丝说,可以网上发布,反正你老是将我俩的私事公布于众。沉默一会,她转移话题,安慰我说:既然不喜欢制服,我脱了。说完,解开纽扣皮带,面前又是一个晶莹白晰的菲丽丝。原来内衣没穿。菲丽丝自恋地摸了摸胸前的那个,然后问我,你何以不喜欢军装、不喜欢制服。

我说,盘点大半生,发现所受的苦难和麻烦都来自于穿制服的,你还会对他们有好感吗?不仅我不喜欢,恐怕夜郎所有被压迫者都不喜欢。汉语中许多渗透血泪的字眼都跟制服有关。比如:威严、暴力、戒严、执法、权力、命令、扫射、围堵、双规、监视,还有跟踪、外调、清查、扣押、查封、搜捕、档案、冻结存款、不准出国,以及关押、内控、通缉、监狱、报告、邪教、传讯、判刑、处决、罚款、通告、通牒、秋后算账、刑讯逼供……

猪之间彼此晓得底细,再加上势均力敌,一般不会产生征服与被征服、虐待与被虐待的关系。唯有拿破仑,或某群猪披了狼皮虎皮,再拿了鞭子,拿了算盘,告诉人们一加一等于三,四只脚比两只脚好,才能对同类者杀戮统治。这大概是制服跟电棍子、肿先部的由来。

在夜郎,你算不清有多少人穿制服,有多少人戴大盖帽,有多少人一天到晚开着“呜呜呜”捉扬天水的车子。在我印象里,至少有这些部门:警察、检察、法官、工商、税务、交警、武警、军队、水运、城管、稽查、土管……

穿了制服,可以横行夜郎,或动手打人,或判人死刑,或请人罚款、或索取贿赂。如果你刚巧太山玩,穿制服的也可以叫你原地蹲下,不要探头探脑。假使再令你双手抱住脑壳,皇上眼里的封禅之地──太山,则成了戆大花钱呆的留置室。不知怎的,不管草民如何身强力壮、口如悬河,看见制服就中风瘫痪、哑口无言。

那些穿了制服,拿了电棍的,觉得优势不够,审判嫌疑犯还搭了高台。他们高高在上的指手划脚。而等待宰割的扬天水们,只能穿了囚服,在台下接受判决。有谁在法庭上公开提出抗议,则以藐视法庭罪驱逐出庭,甚至拘留。

我发现两个奇怪现象:一是,穿制服的,都是对草民直接下手的;二是,没权的人没缘份穿制服,而最有权的人不屑穿制服。就像毛润滋,盾小瓶、杠泽泯,他们通常不穿什么制服,也不拿什么电棍,只要说说毛泽冬思想,唱唱盾小瓶理论,戴戴三只手表,念念自己的“三官经”,照样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江苏/陆文
2006、5、19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