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鹤慈揭露劳改队里疯子队的黑暗,勾起我对劳改队里亲眼见的真疯子们的回忆。今天先讲王大芹。

63年4月19日上面给我判刑十三年,两个月后把我从看守所送到四川省第二监狱四中队劳改,那是个男女犯混合中队,我见到的第一个女疯子是王大芹。

王大芹是重庆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四年级的大学生。据老犯说,五七年反右斗争时,院党委要她写大字报批判她的父亲,她写了一篇骂院党委的大字报,反革命罪判刑四年,在四队服刑。我见到她时,她已经疯了好几年,关在小监房里。

来到四队不几周的一个傍晚,在雷打不动的两小时政治学习之前,王大芹从女犯宿舍的小监房里放出来倒马桶。有了一点行动的自由,王大芹似乎很兴奋,她轻快地用舞台碎步在操场上大兜圈子,全然不理会李恆芳(管理她吃饭倒马桶的女犯)在叫她自己提马桶。

王大芹非常瘦,脸上除了骨头就是皮,嘴巴特大,时而发出尖声的冷笑,笑起来嘴角快掛到耳根了,看上去有点可怕。她双手老是神经质地举起放下,头,无目的地奇怪地乱偏,以为她在看什麼,又似乎对什麼都不在意。

据少年犯廖汝秀告诉我,王大芹来了不久的一天清晨,男女犯排队发稀饭,她托著自己的那钵稀饭,用一种很优美的姿式朝回走,她突然转身,询问一个正从她身后走过来的年青男犯:“你爱不爱我?”这话把那个男犯吓得拔腿就逃。王大芹生气了,她说:“我都爱你,你不爱我?”顺手把稀饭朝那个男犯掷去。就这样,她被关进了小监,在四年刑期快满前,上面以不认罪服法、装疯卖傻呼反动口号为由,加了她五年刑。我见到她时,她已经加过刑了。

廖汝秀说:“从她向男犯砸稀饭那天起,我认为王大芹疯了。”她讲的是真心话。但在公开场合下,人人都说王大芹“不要脸”,是“装疯”。

不久,女犯们搬出四队,单独成立了女犯三中队。

文革开始,它在外面搞得鸡飞狗跳。但对于只读重庆日报、只看红旗杂志与世隔绝的犯人,学习一些越听越糊涂的“提纲”、“通知”、“大字报”,当然不可能知道它实际上是一场政治大革命,一场把杀头先说成割掉一隻耳朵的革命。

队长说监内的犯人是生活在“防空洞”里了。但“防空洞”的安全感被两记耳光击碎。

第一个挨耳光的是我们反革命小组的龚芬梅,近五十岁,终身未嫁的天主教徒。我们惊愕极了,第一次看见队长打人。

第二个挨耳光的是王大芹。

那天,放她出小监倒马桶。和往常一样,门一打开,王大芹就风箏般轻飘飘地飞了出来,她只顾尖著嗓子唱她自己的歌,“我的名字是王大芹,王大芹是我的名字”,不理睬周围。正好谭大淑指导员站在门口,大约是认为伟大的文化大革命一点没有触及到王大芹,这个死角她今天要碰一碰,于是就威严地喝令她站住。

这个判了多少年刑就反了多少年改造,几乎就坐了多少年小监,事实上早已疯了的王大芹,她才不理会谁在叫她哩,咿咿唔唔地还在唱。指导员发怒了,用手指头朝她一指,大嚷一声:“王大芹!”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就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王大芹的身子往后仰了一仰,愣了一下,咧嘴大笑,然后哭:“你是不是喊的王大芹,王大芹是我,我的名字叫王大芹。”她嘴凑近指导员,急得要命,话也结结巴巴起来,说了一串听不清楚的话,最后一声口号:“杀人不用刀啊!”哭著跑回她的小监去了。指导员继续对牛弹琴:“还在装疯,看你有没得好下场。”

王大芹原判四年加刑五年共九年的刑期又快要满了,队长放她到我们小组观察她的表现,以决定放人还是再加刑。

从小监出来之前,队长命令大扎了一次王大芹,想治治她的疯病,至于大扎的理由,对于王大芹来说,那是每天都可以找到的。大扎的结果除了不停息的哭诉和“杀人不见血”、“杀人不用刀”、“王大芹被强姦啊”的尖厉吼叫外,没有任何进展。队长叫人鬆绑之后,我试图帮她把扭曲在背后的失去血色的双手放回前面来,刚一碰到她,她就像触电一样尖叫起来,我才明白几个小时双手被綑吊在背后,只能让其一丝一丝自然归位,在自然归位的过程中又是一翻锥心的疼痛,施加外力企图加快,就是另一次上刑。

我劝涕泪横流的王大芹不要再装疯,好好接受改造,满刑回家同妈妈生活在一起多好。她一面在哭,同时又张开大嘴笑了,她说:“那,你就不懂了,完全不懂了。我的妈妈怀了我一千零二十八年才把我生下来,她是个妖怪,是个大麻子,坏得很。”我叫她不要乱讲,她愤怒起来,瞪大眼睛提高嗓门答道:“你有什么权利说我?你才乱说,我怎麼会乱说,有人专门指挥我,指挥的人不得错。”接著骂起下流话来,我赶快停止交谈。

据说王大芹的父亲是大地主,解放后被镇压,母亲后来改嫁,为此王大芹对她妈妈深恶痛绝。入监以后,她母亲寄来一双布鞋和一个大铝碗给她,布鞋被她扔进马桶,铝碗则被她当作出气筒,砸在地上千百次,每次都被李恆芳拣起来敲平装饭给她吃。怪不得我第一次看见她那个布满坑坑包包奇形怪状的碗时,我就相信它是举世无双的。

出了小监的王大芹被安排为我的“五固定(学习固定组、劳动固定队、吃饭固定桌、睡觉固定床、行动固定人)”,也就是说从此以后,我们做什麼都要在一起,我与她形影相随不可分离了。要是与一个正常人当“五固定”,事情是不难办到的,但是,碰上王大芹,我就被弄得很惨。倒马桶是一例,抬着一大桶“拉撒”,她不肯配合,从坡顶走到坡底的厕所,那是一段左扯右拖的艰难路程,但更多的是外出担抬,绝不能让王大芹一个人挑,你不知道她会自由地挑到哪裡去,她走失了,那是我五固定的责任。所以,必须与她连杠,可她过去是个大学生,没干过体力劳动,乱踩步子,又不听招呼,扁担压在肩头上,肉被扯得生疼。

一次,我弯腰扫地,王大芹手握扫把站著唱她的歌,我催她往前扫,不要钉在那裡不动。突然,我的头被重击了一下,眼睛火星四冒,原来是王大芹打的。她连忙向我道歉,并且懊悔得哭起来,边哭边说:“报告,对于这个被打的女人,我应当怎样处理。”还向我解释“喂,这个手是我的,但不是我自己要打,有人在捣乱”等等,我挨了打还要帮她做清洁,还要劝她不要哭,不要请示,一切算了。

王大芹平日不洗澡不洗头不换内裤,睡在我旁边,臭得我够受。不过,这还好办,我们几个年轻女犯把她挟持著去洗澡,她一路像杀猪似地尖叫,等到脱她衣裤,她更愤怒得无以復加,大叫“强姦妇女啊”、“王大芹被人强姦了”、“这帮法西斯强盗太猖狂”,远处的居民都能听见。起初,她不肯洗,好,那我们帮你洗,可是,她又不準人碰她,那就只有一条出路,自己动手洗了。她一边唱骂我们如何强迫她洗澡的歌,一边慢条斯理有一下无一下地洗著。王大芹身上瘦得无肉,胸脯除了两个乳头,完全是平的,但是,她长时间不洗澡,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脏,要是换了个人,比如我吧,情景不知会多麼不堪。

真正棘手的问题是她数年不刷牙,打个哈欠,可以冲得我后退几公尺,她又喜欢把脸凑得很近同我讲话,看见她那满嘴的大黄牙就害怕。然而,牙齿怎麼帮忙刷?白天,可以设法不对著她的脸,晚上睡一头,哪能避得了。

我向队长请示后,睡到另一头。谁知,另一头更糟,且不提她不洗脚的臭气,她的一年不知道剪过一次没有的脚趾甲弯弯地朝脚底包过去,裡面藏污纳垢脏不堪言。这还不算,我发现她脚上长了几个癣,左右脚一共三对,大脚趾根部内侧一对,脚踝内侧一对,膝关节内侧一对,最小的铜元大,最大的猪腰大,被她抓得皮翻翻鲜血淋淋,看著这些癣,我全身像有蝨子在爬。和她有癣的臭脚睡一头,半夜她把脚放到我脸上来怎麼办。两害相权取其轻,还是把头换过来,背朝她睡,睡著了翻不翻身和不和她嘴对嘴呼吸,就管不了那麼多啦。

为了王大芹的癣,有医生来队上时,我就陪她去看病。丁鼎勛原是国民党军医,坐过牢现在就业,丁医生看着王大芹刚坐下便挤眉弄眼,手不住脚不停地动,有点奇怪。他开始写病歷,问了名字及年龄,王大芹对自己的名字是毫不含糊随时铭记在心的,但问到年龄时,她尖声回答:“五十四岁。”丁医生看看她仍然年轻的脸:“什麼?”我答:“她乱说,没有这么大。”转过头来对王大芹说:“他是医生,你要讲真话,只有三十出头,你为什麼多讲。”王大芹急了,她说:“好的,好的,让我商量一下。”于是,她开始向空中报告,手指像在打发报机,商量她的年龄。丁医生皱著眉头满脸不解地看著我,我一句话没说,他也不追问。后来他告诉我王大芹长的不是普通的癣,不会传染,是神经性皮炎,所以才对称地长,这种病主要是情绪,没有什麼药物可以治疗。不过,他还是开了支擦药,我叫王大芹自己擦,她全身到处乱抹,我对她无可奈何。既然不传染,也就不再担心太多。只是我坐监数年来,第一次感到日子真难过,开始忧虑何日是尽头。

有时候我也和王大芹摆谈,多数是她牛头不对马嘴,谈不下去,但是偶尔,她语言的清醒令人吃惊。我问她在“土建”学的什麼专业,她用一贯的高八度语调嘰喳几下,猜了半天才猜出来是“给水排水系”,问她还记不记得跳舞,她笑:“这怎麼可能,如果他们不指挥我?”我低声对她唱“跑马溜溜的山上,一朵溜溜的云哟……”想考考她,这支歌叫啥名字,她不假思索“康定情歌”。晚上学习,队长要王大芹发言,她摊开双手笑:“请你告诉我,我可以讲什麼?”队长讨个没趣。我让她站在报架旁陪我看报,她东张西望似乎并不关心报上讲的啥,却突然指著批斗走资派和牛鬼蛇神的文章说:“这又是在搞白色恐怖了。”还有一次,报上报导革命人民搞“三忠于”、“四无限”活动表示对毛主席的无限深情,王大芹用她尖瘦的指头戳戳报纸,满不在乎地笑道:“这是办不到的,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事物,‘无限’就是把事物绝对化,就只能流于形式了。”她一针见血震聋发聵的评语,是我闻所未闻,做梦也没有想过也根本不敢想的。

与王大芹接触了七年,儘管从我第一次见到她时起,我就毫不怀疑她已经疯了。然而,通过她偶尔一掠而过的短暂的清醒,我相信,她本来可以是一个相当出色的女性,这不仅从她被精神病摧残之后残存的青春,她的五官长相,身材体态,我可以想象她当年在“重庆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表演“春到茶山”舞蹈时的丰姿,更透过她乾涸得只剩一星半点残餘的智慧,还原出十年前的王大芹,这位四川广元县城不可多得的佼佼者、数一数二的女大学生得天独厚的才华。

九年满了,王大芹没有被加刑,至少没有在三队当眾宣布加刑,也没有被释放,继续在劳改队关押,继续在劳改队疯下去。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她才被释放回家。

八十年代初,省二监干部到广元为王大芹平反,她不在家,找到街上,她正在讨饭。原三队张国玲队长说:“王大芹已经疯了”。

这话晚说了二十年。

──《观察》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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