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暴政年代,有一套最常用的伎俩和挂在嘴边的口号:“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反戈一击,立功受奖”。凭藉着这一套丧心病狂的“攻心”伎俩,当局几十年中使不计其数的人被屈打成招,被诱供、骗供,从而制造了多如牛毛的冤假错案,不知害死了多少善良无辜。这一套也成了当局搞政治迫害的“样板”式手段。

旧戏新唱再度上演

毛死后,这种情况曾略有改观,强调不许搞“逼供讯”,须重在事实,依据法律条款定案,不再强调以坦白与否为量刑标准。但自中共“十八大”后,政治态势急骤左倾,当局又大肆强调要在司法实践中“重政治”,“党管司法”,于是法治再次沦为一党独裁专制的奴仆。特别在事涉政治的案件中,当局更将法治视为玩偶,陷害忠良。

二○一六年八月二日当局对二○一五年“七?○九案”中被黑打、抓捕的一批尽忠律师职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权律师和人权人士,开始逐一进行“审判”。其手段之恶劣,完全如同毛年代,不仅突出“颠覆罪”等政治符号,更肆无忌惮地对当事人进行人格污损与羞辱,大搞上电视“认罪”、“示众”,而且未审便先定“罪”,完全违背现代文明社会“无罪推定”的司法原则。甚至用中共官方电视台代行法庭权力,堪称滑天下之大稽!同时还不许当事人家属与非官派的媒体记者到法庭旁听,不许国外媒体记者在法院附近拍照,甚至强行阻挠与驱赶被害人律师到庭履行辩护的权利。一言以蔽之,就是黑审黑判,使今年八月沦为中国司法最黑暗的日月,因而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香港支联会八月七日发起游行,到中联办抗议中共的政治审判,国际人权团体亦纷纷对中共当局的判决提出抗议及批评。大赦国际的赖夫(Roseann Rife)更严正指出:“对律师和人权人士的一系列庭审是一场政治闹剧。他们在出庭之前,其命运已定。他们根本没有机会受到公正的审判。”赖夫更强调:“中国当局似乎急于让那些提出有关人权的合法问题以及想通过法律体系捍卫人权者保持缄默。”

强权暴力压出的“认罪”

凡是进过中共监狱的人都知道,他们有一整套包括折磨、饥饿、酷刑、威胁、恐吓、哄骗等软硬兼施的手段逼迫受害者按其意志招供、就范。一九五七年笔者因“极右”加“反革命”被投入监牢后,一个狱吏就当着众囚徒之面说:“你们进到这里面来了,哪怕你在外面是条老虎,今天我叫你趴着,你不敢站起。”何其跋扈!但这绝非吹牛。他们“收拾”人的方法可谓花样百出,首先把你饿个半死不活,每天只有少得可怜的食物,“吊”着你的命,白开水都是“定量”供应,而且让你与外界完全隔绝,甚至律师都无法见到你,更别说亲人,从而使你产生极端孤独的恐惧。至于绳索捆绑、手铐、脚镣、单独长期禁闭等更是家常便饭。而且一副手铐可以在你身上“铐”出他们拥有“专利命名”的“左右开弓”、“苏秦背剑”之类的各种花样,只消几分钟时间叫你痛得生不如死,甚至肢体永久性伤残。本人便“有幸”亲自“品嚐”过。现在人家则更有现代化的诸如长期强光照射令你无法忍受,电击身体“敏感部位”等“高科技”手段。去年八十三岁的老人黄泽荣(即铁流,原成都晚报记者、民刊《往事微痕》编辑)因言获罪,在狱中竟给他戴上四十斤重的脚镣长达半月,并公然告诉他“不认罪,就只有死在这里”!

此外,女囚的命运更令人堪忧。今年七月,深圳公安局宝安分局流塘派出所一名警察在街上盘问一对在超市门前的姐妹。由于两姐妹没有带身份证,该警察便伙同另一便衣男子强行将两姐妹拖上警车,并对其大爆粗口,先骂姐妺俩是“自己犯贱”,接着更说“我怀疑你是男人,你脱光衣服给我看一下”,甚至下流地调戏道,“我看你长得漂亮,所以要带你走!”该警察还威胁说:“你们不懂法律,我就教教你们,让你们长长见识。把你们跟那些个艾滋病,跟那些小偷,跟那些强盗关到一起去,我让你们慢慢地享受!”两姐妺还未成“正式”囚犯便被如此侮辱,至今也无处伸冤。如进了监牢,如果再不“听话”,人家可是“言出法随”说到做到的。所以李和平律师的助理、年轻女生考拉(赵威),女律师王宇以及翟岩民、勾洪国等人被弄来在媒体前异口同声一致说“我认罪,我悔罪”,或者“我不上诉”,用“坦白”以求“宽大”。有的人还“揭发”他人,“反戈一击”,甚至“谴责”国际人权组织对中国民主的声援,拒绝接受国际人权奖项等等。在这个极权专制下,出现这种不可思议的反常,一点也不奇怪。正如我们这些“反革命”份子当年按警方的要求招供认罪后,还得批判自己是“留恋美蒋匪帮,幻想变天复辟”。考拉、王宇等人的这些供词就是我们当年那些话的翻版。

任何心智正常的人都能理解,这是残暴的强权高压下逼出来的畸形行为。中国古话就叫“苦打成招”。人性都有避害、求生的本能,何况那些律师、人权人士还有亲人、儿女被专制当局“捏”在手中作人质。所以我们无权要求他们去当烈士,也不要指责他们“软弱”。

胜过帝制时代的黑暗

中共一贯宣传灌输“万恶的封建旧社会”如何黑暗罪恶,然而今日中国的司法与监狱,比之帝制时代,其黑暗残忍绝对有过之而无不及。清代末,革命党人秋瑾在浙江绍兴以大通学堂为掩护密谋反清,事败被捕,朝廷下令诛杀秋瑾。执行此事的是当时任浙江绍兴府山阴知县的李锺岳。在那个年代,死囚往往都会被撕衣上绑、枭首、暴屍示众。据史料记载:李锺岳将秋瑾提至山阴县署大堂,徵询秋瑾还有何要求,秋瑾提出了行刑时不要枭首、刑后勿剥衣服等要求。李锺岳立即答应了她的要求。凌晨四点,在满人心腹的监视和催促下,李锺岳被迫押秋瑾步行至绍兴轩亭口,秋瑾一袭白衣穿戴齐整,慷慨就义。刑前、死后均未受任何人身侮辱。

反观我天朝,文革中仅因为“攻击诬衊”了林彪的女政治犯李九莲在被执行死刑前,竟用竹签将其舌头钉牢在下齶上以防其发声,死后抛屍野外,任“革命群众”奸屍,辱屍,割去双乳。女政治犯张志新被枪毙前先遭性侵,并割断喉管。正如中共前宣传部长朱厚泽承认的那样:“从辛亥革命到今天,我们转了一圈,又转回到了专制的起点。而且这个专制超过任何一个朝代,其控制的严酷前无古人,其对思想的钳制超过历代。相比之下,过去那些文字狱就算不得什么了。”二○一六年八月的这场政治“审判”闹剧,岂止是“回到了专制的起点”,更让人感到,中国的人权状况正在向蛮荒时代倒退!

二○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文章来源:争鸣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