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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太美了,美得都不真实了,有点像水彩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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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停下了脚步,看着一些人在考苹果,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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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儿的罂栗花最有名了,漫山遍野都是,可现在,都落了,就剩了这一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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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旁,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雕像……”

杰普森的决定是突然的。她在电话里说:“瑞,我们去路易斯湖吧,我刚刚买菜回来,天气太好了。”

我看看表:“都十一点多了,是不是晚了点?”

“如果车速每小时120公里的话,一个半小时就到了。”

“那不是超速了吗?”

“罚款的话,我交钱。”

杰普森的浪漫,是不可救药的。有一次,我开车走错了路,她说:“瑞,不要管,错下去吧,你看这两边,多美啊。”

杰普森是我在卡尔加里的四位好朋友之一,祖籍英格兰和爱尔兰,父亲是有名的医生,为她留下了一座深山里的别墅,有溪流从她的庭院穿过,有高高的云杉和各种各样的野花,散着香气,还有远处一个叫拉克得斯阿克的湖,添加湿润。

“如果两点钟到路易斯湖的话,我们正好赶上沙头旅馆的下午茶,那里下午茶很有名啊。回来时,我们还可以在拉克得斯阿克停一下,我得浇花,都两周没过去了。”

“好吧,我20分钟后到你的家。今天我开车。”我做出了决定。

杰普森一见我,就把我叫到了楼上的露台,让我看远处的落基山:“看啊,山上都是雪,今天的路易斯湖,一定很美。”

“一定的。”我说。

就上路了。

“瑞,听音乐好吗。我还带来了亨德尔的钢琴曲,就知道你喜欢享德尔。”

“好啊。”我就打开了收音机,恰好是CBC的古曲音乐波段。我知道,杰普森为我带来的亨德尔,是准备回来时听的。因为这个音乐节目下午就结束了。说实在的,我更喜欢亨德尔的《弥赛亚》。

“啊,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杰普森指着收音机。

于是,我们都不吱声了。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歌剧中,我们穿过市区,穿过杰普森小时候读书的学校,和那片浓郁的树荫之间她生长的老屋,进入了一片旷野,眼前一片金黄,不是麦浪,也不是玉米,是原汁原味的大自然,树木、河流、野草和野花。

“前面就是印第安人驱赶野牛的地方?”杰普森说。

“这是印第安人的保留地吗?”我问。

“是啊。”杰普森直点头。

“这条公道,穿过印第安人的领地,他们同意了吗?”我问。

“当然同意了,否则,在他们这里,插一个广告牌也不行啊!”

“如果罪犯逃到这里呢?”我想起了美国作家库柏的作品。

“他们愿意保护的话,警察是没有办法的。”杰普森说。

我沉默着,想到西藏人,在自己的土地上,都无法活下去了。而当年,他们的父辈,救过红军的命。

“瑞,前面的山,叫心山,你看,跟心一个形状吧?往前,叫三姐妹,再往前,那个陡峭的山,叫中国人,因为早期的中国人,只是修铁路,后来,其中的一个,开了一家洗衣房,这个人,登过这个山。再往前,是王子山,那个山,不是一个,而是一组,所以,我们叫锯形象,挨着锯形山的,是雕堡山,你看那条彩虹河,是从扎斯佛冰川流下来的。还有那些风化石,看到了吗,就在你的右手边……”杰普森指着我的右前方。

“好美啊!”我感叹。

我们走在加拿大的风景和自由里,走在这片一点也没有被破坏,被开发的,被抢劫的土地上,走在美妙的和平里。

“前面就是路易斯湖,到了,美吧?”杰普森转身看着我。

“是的,太美了。”我停下车,穿过一片松林时,使劲地吸着气,闻着树脂的清香。

“瑞,我就知道你会喜欢这里,看那,湖,多美啊!”

我笑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其实,我想说,太美了,美得都不真实了,有点像水彩画。说实在的,我还是喜欢西藏,喜欢那份苍凉和深邃。不过,也许今天,西藏的一切,包括空气,早已被时髦和浮躁取代了,还有西藏的山川,都被剥光挖光了,剩下的,是一片呜咽。

我停下了脚步,看着一些人在考苹果,有趣。

“瑞,这儿的罂栗花最有名了,漫山遍野都是,可现在,都落了,就剩了这一朵,还有,那边还有几朵呢。”

我就给罂栗花照相,而后,我们向沙头旅馆走去。杰普森急着让我看一看这座一百多年前的法式建筑,急着喝下午茶。杰普森喜欢法国的一切,她的法语也好得没法说。

传来竖琴的声音。那弹琴人是杰普森的朋友。就把竖琴师介绍给了我。可是,我只想听她的竖琴,不想说话。

下午茶今天没有,不过,可以吃午饭。我和杰普森都点点头,提出,要靠窗子的位置。

服务员说,得等。一旦有空位,就叫我们,现在,可以先去湖边散步。

环绕着湖边是寂静的人行小路,我们向前走着。路旁,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雕像,还有一个又一个朴素的长条木凳,都那么自然,一点也不华众取宠。我坐在那长条木凳上,我站在那雕像前,我看不够这一切。可是,电话铃响了,是餐厅服务员打来的,说,有了靠窗的位子。

我和杰普森都点了茶、三文鱼、薯条。

作为汉人,我还是喜欢清茶,当然,也有很多汉人喜欢茉莉花茶,可是,我不喜欢,太俗。今天的英国黑茶,味道纯正,让我想到西藏的砖茶,于是,觉得好喝,就放了奶和蜂蜜。

三文鱼缠绵地摆在面包上,面包下,是长条的黄瓜片,色香味俱足。我一再对服务员说,好吃,好吃。

黄昏时,我和杰普森踏上了回程的路。一年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秋天,一日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黄昏。我们行在秋天的黄昏里。

“那叫纸月亮,因为刚升起来,像纸一个薄。”杰普森指着雕堡山的山尖。

“那么,月亮更浓的时候,你们叫什么呢?”我问。

“银月,银色的月亮。”杰普森说。

在银色的月光里,水一样地,响起了亨德尔的钢琴曲。那样美,美得如同我头顶的银月,可是,我还是喜欢《弥赛亚》,因为,我喜欢茨维格的《亨德尔的复活》。不过,《弥赛亚》也不能让我选择基督教,如果有一天,我必须皈依一种宗教的话,我想,必是佛教,还是藏传佛教,是藏传佛教中的格鲁教派。

写于2011年10月12日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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