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尘埃尚未落定

%e5%91%a8%e6%97%b6%e5%a5%8b9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按:文化名家周时奋先生(1949.5.3—2012.10.1),集画家、作家、学者于一身,曾任浙江宁波市文化局局长。在黄兴国任宁波市委书记期间,周时奋被以受贿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后黄兴国调任天津任市长、市委代理书记,并于2016年9月落马。至此,这部尘封十多年的书稿才得以面世。书稿讲述了其被“双规”、判刑、服刑的传奇经历。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从接近周时奋亲属的人士处获得书稿,予以连载。

▍文 周时奋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草萤有耀终非火,荷露虽团岂是珠。
——白居易《放言》
事实本身能说话。
——普拉图斯《一罐金子》

要不要上诉

判决的结果只有一点出于我的意料,那就是,所谓受贿6800元的情节已经没有什么立足的理由,法院居然以一句“不予采纳”了事。但是仔细一想,这也在情理之中的事,如果减去了这笔钱,那整个“受贿”金额就在五万元以下,这在量刑中又是一个档次。照宁波地区一般的司法实践,这样就无法判我到五年,而五年,正是“组织上”确定的基调的下限。另一个没有预见到的则是,所谓机场的三万元已经不能成立,那么就用罚款的方式来取代。为什么要这样做?可见法院也不是独立办案,他们也受到了那个“调子”的控制。

作为一种权利,我在收到判决书次日起的十天之内,还有上诉的机会。也就是说,如果对一审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那么,我要不要上诉呢?

律师在三天后再次来会见我。

我非常明确地告诉律师:“我不想上诉。因为本来就是一桩假案,不在上诉不上诉,这是政治而不是法律。”

林律师很耐心。他告诉我,在这以前,他在杭州与金县长谈了很久。他告诉我,金县长的意见是全案彻底推翻,但是现在再要彻底推翻恐怕要花出更为巨大的精力、时间和代价。

我说:“我知道。我正因为知道,所以不想上诉。”

“为什么?”林律师问。

“你想想,检察院不惜以他们自己轻率的错误来完成他们的使命,判决书一下,他们的错误就彻底地犯定了。我们现在的上诉,实质上是指控他们的错误,用法律的手段指控公诉人的错误。可这是一个国家公诉机关呀,你能动摇他们的权威,证明他们的错误?”我说。

“那,你的意思是永远地投降?”

“不,现在不是时候。因为那个无处不在的‘组织上’还控制着宁波,但是他不可能永远在控制下去。我大不了坐五年牢,这又有什么?我以五年的等待,总会到可以说真话的时候。”

“但是”,林律师想继续劝导我,“你要知道,你一放弃上诉,这五年刑期可是铁板钉钉了。服刑可不是换一个工作那样的轻松,那可是法律的结论。”

“我就是把他当成换一个工作。”我说,“我心中没有负罪感,心里就坦然,这是我的最大的心理支柱。物质生活再苦,别人能过,我也能过。我是农村长大的,又当过八年兵,什么样的苦没有吃过?我不怕。无非是莫名的悲愤,但是我已经把一切都看穿了,明白了,心里也就宁静了。”

“不,我不这样认为。”林律师恳切地说,“所以我既不同意金县长的方案,也不同意你的方案。”

“你另有方案?”我问。

“这就是今天我来的主要原因。”林律师说,“你听着,我办案没什么诀巧,就是重调查,虽然时间不够,我无法全面调查,但是对于那笔6800元的否定证据,我们还是充分的,而且那笔三万元的罚金也罚得没有道理,我的想法是,局部上诉。你也不要太悲观,某些人可以控制宁波,但未必能控制浙江;法官中总是坚持实事求是的人多,你要有这个信心。哪怕是准备坐牢,也不必他们要你坐五年,你就乖乖的坐五年,争取在量刑上有所减轻,起码不是件坏事。”

他的话是有道理的。

“那么,……好吧,试试看吧”,我有些被他说服了。

“那好,余下的事情由我来办,”林律师说,“既然上诉了,从我们律师的角度来说,是坚持对法律的正确理解,既然法律认为当事人在司法机关未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说出自己的案情可以视作自首,我想还是应该在上诉中带上这一条。你认为呢?”

“这仅仅是技术性的问题了。”我说。

“是的,这是技术性的问题。它的前提就是局部上诉。也就是说,不上诉的部分就算是默认了,默认的部分总应该算你主动交代案情吧。这里就有一个量刑的宽严度问题,何不争取更少的量刑呢?”律师说。

“这你定吧。实事求是地说,我的案子要么作全案推翻,要么就不吭声,让他们去说。不过你的方法也是对的,现在能证明一点清白,也算是前进了一步。一审推翻了机场三万元,二审如果再推翻一点,这个案子的根基就越来越动摇了。我相信最后是一定会彻底推翻的。法院不推翻,历史也会推翻的,我生前不推翻,身后也会推翻的。没有人帮我推翻,我自己来推翻,我有笔,我有手,我有事实,我有分析。只要是事实的,后人不可能不相信。”我一口气表达了我上述的思想。

“好,”林律师说,“我们就这么定了”。

尘埃暂时落定,毕竟前进了一步

我遇到了一个好时间,就在我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的第五天,也即是4月28日,省高院的法官突然来到看守所。

我听说高院的刑事庭一般派出人分组在全省的各地区巡视办案,他们受理的上诉案件,也在这些巡回办案中陆续调查解决。负责宁波、绍兴、舟山、台州四地区的是一组,一般一个巡回周期要三到四个月。所以我根本就没有想到高院的法官会这么快前来提审。这甚至多少给我一些错觉,以为他们可能发现了我的案子中的那些蹊跷,他们因此重视。

省高院来的两位法官一位严肃,另一位年龄稍长的保持着有节制的热情。那位看上去年龄稍长的法官在我的记忆中好象是姓李的,他一上来就问我:“你在舟桥八十三团干过?”

我说:“是的。”

我据此判断他也在南京军区服过役,是位曾经的军人。军人耿直。

他说——其实以后一直是他在主审——“老周,很可惜呀。我们从部队下来的同志,你也算干得好了。你怎么会做这种糊涂事呢?”

他说的一点没错。因为我的部分事实上诉,那也就是说另一部分的事实是被默认了,于是我是一个有罪的人,只不过罪重罪轻而已。

我只能朝他笑笑。根据部队的惯例,我们也可以算是战友了。战友啊,这世界复杂呀,许多事情比你这位当法官的战友能想象的要缤纷精彩得多。

“你向我们上诉了,你说说上诉的理由。”他开始话归正题。

我就一、二、三说了三条理由,也就是与林律师商定的三点。

我的话都被记录了。

他说:“还有要说的吗?”

我说:“没有了”。

“那么,其他钱你是拿过的?”他又问。

我稍稍迟疑了一下,叹了一口气,说:“是的。”

我只能这么说,我不能节外生枝。

于是我在笔录中按惯例签了字:“以上所说,都是事实。”这句话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实在是写得太多了。

我又一次想到了布哈林,他当时也签字承认自己犯下了分裂祖国罪;想到了邓小平向毛泽东的检讨;想到了刘少奇的莫名死去。

只有那个死硬的张志新拒不认罪,她最后被枪毙了。

一阵寒意升上我的脊梁。

还是那个阿度警察把我带回监室。

阿度在路上问我:“你不是判了吗,还有谁来提审?”

我说:“省高院。”

阿度说:“噢,你在上诉。你们干部的案子,上诉是没有用的”。

“为什么?”我问。

“我们看得多了,哪一个改判了?”阿度坚决地说,然后话锋一转,“不过你也是对的,不上诉白不上诉。这就跟买小黄鱼一样,能讨价还价,何不讨价还价?”

精辟。

回到监室后,我一直在呆呆地想着一个问题。这些日子,我一直在与那个莫名的“组织上”斡旋着,它无形无踪,但又无处不在。

是的,“组织上”一说,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是那样地无处不在。想一想,在一个微不足道的单位里,也常常会突然有一个人向你指出,你必须这样而不能那样,然后郑重地告诉你“这是组织上的意图”。于是一切都因为意图而成立。

谁都不会再去追问这是一个什么组织,是在哪一次会议上作出的决议,是一个什么样的决议,决议是怎样通过的,有没有书面文件的表述,这一意图是不是符合法律或者更高组织的原则?等等。其实所有的中国人都会在“组织意图”前面认为那是天经地义的决定。“组织上”已经成为一种中国人的集体无意识。我相信,在我的这个案子的全过程中,所有的办案人们都若隐若现地感觉到了“组织上”的意图,然而谁都可能没有接到过正式的通知,“组织上”的许多意图只可领会,没有明确的书面文字,就像当年地下斗争时期一样。

恰恰没有人发现,这种对于“组织上”的表述中,正是权力的个人往里面充塞私货的巨大载体。

是的,请仔细想想,“组织上”这一词在大多数的时候,就是对有权力的某个人的私人意见的最好包装,就是权力私人化的代名词,就是给“人治”以堂皇的外壳。

在三个月后的7月26日,省高院的裁定下来了。裁定书签发的日期是6月25日,公文旅行正好一个月。

这一次裁定在看守所里引起了小小的波动,因为按一般的规律,我是不可能被改判的,然而结果居然减了一年的刑期,而且将三万元的罚款也从法律上取消了。看守所的许多警察都开玩笑说,今年看守所的运气会好起来,你看老周给我们一个好兆头。

我看重的恰恰是,又一个“罪行”被依法否定了,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因为离我洗雪冤情的目标又近了一步。这份判决书写得很简洁,也很给一审以面子,抄在下面,可以一读。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1)浙刑二终字第84号

原公诉机关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周时奋,男,1949年5月30日出生,汉族,浙江省鄞县人,原系浙江省宁波市文化局长,住宁波市海曙区苍松路299弄10号401室。因本案于2001年2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7日被逮捕。现押于宁波市看守所。

辩护人林宪,浙江宪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田虹,浙江甬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时奋犯受贿罪一案,于2001年4月10日作出(2001)甬刑初字第41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周时奋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为,被告人周时奋利用其担任宁波市文化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之便,先后为宁波市保税区华东装饰材料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鲁、宁波市华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龚燕飞在承接工程等方面提供了帮助和关照,分别于1997年4月、1999年2月、1999年10月收受陈鲁送给的人民币3万元、1万元、6800元;于1997年底收受龚燕飞送给的价值人民币6300元的电脑一台。案发后,被告人周时奋退清了全部赃款、赃物。

原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周时奋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判令犯罪所得人民币46800元和电脑一台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被告人周时奋上诉及其二审辩护人提出原判认定周时奋收受陈鲁送给的人民币6800元一节证据不足;周时奋有自首情节,要求二审改判等。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被告人周时奋先后收受陈鲁所送人民币3万元、1万元及龚燕飞所送电脑一台的受贿事实,有行贿人陈鲁、龚燕飞有关各自向周时奋行贿经过的证言,证人周序珊、岑美珍、龚烈沸、纪平、孟建耀、葛其浪、应某某对涉及周时奋受贿过程中有关情况的证言,有关部门关于周时奋任职的文件,检察机关查获的各项涉案工程的合同文本、赃款、赃物电脑一台以及估价鉴定报告书等证据证实。被告人周时奋亦有供述在案,所供与上述证据情况相符,原审认定的上述事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但原判认定被告人周时奋收受陈鲁6800元人民币一节,经查,周时奋的供述与证人周序珊、岑美珍的证言中对该节事实涉及的相关情节均互有不符之处,而行贿人陈鲁的证言亦前后矛盾,原审庭审后对该节事实又无法进行调查核实,认定的证据不足,本院不予认定。周时奋上诉及其辩护人对此节事实提出的异议成立,但提出有自首情节,经查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综上,本院认定被告人周时奋受贿财物价值人民币46300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时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本院所确认的事实,鉴于周时奋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好,能退清全部赃款、赃物等具体情况,本院对周时奋的量刑予以改判。原审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甬刑初字第41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周时奋的量刑部分,维持判决的定罪部分;

二、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周时奋有期徒刑四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1年2月21日起至2005年2月20日止。)

三、被告人周时奋犯罪所得人民币40000元和电脑一台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孙公幸
代理审判员 黄旭琴
代理审判员 李一青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章)
书 记 员 沈国全

可以接见了,听到许多闻所未闻的新闻

高院的裁定是终审判决,这就没有上诉一说了,判决依法生效。也就是说,作为不能接触人的羁押侦查的日子到此结束了,虽然在正式起解之前还住在原来的监室里,但是可以接受亲友的会见了。

第一批来看我的人是艺术研究所的王玮、陈云其和孙仰方,因为王玮与监所检察官欧阳老师是同楼的邻居,她最先得到消息。

陈云其是个诗人,他给我带来了整整一套金庸的武侠小说。他说:“武侠故事的基础,就是社会有大不公平。”

我说:“可惜侠士们只活在小说的幻想中。”

云其把话题引到了另一个方向,这种场合里,人们总是谨慎的,说话都点到为止。他说:“你的遭遇可能会使你产生一种宗教心理。”

我说:“是的,我现在体会到了,为什么说宗教是人类最伟大的感情。”

云其说:“尤其对无助的、绝望的人而言。”

我的一大批战友陪着我的爱人来看我。久违了,亲人们。也许当过兵的人天生就胆大,他们在接待室里就公开地谈论我案子判决的不公正,他们都在我开庭时前来旁听过,对许多细节了如知掌。这些战友有许多是从事或曾经从事司法工作的,他们的共同感觉是,像宁波市检察院这样专业化很强的公诉机关,不可能把案子办得如此的稀里糊涂。

结论恰恰是:混水才能摸鱼。

爱人给我带来了几张家人的照片。那是在我卷入冤案的前十几天,我们全家到泰山旅游时拍摄的,我当时甚至还来不及看到它们洗出来的效果。

我很感慨。是呀,我的妥协还是具有极大的价值,以我自己的牺牲终于保全了一个家庭。这时候,家庭对于我来说,是那么的重要。它是我的人生港湾,是我最后的安全岛,只要它存在着,我的生命才可能继续延伸它的意义。鲁迅诗说:“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也当大丈夫”。

我又一次想到了布哈林,想到了老布尔什维克领袖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的被捕和判决,想到了联共党史上的那些被清洗的党员,他们最后一个个都承认了自己的“罪行”,然后一个个被枪决、被流放,或者从此销声匿迹。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他们不是孤立的一个个人,他们的背后是一个个血肉的家庭。

回到监室的当夜,我写了一首小诗:

题家影遥寄珊妻
我妻带来照片两张,皆春节合家于泰山、黄河所摄,看之甚为感慨,亦显见吾妻之良苦用心。我家当是世界上最幸福之家庭,即使暂相分离,我当坚信不渝。偶成小律,以寄家人。

方寸摄尽一家亲,黄河泰山堪作景。
和美昨日人尽羡,支离今年我暂行。
弱女聪慧尚需扶,稚儿忠厚应防人。
珊妻当知不孤单,夜夜归思偕尔影。

诗后有自注:作景乃是作背景,因为宁波方言中,这两个字与“作证”同音,故特加说明。

再以后,来看我的人使看守所都难以招架。简单地说吧,我创造了宁波市看守所、据说包括浙江省监狱系统中许多“之最”。在以后的一年半里,共有1036人来看过我,最高的级别是副省长,也包括许多市里的局长、副局长们。在看望我的人里面,有十来个人是我以前根本就没有见过面的,他们通过种种关系得以进来,原因很简单,他们已经听到了这是一个冤案的传闻。还是老百姓的目光准,他们分析一个人,首先看他的人格。他们告诉我:“你不用说,我们也知道你是被冤枉的。”

我感谢他们的那种朴素而准确的判断力,感谢他们纯朴而真实的表达。

来的人告诉我许多外部的反映。看守所的一个警察说:“我偶然去擦皮鞋,擦鞋的人也在骂娘,为你鸣不平”;又有人告诉我,宁波大学的大学生在说:“宁波市最清的清官被抓起来了”。有个办企业的夫妇来看我,他们告诉我,他们夫妇俩已经商量了,如果能花钱消灾,他们准备出三十万元钱把我“买“出去……

这些话给我以安慰,但是在法律上,即使他们怎样地相信我,也无法为我洗雪冤名。

然而,民心是最高的法律,口碑是最高的丰碑。

陈鲁的妹夫陈安祥首先来看我。他一见我的面就说:“周老师,委曲你了”。

他告诉我:“你进看守所的第二天,我开车去为陈鲁办取保候审手续。当陈鲁一上车,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第一句就问:‘陈鲁,你说句实话,周老师到底有没有拿过你的钱?’他说:‘没有’。我又追问他:‘真的没有?’他说:‘真的没有,一分钱也没有’。我又问:‘那么,周老师有没有向你要过钱?’他说:‘这怎么可能呢?周老师这个人,你给他钱他都不会要,还会自己提出要钱?’我又追问到底:‘那你有没有给过他钱?’他说:‘我敢给他钱吗?周教师是什么人,如果我向他提钱的事,还不被他骂死了’。我什么都问到了,我也什么都清楚了。周老师,我只能代表全家向你表示万万分的抱歉。”

我是把安祥的话原文直录,读者您一定会有判断。

第二天,陈鲁的爱人岑美珍来看我,她是请一位在公安局的朋友徐运德陪来的。美珍一见到我就哭。美珍说:“周老师,陈鲁让你受的冤屈,这么大的委屈,我们世世代代也还不清了。”

她告诉我许多事。陈鲁一从检察院出来,他们一家老少就开了一个家庭会,一定要陈鲁说出真相。陈鲁说,他是在检察院威逼利诱、万般无奈之下才违心说了谎话。因为检察院不断地吓唬他,说他的公司已经被封了,几百万的财产你还想不想要?又说你老婆也被被抓了,老父亲也被抓了,你能忍心看着他们被你连累?除非你承认给了周时奋的钱,那么就保证你们全家无事,如果你不说给了周时奋的钱,周时奋判几年你也判几年,你们全家肯定要家破人亡。并且还“开导”他:“现在并不是对不对得起周时奋的问题了,告诉你,如果你再不说周时奋收了你的钱,只能说明我们检察院错了,我们这些人也要因此下岗。你想想,我们愿意下岗吗?所以我们会放过你吗?”

上面安祥问过的那些话,他们家人也都重新问了一遍,得到的也是同样的回答。他的老父亲陈焕文老师当时就说:“陈鲁,从此我不认你这个儿子”。陈鲁在良心的压力下,先是割脉管自杀,后又服用安眠药自杀,都被及时抢救过来。在家人的压力下,他只能再去检察院说明白,但是检察院再不可能采用他的证词,反而把他关了进去。

美珍当时就说:“周老师,我自己在公司里当会计,公司和家里的钞票进出我都是知道的,哪有这样的事情呀?陈鲁这个混蛋,真是该死该死。”

我只能安慰她。我说:“美珍,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我至今都没有骂过陈鲁一句,陈鲁只是被人利用了,有许多事情你们也无法知道。”

美珍说:“我知道这是一起假案,也知道有人存心要弄你。陈鲁说了谎话后又收不回来,我们没有办法,就到公安局找阿德哥(徐运德),阿德哥也没有办法,说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陈鲁自己去说清楚,可是他们再也不让他说清楚了。周老师,还有什么办法,只要你让我们作证明,我们一直会说实话的。”

八月一日那天骄阳如火,我忽然被传唤说有接见。那些日子天天都有人来看我,也搞不清又是哪位朋友。

当我一到接见室,不然得楞了一下。来的两个人,一位是我老师周震的儿子国平,另一位是原来甬港饭店的总经理龚泉。十几年不见,龚总俨然是一位老人了。

我说:“龚总,这么热的天,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龚老说:“我天天在打听,什么时候能够看到你。”

耄耋之年的龚泉先生是周震老师生前的好朋友,我小他一辈,与他没有什么私交,因此我有些惊讶,更有些感动。

国平说:“龚总天天盼着见到你,有话要对你说。”

我更加诧异。

龚老说:“你知道,我在甬港饭店当总经理的时候,陈鲁在东港饭店当副总,那时他常常到我这里来请教,也很信任我。这次,他从检察院出来,也就是第一次出来时,他找到了我。他说:‘龚总,犯关(出事)啦,我在里面讲了交交关关乱话(许许多多谎话),现在怎么办呢?’说着就把里面说过哪些谎话都原原本本给我讲了。我当时就问他:‘陈鲁,我只问你两句话,你要实事求是地回答。第一,周时奋到底有没有拿过你的钱?’,他说:‘没有,一分钱也没有。’我又问他:‘那么你有没有送过他钱?’,他说:‘龚总,我也确实没有送过他一分钱’。我就说:‘陈鲁,你伤阴隙了(害人缺德),你害了无辜的人。现在只有一个办法,解铃还须系铃人,你就自己去说清楚吧,就是要你坐牢,你也得去说清楚。”

我说:“龚总,再也说不清楚了。”

老先生说:“是啊,是啊,委屈你了。我这次来,就是要告诉你,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没有人知道你的冤枉,我老头就是一个,我可以为你作证。”

我当时确实非常感动。一位快八十岁的人,这么热的天,他能无缘无故地跑到这种地方来吗?

我感谢你们呀,所有善良的人们。

有时我想,这也许是老天的安排。在我的人生经历中,做了许多事情,也见了不少世面,但是从来就没有想到过坐牢,无缘无故地坐牢。这是不是需要我补上这么一堂人生之课呢?

我能见到亲友,我的第一需要不是诉说自己案件的真相,那为时尚早,我现在还是个不能乱说乱动的囚犯。我现在最需要的是书籍,我需要书籍。

我缍得到了我想急急看到的书,那里有一篇文章,是我从遭到纪委的秘密监禁起就一直想重新读遍的布哈林《致未来一代党的领导人的信》。

现在,当我们再打开“文革”以后中国出版的有关书籍时,那个著名的作者都作如下的介绍:布哈林(1988—1938),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和第三国际的领导人,马克思主义理论家。1937年2月在斯大林的肃反运动中,被指控为“托派联盟”,1938年3月被苏联政府以叛国罪处决。1988年平反。

这是一封堪称“世纪档案”的著名信件。这封信是布哈林被捕前夕写下的,并由他的夫人拉林娜背下来,才得以保留和最终交付历史。这是一位共产党员先辈的亡灵移交给历史的心声。我刻当时读到它的时候,我的心灵为之震憾。现在,当我自己也受到了来自“组织上”的无情而不公正的待遇后,我再一次重读了那封信,我感慨万千。

我深知布哈林并不只是为他的个人遭遇在呼吁,这封信之所以在它公诸于世后如此迅速地在全世界得以传播,它同时代表了在各国共产党的历来党内斗争中的那些冤灵的心声,也代表那些未亡者的心声,这呼吁在今天的我看来,是对于党内和平的呼吁,党也需要宁静。

我至此忍不住想背诵布哈林这位伟大而倒霉的革命家在那封信里的呼号,出于篇幅和体裁,我只能择要地摘录一些:

“我就要离开人间。……我在万恶的机器面前无能为力,这台机器居然使用了中世纪的方法,它拥有无比强大的力量,有组织地炮制了大量的流言蜚语。……而现在,所谓的“内务人民委员会”的机构就其多数人来说,是由无原则的、腐化的、物质上得到满足的官员所组成的蜕化变质的组织。为了满足斯大林病态的怀疑心理(我不敢说得更多),为了追求奖章和荣誉,他们利用了契卡原来的威信,进行了最卑鄙的活动。……这些“万能的机构”能把任何中央委员、党员变为叛徒、恐怖分子、暗害分子、间谍,如果斯大林对自己产生怀疑的话,那些机构也会立即找出证据来。……

“我向未来一代党的领导者们呼吁!历史赋予你们的使命是把骇人听闻的各种罪行的一团乱麻解开,在这些可怕的日子里,迪团乱麻越来越扩大,象火焰一样越烧越厉害……

“我向所有的党员呼吁!在这些可能是我们生命中的最后几天里,我坚信,经过历史的过滤器,早晚不可避免地将会把我头上的污秽冲掉。……我请求新的、年轻的和诚实的一代党的领导人在党的全会上宣读我的这封信,宣布我的无罪和恢复我的党籍。

“同志们,你们要知道,在你们向共产主义胜利进军时高举的旗帜上,也洒有我的一滴鲜血。”

在当时,1937年,布哈林不可能争取他的清白,他必死无疑。但是,他的这封要求他的夫人背下来的信,也无非是为了有一个“死后验尸”。

这是一位伟大的思想者所能想到的最后一招。

好了,接下去我需要静下心来开始服刑了。好在我没有像布哈林那样,被处以极刑,我们的社会还是进步了。那么,我将怎么过呢?

监狱的生活,我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性认识,我很难具体地打算。但是有一点,我决不能荒废,也决不颓唐。如果有时间,哪怕是一点点时间,我一定要学习,要写作,我还有好多好多写作的计划,过去没有时间,现在也许可以做了。我还要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时间来锻炼身体,这是一个人的本钱。我还要回到社会的,我还要报答社会的,尽管我现在一无所有,党籍、政籍、工作、劳动保险什么都没有了,但是我还有精神。

一个人只要精神是富裕的,他就是一个最富裕的人。

好,亲爱的读者,如果你还对我的心理历程感到兴趣,就请你们继续阅读我的后两部并非小说的纪实吧,在那里,你将读到更为幽默和有趣的情节。

2001年11月,初稿于宁波市看守所
2004年12月,修改于上海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