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推出整肃律师新规

近日,中国司法部修订发布《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禁止律师事务所“放任”律师制造舆论压力;禁止律师组团、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以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等行为,否则将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司法部的如此新规,从起草,到送审,再到审核通过,整个过程都在秘密进行,暗箱操作,不仅没有向社会公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也没有征求律师界的意见,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的程序。

步步紧逼的政治态势

司法部推出如此新规,引发极大争议,反对者纷纷指责当局违反言论自由的宪法原则,为官方选择性打压维权律师提供便利。海内外舆论普遍认为,新办法就是专门针对维权律师群体。为此,党喉《环球时报》发表单仁平的文章《少数“维权律师”热衷充当“异见领袖”》称,律师们应当谨防、抵制极少数“害群之马”,各律所也要小心不被那样的人利用了,尤其要防止被他们给“带偏了”。该文进一步佐证了新规就是针对维权律师群体的这一基本事实。

自习近平上台以来,不断强调不能搞“爱惜羽毛”、装扮“开明绅士”那一套,要“敢于亮剑”,中共法律的“工具主义”特性进一步凸显。近来,当局密集出台了国安法、网络安全法,包括NGO的法律和慈善法等恶法,现在又最新推出挑战宪法尊严、打压维权律师的恶劣部门规章。不久前,已创办了25年的中共体制内唯一体现较开明立场的《炎黄春秋》杂志,被其挂靠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篡权政变”,变相扼杀;中外舆论关注的“709”维权律师案,终于以“颠覆国家政权”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相继宣判了基督教长老胡石根有期徒刑7年半,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世锋有期徒刑7年,维权人士翟岩民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基督教信徒勾洪国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凡此种种,充分展示了习近平“敢于亮剑”、步步紧逼的政治态势。

愤怒声讨司法部这部恶规

如今,中国大陆的25万律师的执业证每年都要进行年度审检,各地司法局经常会对经办过敏感政治案件的律师及相关律所进行打压,故意拖延或不给办理年检。目前,全国已有几十位维权律师因此失去执业证。这本来就是当局严控律师的一种政治整肃手段,现在又炮制出台《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导致连大陆党治下的媒体都为此发声,予以负面报道。《财新网》为此刊登了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引起律师界反弹文章,强调有些条款“缺乏法律依据”。该文称,各地律师事务所多位主任表示,司法部的新规定对律所的监管要求过于苛刻,不符合律师行业市场化发展规律。宪法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指出,律师诉讼之外的思想、言论,应该看是否违反既有法律,如果这些言论是合法的,就应受《宪法》中言论自由条款的保护;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认为:条款中“对本人或者其他律师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恶意炒作案件”等规定缺乏法律依据,且在实践中难以认定。

不少法律人愤怒声讨司法部这部恶规,指其实际上就是束缚律师手脚的枷锁,让律师成为权力的奴仆。

律师界联署签名 要求撤销恶规罢免吴爱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然而,司法部新规竟置“律师法”于不顾,不仅剥夺了律师执业要求所依法享有的辩论主张的豁免权,而且连律师作为公民所享有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宪法自由权利也被粗暴野蛮地剥夺了。为此律师界被迫揭竿而起,奋力维权。眼下一份要求依法撤销司法部新颁《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建议书,经由百余人签名,已于10月2日下午寄出。该建议书认为:司法部未经事先公示讨论修规草案等法定程序,就由部长吴爱英暗箱操作,签署发布了一部新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网上流传将于2016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司法部官网没有公开发布)。该《办法》引起了律师界的激烈震荡,连日来律师纷纷撰文或发表评论,谴责司法部这部新规。纵观这部新规悄无声息地出笼及其新增和修改的条款内容,我们认为这是一部违反规章制定程序,严重违背宪法、违背法律和国际法文件、违背国家和人民利益、违背科学的劣法,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该公民建议书见诸公论后,在海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不少新签名还在跟进。日前,又有数十名律师、公民联名要求罢免司法部长吴爱英,理由就是司法部7年来制定多部违反宪法法律规章,破坏宪法法律正确实施,吴爱英负主要责任。由此可见,不甘做奴才的律师与维权群体日趋壮大,力挺当代中国的精神脊梁。

整肃律师恶规目的所在

近年来,不少律师感受到在刑事诉讼领域不断出现大量剥夺依法辩护、非法干预等违法违规情况,许多地方当局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与当事人会见、通信,甚至阅卷,或迫使当事人及其亲属解聘委托律师,或非法指定律师出任辩护人。更严重的是,有些部门还对办案辩护律师采用跟踪、威胁、强制传唤,直至拘留等非法手段,阻挠、破坏辩护律师正常履行职责。

与此同时,一些为捍卫自身权益奋起而战的“死磕派”律师应运而生。他们从维物权到维人权,从维己权到维他权,从法庭内到法庭外,律师实际上已深入一线,直面抗争,这让当局感到十分恼火。2015年7月9日,当局针对主要代理维权案件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展开外界所称的“709大抓捕”,先后拘捕、拘留、强制约谈和传唤、限制出境多达近320人,其中取保候审19人,判刑4人,包括锋锐律所主任律师周世锋,目前仍有17人羁押候审。

眼下,中共东海、南海周边不安全事态迭起;台湾亲共民意崩盘;香港政改方案惨败。加之国内经济、安全形势堪忧,社会正处于转型的既特殊又敏感历史期,社会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不公,腐败加剧,官民对立,贫富悬殊,民怨沸腾,执政党和政府在民众中的信誉崩盘,社会弱势群体维权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已经成为挑战“赵国”现存社会秩序的“负能量”。为此,当局不断采取行动打击新闻界、律师界、宗教界、公益界等最为活跃的社会力量,目标都指向了那些敢“妄议中央”或对当局形成潜在威胁的人与活动,而不仅仅是律师。正是在这一国内外政治大背景下,尽管维权律师仅仅是仗义执言,抱团取暖,依法维权,但仍被看作是民间群体性维权的代表,而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眼中钉”、“出头鸟”,要不惜代价地法律打击,政治整肃,以根除隐患。这就是司法部不顾程序违法、实体违宪,一定要强行推出整肃律师恶规的目的所在。

 

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93期(2016年9月30日—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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