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是中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投票的第一天,就在这天,六名合法公民在湖北省仙桃市聚会交流独立参选经验时受到当地警方的传唤,受到海内外关注。以独立竞选人大代表获得成功而闻名海内外的姚立法先生,在准备与朋友交流竞选经验时竟遭到警察传讯,虽然在经过六个小时后获释,但原来的计划却泡汤了。姚立法先生到家一个小时后,在电话中接受了我的采访。

聚会的目的是交流选举经验

此次聚会发起人姚立法先生,职业是教师,从一九八七年开始,以民间独立人士身份连续参选五届湖北潜江市和一届省级人大代表,并于一九九八年当选市人大代表,外界称他为非钦点的“布衣代表”。

姚立法说:这次聚会我们约好的本来有十多个人,我们刚到,坐下还没有二十分钟,还有些朋友没赶到,警察就来了。先到的六人都遭到了传唤。六人中,除姚立法先生外,还有仙桃市本地的三位公民,两位泛蓝联盟的年轻朋友,即法学博士左晓环先生和中国泛蓝联盟的孙不二先生。

姚立法介绍:聚会的目的是交流如何竞选的经验,法律上对竞选有哪些规定,法律上的条文在实际中如何操作,以往组织者如何操纵选举,我们现在应当怎样影响选民来关注选举、参与选举,影响更多人自主竞选,或者来投票,等等。

受到警察非法传唤

据另一位参加聚会的当地人士鄢烈汉先生说,当日聚会的场所是仙桃市一家叫作“天马宾馆”二楼的秋菊厅。姚立法回忆当时的情景:来的全是便衣,没着装。十多个人,只有一个出示了证件,是公安的,应该是仙桃市国保大队的吧。一进门来,就录像,然后要我们跟他们走。警方一共出动了六、七辆警车,把六个人全部带走,一个人一辆警车。把我们拉到沙嘴派出所里。到派出所后,要我们每个人按指印,十个指头都要按,然后分开搞讯问笔录。给我做笔录的两个警察的名字我还记得,一个叫周国怀,一个叫田华。他们说我们在非法聚会。我反问:什么叫非法聚会?作为警察,连《治安处罚法》都没学好。《治安处罚法》中,有没有非法聚会?只有非法集会。非法集会是在公共露天场所,表达不同意志。我们是在宾馆里,不是露天,是吃饭聊天,没有表达不同意见。跟非法集会有什么相干?荒唐得很!

看好民主前景

尽管遭到警方打压,姚立法先生依然看好中国民主前景,他说:现在的选举,有形式,没内容,有假的,没真的。法律的语义很模糊,很多半截话,语义表达不清。我们国家选举法只三千多字的内容,美国一个州的选举法,就有十三万字左右,非常详细。这样,选举就可以按规矩来,不按规矩,就会受惩罚。他们的程序法非常好,操作性强。中国的选举法没操作性。全国人大的解释,也非常模糊。全国人大编的书,立法解释方面的,比如乔晓阳等人编的,很厚,但内容非常空洞。这样的法律,就是让胡锦涛吴邦国他们去组织,去领导每个选区的选举,也搞不好的。

尽管如此,姚立法先生认为今后中国的选举制度一定会实现。他认为,实现普选需要公民去争取,自己所做的,旨在用行动唤醒公民意识,用行动竞选,挑战恶法,使恶的一方面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让百姓们都知道。

首发<动向>2006年8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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