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牧师Stephen Chan在脸书发文说,基督徒应该支持川普不是由于美德(川普的基督徒美德早已破产)而是由于政纲。他说:1)“我们通常都不看肤色或私生活,但我们因一條五月花的小船,所以坚持外科医生与銀行经理一定要是基督徒。”2)“但如果是像 Miroslave Volf 般盲目地赞成晚期墮胎,赞成希拉莉 Always Hillary,我只能以危害美国国家安全为理由而 unfriend 。” 针对这两个例子,我想借助曾录取我的BYU (杨百翰大学)的规矩,谈一谈我的理解。

1)BYU是一所教会学校,在我申请的时候,学校坚持所有的老师一定要属于耶稣基督后期圣徒会。也就是说,切诺基人在美国居住了上万年,但他们或许因为宗教无法被这所学校雇佣。可是教会学校从宗教的角度选择自己的雇员是可以理解的。但Chan牧师提到的外科医生或者银行经理属于公共职位,总统更是公职,我想耶稣基督后期圣徒会的成员大概不会认为福音派基督徒或者基本教义派基督徒不应该担任重要的公职。然而,后者中的很多人却相信总统不得由未被欧洲移民同化的原住民担任,这实在是对自由的讽刺。欧洲基督徒移民论证拜偶像的原住民不应该担任总统,这和在法国的穆斯林移民论证相信基督教的白人不应该担任总统有什么不同?事实上我们常看到前一种论证,罕见后一种论证,更讽刺的是,前者竟然将后者作为政教分离原则所防范的对象。

2)无论学生属于哪个教会或者不属于教会,BYU自然禁止学生堕胎,事实上也禁止中国学生回国度假违反不喝咖啡的教会美德——文莱苏丹推行伊斯兰刑事法,也特别告知该国华人,哪怕去中国也不得喝酒。然而,BYU是教会学校,学生入学是自愿要发誓;而法律属于公共事务,公民无法选择。如果罗姆尼在四年前当选总统,也为了美国的道德而推动惩罚星巴克的法令,这就和文莱的禁酒令没什么两样了。但我相信耶稣基督后期圣徒会成员的罗姆尼不会这样做,至少在起劲儿的为堕胎设立不必要(注意“不必要”这个词)的法律限制、甚至声称“被强奸怀上的孩子是上帝的礼物”的政客,大多是福音派或基本教义派基督徒,他们为了自己所理解的基督徒的使命,试图把他们对耶稣的理解通过世俗民主程序,强加给所有承认耶稣和不承认耶稣的美国人。

很多基督徒质疑,为了让圣经的话行在地上、正如行在天上,是不是应该选择一个对圣经的诫命不屑一顾的性侵犯领袖?然而,假设川普是一位和加尔文一样私德几乎无可挑剔的领袖,是不是就可以承担重建罗马的使命?一个世俗政治被部分教派的神学观点主导的社会,是不是圣经所启发的地上天国?如果一个人赞成圣经被用来统治非基督徒女子的身体,那么他还有什么道德立场反对共产党宣言被用来统治基督徒男子的灵魂?

郭宝胜在“美国保守主义的再崛起与川普的政治理念“一文中指出,英美保守主义对异教徒具有宗教上的排斥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北美的政治从殖民地时代起就是世俗民主的,但直到现在仍然和教会之间若即若离。“五月花的小船“不但带来了清教徒的信仰,也带来了针对犹太人和天主教徒的一系列严苛法令,这些法令大部分被民权法案终结,但今天关于堕胎的政治讨论中,这个国家曾经被法律迫害的非基督徒又一次看到了那个似曾相识的魅影——而很多当代保守主义者将其赞扬为美国自由的源泉和成功的关键。

来源:纵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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