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社会吏治之败坏,始于执法部门的腐败。倘若捕快与盗匪同流合污,则社会的安定与公义荡然无存。因此,掌握了公共权力的警察,如何来运用此公共权力,于社会稳定影响甚大。明代厂卫横行,超越法纪,荼毒百姓,为所欲为,终于酿成民间爆发无法收拾的暴力抗争,最后血流成河、社稷倾覆。明末嘉兴学者沈起堂拟撰《明书》,谓“明不亡于流寇,而亡于厂卫”,后世不可不鉴察之。

小偷成为警察的衣食父母

二零零五年五月,国内有多家媒体报道,成都市火车站派出所存在严重的“警匪勾结”的腐败情况。成都火车站派出所有公安干警约一百多人,被查处的警察多达五十余人,总共有超过一半的警察落马。

据了解,成都车站派出所的执法范围主要是火车站售票厅、候车大厅等地界。火车站内长期行窃的扒手大多属于“仁寿帮”、“遂宁帮”、“宜宾帮”等“成建制团伙”,其内部分工明确,进站作案时间段亦有严格也划分。“小偷如果要进入候车大厅行窃,必须要给在该段执勤的铁路警察交纳数百元不等的‘入场费’。交费之后,小偷即可在候车大厅内自由活动,随意发挥自己的‘钳工’技术。如果被旅客发现、逮了现行,小偷也一点不担心。收了‘入场费’的警察,自然会想各种办法保护他。往往是当着当事人的面,将该小偷抓回派出所讯问。一旦旅客上车一走,小偷就被放出来,并再次到‘买下’的场所去行窃。”一位地方警察告诉记者,他和同事曾抓获几名“遂宁帮”成员,但由于无人报案,最后只好将其放了。“后来,我们经常发现这几个人在候车大厅内流窜,一直不明白他们为何如此猖狂。现在才知道,原来是有铁路警察‘罩’着。”

长期以来,在成都火车站存在着此种“警匪亲密合作”的情况,普通百姓根本不知内幕,即便是知情者愤然投诉,也从未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此次腐败警察终于遭到查处,缘于铁道部突然派出四名专员秘赴成都调查。而上层关注此事,乃是因为此前有一名北京客人在成都火车北站亲身经历的一段“奇遇”。由于谁都无法从办案的警方或检方得到证实,这段流传于民间的“奇遇”有三个不同的版本。

版本之一:此案发端于一位到成都办事的北京官员。“他在火车北站候车大厅发现钱包被盗后,立即到车站派出所报案。值班警察得知这名其真实身份后,立即走到旁边,偷偷摸摸打了一个电话,然后出去了。很快,警察就拿着钱包回来了。失主一看,果真是自己的钱包,包里的钱和证件都在!”回北京后,他向一位熟识的铁道部领导详细讲述了此段“奇遇”。铁道部立即派员以指导打击票贩为名,到成都彻查此事。

版本之二:今年二月初,一名军官回家探亲,在候车大厅休息时,被小偷偷走钱包。他马上去找值班的胖警察报案,胖警察说:“我给你一百元,你在路上好买吃的。”当军官向外走时,发现一名小偷正在作案,并惊讶地发现:小偷得手后,走到车站行包房,将两个钱包交给一名瘦警察,其中一个钱包正是自己的!军官非常气愤,当即将两人抓住。警察将钱包退还给他。该军官一怒之下,通过特殊渠道将火车站派出所告到了铁道部。

版本之三:据有关人员介绍,一位武警军官在发现行李被盗后,向一名站内执勤的警察报案。这名警察得知被盗人是武警军官之后,为息事宁人,便顺手掏自家腰包给了受害者几百元。此事被有关人员得知后立即警觉起来,因为正常收入并不高的警察随随便便掏几百元给人,实在是大方得过分了。经过有关部门微服调查,终于爆出惊人内幕。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此案中已有七名警察被正式逮捕、六名警察被刑拘审查,此外还有二三十人接受隔离审查。警察与小偷的合作可以用一形象的比喻来形容:小偷团伙只是活动在台前的皮影人物,真正在幕后操纵整个剧情进展的则是警察们。本来职责是维护治安、保卫公众利益的警察,如今却沦为遥控小偷、从中牟利的“高级罪犯”。此种情形与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在其名作《动物庄园》中描述的场景极其相似:当猪带领饱受压迫的动物们造反,推翻人类的统治并建立新的统治的时候,许多动物透过农庄的窗户打量着在里面花天酒地的猪们,他们“看看猪,又看看人;看看人,又看看猪;但他们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了”。

此案“东窗事发”的三个版本,都是无法让公众感到畅快的情节:故事的主人公没有一个是无权无势的普通人等,三名受害者都是拥有特权的阶层——无论是“来自北京”的官员,还是解放军军官或者武警军官,同普通的铁路警察相比,无疑具备更大的权力资源。只有当这部分人的利益受到侵犯时(在权力体系中,他们的利益比普通警察的利益更为重要),他们才可能将警察“拉下马”,“上面”也才会重视这类在“地方上”存在的腐败现象。

可以设想,在官员或军官的财产被盗、进而发现其中的玄机之前,究竟有多少平头百姓的财物在此不翼而飞呢?即使老百姓前去报案,结果也只能如石沉大海——他们去报案的对象,正是那些参与窃取其财物的、已经沦为犯罪分子的警察。老百姓从来不可能享有过官员和军官们的那种特殊待遇,警察不会帮助一个平头百姓找回钱包,更不会自己掏钱出来息事宁人。相反,普通老百姓所失窃的财物,大部分都进入了警察们的账户,那些才是“血汗钱”——其中,有多少是民工在外打工积攒的辛苦钱,又有多少是来自乡村的大学生们揣着的学费?他们丢失财物的痛苦,这些贪得无厌的警察们是不会放在心上的,警察们只关心各自的账户上是否按时到账。在“来自北京”的官员或军官揭开黑幕之前,这种潜规则一直在有条不紊地运行着。

遗憾的是,从三个版本的“导火线”的故事来看,此次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察群体的落马,也许正是“久在水边走,哪有不湿脚”,实际触发点却源于一个偶然的原因——不慎得罪了上层人物;那么,还有多少黑幕仍然被埋藏在冰山之下呢?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匪一家”、集体腐败的事实固然令人愤怒,但我更关心的是如何遏制此种情况的四处蔓延——无庸讳言,在其他城市的火车站派出所及类似执法机关,或多或少都存在着类似的问题。铁道部门那寥寥无几的“特派员”,能对各地铁路派出所的警察们形成足够的威慑力量吗?依靠同一部门的内部监督和调查,能真正降低警察腐败的发生率并挽回公众的信心吗?

特殊囚犯的帝王生活

无独有偶,同样在四川成都,一名入狱服刑的贪官与多名管理监狱的警官之间的亲密关系,近期也被曝光于法庭之上。如果说成都火车站派出所的警察们与小偷之间是一种“警匪一家”的关系,那么这名昔日的贪官、今日的囚犯与管理川西监狱的警官们之间则是一种“警囚一家”的关系。

据“天网”主持人黄琦报道,被判刑十五年的成都市金牛区原副区长马建国,是当地赫赫有名的一个“红顶商人”。案发之后,马建国的三套别墅被没收充公。据记者描述,此三套别墅位于成都市“御都花园”内,设计精美的洋房掩映在绿树丛林中,每幢占地约一千多平方米。银杏、楠木、香樟等名木古树迎风招展,幽静而不失豪华。别墅地上一层大约四米高,设有门厅、客厅、餐厅、工人房、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和车库,其装饰设计都十分考究,堪与大富豪的住宅相媲美。马建国一个小小的副区长,为何能够享有帝王般的奢华生活呢?街头巷尾的老百姓倒是议论说,这不足为怪,贪官们的生活大都如此。而真正让人奇怪的是,马建国入狱之中居然能继续延续其帝王生活。

入狱之后,马建国依然保有其公司及巨额财产。他在监狱中享有诸多特权:以看病为名经常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接受宴请,处理公司事务,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和外界联络,甚至还开着宝马车四处玩乐,俨然是一个视戒备森严的监狱为无物的“隐形人”。坊间传说,因为马建国过分张扬,甚至扬言要报复四川省省长张中伟,被张得知之后,方才“顺应民意”,下令四川省检察院从二零零六年四月开始对其立案侦查。六月九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四川省检察院指定德阳市检察院管辖此案,向德阳中院提起诉讼。

二零零六年九月,德阳中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公诉人指控称,在二零零四年八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在川西监狱服刑期间,为了获得不正当利益,马建国托时任川西监狱长的巫邦志、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一分监区长刘波、一分监区教导员罗雅林等人提供违背监规的帮助和方便条件。经查实,马建国先后向巫邦志、向瑞忠、刘波、罗雅林等人行贿人民币近三十万元、乌木观音两尊(价植人民币八千元)、香烟二十五条(价值人民币九千五百元),钱物共计人民币三十一万五千余元,行贿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应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世界上大概没有第二个能够像马建国这样舒舒服服地服刑的犯人了:尽管还在服刑期间,他却能够继续在打理公司,经常外出吃喝玩乐。检察机关查明,由于监狱放松对马的监管,他可以不穿囚服,不吃囚饭,在监区打小灵通,甚至监狱警车将其带到宾馆酒楼消费。一名监狱管教人员向侦办人员证实,有一天晚上,领导安排他将马建国带出,马在宾馆吃饭后,向监狱领导打电话请假回家,领导同意后,“押送”马建国的干警被安排住入成都市某俱乐部,马自己回家睡觉。多家公司的老总或职员还证实,在马建国服刑期间,他们还陪马在成都多家酒楼吃饭,有时还有监狱人员陪同。一名同监的狱友向侦办人员证实,马建国得到当官的特别关照后,好几次夜不归宿。

马建国为何能享受如此优越的待遇呢?监狱为何成为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俱乐部”呢?他所拥有的自由,是令其他囚徒做梦也不敢想的。在法庭上,其被告代理人却辩称,这些待遇是体现监狱的“人文关怀”,马是得到监狱领导的允许之后外出治病的,他与诸多监狱警官之间仅仅是朋友关系,而不是行贿与受贿的关系。世上还有如此美妙的童话吗?该律师的辩护简直是在蔑视法官和旁听者的智力。

就像成都火车站派出所的警察与小偷成为朋友一样,川西监狱的狱政人员居然也与囚犯成了朋友。这所监狱行的“仁政”,真值得全世界的监狱管理者们都来好好地学习一番。然而,在整个庞大的监狱里卖尼,能获得这种“人文关怀”的,显然只有马建国一个人,其他囚徒根本不能获得此待遇。监狱管理人员之所以如此厚待马建国,并非要在其身上试验一种新的“人性化的管理方法”,而是源于“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古老原因罢了。

马建国最大的两笔行贿金额是送给监狱长巫邦志的。马建国在法庭上承认,二零零五年八九月期间,巫邦志以关心其病情为由,找他单独谈话,说自己在成都新华公园附近购买的商品房还差十七万尾款,向他借钱支付房款,一年后还钱。马同意后,巫邦志给他写了一个条子,条子上写明商品房小区名称,售楼小姐联系电话,应付的房款等。马安排驾驶员去办理此事。几天后,马建国将付款凭证交给了巫邦志。而巫邦志供诉中则辩称,他和马建国以前根本不认识,他从没向马建国借过钱,是马听说他差点房款,主动提出要帮助他解决房款的。

马建国还供称,二零零五年十月,巫邦志又找他说,监狱的办公经费最近比较紧张,向他借款十万元(报账后就归还)。马随即给老丈人打电话借钱,并叫驾驶员立即把钱送到监狱来。巫邦志则供称,是马主动说给他十万元,叫他去打点各方面的关系。这一细节发人深省:监狱的办公经费出现亏空,居然要由监狱长提出让囚犯来赞助,大概这也算是“拍案惊奇”了。如此这般,作为囚徒的马建国便成了高高在上的太上皇,监狱长及其他管教干部无不惟命是从,所谓“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是也。

马建国还交待说,他投资的公司一直都还在正常运转。他服刑期间,公司有些账目到监狱中来由他亲自审核。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也交待,他给监狱门卫打招呼,马建国外出可以不登记,或者少登记。一分监区区长刘波则交待说,他知道马建国和监狱上层领导关系好,领导也叫他在各方面给予马关照,住单间,在监舍存放烟酒,不出操,甚至可以到图书馆去吃饭。他也只是奉命行事而已。

川西监狱堪称一所“警囚共建”的“模范监狱”。马建国以三十余万元巨款,终于为自己打造出监狱中的“幸福生活”和“阳光灿烂的日子”。监狱的诸种规章制度对他来说完全荡然无存,他可以同监狱长称兄道弟、把酒言欢。而管教干部们不仅个人获得巨款,甚至还得到办公经费,不亦乐乎?中国大陆的监狱一向强调“改造”囚犯,没有想到在这个案件中,监狱的管理人员不仅没有实现对囚徒的改造,反倒被囚徒成功改造了。此案审理完毕之后,若干狱政官员的命运必将是锒铛入狱。在此意义上,他们最终与马建国成了真正的“同类”。

根治警察腐败需要制度创新

这种“警匪一家”和“警囚一家”的集体腐败事件,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呢?

表面上看薪水不高、工作相当辛苦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的干警和川西监狱的看管之类的职位,却吸引许多其他部门的警察重金以求。这一现象清楚地说明,此类职位的巨额“油水”早已众所周知,上级主管部门此前不会对此一无所知。

以成都车站派出所为例,它属成都铁路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每天面对大批旅客进出,承担的任务可谓相当繁重。民警的正常月薪不过两千元左右。按照常理,没有人愿意到这里来工作。但是,却有相当一些人员千方百计靠走领导门路,甚至靠钱财贿赂,寻求进入该派出所。一般人感到难以理解,他们真的是“学习雷锋好榜样”、专门挑选最累最苦的工作来干吗?知情人士却透露说:“原因很简单,在车站派出所,可以捞取大把的不义之财。”该派出所个别警察,家产高达上百万元。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根本不是那点少得可怜的薪水,而是小偷们每月的“上贡”。每次扒窃的成果,窃贼得的是小头,警察得的是大头。据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介绍说:“有的警察甚至在银行办有专用信用卡,每月由小偷按时汇钱。”

由于缺乏对执法者的监督机制,亦缺乏较有独立性的媒体以及信息的自由传播,使得这些特权部门的运作状况一般不为外人所知。警察们发现与小偷和罪犯合作,或者利用小偷和囚徒的“特长”,亦可发财致富,而且这是一个不需要成本的买卖,又何乐而不为呢?当第一个警察获利之后,第二个警察便迅速跟上,当大部分警察都这样做的时候,拒绝腐败者只能被淘汰出局。于是,腐败便像癌细胞一样扩散开来。

警察、小偷、囚犯之间的“三角恋爱”关系,一开始只是“民间语文”,后来居然被坐实了。这一细节彰显出民众对执法机构的基本判断和直接想像。随着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和川西监狱的警官们在案件中“全军覆没”,一种极度不信任的心态四处弥漫并民众之深入骨髓:对具体的执法者的不信任、对庞大的执法机关的不信任、乃至对政府和国家机构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是建立在无数类似的事实基础上的,正不断强化而逐渐变得牢不可破。可以说,一个隐藏的坏警察对公众心理的伤害甚于一百个明目张胆的罪犯,“穿着警服的罪犯”对公众心理产生致命打击:连警察亦不能相信,还有谁可以相信呢?毫无疑问,警察腐败比其他领域的腐败——诸如企业家腐败等——更让民众厌恶和恐惧。一旦公众发现执法机关有黑帮化的趋势,那么所有的公共权力将迅速失去权威和信任。

发生在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和川西监狱的如此大面积的警察腐败案件,确实令人感到无比震惊。正是“警匪同流”、“警囚合流”,才导致了盗贼和囚徒横行无忌、无法无天,并让民众对执法者失去基本的信任——信任的丧失比财产的损失更加可怕,它将动摇一个社会法治和公正的根基。一旦大多数社会成员感到对法治和公正失望乃至绝望,这个社会的安全与文明将无法继续维系下去。

让人欣慰的是,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和川西监狱的腐败警察们纷纷落网了。那么,猫与老鼠是否从此就能“各就其位”呢?类似的情况不会从此便销声匿迹。英国专门研究政府部门的腐败问题的学者斯蒂芬·莫尔在《权力与腐败》一书中指出,腐败源于权力的垄断和不受监督:“如果民主监督和平衡力量弱,或者缺乏这种力量,掠夺势力就会以大规模腐败和有组织犯罪的形式对这一系统进行渗透。随着这种破坏力量的壮大,国家经济进一步削弱,造成腐败盛行,绝大部分人为了生存而被迫采取非法手段。……在公共部门任职的那些人也许会攫取巨额的不义之财,但其他人的生活只会更加艰辛。腐败只对少数自私自利之徒有好处。”他认为,对付大张旗鼓的腐败活动可以用“设置圈套”、采取秘密行动、“彻底搜查”和警方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监视来实现。但更需要有坚定的政治决心、开明的政治制度、强大而又能参与的政党和利益集团、以及自由的司法制度和战略性筹划。这未经验丰富的学者强调指出,反腐计划应由人们所尊敬的机构负责实施,他们要有廉洁、公正的好名声。这些机构在政治上要独立。需要有一个精心策划的长期战略来惩治腐败,改进防腐体制,改变公众态度,以创造一种反腐败氛围。

遏制警察腐败需要制度创新。那么,大陆的权力部门在防治腐败的时候有没有可以学习的榜样呢?香港的廉政公署就是这样一个成功的典范: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香港警察的腐败已经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廉政公署应运而生,它提倡向腐败发起三面进攻:通过行动部进行调查,通过防腐败部防止腐败的发生,通过公共关系部进行教育。廉政公署的有效实施手段来自《防止贿赂条例》,它包含许多有力的调查手段,比如有权调查生活水平或财产与公开收入不符的公职人员的账户和文件等等。仅仅十多年之后,廉政公署便成为世界上最成功的反腐机构,它成功的原因之一是将其工作深深扎根于公众心中,使腐败受到遵守法律的社会普遍关心的最佳手段之一,是将个人罪行和廉政公署的调查公之于众。廉政公署的模式在澳大利亚等国家得到了推广。

廉政公署完全独立于所有的司法部门之外,直接对昔日的港督、今日的特首负责。因此,它不必受原有的那些警务部门的牵扯和制约,故能直面黑幕、挑战权贵。倚靠警察部门“自我肃贪”是不可能的,因为左手不可能打右手。所以,直至廉政公署的出现,香港警队的贪污现象方才“正本清源”。然而,迄今为止,在中国大陆并未建立一个类似于廉政公署这样的机构,中国大陆并未认真汲取其成功的经验。中国大陆的反腐败活动,仍然未能得到公众普遍的、热情的支持和参与。有关部门也缺乏足够的信心让公众获得全面的信息,而这正是重新赢得公众信任的关键所在。尤其是在处理执法部门的腐败案件时,上级机关通常是竭力对公众封锁信息。此次成都火车站派出所的案件,在进入调查已经两个多月之后,其上级主管部门在面对媒体的追问时,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有几名警察犯了错误,正在批评教育之中。”此次川西监狱的案件,也是在检察院调查数月之后,直至公开庭审,方才允许部分媒体报道,且警告媒体“不得炒作”。这种将部门的“面子”看得高于公众的知情权的作法,只会进一步加剧公众对该部门的不信任感——由信任滑入不信任非常容易,而要由不信任重新恢复为信任则相当困难。

警察、小偷和囚犯的“三角恋爱”终于戛然而止,但同样的戏剧还会在其他地方编排和上演。要从源头上制止此种可怕的“三角恋爱”,中国大陆需要设立自己的“廉政公署”。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改定

首发民主中国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