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清算问题是个大问题,有必要深入讨论。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清算”的意思是:(1)彻底地计算。(2)列举全部罪恶或错误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平常我们说清算,那不仅仅是要算新帐,而且还要算早先欠下的帐。清算总是包含有对早先犯下的不义之事的延后纠正的意思。俗话说“秋后算帐”就是这个意思。为什么要延后,为什么当时不处理呢?主要是因为在当时,该恶行受到强权的保护,正义无法伸张。所谓清算,也就是哲学家诺齐克说的矫正正义。由于这种矫正常常发生在政权易手或制度改革的转型期间,是转型期间必须处理的问题,因此也有人称之为转型正义。经济清算和通常说的反腐败是什么关系?经济清算包括通常说的反腐败,但又不限于反腐败。中共当局也说要反腐败,但是中共的反腐败是很不认真很不彻底的。我们要求经济清算,就是要认真地彻底地反腐败。此其一。第二,经济清算不限于反腐败。平常我们所的腐败,是指那些以违法或非法的方式,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但问题是,许多按照现行法律、政策和规定是合法的行为,其实也是对人民经济利益的侵夺。做出这种事情的官员未必算腐败分子,但是由此造成的民众的经济利益的损失也应该得到补偿。这也属于清算的内容。譬如一家国营企业以改革的名义解雇了一大批职工,本来每个职工该领到一万元遣散费的,由于官员贪污,每个人只领到了7000元。我们要经济清算,首先就要贪污的官员退还贪污的款项,给被解雇的职工补齐。可是清算并不到此为止,因为国营企业属于全民所有,厂长书记并不是老板,他们根本无权单方面作出解雇职工的决定。要清算就要推翻原先的决定,就要遵循民主的原则重新安排,其中也就难免要对原来被解雇的职工做某种经济上的补偿。还有一类情况,例如土改,剥夺了地主的土地,现在就需要物归原主,或者是给别人适当的经济赔偿。这些事不属于通常所说的经济腐败,但无疑也是经济清算的内容。

有人说,经济清算会不会搞成打土豪分田地,搞成当年共产党的土改?会不会导致毛泽东式的革命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道理很简单,我们说的经济清算和当年共产党的土改完全是两回事。当年共产党搞土改是无偿没收地主的土地,只要你拥有的土地超过一定数量就没收,不管这些土地是用正当的方式还是用不正当的方式获得的。经济清算则相反,经济清算的对象是不义之财,是针对那些来路不清白的财产;只要你的财产是通过正当的方式获得的就秋毫勿犯。土改是侵犯私有产权,清算是确立和保护私有产权。两者截然相反。

有人说,清算就是要算老帐,就是要追溯历史;可是,人类的历史充满了对财产的巧取豪夺,追溯,要追溯到何年何月呢?不错,追溯确实有个时间的问题。我们不能无限追溯,我们总需要确定一个比较合理的追溯期限。比如说我们可以追溯到中共开始搞共产的那一年,也可以追溯到中共开始搞改革的那一年。这个期限可以通过广泛的讨论与民主程序来确定。虽然我们不可能找到一个绝对合理的追溯期限,但我们总能找到一个相对合理的追溯期限。问题是,无论确定这样一个期限有多少争议和困难,那也决不构成拒绝清算否定清算的理由。

有人说,因为老账算不清,不如干脆一刀切,既往不咎。这种主张能否被民众接受,我深感怀疑。再说,权势者巧取豪夺化公为私并不是遥远的历史,而是眼下的现实,不是过去完成时,而且还是现在进行时。连中共领导人尚且要说反腐败,我们怎么能对贪官们说:你们尽量地贪吧,我们不会追究。

那么,经济清算是不是可以避免呢?我要强调的是,除非共产党专制继续维持50年100年,漫长的时间把黑钱漂白了,后来的人把原来的事忘记了淡漠了,活着的人没几个还想清算了;否则,这个经济清算的问题就不可避免。你以为共产党专制还能继续维持50年100年吗?再说了,共产专制从不吃素,它天天都要喝人血吃人肉,衹要哪一天它不喝人血吃人肉了,哪一天它就呜呼哀哉了。难道你愿意它继续喝人血吃人肉50年100年吗?

首发北京之春2006年12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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