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敬龙

网上流传的贾敬龙家被拆时照片,贾敬龙举着红旗站在楼上

一、民愤岂无缘,众怒岂无端?

经体制内外的广泛关注和中国民众的广泛声援,文质彬彬,戴着眼镜,一贯安分守己,待人为善,平时喜欢养花弄草、写诗填词,像惯于行使持枪权、自卫权和反抗暴政权的美国公民那样,拿起虽冠名以“枪”但眼下(不知今后中共会不会强施射钉枪实名制?且拭目以待)并非中共所禁之物的射钉枪将一贯欺压其家、强拆其婚房、毁灭其婚姻幸福和人生之梦的村委书记兼主任何建华除去的贾敬龙,被大陆民众视为杨佳、范木根式人物。

贾敬龙事件在网上引发了铺天盖地的对责任群体、司法正义、体制弊端和制度本质的反思、质疑、抨击、声讨。几乎一边倒的网民意见,近乎浩浩荡荡的全民抗议,仿佛万众齐进的跫跫足音,犹若大众觉醒的时代脉搏。在大陆门户网站“腾讯网”《贾敬龙杀人案:姐姐称弟弟死刑执行令尚未签发》的读者评论中,获得点赞最多的评论的内容是:“不管哪个时代。只要恶意侵害他人财产或则生命危险。矛盾都会升级。结果都是由该案件的发起人承担。这么多年来。相关个人受到利益的驱动。遍地都是强拆。如果都只有正常的工资待遇。哪些强拆者有那么猖狂吗?大家得反思。没有腐败。没有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就没有相互伤害。不控制强拆。这样的杀人案就会不停。(贾案)属于投诉无门。属于正当防卫!如果法律袒护当地欺压百姓的恶霸。正义何在!公正何在?”【注①】这条评论虽有鲜明的体制内改良倾向,但充溢着对公平正义的强烈渴求,包含着对事实真相的有力揭露,具有多层面的积极意义,这种跪着造反的激烈态度绝非中共当局所乐见。除了这条评论,还有不少评论之中出现了对刺警者杨佳的赞誉。民意之怒,民心向背,可见一斑!民怨沸腾,万众同声,令人震撼!

像强拆逼出人命、城管暴力虐民、警察刑讯凌虐之类事件之所以能够引发大面积民愤,绝非偶然!绝非民众一时任性使气或者受传媒、传言蛊惑,而是事件主人公的悲惨经历引发了广大民众的感同身受,唤醒了他们亲身所历的或亲眼目睹的似同之痛。就贾敬龙事件而言,大多数知情民众都不同程度地意识到强拆之中的官商勾结、利益驱动、程序非法、暴力相加等。而这一切的根源,则主要在于专制制度,即专制制度在大陆农村微观权力圈中酿成了愈发腐败、愈发黑恶的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和虐民现实,是以弱势村民遭受权力打压的几率和严酷程度不断增加.因此,从制度层面和宏观层面着手分析,可以从根源上厘清这一事件的深层因素和广义条件,并得出贾敬龙们的绝地抗争实为专制制度之恶所迫之结论。

二、专制的乡村,人权的瘠土

相对专制制度而言,民主制度的主要优势就在于以保障全民人权为基本出发点建构起对权力进行监督、分散和制衡的制度和体系,保证执政者、公权力和资本巨头缺少垄断多数资源的优势,从而强制压缩了权势者人性之恶的危害空间,使其自觉地或不得不尽最大努力满足大众的利益诉求,保障全民的基本人权。从个人角度和微观层面而言,公民可以通过行使选举、言论、集会、示威、游行、持有武器等权利对政府权力进行限制、规范和分解,从而确保将政府权力不得不在全民约束和主流民意下运行,各项政策不得不服从或者无法过分悖逆全民利益;从宏观层面来说,宪政主要架构和权力分立制度使国家元首和国家机构的权力受到重重制约,自觉地或不得不依据体现全民利益的宪法来施政,不得不随时面对民意的质问和批评……由于民主制度能够充分保障人权,社会普遍充溢着满足感、幸福感,社会关系和道德环境较为包容、和谐、有序。

相反地,专制制度使得权力垄断性和权势者的人性之恶相互增进。专制制度使得公权力和政府力量格外强大或者具有格外强大的充分可能,在垄断多数资源和缺少监督制约的条件下,权势者的人性之恶获得了充分的释放空间,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和欲望满足感,对民众个体和弱势群体极尽盘剥、打压之能事,于是人权灾难接踵而至,个体抗争不断激烈,民愤民怨与日俱增,两极分化日甚一日……

就贾敬龙抗争事件而言,可知中共极权专制体制决定了村级民主制度必不容于专制大环境,诸如农村选举法等相关法律基本形同虚设。村官权力主要来自上级而非选举,村官的行政动力主要来自利益而非良知,这就决定了漏洞百出的村级选举等民主制度必然毁于来自利益和专制权力的欲望和横歹。在贾敬龙事件中,何建华及其子何志辉的种种横行无忌、横征暴敛,就是目前大陆村级行政层的广泛黑恶化的例证之一。很多大陆村庄就如缩微化的赵家独裁专制王国,如贾敬龙一般横遭权力侵害和村官凌虐的村民不知多少!

专制权力体系的管控严苛程度是自上而下一脉相承的。在皇权专制时代,天下民众原则上只需忍受一家剥夺,只要皇帝或摄政者不是十分昏庸无能,都会在不同程度上注重休养生息,不会大量养官,各级官员的腐败也会得到一定约束,因此农村负担就不会很重。为了以最小统治成本坐稳江山,皇权时代的县级以下区域不仅养官很少,还皆有一定的自治权,这种自治权远大于红朝农村的自治权。

在中共极权专制体制之下,大陆农村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以村支书、村长、村委会为统治阶层的微型专制独裁王国,将中共上层的统治方式进行缩微化复制,对农村地区进行极尽苛酷、密如罗网的专制管控。绝对权力自然导致绝对腐败。相比皇权时代而言,中共极权统治对社会的压榨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出于唯恐专制能量丧失之心,不断变本加厉地集中包括财权等在内的各种主要权力,从而使基层负担不断加重。而且,极权专制体制是权贵团伙和权贵家族寄生繁衍的温床,如今广泛流传的上层一万家之说只是一个保守性、笼统性说法,事实上,大陆各地的权贵团伙和权贵家族的总数远超万家,只要看看局长、科长、村长一级的官员都普遍腐化、有钱有势的事实,就足以推知权贵团伙和权贵家族的大概数目。而大陆民众不仅要供这庞大的大大小小的赵家人压榨剥削,还要供养他们手下的不断增加的鹰犬打手、跟班帮凶之类。在体制内人员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大陆人民的负担之重可想而知。城乡皆然。

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和其他级别的同僚一样,大量的村委会官员们与乡镇派出所等相似级别机构之间保持着沆瀣一气、勾搭成奸、各取所需、共同虐民的默契,对上级则以服从为主,对于能够换来滚滚暴利的命令则格外卖力地执行,不怕过头,如旧村改造之类,但对于无利、少利之行政命令则尽量应付、欺瞒、拖延,对村民则往往是高高在上的土皇帝心态,以盘剥、应付、打压、欺哄为主。如网文《村官黑恶化的传统与现实因素》中所称,“在村民自治选举中,上级部门和官员为自身利益计,往往会在背后推一把,让那些听话的或者可以相互勾结的村民上台。”“在这现实背景下,能够出任村支书或当选村主任的人选,经常是那些道德败坏、专横跋扈的人。因为这些人既能够震慑村民,又有利于上级‘调遣’。”有的村支书竟然堂皇宣称:“我不贪污,当官干啥?”【注②】

大陆知名学者于建嵘按照权力侵入路径将大陆农村的权力转易、变质方式分为两种,即官员的黑恶化和黑恶势力的官员化【注③】。无论村官权力的转易、变质方式因循哪种路径,都是专制体制下的监督失缺、制约无力、权钱交换、权力寻租所造成的恶果,都有数量惊人的现实反映和不可胜数的虐民事实。“广东过去两年多拘捕了不少腐败村官,这些人动辄身家上亿元,绝大部分通过非法倒卖村民土地而得,而且他们家人多已移民海外,财产也已悉数转移,是名副其实的裸官。他们收受大笔钱财,再利用补偿款层层行贿,构建了一个四通八达的保护伞,从上至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基层政权的溃烂与上层高官的腐败,都是中共刻下面临的重大危机。”【注④】

于建嵘在《农村黑恶势力和基层政权退化》一文中对村官们的为非作歹、横行无忌进行了细致的描述。“他们或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或敲诈勒索,不劳而获;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或丧尽天良,残害无辜,甚至要挟政府,对抗法律,已到了为所欲为的地步。更为严重的是,他们有的还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侵入到了农村基层政权,成为了农村治理体制中的组成部分,他们凭借基层政权和打手们的力量,成为了可以公开挑战国家法律权威的一方霸主,其结果是‘民怨沸腾’而导致国本动摇。近年来,各地公开揭露的许多案例,真可谓触目惊心。”【注③】

“山东省微山县留庄乡李修文,被称为‘东霸天’。他不仅是村党支部书记还被聘为乡经委副主任。他利用这些合法的外衣和职权,聚集一批地痞流氓,并将乡建筑公司变成了他数十名打手的大本营,进而霸占集体湖地1000余亩,鱼塘数十个,大型造船厂、砖厂、码头各一座,被他欺骗、赖账的企业、商家、店铺不计其数。他公开声称,留庄的天、地、水都是他的。在这里他真是无恶不作。”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先锋乡赵修果,被称为‘南霸天’。他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当选为村主任后,营私结党,排斥异己,先后五任村支部书记被迫辞职,致使该村基层党组织长期处于瘫痪状态。赵为保住自己的”宝座“,在换届选举中私拉私买选票,暗中操纵选举。他还通过欺上瞒下、虚报浮夸等手段,混得了区、乡两级人大代表的”光环“,成为了有多种合法外衣而作恶多端的一方霸主。”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七里店乡的吴国彦,被称为‘西霸天’。此人1985年因为打架故意伤害他人被劳教3年,1989年吴国彦劳教出来后,和黑帮头子关系密切。他1993年当上吴庄村第五村民组组长,1995年当上村治保主任,1996年入党,1997年底当上村支部书记,并成为了七里店乡和魏都区两级人大代表。他在吴庄得势后,巧取豪夺,因怕问题败露,竟然勾结黑恶分子,雇凶伤人。”

“抚顺市东部红透山区的刘景山,被称为‘北霸天’。这个区盛产铜,党政部门设置以矿山为主而建立,全区由红透山铜矿和一镇三村组成。刘景山是铜矿提升区党支部书记兼区长。为了掌握更大的权力,获取更多的不义之财,他利用手中的权力网罗了20多名地痞流氓、”两劳“释放人员和惯盗、亡命徒,成立了一个”十三太保“黑帮,由他做帮主,为其篡权、贪污、统治矿山”保驾护航“,并直接插手矿山和政府的政务,诸如交通事故、打架伤人、经济纠纷之类事端,都得由这个流氓集团裁决处理,甚至工商、税务部门也以30%的提成委托这个流氓集团收取税费。”

“河南省虞县利民镇的何长利,被称为‘中霸天’。在1993年5月镇人大换届选举时,由何长利的十几个拜把子成员上下活动,将素有劣迹的何推举为利民镇的副镇长。之后,何长利又利用手中的权力,将其亲信安插在镇司法所任所长,镇上七个基层支部中有五个支部书记、十个镇企业中有七个负责人是‘他们的人’,成为了典型的黑恶势力的”土围子‘。“【注③】

因村级行政层广泛黑恶化之现象和事实处处皆有,知者如云,虽中共喉舌亦无法掩盖。中共新华网有文《村社干部涉黑应追究上级责任》,如是道:“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甚至涉黑涉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都存在,并不鲜见。”“颇有一些村官甚至私设公堂,包揽诉讼,完全成为地方公共秩序的裁决者。村民稍有微词,即会招致惨烈打击。凡此种种,均是时下中国一些基层组织沦陷的表征。”“症结正在于对基层组织长期以来的管理缺位,乃至对于民意的漠视与抑制。”不知是无耻还是无知,该文作者还大放空言:“关键还要真正发扬基层民主,全面落实村级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下面有眼睛盯着,上面有制度管着,村级治理黑恶化的问题才有可能得以遏制。”【注⑤】

御用学者则哀叹:“农村基层组织是党的命脉之基,基层政权不牢必影响到党的执政之基。这些年来,一些地方农村政权被黑恶势力侵入,严重地干扰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给党的治国理政带来重大损害。”【注⑥】于建嵘则认为,“如果黑恶势力侵入基层政权,是制度性的原因在起主导作用的话,就标志着国家政权出现了严重的政治危机。【注③】

毛和毛派口头禅曰“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事实确实如此。“广大农村特别是中部地区发生了一系列农民针对基层政权的集体抗争活动,这些事件不仅快速增长,组织化程度也迅速提高,规模越来越大,对抗性日益增强,暴力化趋势普遍蔓延。”【注③】千千万万个处身绝境、不堪忍受的贾敬龙已在或正在大陆农村奋起抗争。

三、欺虐何其狠,如何能再忍!?

进行了制度层面和宏观层面的分析之后,再回到贾敬龙事件,无疑可以更为深刻地认知这次事件。在笔者看来,就唤醒人心、激发抗争精神等层面而言,贾敬龙事件成为本年度继炎黄春秋被封、老兵静围军委之后的又一次重大事件。此事件是维权烈度升级的阶段性标志,其所折射和代表的深层矛盾和价值诉求已经远远超越了司法层面,演化为对制度合理性和政权合法性的追问。也许中共会出于“杀一儆百”等居心而处死贾敬龙,也许中共会出于以作秀掩实质、以小善掩大恶等愚民之念和平衡权力链条、约束基层官僚等考虑而使草民贾敬龙得以与谷开来等落败权贵同刑……无论贾敬龙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其所酿成的事件已经再度说明中共专制统治已臻朽烂至根之境地,揭示了专制体制的无可救药、虐民本质和中共政权的极端恶性、非法性质,昭示了专制当亡、民主当立的迫切性。

经社会舆论的广泛聚焦和权威组织的充分调查之后,此事件原貌愈发清晰地呈现大众眼前。据北京魏汝久律师事务所发于律师网的《贾敬龙射钉杀人案律师意见书:不该被判死刑》一文【注⑦】,以何建华为首的北高营村“两委”(党支委和村委)欲假“旧村改造”等名义行发展房地产业、牟取暴利之实,以“集体”之名行剥夺个体权利之实,违背村级事务议定程序和民主程序私定并强制推行旧村改造方案,凭着独裁协定和霸王条款,以假冒“贾同庆”的名义出具同意实施拆迁的验收证明的欺骗伎俩,和不给贾母办理养老金等福利等卑劣下作之方式,攫取了强制拆迁的主导权。此中种种行径,虽以中共法律衡量亦为非法。

最使人愤怒的是,以何建华为首的北高营村“两委”目无村民、一手遮天、肆意妄为竟至毫不顾念乡梓之情、伦常良俗、基本良知之境地!2013年初,贾敬龙确定婚期后,考虑到在新房内实际住着父母、奶奶、姐姐等,不便用作婚房,托其二伯向何建华说情,乞其同意先在旧房结婚,待置换的新房装修之后再予以拆迁。孰料这一在很多体制内鹰犬看来亦毫不过分的请求居然被何建华予以拒绝。就在离贾敬龙结婚之期仅有半月之时,村委将贾敬龙已装饰好的婚房强行拆除,并在强拆过程中殴打阻止强拆的贾敬龙【注⑧】。贾敬龙数次报警无果。拆除后,村委才向贾同庆交付了置换房的钥匙。此后,因贾婚房被拆及其与村委之矛盾,不仅使他未能如期结婚,且女友吕丹丹与之分手。更令人愤懑的是,贾未能获得应有的拆迁补偿,虽在中共法律范畴之内穷尽一切方式亦无法维权,悲愤至极,万念俱灰,遂以玉石俱焚之方式进行抗争。敢作敢当的贾敬龙事后自首。但就在自首之路上,被治保会的几个人驾车撞伤导致腿骨粉碎性骨折,头部、身上轻伤无数。【注⑧】。仅以这一恐怖细节便足以说明了何建华势力的严重黑恶化和极端暴虐猖狂!

贾敬龙除仇自首之后,此后的相关事件亦令人愤怒不已!“何建华去世之后,他的儿子何志辉很快便接任村长。何志辉上任后,依然不肯汲取血的教训,在花甲老人贾同庆夫妇和家里八十多岁的老奶奶的米面油和养老金一直被停发的情况下,还把贾同庆名下的1套拆迁置换的房屋、原有房屋2层以上评估款和2亩多口粮地赔偿款全部扣留,等同于明目张胆地通过公权私用、公报私仇的方式,断绝了贾敬龙一家人的生计和出路。”“(贾敬龙)在医院治疗期间,办案警察告诉我说,治疗费用全部由公家出,直到一审开庭我才知道警察骗了我,7万多元的医疗费全部是警察让我父母承担的。我家里全部的收入被村里扣留……”【注⑧】呜呼,中共基层爪牙猖狂如是,暴虐如是,当地警方与恶霸村官沆瀣一气,欺压弱势,竟至于此!令人怒发冲冠,拍案而起!是可忍,孰不可忍!面对如此狂横凌虐,凡稍有血性者,岂能不奋起一搏,岂能不以刚烈猛勇奋起抗争、践行天然正义!

在此黑暗惨痛事实面前,即便是理性合法非暴力论者,即便是孜孜于体制内改良,经常为退十步进一步的中共暴政的点滴些微、纯属作秀、隔靴搔痒、只为治标、不及根本的所谓改革进步欢呼雀跃者,也无法否认贾敬龙以枪除仇之举是在百般受欺、无所依庇、极端弱势、异常不幸之际的本能爆发、退无可退和忍无可忍,是频临穷途的自我救济,是被逼末路的殊死一搏,是权利意识的遽然觉醒,是值得同情的抗争行为,不乏天然正义,不乏合理因素。在此必须指出,即便是某些主张所谓坚定抗争者,也倾向于所谓的对等性抗争和正当防卫,即暴政举枪相迫、抽刀相对或者铲车开来之际,进行所谓的即时性抗争、对等性抗争才有充分合理性,才可与中共犯罪团伙所制法律的正当防卫划等号。

先说所谓的即时性抗争。首先,专制势力对弱势个体的打击和伤害往往具有不可预测性、突发性和隐蔽性,弱势个体在遭受伤害之际,根本没有进行对等还击的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如何进行即时性抗争?其次,专制机器格外强大,民众个体异常弱势,当两者在同一时间以剧烈冲突形式面对之际,渺小个体如何对抗得了武装到牙齿的专制机器和鹰犬打手!?难道要迎着子弹冲上去被打死,冲向推土机、铲车面前被其压死?因此,弱势群体避开剧烈冲突的时间段,选择相关责任人疏于防卫、解除武装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还击,自然是理性选择。再次,很多对弱势个体的伤害未必会全部出现在伤害事件进行时,比如贾敬龙事件,其婚房被推倒后,补偿却迟迟不到位,此为事后而至的经济性侵害,而婚姻失败、而立无妻、乡邻耻笑等精神性伤害都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显现,所谓哀莫大于心死,在既要承受经济侵害、又要面对无以复加的精神之痛之际决定还击自然在情理之中。最后,在极权专制制度之下,自出生之日便遭受专制暴政欺压、自记事之际便遭受来自专制体制的各种愚弄洗脑、隐性威慑的国人多少总有一些奴性,这是基本事实,虽有极少数决然抗争者,也需要一个逐渐摆脱奴性、逐渐觉醒、逐渐树立抗争意识、进行抗争准备、筹划抗争方式的过程,而这样的过程,多半都是在最具伤害性的事件之后完成的,像贾敬龙等原本缺少抗争意识、惯于忍辱负重的普通民众,皆是事后觉醒、决然抗争的典型。

再论所谓的对等性抗争。照此逻辑,当民众因环境污染严重危害生命权健康权、频临死灭而求告无门之际,如何对等还击?难道要制造相等的环境污染并准确施于对方?无法对等还击,是不是就该举家迁徙或者被污染死?!当民众遭遇了来自专制体制和权力操控的其痛其苦甚于肉体之创的精神性、情感性伤害之际,如何对等还击?很多精神性伤害过程具有极其复杂的成因,难道可以进行复制并准确施加仇人?无法对等还击,是不是就该自吞辱虐以泪洗面甚或心灵扭曲精神失常?!

以中共暴政之罪恶滔滔罄竹难书,人权侵害、制度灾祸自然无所不在,无奇不有,反抗岂有公式,还击何来套路?在了解事件基本真相的大陆民众多半都被这一事件引发出政治理性,诱发出人性华彩,启发出道义判断,激发出抗争意识之际,以启蒙为己任者若依旧拘于书斋旧论,囿于一孔之见,实在可悲可叹!是直面贾敬龙和一切被奴役者、一切被压迫者的抗争意义的时候了!

很多人权思想的启蒙伟人、自由理念的先知先觉和民主国家的开国圣贤已经从各个层面精辟阐述了人们抵抗权利侵害尤其是来自苛政暴政的权利侵害的合理性,此类名言已经广布网络,百度便可搜到很多。贾敬龙事件更使得杰斐逊等人的名言激荡网络,诸如:“自由之树必须时常用爱国者和暴君的血来浇灌,它是自由之树的天然肥料”,“只有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被随时提醒,人民保留有反抗的精神,这个国家才能保持自由。让人民拿起武器来吧!”以及杰斐逊对美国独立后爆发的马萨诸塞州的谢斯起义的支持表态:“要珍惜我们人民的这种精神(指的是监督政府和反抗暴政的精神——笔者注),并且让他们警惕地监督政府。如果一旦他们不去留心公共事务的话,你和我,以及国会和州议会、法官及州长将都变成狼了。这似乎是人性的普遍法则,尽管有个别人是例外。”“在(政府)不公正时,这种反抗精神可时常加以运用,我喜欢时不时的发生一次叛乱,它好似大气中的暴风雨一样。”还有富兰克林的名言:“如果没有弹劾的权力,我们就用暗杀来摆脱一个腐败的最高行政长官。”正是基于对人性和政府集权滥权的严重怀疑,出于对天赋人权的深刻认知、笃信不疑和极端重视,美国建国元勋乃将持枪权写进宪法第二修正案,将保卫美国民主制度的伟大使命和捍卫基本人权的主动权交给人民,以使美国人民能够以绝对的暴力优势将美国政治中的独裁专制、暴政虐政消灭在萌芽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对很多社会现象和政治问题的实质认识不清、经常随着中共当局的节拍嘶叫狂舞的毛派和带有鲜明特色性质的左派,也在贾敬龙事件上普遍对中共当局持批评观点,“当社会把你逼的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苏共诗人马雅可夫斯基的这句名言最近广传网络。毛的“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也触目可见,毛在夺权之后支持被拆迁者维权之类的貌似正义实为作秀的个别例子也被很多毛派、左派用来论证大陆民众反抗强拆的合理性。由暴恐式马列革命输出者和拉美杀人狂魔的身份异变为某些群体的前卫象征和反叛符号的格瓦拉的名言也随着贾敬龙事件的发酵而在网上进一步传播,诸如“不要问篝火该不该燃烧,先问寒冷黑暗还在不在;不要问子弹该不该上膛,先问压迫剥削还在不在;不要问正义事业有没有明天,先问人间不平今天还在不在。”

必须注意的是,虽然大陆毛派左派在抗争理念上与多数民主自由派有部分相通之处,但其对目前大陆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因认识不清,提出南辕北辙的解决之道,其宣扬的抗争理念和抗争方式存在不少显隐问题。他们所称的反抗,或者以建立新独裁和开明专制为目标;或者缺少明确目的性,纯粹是为了宣泄、为了反抗而反抗,反抗目标晦暗不明;或者,一直将希望寄托于体制内的自变,纵然宣扬暴力反抗,充其量不过是为体制自变增加压力;……因此,民主自由派一定要在重大社会事件和社会矛盾爆发之际加强启蒙,使大陆民众认识到当今大陆的主要问题都在于极权专制制度的不合理性,根本解决之道不是重回毛式专制、建立强人独裁的开明专制,而是建立宪政民主制度——当务之急则是激发大陆民众不断迸发勇气为人权、自由、民主而抗争,引导越来越多的民众投身于争民主反专制的正义博弈。

注释:
注①:参见腾讯网网文《贾敬龙杀人案:姐姐称弟弟死刑执行令尚未签发》后面的读者评论,网址http://coral.qq.com/1591307457
注②:参见网文《村官黑恶化的传统与现实因素》,网址http://www.360doc.com/content/11/0817/13/685926_141148301.shtml
注③:参见于建嵘2003年所发表的网文《农村黑恶势力和基层政权退化》,网址http://guancha.gmw.cn/2003-11/031104/031105-16.htm
注④:参见网文《神州观察:基层政权黑恶化 执政根基已溃烂》,网址http://hk.on.cc/hk/bkn/cnt/commentary/20150416/bkn-20150416002614966-0416_00832_001_cn.html
注⑤:参见中共喉舌新华网网文《村社干部涉黑应追究上级责任》,网址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4-06/30/c_1111371183.htm
注⑥:参见网文《村干部成黑社会必损害基层政权》,网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8ef1f40102w35l.html
注⑦:参见博讯网文《贾敬龙射钉杀人案律师意见书:不该被判死刑》,网址http://www.boxun.com/news/gb/yuanqing/2016/10/201610190153.shtml#.WBi3Ivl97IU
注⑧:参见网文《刀下留人:贾敬龙射钉案已核准死刑,即将执行》,网址https://box1.global.ssl.fastly.net/news/gb/china/2016/10/201610171807.shtml#.WBcStfl97IU

【民主中国首发】时间:11/9/2016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