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爆出铁道部下属国企南车厂,动车组件采购与市场价相差甚巨的天价采购单,舆论哗然。其实这种采购,在国企大量存在,比如中石化的天价吊灯,比如医院的药品采购,比如某些政府采购,这类新闻不绝于耳。如果换成私有企业或个人,决不会有这种采购。为什么?因为私企或个人是自私的,在商品质量和功能一样的情况下,一定会选择价格最低的。国企或与政府有关的悖逆常理的采购(还有其它市场行为,本文只从采购入手)说明其在交易中“不自私”。那么,那些实际采购者不自私?非也。他们个人得了好处,而国企或政府则变成了冤大头。个人的自私使国企“不自私”。

这当然就是理论上所说的国企产权不清淅,委托——代理链条大长大模糊的原因。过去我们对国企的指责,多是从效率方面,即内部管理方面。从市场和交易的角度,则是指责其利用行政权力,实施垄断,通过不公平的市场交易,聚集财富。这种指责,既指责国企“自私”的目的,又指责其利用行政权力的手段。其实,如果把国企当作一个市场主体,利用行政权力的手段当然不能容忍,正如假冒伪劣产品生产者利用欺骗的手段一样,它都会扭曲交易。但没有运用权力强制(包括垄断)的“自私”却无可指责,在市场交易中甚至必不可少,怕的反而是市场主体的“不自私”。为什么?

市场经济建立的微观基础,条件之一,市场主体是经济人(另一条件是市场主体是自由人)。通俗的说,是自私并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你尽可以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你可以去救济,去慈善,去损赠,悲天怜人而又同情弱者。但在市场的交易中,在经济活动中,你必须自私,所有人的自私,正是交易得以产生并平等进行的前提,是交易秩序的基础。如果在市场中出现一部份不自私的市场主体,或自私与不自私的交易行为,交易的平衡和秩序就被打破,它不仅是这部份不自私的市场主体失去应得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失去对交易另一方自私膨胀的遏制。所有市场主体自私并追求利益最大化,通过市场中的博弈和反复交易,会使交易逼近理想的平等。这正是人类社会这个自组织,在进入社会生产分工日趋细化,交易不断拓展广度的市场经济时代,由人的本性自私性而内生的一种自我均衡机制。

混合型经济即国企与私企共存的市场经济,由于国企的体制结构,就有可能甚至必然出现“不自私”的市场主体。国企数量或国企经济规模在总体经济中比重越大,出现“不自私”的市场主体数量或不合理的市场经济行为数量的可能性就越大。当在同一市场体系中,一部分市场主体自私,另一部分市场主体不自私或在某一方面不自私时,它们之间的交易,会给经济带来什么影响?

一,中国物价高的体制原因

合理的市场价格由市场主体的自私相互制约而生成。在一个私有经济或私有经济占绝对支配地位的市场经济中,通过每一市场主体的自私和自由,即自由的讨价还价,价格是真实且公平的。所以在自私和自由条件下产生的市场价格,是最合理的价格。但显然,因为商品的自由流动,会使同样商品的价格一致,所以市场价格又受无数的单个交易所影响,每一次交易都对市场价格的形成产生作用。如果市场中出现不自私的市场主体,产生有一方自私另一方不自私的交易时,这种交易产生的价格会对市场价格产生或推高或推低的影响,这种交易量少,对市场价格的影响也小。这种交易量大,对市场价格的影响也大,它或多或少会使价格偏离合理的轨道。

南车的这次动车组件高价采购,可能会推高这类商品的价格,但那些纸巾盒,面板,水龙头,都是大众化的商品,南车的购买只是这些商品社会销售中极少的一部分。无数大众的自私和自由买卖,主要的决定着这些商品的价格。南车的购买对其价格的影响只是轻微的。所以它的“不自私”采购一方面不会对市场价格产生大太影响,另一方面人们也正是从它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巨大差异,看到其腐败。但南车的其它采购,比如动车专用件,它的采购几乎就是社会全部或大部的需求,如果它“不自私”,即便是天价采购,人们看到的,这种价格就是市场价格。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过自私的相互制约而产生的市场价格。是被扭曲了的市场价格。同样,南车厂的唯一交易对象是铁道部,铁道部是一个更大的国企,如果铁道部自私,南车厂因高价采购就难以生存,南车厂能够生存,则铁道部在买动车的交易中,一定“不自私”,交易的产品动车价格更不可能是一个合理的市场价格。

事实上,国企“不自私”的采购只要达到社会总销售量的一部分,就足以扭曲这类商品的市场价格。比如,中国的药品价格,煤体经常爆出其价格与成本的百倍差异,原因很显然,医院是药品的主要用户,而中国绝大多数医院是国有的,当药品生产者是私企,医院是国有时,一方自私与另一方“不自私”的交易就可能甚至必然产生,而且因其交易量占药品总交易量的比重很高,必然推动药价虚高,并通过药品的流动和均价,形成一种貌似的市场价格。即便药品买卖中另外那些自私对自私的正常交易,也必然受这种貌似的市场价格影响,使交易不平等。中国药品市场的发展就是一个药价疯长和政府不得不用行政手段压药价的拉锯过程,这在完全私有制经济中不可想象,充分体现国有与私有共存的混合经济的无奈之处。

国企“不自私”的采购,当然会推高生产成本,在有私有经济并存在自由竞争的环境下,最终会使国企破产。遗憾的是,国企之所以叫国企,是它有两个与市场规则不相符的转移成本的方式。一是它可以通过国家补贴来转移高成本,二是它可以借助行政权力实施垄断,从而可以提高产品或服务价格向其它市场主体转移高成本。前一种方式涉及国家财政,现在已经越来越难采用,后一种方式则是现在国企普遍采用的方式。当国企的交易对方是不特定群体时,比如中石油产品(汽油柴油)的销售对象,就是不特定的群体,国企中掌握权力的个人无法从与不特定群体的交易中获得利益,国企就会自私。自私并不可怕,因为交易对方也是自私的,问题是国企可以借助行政权力和垄断,来限制对方的自由和自私,使交易失去平衡,价格则偏离市场轨道。这一方面消化了国企“不自私”推高的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带来国企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的高杨。

中国物价为什么比美国还高,甚至中国制造的产品在国外卖低价,在国内卖高价,很多人在研究,却说法不一,如汇率,如税收,如运输费用,如货币发放,如外部通胀的输入。但我想一个很重要且更根本的原因,是中国是混合型经济且国企经济规模过大,不合理的交易大量存在于国企与私企或私人的交易中,推动了物价的升高。这种不合理交易的影响,既包括国企“不自私”的交易及其对市场价格上涨的影响,也包括国企的垄断高价,及其垄断高价推高其它生产企业的成本,带来终端产品价格上杨的影响。真正的市场经济只有在短缺经济的情况下,才会出现价格上张,中国经济早已进入买方经济,按照市场逻辑,市场竞争一定会导致价格下降。为什么价格不降且升?当然有通胀的政策性原因,但一部份市场主体(国企)因体制结构,交易行为扭曲(垄断高价和“不自私”的交易),市场机制无法发挥作用,使市场价格只是貌似的市场价格,则是更根本的体制性原因。

二,利益转移与贫富差距拉大

中国目前最容易挣钱的企业是那些?不是那些因创新推出新产品或提高生产效率的企业,因为创新是一件很难的事,中国即便有因创新挣钱的企业,也是风毛鳞角。也不是那些洞察市场需求,生产短缺产品获得高利润的企业,因为中国目前绝大部分的生产都处于过剩,与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情况不一样,短缺只是局部个别现象。中国现在最容易挣钱的企业,是那些傍国企(或傍政府),进入国企特别是垄断国企产业链的企业。因为你要挣钱,与你交易的对手最好“不自私”,而国企的体制结构,只要给掌握权力的人以好处,最容易使其“不自私”。这既不要艰难的创新,也不要绞尽脑汁去研究市场,是一条捷径。人都喜欢走捷径,中国体制“以公有制为主导”则提供了广泛的走捷径的可能性。

交易既是产品的交换,也是利益的分配,如果价格不合理,交易就变成了一种利益转移。以南车厂为例,我们可以看到一条利益转移链条。那些动车组件供应商,因南车“不自私”,通过高价获得不合理的利益,而南车厂,因铁道部“不自私”,则通过动车的高价格,从铁道部获得不合理的利益,铁道部的利益何来?一是申请国家补贴,二是通过高票价向不特定的交易对象(乘客)进行不合理的掠夺来取得。由于铁路的垄断,乘客的自由选择受到限制,其自私无法对铁道部的票价产生约束,票价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价格。不合理的票价,就成了普通民众利益向铁道部的转移,向南车厂的转移,向动车组件供应商的转移。这种转移,使大部分人更穷,少数人更富,财富从大部分人手中转移到少部分人手中。交易推动贫富差距扩大。

更为重要的是,当部分不合理交易行为扭曲市场价格时,会产生在买方经济(过剩经济)情况下,出现卖方经济(短缺经济)特征,即有利于生产者的特征。一般而言,市场经济在经济起步阶段,在短缺经济阶段,贫富差距有可能迅速扩大。因为短缺带来高价,高价使财富迅速向生产者手中集中,有利于生产者。但财富集中同时也是资本总量增加和生产增加,短缺会较快消失,短缺一旦消失,市场竞争转由价格竞争,价格竞争更有利于买方,而不利于生产者,贫富差距就会降低,起码不会再扩大。但当部分不合理交易推高商品价格时,买方经济的生产过剩,并不会带来有利于买方的特征。贫富差距会持续上升。中国只要去生产国企或国家需要的产品,即便你并不与国企交易,但由于国企“不自私”的交易对这类商品市场价格的影响(前面已作分析),仍可通过扭曲的市场价格获得高利润。所以,进入二十世纪以来,中国经济虽然总体上已进入过剩,贫富差距比之改革初期的短缺经济阶段,扩大的速度反而更快。现在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达0*5,比那些实行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国家还高。

这当然与体制和体制的变革有关。改革初期,私有经济规模还还不够大,自私的市场主体数量还不够多,私企与国企交易的规模也不大,而国企在计划特别是价格管制下,谈不上什么真正的交易。所以,即便短缺,贫富差距并没有迅速扩大。以后的改革使中国经济格局产生重大变化。第一,私有经济的发展使私有市场主体数量增加和私有经济规模扩大,但因我们仍要“以公有制为主导”,国企经济规模仍然很大,私与公的交易规模大大增加,出现不合理交易行为不但可能性大大增加,而且从现在的情况看,已呈普遍漫延之势。所谓的社会溃败,实际上是一种交易的混乱和交易的失序。第二,国企改革虽然使国企自负盈亏,但政府从不给钱变为给政策。所谓政策就是赋于国企某种操控市场的权力,或获取某种资源的优势,或通过“做大做强”的垄断优势,使国企即便有高价采购这样的“不自私”,也不会有破产的风险。第三,公益性单位的企业化,如医院学校等,扩大了国企的数量和国有经济规模,它们也成为某一方面自私或“不自私”的市场交易主体。第四,政府利用所掌控的资源,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他们虽然不叫国企,但作为交易的市场主体,其交易行为的性质与国企相同,也带来私与公交易规模扩大。

纯粹私有制,或只有少量国有制的私有经济,贫富差距虽然在某一时段有迅速拉大的可能,但总体上会保持一个合理的水平。纯粹国有制,或有少量私有制的公有经济,因公与私的交易规模小,也不会扩大贫富差距。唯独公私交易经济规模巨大的混合型经济,持续出现贫富差距扩大的可能性特别高。而且这种贫富差距不受市场机制的调节,具有畸性和持续升高的特征。中国的“半拉子改革”,是造成中国贫富差距畸性的根本原因。

三,国企与市场经济不相容

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市场主体,是自私和自由的,它是市场和交易秩序的基础。从自私的角度看,无疑私有制与市场经济最相容,甚至可以说,没有私有经济便没有市场经济。纯粹公有制可能有社会生产分工,却不可能产生真正的交易。市场经济中也可以有国企,但必须从体制结构上保证它自私,也就是说,国企中掌握权力的人,他代表国企“不自私”的市场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比国企带给他的利益要小,当然他就会使国企“自私”。我们当然可以想各种办法来监督约束国企权力掌管者,但“一管就死”,没有权力的赋于或利益的赋于,国企就失去活力。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他的利益就是国企的利益,但这还叫国企吗?

从自由的角度看,所有市场主体的自由也是市场和交易秩序的基础。国企当然有自由,但它的行政垄断侵害了其它市场主体的自由。表现在两方面:消费者因生产垄断失去选择自由,其它生产者因产业准入的垄断,失去投资自由。国企是国家的企业,国家又是行政权力的来源,行政垄断可以说一定会产生。如果让国企不受国家行政权力庇护,国家就会失去对国企的控制。失去国家控制的企业,还叫国企吗?在私有制经济中,也可能产生自然垄断,侵害其它市场主体的自由,但国家政权是约束垄断,保护自由的,国家政权与可能产生垄断的企业不存在体制上的联系,所以以私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出现垄断的可能性很少。而以国有制为主导的经济本质上就是垄断型经济。

显然,国企与市场经济不相容。无论如何对国企内部进行改革,都不能使国企变得完全自私,并且不侵害其它市场主体的自由。私有化是国企改革的方向选择。当然,因生产技术特点,某些行业不宜私有化,如铁路,电网等,但不宜私有化的行业,就不能使其变成企业,并退出市场,成为公益单位,比照行政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国企要不要私有化是一个问题,怎么样私有化又是另一个问题。事实上,我们以前的国企改革,为了增强企业活力,本身就有某种私有化的倾向,比如国企管理层的高工资。这使国企已经变味,并受到大众炮轰。因为这种私有化,是国家利益向权力掌管者的转移。关键是,国企改革既要使国企有活力,又要对国企进行控制,致使国企改革全面失败,是中国产生诸多社会问题的重要甚至是主要根源。所以,我们不能再搞什么“国企改革”,而应该是“国企私有化”改革。但怎么样公平的私有化?确实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和决策的课题。

来源: 共识网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