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的年初,一位本地报纸副刊工作的朋友,为了销路和版面的活泼跟我约稿,请我写连载小说。由于该副刊每礼拜一期,他打算刊登一年,叫我写五十期,随写随登,每期1500字,稿费60元。我欣然答应,十分感激他的友情(他知道我收入低,每月五百元,等于是个变相的社会待业人员)。
他同我约法三章:不涉及政治和露骨的性描写(以不引起读者感官冲动为底线),不得影射揭露当地的人与事。我说:你放心,我是文坛上的老江湖了,中短篇小说及散文曾在《漓江》《钟山》《东方文化周刊》发表,晓得什么可写,什么不可写。再者,我不是美眉,又年过半百,没有充沛的精液,不可能用身体写作,也没兰陵笑笑生的本事,写得人家看后,峡谷里的泉水潺潺地流。住在本地,安全要紧,也没必要和胆量去得罪即便是十恶不赦的人。我又不是劳伦斯、奥威尔、索尔仁尼琴,半路出家的资质、沉沦底层的阅历,也决定我写不出当今的《官场现形记》《二十年目睹怪现状》。我至多向郁达夫、张恨水靠拢。何况最后有你把关,终审权在你手中。
小说形式与内容:以幽默活泼的笔法,站在人性的立场上,以第一人称,写一个个体服装厂老板的挣钱过程和情感历程。拖泥带水一直登到第34期没发生问题,读者也有好评,据说销路也上升了。当然这里面有我一份努力:一方面,我尽量逼真,绞尽脑汁,写出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另方面,我还不时写一些“这又让我再一次感受到了党的温暖”这类应景句子。我的朋友也一直如履薄冰地为我操劳。比如原定题目《给你一粒伟哥》,他认为过于刺眼,改为《城市秘闻》;偶尔,我不经意用了乳房的隐喻──“馒头”这类字眼,他就尽量用“胸脯”来代替;有时内容像触犯了啥禁忌,文字又盘根错节无法修改,他就干脆用红笔一笔勾销。像“喝喝茶,唱唱歌,又不是打炮,有什么了不起的。”他就划掉“又不是打炮”:“开始都是正人君子,不消半个钟头,就是衣冠禽兽了。”他就用省略号来代替“就是衣冠禽兽了”;后来这位朋友谨慎得有些过份:比如“我有心事,没法集中精神,再加上昨天给老婆玩了,你不要多心。”他连“再加上昨天给老婆玩了”也枪毙了。反讽句子更不用说了,比如:“一个男人不偷婆娘不搓麻将,还算什么男人!由于我也有这两大嗜好,只得点头同意他这个观点。”最让我不理解的是,惊弓之鸟将下面的句子也划掉:“说完,我又紧紧搂住大眼睛。郑星星没挣扎,也许她认为挣扎无济于事,显得有点装腔作势;也许她谅解男人情场上的多吃多占;也许她心底里也愿意被动地接受异性的爱抚。”经常看到这种修改稿,给我的感觉:他守土有责,挺追求保险系数,仿佛在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由撰稿人了。
尽管谨小慎微地“自检、他检”,好景依然不长。有一天,报社领导问他的下属:陆文写到哪儿啦?朋友说:第40期。领导说:我承认他的才华,也不是有意跟他过不去,但没法,只好登到40期刹车。
35期终于发表,可是第二天晚上,编辑朋友来电话打招呼:没法登了,人家除了打电话,又开车子找上门来了。不过领导答应稿酬付到40期,估计有压力。
我不知道压力来自何方,是哪只无形的手剥夺了我作品的发表权利。凭心说,我的连载虽称不上四平八稳,但也没有违背良心,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更没有无视传统伦理,像奈保尔那样放肆地说“感谢妓女”。还有,我不仅没有展示当地“破坏环保、封锁新闻”的案例,也没有揭露当地贪官污吏制造豆腐渣工程的罪行,……可不知怎的,我仍然得罪了不知躲在哪儿的一股势力,就这样,连载小说刊登大半,就由他们自说自话“全文完”了,以至于有的读者说:陆文写东西怎么虎头蛇尾的,莫非江郎才尽了?
难怪有人说:在中国大陆,作家固然有创作的自由,但不等于有发表的权利。在这个意义上,老实说,我对2000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高行健毅然决然离开中国流亡海外,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和同情。
中国有个萨哈夫,叫柳斌杰的说:“中国目前是世界上言论、出版自由最充分的国家之一。”我就用我的亲身经历来作出回答。
江苏/陆文
注:后来才晓得是当地所谓的民主党派看了我的小说,说调子灰暗,怎么党报登这种东西?连打好多次电话,市领导受不了压力,只得叫停。被人豢养的民主党派是什么东西,我总算有了领教。
2005、5、13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