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传媒界前一段曾多次报道新疆籍小偷作案事例,有的新疆籍小偷曾被抓了十几次,有一次看到深圳市政府民政局的一位局长在电视上露面,对新疆籍小偷在深圳作案显得无可奈何,讲了一些话,意思是为了维护民族团结。

新疆籍的小偷抓了就放,放了又抓,我就不理解,中国的法律为什么不能遵守和执行?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该包括在不同民族面前也人人平等,为什么新疆籍的人犯罪就可以网开一面呢?在深圳的大多数新疆人是遵守法律秩序的,他们作生意,开商店、饭馆,街头上摆卖新疆特产葡萄干、核桃、羊肉串等,这也是深圳作为移民城市的一个景观,深圳人是欢迎的,深圳人本来就是中国天南地北聚集起来的城市,这就是深圳的特点。那么是不是因为新疆籍的小偷才让人注目?非也!大部分的小偷都是汉族人,但汉族人偷东西是要受法律制裁的,根据案例轻重,可能要坐牢,也可能遣送回原籍,或者坐完牢后遣送回原籍。这倒是中国的国情,因为中国的户籍制度使所有的中国人没有迁居异地的自由,户籍制度表明一个人的身份,身份是有等级差别的,城市人和农村人就不一样,城里人歧视农村人比美国、南非白人歧视黑人的程度要严重的多。现在虽然改革开放了很多,但观念上并没有改变。新疆籍小偷比汉族人小偷优越很多,一是抓了一般很快就放,二是不能遣送回原籍。我问一个深圳民政局的朋友,为什么不能把新疆籍的小偷遣送回原籍,他说,新疆方面不收,理由是,如果汉族人在新疆偷东西是否将他们遣送回汉族人居住的区域?

这里的确涉及了民族问题。但是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应该不分民族。在深圳犯罪,其他一些民族可能与汉族人一样对待,如满族人、回族人、壮族人、苗族人等等,这些民族已经和汉族人没什么区别,所谓少数民族只是一个称号罢了,他们早已与汉族人完全同化了。新疆籍人之所以有特权,就是因为有“疆独”问题,有“东土耳其斯坦”问题,有伊斯兰原教旨主义问题,所以中国政府才经常宽容他们。这完全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原则。中国的少数民族闹独立的主要是藏独分子、疆独分子,还有台独分子,不过台独不是少数民族,是汉族人闹独立。藏独主要是达赖极其追随者在国外大喊大叫,在国内不会掀起什么风浪;但疆独有国际恐怖力量支持,而且在北京、广州等几个大城市闹了几次爆炸事件,想一想俄罗斯的车臣,真也令人不寒而栗。

中国政府靠安抚解决不了问题,当年王震在新疆血腥镇压也不解决最终问题。还是要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做到这一点,要靠司法独立,要靠制衡机制。什么时候才会有制衡,我不知道,本文也不想探讨。

新疆籍的小偷在深圳都是偷汉人的,我想,按照古兰经和伊斯兰教规,如果犯了偷窃罪,应该施以剁手指头的刑法,可惜没有规定偷其他信仰人的东西也可以行使此刑法。所以在深圳还没有听说新疆籍小偷偷新疆籍人的。

2000年4月12日

文章来源:作者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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