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5日星期二

2017年8月14日上午,谢阳律师开车陪我一块冒着瓢泼大雨赶到湖南省司法厅,我向厅办公室递交了要求公开“江天勇律师的官派律师的姓名,单位”的信息公开申请书,一办事人员转给相关人员,停了一会一自称姓孙的主任过来告知:你的申请我们会让律师管理处回复你的。我要求出具书面的收取申请书的凭据,该主任说我们一般都是收到的网上和信件申请啊,但还是给我出具了一份“收件证明”。强行指定律师说出来就行了呗,却非的让以如此信息公开的形式来追问,除了增加当事人的负担外,难道不能说明办理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长沙市公安局自知理亏违法吗?

我们随时赶往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这个我来过多次会见不成的地方,今天我会见不到的当事人谢阳律师,却带我一起光临了看守所啊,到第一看守所存钱窗口,一听是给江天勇律师存钱,在电脑前刚给他人办理存钱的年轻人告诉了旁边一个人,该人就拿起面前的笔记薄,掀开本子露出一沓钱,在上面记载了存钱的情况,并出具了收据。我说为什么江天勇的钱不和其他人一样用电脑操作,他说这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的,我说这么多钱为什么不给江天勇消费?他说“江天勇花钱都从这里拿的”。

一堵高强,近在咫尺的江天勇律师在里面被无辜关押,拒不让他本人聘请的和家人聘请的律师会见他,完全可以认为侦查机关就是违法办案的。只期待江天勇律师挺住,早日回到大监狱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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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蔺其磊律师:江天勇律师一案的情况通报” 有 1 条评论
  1. 蔺其磊律师:江天勇律师案,我不知你写的辩护如何写的。但我猜,你绝不会知道我
    的抵触论。我的抵触论是,刑法105条抵触宪法79条。此时,刑法失效。法庭遂不能
    引用失效法律来治人于罪。

    你如用我这个抵触论来辩护,我相信,江天勇不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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