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石景山司法局在一个拆迁村庄附近树立了巨大的红色宣传牌,其内容为:“拒绝黑心律师利诱,严格遵守征迁规范。”该宣传牌的用意在于,警告村民乖乖接受政府及政府支持的开发商给予的低额拆迁补偿款,而不要尝试找律师帮忙跟政府及开发商打官司。中共当局在对拆迁户软硬兼施之际,亦不忘对律师群体进行“妖魔化”,将愿意帮助被拆迁户的律师称为“黑心律师”。

该宣传牌引发了中国律师界的普遍愤慨。中国的人权律师群体在近年来当局的残酷打压之下,日渐凋零。但是,“压伤的芦苇不折断”,他们仍然勇敢地发出和谐社会的不和谐音调来。有律师尖锐地指出,近年来,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中国政府违法滥权层出不穷,当局不思改变,“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却污名化那些为被拆迁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更为荒诞的是,该宣传牌是由律师协会的“主管单位”司法局所竖立。司法局本该为律师协会提供服务和保护,但从这个宣传牌中可以看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对律师这个职业是何其仇恨与厌恶,恨不得像文革时代那样干脆废除律师制度、取消律师职业。由此可见,中共的司法局根本就是“法盲局”。

在今天的中国,不是律师黑心,而是政府黑心。中共政权自从建立以来,就被“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毛泽东打上了深刻的个人烙印。毛在若干次公开讲话中,贬低、嘲讽宪法和法律的地位,而他个人信口开河的讲话却远远高于宪法和法律,乃至“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万句”。当毛要打倒副手刘少奇时,对造成毛的个人崇拜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刘少奇,这才想到拿起宪法来保护自己,却为时已晚,最后只能是死无葬身之地。

习近平执政以来,样样学毛泽东,蔑视法律、迫害律师更是有样学样。“七·零九”全国范围内抓捕维权律师事件,堪称文革结束后中共当局对律师界的一次毁灭性打击,其危害性至今未被中国民众及国际社会所充分认识。有评论者指出,迫害律师是习氏“顶层设计”的关键一步。反腐的成绩给当政者带来巨大的道德自负,而普通民众对程序正义的不敏感也授予当政者错误的道德光环。由此,习近平以“特务政治”取代司法独立,律师成为“维稳政策”的牺牲品之一。

习近平上台之初一度倡导“法治”,让那些“明君”和“青天”情结浓得化不开的文人们感恩戴德、热泪盈眶。然而,他们却不明白,习近平的“法治”跟普世价值的“法治”大相径庭——后来,在习近平统治的中国,甚至连“普世价值”都成了“七不讲”之敏感词之一。习近平公开宣称“把党的想法变成法律”,然后才能“依法治国”。换言之,在习近平看来,“党大”还是“法大”从来就不是一个问题,“党”永远都比“法”大,法律只是一党独裁的遮羞布。所以,律师必须在共产党制定的法律环境下“戴着镣铐跳舞”,必须承认和遵守共产党制定的法律规则。如果硬要去踩党设定的红线,律师结局就是粉身碎骨。

习近平当然不愿将权力者关进笼子里,反之,他要将律师关进笼子里。关进笼子,在中国不单单是一个比喻,更是让人不寒而栗的事实: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四川律师张庭源就因代理“吴太勇看守所死亡案”而自己遭“被嫖娼”事件发表了一封公开声明。在该声明中,张庭源律师谴责重庆警方滥用警权,要求调查事件真相,并将提起针对天宫殿派出所和相关人员侵害公民权利的行政诉讼。该声明指出,重庆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天宫殿派出所民警于九月四日,以“根据群众举报涉嫌嫖娼”为由,对张庭源律师进行传唤。期间,张庭源律师被囚禁在铁笼内,直至第二天中午粒米未进。警方在九月五日下午,口头通知张庭源律师没有违法行为,但拒绝出具任何书面文书。张庭源律师认为,因理成都市看守所吴太勇死亡案件,此次传唤意图迫害律师无法行使权利。

在今天的中国,最优秀和勇敢的律师、挺身捍卫基本人权的律师,都被共产党当作“黑心律师”关进了笼子里,这就是“法治中国”的现状。很多参与“敏感案件”的律师,跟他们的当事人一起被关进了监狱,成了国际社会救援的对象。二零一零年,荷兰人权律师汉斯·卡斯比克(Hans Gaasbeek)发起将每年一月二十四日定为‘关注受迫害律师日’的活动,以纪念一九七七年在西班牙独裁政权之下,于马德里受难的律师们。此后,每年关注一个有律师受迫害的国家。该活动迅即得到多国律师的支持,渐成规模。‘关注受迫害律师日’过往曾关注包括洪都拉斯、菲律宾及土耳其等国家,二零一七年则聚焦中国——因为中国律师的执业环境日渐恶化,中国律师进一步遭到“黑心政府”的“黑心化”处置,他们需要得到国际社会更多的关注和支援。

《纵览中国》
September 27,2017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