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2 13:11 美国/儿童

义务学校教育和自由水火不容

文:Kerry McDonald/ 译:禅心云起
我们如果珍视自由,就该拒绝义务教育。受良好教育公民这一目标,原本博爱而崇高,却因19世纪工业美国的遗迹,也即义务教育法规,沦为国家掌控的“批发式”教育体系,一个模子适用全体,并延续至今。
1852年,全美第一个义务教育法在马萨诸塞州诞生。设计者霍拉斯·曼(Horace Mann)认为,要把儿童塑造成有理想道德、有民主精神的公民,花纳税人金钱的普遍义务教育是条捷径。他有句名言:“成人如铸铁,孩子如软蜡。”
事实上,他给自己的孩子选择了在家教育。尽管如此,他为现代政府教育制度奠定了普鲁士风格的基础,还强化了学校与教育的持久联系。他的传记作家梅塞里(Jonathan Messerli)写道:“在拓展欧式学校教育观念的过程中,他把教育死死框在公立学校教室的冰冷四壁之内(…)”
强制教育的始作俑者
霍拉斯·曼及其同事的愿景,深受美国国父的影响。在他们看来,义务教育象征着国父理想往前一大步。例如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认识到教育和自由之间的重要联系。他在1816年写道:“如果一国在愚昧无知的同时,又指望自身享有文明状态下的自由,这个希望过去不曾实现、将来也无法成真。”
杰斐逊赞成向穷人免费提供分散式的教育框架;可与曼不同,他认识到,设立一套政府控制的强制体系,将威胁到自由。杰斐逊在1817年写下:“最好容忍父母拒绝让孩子接受教育的罕见个例,而不是违背家长意愿,强制掠走和教育孩童,而冲击普遍的情感和思想。”
无视杰斐逊的警告,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义务教育法继续实施和扩大,靠法律要胁来勒令上学。某些20世纪的教育哲学家和社会改革者,如约翰·杜威(John Dewey),欲减轻强制教育的影响,努力使课堂及课程更贴近儿童的体验,强调动手实践和实验精神。
然而,这些善意改革家所经常忽视的是,“批发式”教育中自由和强制之间天然冲突。在命令强制性的社会控制体系中,人不可能真正自由。
1962年,国家着手控制义务教育一个多世纪以后,保罗·古德曼(Paul Goodman)撰写了一篇措辞严厉的论文——《义务反教育》,分析了义务教育的致命缺陷。他写道:“教育必须自愿而非强制、自觉而非义务,除非有内在动力,否则增进不了自由。因此,教育机会必须丰富多彩、来源广泛。我们必须缩减而非扩张现有‘铁板一块’的学校教育制度。”
即便社会改革家,从尼尔(A.S.Neill)(《夏山》,1960年)、约翰·霍尔特(John Holt)(《孩子是如何失败的?》,1964年;《儿童是如何学习的?》,1967年)到伊万·伊里奇(Ivan Illich)(《去学校化社会》,1970年),都描述了强制教育和义务教育法的严重问题。20世纪后半叶,它们在全世界收紧缆绳、撒网铺开。
《联合国儿童权利宣言》(1989年由联合国大会通过,后来由美国以外所有联合国成员国批准)断言:“儿童有权接受教育,教育是免费的和义务的”。根据联合国规定,每个孩子有权得到法律命令和国家强迫的强制性教育。
赋予父母权限
今天,义务教育耗费孩子一生中的时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从孩提学步时代开始,每日乃至每年大部分时间,一直延续到青春期后期。许多家长和教育工作者,都认识到强迫学习和自由之间毫无瓜葛。他们愈来愈多选择或创造学校的替代物。
有更多“自由学校”和萨德伯里山谷民主学校,如尼尔所推动的那样,在全国开放,给年轻人解除压力,让他们能够引导自我的教育。
在家教育也蓬勃兴起,约翰·霍尔特等人倡导的非学校教育或自我导向教育的理念,愈来愈受欢迎,影响日益扩大。某些州议员正在敦促废除这些陈腐过时的义务教育法,并重新赋予父母更多教育选择空间。
这些都是平稳离开“批发式”学校教育的良好征兆,因为有更多人意识到,把自由和强制绑在一起,实属同床异梦、不伦不类。
https://fee.org/articles/compulsory-schooling-is-incompatible-with-free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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