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月21日(四)

8月19日中新网发出《官员晒财产试点屡搁浅学者籲加强制度保障》的报道,而前一日《新京报》作出《5年来近40地区试点官员财产公开超半数已终止》的调查,让人看到中国反腐在推进官员公示财产上的窘境。

理性地说,中国官员公示财产试点被搁浅,一点也不奇怪,而如果真能顺利推开公示,那才真奇怪。因为在一个囚禁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公民的国度,财产公示就只能是一场作秀,应该说从开始当局就没有打算真正实行。

虽然,中国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问题的提出历时已久,最早可追溯到1987年,而此后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财产申报法》列入了立法规划。但是,27年来,这被舆论视为“防腐利器”,为世界通用的反腐法则,居然只停留于口号上,而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推进.近年来一些地区虽陆续宣称推出试点,但结果却如上报道遭遇“搁浅”。这其中原委固然有客观上的阻力大,但主观上推力小甚至无心推动,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推力小甚至无心推而阻力大的情况下,财产公示当然只能停留于喊口号。

试想,在制度性腐败的大势下,一批批手握权力者多是腰缠万贯、家财丰盛之徒,要他们公示财产,无异于与虎谋皮。他们主观上肯定一万个不愿意。他们之所以一再歌颂中国现在是最好的时期,中国创造了世界最好的制度,中国应该永保既摸石头又不过河的模式,这样可以保证他们既有权力,又有财富。在鱼与熊掌可以兼得的情况下,他们自然不愿放弃任何一方。所以公示官员财产,官员主观上不会有任何的动力,相反有万般不甘,千方抵赖。这样一个团体怎么能指望它会主动将公示财产的反腐“紧箍咒”戴上自己的头顶?一个毫无公示财产动力却只有设法抵赖的官僚团体,祭起公示财产反腐的大旗,要么是叶公好龙,要么是欺世盗名。

既然公示财产绝不能指望官僚团体本身推动,那么公示财产的真正动力在哪里?对此,稍具常识者都会看到,最希望公示财产的是那些被官僚搜刮侵掠财产的受害者!官僚之所以能聚敛财富,皆因以权谋私,公器私用。而任何以权谋私都必然连带着对民众权利的侵害,都客观造成着社会的不公不义.那么被权力侵害的民众,他们有着天然的维护自己权利的本能,因此他们具有监督、约束权力的强烈愿望,他们才是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最大、最彻底、最恆久的力量。

民众既然是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最大动力,那么一个国家若真的想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就不能指望官僚团体本身,而必须引入民众的参与与监督,真正落实公民的参政权与监督权。试看,中共十八大后,新的当权者提出反腐要“老虎”“苍蝇”一起打时,起而呼应的正是一批现代社会的公民。他们积极走向街头,通过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来支持中央新领导集团的反腐倡言,他们是对反腐新政的真诚拥护者。然而,很快这些公民就纷纷遭到抓捕,并且继而被判处重刑。这种呼应财产公示,与遭到抓捕判刑的历史剧,鲜活地写真了官僚与民众在对待财产公示问题上的冰炭立场,也由此彰显出财产公示推力所在与阻力所在。

如果中国新的权力集团真有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以深化反腐的决心,那么就绝不会惧怕民众对财产公示的呼求,就应该真切看到推进财产公示的力量所在,就应该真心欢迎这种民众的参与.要知道民众呼应才是推进财产公示赖以依靠的坚实基础与持久动力。既然如此,抓捕重判那些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者,显然是仇视、阻止财产公示的敌人,是反对反腐的阻力。中国要想在反腐上前行,要想在反腐制度建设上获得突破,就必须清除这些敌人,就应该立刻释放那些被抓押的要求财产公示的公民,为他们平反昭雪。不仅如此,还应该积极激化与维护民众参与反腐的热情,疏通民众参与监督的渠道,畅通公民表达途径,拓展公民言路空间,解除一切封禁公民言论思想的陈规陋习,让公民能无阻碍地对权力的运行进行监督,以真正实现使每一个官员晒在阳光下,使每一项政策运行在阳光下。

当此,中国要求官员公示财产遭遇“搁浅”,试点多被中止,立法被无限期拖延情况下,新掌权者若真有彻底反腐与进行制度建设之决心,那么引入公民监督机制,落实公民参政议政与监督的权利,就是突破时下困局,推动官员公示财产及深化反腐的根本动力与保障。

文章来源:东网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