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二十世纪世界四大恶魔(希特勒、斯大林、毛泽东、波尔布特)之首毛泽东发动文革五十周年,到目前为止已有相当多的相关回忆文章与文集出版。有朋友发问:文革为什么会造成惨绝人寰的恶果?文革与恐怖主义有何关联?

若要回答这两个问题并且提供充分的论据,足够写出两部博士论文式的研究专着,限于刊物篇幅,笔者只能就其要点予以简答。

恐怖主义的定义与实质

恐怖主义一般是指那些为了达成宗教、政治或其他意识形态上的目的而蓄意攻击平民(非军事化战斗人员),有意制造族群或社会恐慌的暴力行为及其相关理念。

需要警觉的是,“恐怖主义”的概念可能带有政治及情感上的含意,其精确的定义往往难以辨识,从学术研究层面上说,可以找到上百个有关恐怖主义的定义。其定义极具争议性,因为有些国家的统治集团往往会把政治上反对力量或政治异议人士划归到“敌对势力”,在此情况下,就会通过国家宣传机器抹黑政治反对力量,试图把政治异己的抗争活动非法化。一旦被贴上“恐怖主义”的标签,就会使社会上的同情与声援活动望而却步,从而使国家机器(包括警察与武装部队)理直气壮地消灭反对力量。

事实上,恐怖主义以广义的政治组织形式实现其目标,这些组织通常包含左翼或右翼政党、极端民族主义与宗教团体、盗用“革命”名义的极权分子以及控制国家机器的专制暴政。这些组织的共性是它们滥用针对平民的暴力来达到其组织/群体的集体诉求。

虽然在相当长的社会政治史中,恐怖暴力是由政府来掌控和实施的,但现代的恐怖主义通常是指私人团体对无甄别性之无辜群体的滥杀,通过媒体集中报道以吸引社会公众的广泛注意,同时对其敌对目标施加心理压力。

自一九九四年至今,联合国大会再三谴责恐怖主义袭击,企图引起公众恐慌的暴力行为,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无论其政治目的如何,这些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无论其背后目的之意识形态、观念、种族、宗教等均不能使之合法化。

恐怖主义往往被极端民族主义或宗教团体作为一种政治手段,恐怖主义的攻击对象或牺牲品/受害者往往只是恐怖主义分子为实现其诉求而采用的特殊手段与工具,这些恐怖分子眼中的“象征/工具/符号”通过媒体与大众传播,向社会释放恐怖信息与氛围,从而向特定目标施加压力与影响。

国家恐怖主义和法西斯主义

有些官员与政府机构以它们所认定的行动之合法性或非法性来定义恐怖主义。在专制政府的操控下,恐怖主义的行为往往被视为合法的行动,比如希特勒屠杀犹太人的法西斯主义行径与中国文化大革命期间以各种手段迫害并夺取生命的所谓“革命行动”。

在专制政府的许可下对村庄和平民实施轰炸或炮击,往往被冠以“平叛”的名目,而不会被定义为恐怖主义暴行。这样就掩盖和否认了“国家恐怖主义”的存在。然而,在文明世界中,恐怖暴力行为是否得到政府的支持与授权并不能够成为否认其行为本质的依据。

有关恐怖主义的大多数定义并没有考虑到平民使用合法暴力予以反抗的可能性与正当性。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定义,恐怖主义是指对群体或财产实施暴力行为,以恐吓或威逼政府、平民,从而达成其政治或社会目的。

学术界近年来关注“国家恐怖主义”的讨论,比如,美国是否有权使用原子弹杀害几十万日本平民?如果造成几十人死亡的炸弹谋杀是恐怖主义,那么造成几百万甚至数千万中国人死亡的文革是否“国家恐怖主义”行为?

广义的法西斯主义有三项核心要素:即极端的民族主义、革命、以及复兴。法西斯主义的极端民族主义核心概念则提倡一种“有机”、“种族”或“整合”的国籍/民族认同概念,强调国家与民族认同的首要地位,对同质性文化、共享历史、或民族的归属感。

民族复兴神话的含糊不清本身,是法西斯主义运动能获得各种不同社会背景的人之支持的关键。通过复兴神话和营造宗教情感、集体归属感,将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引向疯狂化。在法西斯主义取得权力后,将倾向于建立一种“政治宗教”,将民族和国家神圣化和符号化,并以此建立新秩序。

这种通过塑造神话般的天才及全能型“魅力领袖”,集体效忠与盲目服从,通过各种政治与社会活动消灭异己思想与行为等高压政策,使得自由民主社会中的“公民宗教”仪式的做法显得苍白无力。

文革思维与行为死灰复燃

文革不仅具有法西斯主义的特徵,而且还具有无政府主义和恐怖主义的特徵。青年时期的毛泽东曾经是无政府主义的狂热追随者,他曾向去延安采访的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提及他那时的思想倾向。而且后来毛的行为也证明了无政府主义的思想倾向伴随着他的一生,比如他在文革中号召“砸烂公检法”,甚至蓄意让各级党政组织与国家机器一度处于瘫痪状态。

在我看来,文革与恐怖主义有诸多共通性(简称共性)。比如它们都具有反文明/反人性/反人类的特徵,它们都是通过洗脑宣传教育的手段来煽动民众(尤其是青少年)来消灭与他们政治/宗教观点不同,甚至被它们任意想像为敌人或魔鬼的被消灭对象。

文革通过“非人化”手段,“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将所有异己甚至并无实际个人政治观点的无辜百姓都贴上可置于死地的标签,从而轻松地简化或消除一切消灭其肉身前可能存在的法律程序与社会认同障碍。

希特勒及其纳粹国家机器将犹太人看作是“非人类”的怪胎,主张全部消灭,以确保雅利安人种的纯净与高贵,而文革则使用少数几条简单的教条来甄别“革命的”与“反革命的”个人,通过阶级斗争的手段消灭一切异己甚至只是态度不够狂热的无辜者。

近三十多年来,曾经追随毛泽东的助纣为虐者又蓄意给自己的反人类行为贴上政治合法性的标签,公然宣称江山是他们打下来的,由他们的子孙来继承权力是理所当然的。通过强调“红色血统”的合理性,直接否定民主政治与平民参与的普适性。

综上所述,文革与恐怖主义有着诸多直接和间接的关联与共通性,同时文革还具有显着的法西斯主义与无政府主义的特徵。时至今日,文革的思维倾向并未在中国消失,在习近平倒行逆施的影响下,文革思维与行为在中国大有死灰复燃的态势,甚至在西方民主国家也出现了一部分顽固延续文革思维与行为的无耻华人。我们必须坚决地抵制与声讨文革思维与行为的泛滥,绝不能容许文革思维与行为再度危害几代中国人。五十年之后毛的阴魂依然不散,作为中国人,你不感到耻辱和悲哀吗?

(作者为加图研究所客座研究员)

动向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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