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07日(二)

在中国当下,权力体制内的顽固腐败势力面临着四大困境——反腐败、争民主、要人权、推法治。其中反腐败与推法治是权力体制内自身改革势力的努力,争民主、要人权则是民间社会的抗争。权力体制内自身为什么会掀起反腐风暴与法治建设?原因是腐败已经严重伤及权力的道义中心地位,导致社会矛盾与官僚内部矛盾极度激化,危及权力统治延续.在反腐中,为了扼制腐败蔓延,自然会求助于法制建设.至于民间社会争民主、要人权,那是世界潮流,是现代文明的必然走向。

权力体制内顽固腐败势力面对这四大困境,所採取的应对之道就是沿袭过往极权统治赖以存续的恐惧与谎言,祭出阶级专政的法宝,将社会的人划分为不同的阶级,将阶级又划分为“敌我”两类,即实施专政的“我方”与被专政的“敌方”。通过强调对敌专政的重要,来将反腐败、争民主、要人权、推法治纳入阶级分析的窠臼,进而使其服务于服从于对敌专政的需要。

面对权力体制内一批理想主义者掀起的反腐风暴,在短短的两年中将近50名副部级以上高官法办,使权力体制内的顽固腐败反动势力陷入人人自危之境,于是顽固腐败势力苦心孤诣地寻求阻止反腐延续以自救的路径。在经过一系列的抗拒反腐努力之后,顽固腐败势力终于找到了从理论到现实的扼阻反腐的方式。

首先,体制内的顽固腐败势力在理论上,如社科院王伟光之流,祭出一套马列原教旨阶级斗争的历史学说,通过不断强调阶级专政,在权力统治集团开展的反腐之上架起更高更重要的对敌专政理论。他们通过在反腐之上祭起更高的阶级专政,从而使反腐必须服务于服从于阶级专政的需要,成为对敌专政的工具。这样,反腐就被套上了紧箍咒。如果反腐有利于对敌专政,则推行,而如果反腐不利于对敌专政,则随时会被叫停。基于这样的理论,他们将腐败的原因归结为阶级觉悟,归结为敌对势力的腐蚀,即所谓资产阶级腐化思想侵蚀,被敌对势力所利用等等。同时,在现实中,政法系统主导的公检法系顽固反动势力,将反腐定为权力统治系统内部事务,是权力自身清理门户,而对那些试图参与反腐的民间力量,定性为“敌对势力的别有用心”。这就是近年来不断出现镇压上街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公民运动,抓捕纪念以反腐败、要民主、争人权为诉求的八九民主运动的人士等等事件的实质.

中国体制内顽固反动势力通过理论上祭起阶级专政及现实中抓捕民间支持反腐力量,实践了将社会敌我二元化的目的,制造了社会两极对抗。在这种情况下,反腐与民间被严格隔离,而反腐在体制内被置于服从对敌专政的需要。

随着权力体制内理想主义者们对反腐的推进,体制内反腐力量试图通过法制建设来形成防范腐败的机制,因而提出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依法治国的课题,使法治建设正式登场。法治建设事实将从根基上消解权力体制内顽固反动势力的特权,是将权力关入制度笼子里的关键一环.面对这种法治推进,顽固腐败势力以阶级专政理论来抵制依法治国。他们强调,社会进步的动力是阶级斗争,一切法律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是服务于服从于统治阶级斗争的需要的。所以,法律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依法治国之上还有对敌专政,法治必须服从阶级斗争,这样就将法治建设置于阶级专政之下,成为阶级专政的附庸。

既然反腐败是服从于阶级斗争,法治建设也是服从于对敌专政,那么阶级专政或对敌专政就成为社会至高的目标,围绕这个对敌斗争的需要,反腐与法治都是工具性的,可有可无的,随时可以被叫停的。体制内顽固腐败势力通过这种祭起阶级专政的方式,成功将体制内理想主义者掀起的反腐风暴与法治建设进行约制,将原本希望将权力关入制度笼子的努力转化成反腐与法治被关入阶级专政的笼子里的现实。这就是中国最近几个月来的阶级专政甚嚣尘上的政治状况.

至于对民间一再涌动的争民主、要人权暗流,权力体制内顽固腐败势力一概将之视为敌对势力的颠覆活动,採取露头就打,消灭于萌芽状态的残酷手段,大大激化了社会矛盾,也引起了文明世界的高度警惕。

应该说,权力体制内顽固腐败势力通过祭起“敌人”这张箭靶,强化阶级专政与对敌斗争,的确成功地降格并辖制了反腐风暴与法治建设,并为随时停止反腐与法治准备了条件。不仅如此,顽固腐败势力还在对敌专政思维指导下,成功地以剥夺香港民众参与普选的方式,刺激香港民众的神经,激化香港民众的情绪,促成了香港民众上街争普选的运动,并且他们藉机对民众争普选权上纲上线,将其定性为颜色革命,称之为敌对势力在香港搅局,从而使对敌专政现实化,最终达成阻止反腐延续与法治建设落实之目的。

从中共建政65周年大庆前一批权力体制内顽固腐败势力结群粉墨登场来看,中国权力集团中顽固腐败势力在祭起敌我斗争的阶级专政大旗下,已经实现再次聚合,成功扼制体制内以反腐与法治建设为主旨的改革势力,达成了借“敌人”来自救的目的。当此时刻,中国社会何去何从,已经再度被摆上历史的十字路口,值得国人慎思谨行。

文章来源:东网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