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时间,上海的学术生活十分活跃,特别是在当代史研究方面,这是北京所不及的。我也躬逢其盛,参加了几次学术会议,见到不少新老朋友。

本篇是应邀自由书写的书评之一,发表于《南方都市报》2011.11.20。

历史学最重视初始,一般认为,在农村,中共建政初始的第一件事,无疑就是土地改革。还能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或说能排在它前面么?

读了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当代研究中心主编《中国当代史研究》中的三篇文章(黄金娟《建国初期上海郊区农村的征粮问题》、杰瑞米·布朗(J. Brown)的《从反抗共产党人到反抗美国》、王海光《征粮、民变与“匪乱”:以中共建政初期的贵州为中心》),我们却有了全新的看法,并终于发现,原来所谓第一件大事,并不是“土地改革”,而是“征粮”。

这岂不是咄咄怪事,它是“真实”的吗?又是否具有“代表性”、“典型性”?

不幸的是,这些却都是真的。而且,还造成了农民的暴力反抗。文章告诉我们,党和农民的关系,并不像想象的那样(如一般土地改革论者所说),就是为了所谓农民的利益;在刚刚“解放”的初期,它不像是个“解放者”,倒像是个外来的“征服者”。

问题就出在粮食上。首先,是新政权粮食紧张,征收数量过大。这种现象又不仅存在于上海,也存在于南方“新区”各地(如东南、中南、西南诸省)。农民没有想到,他们被“解放”出来,在推翻旧制度之后,却要缴纳更多更多的税粮(这时候,还提不到日后工业化建设的需要;更不用说十年后的大饥荒)。据温江地委书记贾启允回忆,共产党一到,“不是首先给人民群众一些什麽东西,而是首先伸手向群众要粮食”,曾使人深感为难。

显然,经过几年的残酷战争,北方“老区”已不胜负担。所有新的负担就不能不转移到“新区”(即所谓“新解放区”)。

其次,则是对南方经济和社会结构的不了解。特别是对江南。黄金娟的文章(《中国当代史研究》第三期)即指出,上海郊区的租佃关系、阶级关系异常复杂;农村中大部分人亦工亦农亦商(据高王凌《活着的传统》,这种现象已存在有数百年之久了),阶级成分不易划清。

其中最为复杂的是百分之八十以上土地盛行着“一田二主”的土地制度,不但存在三种业主:底面业主、田底业主、田面业主,同时存在三种佃户。佃户只向地主交租,而由地主向国家纳税——这一般是指田底业主,他们拥有较多的土地,多数居住城市(上海),被称为“城居地主”。

而那些农民(佃户)却经常拖租、抗租,实际交租率并不像外界所传那样高(此处可以参考白凯《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地租、赋税与农民的反抗斗争(1840—1950)》以及高王凌《租佃关系新论》)。地主也并非完全依靠收租为生,所以他们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并不像其他地区(?)那么紧张。

然而,据说,“中共对南方新解放区的状况是(心中无数)很不熟悉的”。结果,在进城以前的“征借”之后,借粮未还,紧跟着又开始了夏征、秋征。历史上佃户只交租(秋季收租,夏收不交),不交粮,现在不但要交,而且夏秋两季都要交(税)。农民的意见当然大了。当年又遇到了大灾。于是不少农民“明目张胆”地拒交、抗交。一些地方爆发了各种武装抗粮行动,有几十名地方干部遭到杀害。当局也以强硬手段施加打压。

那些极端做法遭到了中共中央的批评之后,取而代之的是“阶级分化”方法,如“查黑田”、“划分成分”等。其中那些老生常谈,包括它的“扩大化”,我们就不再重复(可参阅高王凌、刘洋《土改的极端化》)。

划分阶级的标准是“三亩以下是贫农,五亩以下是中农,十亩以下是富农,十亩以上是地主”(这不是人均而是每户占有的土地面积),不同阶级之间区分很小(也出现了七亩以下的富农)。负担很多落在贫苦农民身上,征粮无法达到目标,抗缴现象相当普遍。“谣言四起,许多农民已不再看好共产党政权了”。

在这样一些地方,“土地改革”也已不是(革命的)什么目标,而成为了(征粮的)某种手段。

由于新政权建立以后,田底业主一般都收不到地租,政府出台了新政策:“业主负担,佃户代缴”(太平天国及其以后即屡次“着佃起征”,见白凯书)。没有想到,佃农原来可以不交、少交给地主的租子,却必须交给政府了,出现了“交粮要比交租高”的怪现象。

为了笼络贫苦农民,政府颁布了减租条例,规定“按照原租减低25%~30%”,也没有得到农民的欢迎(因为不了解地租的实收率问题,所谓减租变成了实际上的增租,参见《租佃关系新论》)。征粮工作出现僵局。

各级干部开始与普通农民对立起来,据县委调查,许多农民家里并不是完全没有粮食(这也是实情)。为完成指标,使用了行政命令、强征、硬征的方法。如威胁农民说:“你不交粮吗?共产党来给你发火”;“你不交解放怎么来的”。不管有粮没粮,直接派人到农民家里搜粮、抬粮。学界一般以为,这类现象是统购统销时才出现的,没想到这时就有了。死人的事也发生了。

到1950年底,形势急转而下,上海郊区接连爆发以“抗粮,反征粮,打倒北方人政府”为号召的暴动和骚乱,且“带有相当规模的群众性”。秋冬以后,“匪乱”亦起。

在随后的土地改革中,据说有些地方无论本地有无恶霸,有无不法地主,都要找出几个人逮捕、枪毙,有的甚至以捕人、杀人的多少作为打击地主阶级的标准,把一些根本不该杀的人也杀了。并一度出现长达二十多天的乱斗、乱打、乱杀的严重混乱状况。

由于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到1952年秋征,又一波暴力事件爆发出来。

农民反映说,政府征粮大大超过了国民党时期,“共产党是一步紧一步,总归让你吃不饱,饿不死”。有的村子召开几村联村大会,号召:“哪村先缴粮全到那村吃,全乡公粮由他代缴,区里捉一个,我们去十个,捉十个,大家全去”。把清朝时对付地主的方法都使出来了(参见乾隆年间的崇明案件,《租佃关系新论》)。

由于政府强行征粮,甚至不惜动用武装部队,因此到1952年,包括宝山、松江、南汇、上海、青浦、川沙等郊区县,相继发生农民自杀、村民打架、剿粮沉船等严重骚乱。临近的常州、淮阴、盐城、扬州、南通、徐州、镇江等县也有此类事件出现。干部宣称:“国民党八百万军队都被我们消灭了,你们几个我们又怕啥?”

不错,历史上江南农民既有“欺负地主”的传统,也有“抗粮”的习惯,但这样一来,在他们眼中新政权成了何许人?新政权又如何看待他们?

我多年研究农民行为,也在通常的情况下把它概括为农民的“反行为”(或曰“不反之反”),但这次看来不像。问题是:农民为什么拿出了他们最激烈的武器——一种最奢侈的斗争形式?

看来,江南农民对共产党还缺乏认识,他们还需要补上这一课。

从各方面材料来看,共产党一定会在江南这个“封建势力”的“大本营”立威,最终我们发现,这个“威”却是“立”在了平头百姓的“心坎”上。

对于这些,还有其他一些方面的问题,黄金娟的文章似乎还有进一步探讨的余地:

许多问题值得“追踪”,也可以使用“口述史”的方法。涉及农民行为的地方,更有必要作细致的了解和描绘(如果有口述访谈,有些字义如“博衣”等,就不必猜测了)。如果没有口述,而只是从档案到档案,从文字到文字史料,那我们与外国人治中国古代史,还有什么区别?

如说北方老区已不胜负担,即须多加说明。新区负担如何下来,也不是毫无线索。比如,当时中财委负责人薄一波的“专断独行”,任职上海市财税两局局长的顾准对此有何看法,我以为还是留下了一些材料的。另外,有材料指出:1949年秋征,华东额定征粮五十三亿斤,而结果征得八十七亿斤,占164%,地方附加不在内,超额这么巨大!所以当时黄炎培给毛泽东的信中,充斥了“失人心可惜”、“以前电影放映毛主席像时掌声雷动,现在不比以前了”、“人心动摇”等语句(参见黄方毅:《一九五○年黄炎培致毛泽东“万言书”》,《纵横》2007:12)。

还有,已公开的《内部参考》的材料(现存于香港者),也应该考虑运用。

我的读后感是:新区负担过重,以致南方各地“造反”,——如黄金娟文章所说华东、华南、华中、西南等地在这段时间先后发生了大范围的暴乱,布朗、王海光文章主要披露的西南等地情况(据我了解,最严重的地方还是四川;十年以前我就从当事人口中听说过这个故事),——看来并不是个别现象。这,无疑成了共产党与(南方新区)农民之间的“第一场遭遇战”。

这就是这几篇文章给我们的主要信息,重中之重。

但是,这一问题最终是怎么解决的?按黄金娟所说,解决的主要原因好像是粮食税收额有所调整,当地粮食产量也有了提高。我觉得似还可以追问。粮食问题是否真的那样解决了?那,1953年统购统销之际,又曾发生什么问题(如果说之前还能吃到人均六七百斤,统购以后则不可能)?显然,也应该有纵深的探讨,包括给出较长时期的较为系统的统计数字;而且,也无须以有无“集体反抗”为其标志。

上海,处于江南棉产区的中心,粮食问题严重到这种地步,是否引起了退经(经济作物,如棉花)还粮的现象?并终于导致了当地经济格局的大转变……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

最后,还有必要回到所谓“代表性”(或所谓“典型性”)问题上来。可能与多数看法不同,我认为,我们面对的一些较小的“个案”,并非不能引申到大的问题,此其一;其二,它也可能只代表它自己,而不必考虑其“代表性”的大小(或曰是否“典型”),但能揭示它的存在,表明在“整体”中含有这一部分,恐怕也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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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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