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丁邢 丁东小群 2018/11/13

1971年,北京故宫举办出土文物展览。其中首次向世人展示了两件文书,一件是白居易诗《卖炭出土文物展览翁》诗,署“坎曼尔元和十五年抄”;一件是作于元和十年的三首诗;署“纥坎曼尔”。其一为《忆学字》:古来汉人为吾师,为人学字不倦疲。吾祖学字十余载,吾父学字十二载,今吾学之十三载。李杜诗坛吾欣赏,讫今皆通习为之。其二为《教子》:小子读书不用心,不知书中有黄金。早知书中黄金贵,高招明灯念五更。其三为《诉豺狼》:东家豺狼恶,食吾(饣食),饮吾血。五谷未离场,大布未下机,已非吾所有。有朝一日,天崩地裂豺狼死,吾却云开复见天。

元和是唐宪宗李纯的年号,相当于公元806至820年。在新疆发现了当时的汉字文书,自然不是一件小事。郭沫若看过原件十分兴奋,将这两件文书命名为《坎曼尔诗笺》,并写了《<坎曼尔诗笺>试探》一文,对这三首诗评价很高:

“第一首《忆学字》写祖父孙三代学汉文的经过。开头一句‘古来汉人为吾师’,表示了民族感情的融洽,甚素朴,非常动人。”

“第二首《教子》是坎曼尔教训自己的儿子。把这首诗和前一首联系起来看,足见坎曼尔的祖孙父子四代都在学习汉文。”

“第三首《诉豺狼》是痛骂恶霸地主的诗,非常痛快,也非常尖锐,有声有色,诗没有押韵,但确是一首绝妙好辞。”

郭文说:“诗中有几个简笔字。如‘诗坛’、‘五谷’等,从唐代以来一直流传到现代,民间简化汉字的生命力于此可见。”

对于坎曼尔所抄《卖炭翁》,郭文认为“可能是《卖炭翁》新乐府存世最古的抄件”,“元和十年上距宝应元年(公元762年)李白之死五十三年、大历五年(公元770年)杜甫之死四十五年,而李杜的诗歌已为西域的兄弟民族所‘欣赏’,文化普及程度的深且广,难道不会使人大大地睁开眼睛吗?”“元和十五年即公元820年,于时白居易(公元772—847年)还生存着,年四十八岁。白居易的诗在他生前已大受欢迎,远传至高丽和日本。相传新罗王愿以百金购买白居易诗一首,现在又得到西域坎曼尔的抄件,我看倒不仅价值百金,直可称为无价之宝了。”

郭文说:“坎曼尔这位兄弟民族的古人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他既抄存了白居易有进步意义的《卖炭翁》,又还有他自己做的痛骂恶霸地主的《诉豺狼》,有这双重保证,无论怎么说,他应该是一位进步的知识分子。还有他那种民族融洽的感情也是高度令人感动的。狭隘的民族主义或大民族主义,在他的心坎中,看来是完全冰消雪化了。”

郭沫若文章一出,《坎曼尔诗笺》身价百倍,还选入了中小学语文课本。但也有人提出异议。

史学家张政烺认为,《坎曼尔诗签》不是唐代之物,理由有三:一是诗笺中竞出现了只有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才推行的简化字‘坛’、‘谷’等;二是诗笺上的字体在唐代还没有,只是在明朝万历年以后才出现;三是有些词语如‘东家’也是唐代不可能有的。

1980年11月18日,肖之兴在《光明日报》发表了《关于<坎曼尔诗笺>年代的疑问》。提出了五点质疑:一是“坎曼尔所写正楷,使用的不是唐朝通常的字体”;二是“(饣食)”被认为是“馕”字的简化字,但“馕”字出现很晚,不要说《康熙字典》未收入,就是解放前的《辞源》、《辞海》都没有此字,唐代怎么会出现它的简化字呢?三是坎曼尔是“伊斯兰教特有的名字”,但伊斯兰教于10世纪后半叶才开始传入新疆,如果坎曼尔真是九世纪的新疆居民,却怎么会提前采用伊斯兰教的名字呢?四是诗签背面是察合台文,这是一种用阿拉伯文字母拼写维吾尔语的文字,但它是在伊斯兰教传入新疆以后才逐渐形成。汉文书写应该比察合台文早,但从诗签的书写痕迹看,汉文墨迹浸透了察合台文,书写时间明明晚于察合台文,那么诗签怎么可能是唐人所写的呢?五是元和年间的前后许多年,回纥人尚未到达米兰,米兰尚为吐番人占据,此时既无汉人也无回纥人居住,怎么可能会出现写汉文诗的回纥居民呢?

然而,这些质疑不被接受,主流意见仍然认为诗笺是唐代珍贵文书。

学者杨镰穷追不舍,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弄清楚诗笺的制造者可能是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博物馆的L先生,参与者是S先生,到1990年底到1991年初,他到乌鲁木齐寻找当事人,这时L已于一年前去世,S先生给杨镰写出证明:“新疆自治博物馆从西大桥到现址以后,L同志就曾叫我抄过诗篇。大约是1961年到1962年上半年之间,一次L来找,让我把一些诗句抄在两张残纸上,他还把要抄的内容用另外一张纸写好给我看。抄这个做什么用,我并不知情。抄完后不久,我就到南疆‘社教’,离开博物馆。两张纸怎么被当成唐代文物送到北京等情况,我毫不知情。大约十年后,想不到它竟成了‘文物’,印在书的封面上。他当年写诗的纸也没有保存下来。为了不继续贻误后人,我便把上述情况告诉了杨镰同志。所谓‘坎曼尔诗笺’是我应L之求,无意中书写的。”

至此真相大白。身为考古泰斗的郭沫若,的确是上了一当。至于上当的原因,恐怕不是学识不够,而是趋时心理支配了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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