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幼儿园时,正值三年“灾荒时期”,要到周末,才能额外领到一个小馒头。我当时在班上,属人高马大的“领头羊”角色,那位坐在我旁边叫刘苏的小女孩,柔弱温顺,慑服于我绝对的淫威。因此,每当我将她的馒头撕下一块归为己有时,她只能伤心地眨着眼(里面常含有泪水)而不敢吭声反抗。但有一次,柔顺的“小白兔”竟斗胆向老师告了御状,害得我半个馒头罚给了她。我一怒之下在园外找了个地方将“小白兔”狠狠“修理”了一通,吓得她从此不敢再申冤叫屈。

原来我小时还有如此“威烈”的一面,品尝过当“暴君”的美妙感觉。现在,看看我写的这些充满了“文明”与“正义”的文章,想想自己小时的丑恶,顿生卢梭偷了东西又嫁祸于人的那种忏悔。由此也想到人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千古论题。

“善”还是“恶”?几年前电视台上正、反方大学生为此论争了半天,引经据典听得我一头水雾。记得莎士比亚在著名的《哈姆莱特》中将人描绘为优雅高洁的天使,而海明威则用他那又硬又粗的笔写过一段人性丑恶凶残如魔鬼的文字。两位大师孰对?也许都对,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或者说,人的本性中既有美的基因,也有恶的元素。

“有序的文明社会”在人类那漫长的洪荒史上,仅仅是短暂的一瞬,文明的洗礼,远还不足以荡涤血液中恃强凌弱的动物性积淀。因此,我小小年龄,便张牙舞爪,抢弱者的馒头,并且懂得恶狠狠地打击报复。人的本性中,肯定有恶的一面!

问题是,逐渐发展的人类社会,如何一步步规范人的行为,抑恶扬善,使人向真善美方向发展。我想,文明史的真正内核,不是科技的飞跃与物质的巨增,而是人类战胜自身蒙昧与野蛮的历程。在中国,我们多年运用道德的(虽不一定是理性的)武器来完成这一使命(其中也曾辅之以佛教);在西方,人们主要运用宗教(虽曾失之于偏激)的力量(后来主要以法律)来达到这一目的。总之,人类社会对此是作出过艰辛努力的。遗憾的是,它也不时朝相反的方向使劲,一阵“神圣伟大”的咒语或一股歇斯底里的疯狂,扇起人性中的邪恶,广袤的世界便恶焰滚滚,化作惨烈的角斗场。这种场面,仅在本世纪就发生过多次。至于恃强凌弱,巧取豪夺、以权谋私等等丑恶,生活中更是放之四海而皆有。

文明与理性的进程,伤痕累累而又任重道远l

就我本人而言,庆幸的是,我成长中不时读着文明的书籍,后来又成了传授文明的教师,没有长成“恃强凌弱的蛮夫”,更没有掌握“不受监督的权力。”因此,我幼儿园那“狼崽子”般的恶未能得到发展——此真乃我本人和刘苏姑娘、刘苏大婶、刘苏大娘们的福气。

注:此文写于1996年8月2日,曾获一家小报的“大奖”。

木公的博客20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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