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朋友撰文,建议习近平效法200年前的拿破仑,搞一部“习近平法典”,据说拿破仑曾讲过:“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记的,它将永垂不朽——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如今,习近平果然搞出了一部习式“法典”,这就是党国刚刚颁布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新华社同时配发了习总关于这个文件起草过程的说明,其中特别强调“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习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这些语言极其明确,符合我那位朋友所谓“党主立宪”或曰“中国道路应该是共产党加宪政民主”(当然,习近平不用“宪政民主”之类的自由派词句,而是强调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然而这条路真的走得通么?或者说,这部“习式法典”也能像拿破仑法典那样“永垂不朽”么?我表示怀疑。

问题不仅在于党国体制下党权仍然高于法,法律不过是“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结果,而“党”又是谁呢?在一个现代极权主义政体中,“党”就是领袖,“党”的意志就是最高当权者的意志,这和皇权时代“朕即国家”的逻辑其实是一样的,所以党国框架内的“法治”说到底还是人治,它和真正的法治有天渊之别(需知法治的本来含义恰恰是约束统治者,约束公权力)。难怪这个决定一公布就被很多人拍砖,因为它完全违背现代文明的常识。

问题还在于,习近平今天讲的党国版“依法治国”带有极鲜明的“时代特色”,即便在党国意识形态的自身语境内,它的内涵也发生了惊人的变迁。上个世纪70年代末,中共已经开始强调“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它的针对对象是文革灾难,是毛泽东的“无法无天”给这个党、这个国家造成的深重破坏。虽然也是在党国框架内谈“法制”或“法治”(1979年的另一份中共中央文件中首次使用“法治”这个词),但当时的注意力首先是如何防止文革悲剧重演,是对“上”而非对“下”、对党内而非对社会的。而今天的习版“依法治国”,其强调重点已经截然不同。在“说明”中,习近平反复讲的,首先不是如何“依法治国”,而是为何要“加强党的领导”。习称对于“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为什么要“以正视听”?显然是因为社会上总有那么一些人鼓吹“普世价值”,“吃共产党的饭却砸共产党的锅”,这是习总所不能容忍的。所以习提出要“向国内外鲜明宣示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令“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一句话,习总是在向那些想“砸共产党的锅”的人叫板。

然而,拒绝普世价值的“依法治国”还是依法治国吗?不是的,因为这个“法”,体现“党的意志”的“法”,很可能与真正的法治背道而驰。最近正在香港发生的事情就是一个证明。港人呼吁真普选,拒绝假普选,这本来是法治的应有之义。但党国统治者担心放开选举会选出一个不“爱港爱国”的特首,更担心这样的普选在内地产生示范效应,动摇党的控制系统,所以以维护基本法、维护“法治”的名义坚决封杀,还要给“占中”者扣上“破坏法治”的罪名。试问:这样的“法治”是不是已经完全变了味儿?当党权与民权冲突时,它竟然在赤裸裸地维护党权,压制民权,如此“法治”其实是对法治的嘲弄。

党比法大,“法”要护党、媚君,甚至从最近一件看似不大、意义却可能非常深远的事情上再次得到印证。前不久在北京召开的文艺座谈会,周小平等两位“网络作家”瞬间成为红人,引起舆论哗然。这实在是习近平的败笔。周小平那几篇“爱国”文章即便按党国文宣标准衡量也是等下品,因为其中充斥了太多的常识性错误。把这样的东西树为党国“正能量”、新标杆,不能证明别的,只能证明正在“中兴”中的党国还有如此低质、顽劣的一面。但低质、顽劣又怎样?“圣上”垂爱者,谁敢揭露之、抗辩之,就封他(她)的号,消他(她)的音。据说这也都是“法治”的体现,因为在党领导下的中国,自然不缺“网络管理”方面的成套法规。

高扬党权,压抑民权,为此哪怕指鹿为马,让天下人耻笑。

难道这就是“习近平法典”的真谛?看来是的。

但它无法“永垂不朽”,真的。“朕即国家”在中国实行了上千年,终究已成昨日黄花。“党即国家”也不会长远下去。这不符合人类今天已经达到的文明水准。

拿破仑法典因其基于个人财产权、自由契约和个体平等等观念而成为近代民法典的典范。习近平要真的希望有一部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法典”并在历史上获得一席位置,这个法典的核心词只能是普世价值和宪政民主。

这么说不是要“砸共产党的锅”,而是给共产党找出路。

(责编:尚清)

作者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

文章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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