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牢房路上,我问自己:身处逆境,为什么那一瞬间仍陶醉于女医生的温柔乡里?老者最后那种无礼,不戴手铐的话,我会不会揍他一顿?这次算体检、心理测试,还是检验我有无精神病?

重进牢房,房间中央插了根铁桩,铁桩顶端的铁环上接了根五十公分长的铁链。戴上脚镣,解开前铐,将我左手连同手铐锁在链条的另一端。我只能围着铁桩在直径一米范围内活动。这种状态跟一头牛牵在树桩上没什么两样。链条过短,不能站立,只好整天坐在跪在或躺在水泥地上。在我伸手可及的范围,放着一条毛巾、一只杯子、一副又脏又臭的破棉褥,估计是死刑犯留给我的,还有一只塑料桶,是拉屎撒尿用的。

没有放风,没有其它囚犯陪伴,甚至狱卒也像接了命令不跟我说话,我就像躺在一口棺材里。心想,或许担心泄漏真相才将我单独囚禁,否则可以叫囚犯看住我,以免出啥意外。照目前态势,要是此事不为外界所知,没有舆论关注,他们也可能一了百了杀人灭口。

起居倒不怎么刻板,晚起床分把钟,倒马桶磨磨蹭蹭,看守只是谩骂,对我并不拳打脚踢,好像我是垂死的人,用不着跟我多计较。此外,也没硬要求我背什么监狱守则和坐板。唯有一次,有个持枪的看守,看我快活的在牢房里哼小调,在我倒马桶回来的路上,朝我屁股打了一枪托。

这种与世隔绝的环境,要是没有一日三餐,其实跟禽兽与死亡没什么区别。幸好伙食供应正常,早饭二两,中午三两,晚上三两,不是稀饭,就是陈年的米饭,偶尔有包子,菜汤里亦有油星子,运气好的话,还能捞到一星半点的肥肉。

好多天的半饥半饱,起先感到强烈的饥饿感,浑身虚汗,肚肠好像有虫子在啃咬,脑瓜子亦昏昏沉沉。后来渐渐麻木,只是躺在地上迷迷糊糊地睡觉。记得转逮捕那天叫我签字,我在摄影机前萎靡不振,眼睛都睁不开,签字时手还微微颤抖,就像中风一样。

寂寞时,有时哼哼《突然的自我》,唱唱《红高粱》、“九月九”、“风风火火下九州,该出手时就出手”,有时候想起那条千年的《白狐》。我清楚听到“夜深人静时,她在哭,也清楚看到灯火阑珊处,她在舞!可她宁愿频频回顾,就是不愿到我这儿跳一支舞!”我不晓得,“滚滚红尘里,谁种下了恨的蛊,茫茫人海中,谁喝下了恨的毒。”衣袂飘飘,刀剑飞舞,醒来化作虚无,醒来唯见一床破棉褥、一只臭马桶。

朦胧中,也曾看到戴太阳眼镜的MM《枕着你的名字入眠》:我把我的心交给了你/我就是你最重的行囊/从此无论多少的风风雨雨/你都要把我好珍藏/你把你的梦交给了我/你就是我牵挂的远方/从此无论月落还是晨起/我日夜盼望你归航/我会枕着你的名字入眠/把最亮的你写在心间/寂寞的远方有多凄凉/让我安抚你的沧桑……

空闲时亦曾回想此事的前后经过,觉得官府固执弱智唯我独尊,只会用一个错误掩盖另一个错误,就像一个赌徒,输得一塌糊涂,直至典妻卖儿借了高利贷。我归纳他们以下五个错误:无理盘查;动手打人;出了事,死要面子不懂妥协;现场不将我枪杀;之后又不鉴定我为神经病,以减轻耻辱,及模糊事件的性质。

有一天倒好马桶,吃完早餐,狱卒进牢解开手链、卸了脚镣,戴了前铐与面罩押我出去。原来是提审。这次没坐老虎凳,叫我坐在一张固定的木椅上。彬彬有礼地问了些无关紧要的事,后来问我认不认识郑潇英。我不晓得瘦子名叫郑潇英,说不认识。他们又问:认不认识一个住在姑苏叫瘦子的网民,我才恍然大悟。他们说:你把所有事跟他说了,我说没说。他们说,没说,怎么他都知道?知道你生殖器打坏了的事?你说没说,等于承认你认识他,还抵赖!我坚持说,不认识他,说话要有证据。

我高兴极了,因为真相终于有朋友透露出去了,死而无憾了。当然为他担心,担心他被控制,我想,把他脑子搞傻有可能,就像横路井二那样,杀人灭口总不至于吧。我为瘦子的义气而感动,也为他的处境而担忧。由于自己的麻烦,给了朋友磨难,我内疚万分,晓得今生再没机会报答他的恩情了。

隔了几天,又押我出牢房,以为提审,却是程律师想跟我见面。会见在接待室进行。不知该律师有什么法道,警察退了出去。

他很坦率,说,为了说话方便,助手没跟着来。恕我直言,你眼看入土无法泄密,我想和你打开天窗说亮话。你能以人格保证,任何情况下不透露我俩的谈话内容吗?我说,我保证,以人格保证。我只想听实话,你不必瞒与骗,随你说什么,我不生你的气。程律师松了口气,说,为了尊严不顾性命,我当然相信你的人格。

这次官府指定我当你的辩护律师,由官府出钱,你不必为此付费。如果你拒绝我给你辩护,根据案情,官府亦不可能让信不过的律师为你辩护。我看了你的案卷,案情太特殊了,理亏的都是官府,外界晓得真相,不仅松江府地震翻天,并且会损害法律的诚信。因此可以说,你事实上成了瘟疫与萨斯,不得不以非常手段将你隔离。你是过来人,经过汕西事件,松江事件,明白世界是怎么回事。事实上,为了国家利益,官府通常不惜牺牲个人生命。我这么说基于你的利益,倒不是威吓你,你应考虑问题的严重性。仇报了,应冷静考虑你的处境和最终归宿。要知道,有些事并不是一死百了的,毕竟你在尘世还有不少牵挂,比如你妈你爸。为了母亲的安危,我强烈建议你与官府合作。局势不明朗,官吏害怕翻烧饼日后清算都躲躲闪闪,许多得罪人的活儿都推给了律师,因此我只好直白地跟你说了。你这次真的把他们搞惨了,死伤不少人,警察私下都说,我们是打了他,但他的报复也太过份了。据说,你七秒钟杀死了四个警察。他们说此人不是亡命徒,就是艺术家,搞行为艺术的。

上级决定我担任你的律师。我晓得自己不配当你的律师,但晓得你不可能聘请除我之外的律师,因此硬着头皮来了,请你谅解。老实说,我没办法,谁叫我是他们的法律顾问呢!再说,你是穷鬼,在你身上赚不到钱,官府嘴上说说而已,也不可能给我钱,这个显然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差事,鬼才愿意做。

你要知道,律师不过是只饭碗,一个职业,它的职能不止于帮人辩护,还可以帮人排忧解难,做做调解中介什么的……律师只注重经济效益,晓得正义道德良知无助于打官司,因此都束之高阁。律师是多面人,看人说话,看菜吃饭,当面做人,背后做鬼,有时候扮红脸,有时候演白脸。你不要看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唾沫横飞,其实演戏,私下里已协商排练好了。假使没有私下协商交易,法官不同意方案,法庭上的辩论都不起作用,都是无效劳动,因为你不可能感动或说服法官与陪审员。直白跟你说,有些判决其实已经内定,律师不过是跑龙套,不过是群众演员。

我杀了几个人?你有何根据说我找不到除你之外的律师?你既然是他们的人,再聘请你当我的辩护律师,不是傻瓜吗?

你这么关注自己的战果?告诉你,死六个,伤四个,搞得官府焦头烂额,死者家属哭声连天……官府怎么可能聘请他们信不过的律师?无意漏嘴,有意摊牌,真相泄露了,松江府的脸面往哪儿搁。你独自关在牢房也是出于泄密的担心。你应冷静考虑目前的困境,杀伤了这么多人,有逃脱死刑的希望吗?你即便是我的兄弟,我也不敢担保能救你的命。换个律师,说实话结局依然如此,除非君主赦免。你的生死可以说与律师无关。眼下司法鉴定已证明你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尽管我认为你精神病,因为你连加法都搞不清,你说88加88等于288,最主要的,为了自行车盘查这种皮毛小事,精神健全的人都不愿以死相拼。

打坏生殖器又怎么啦,失去生育能力又怎么啦,只要不影响性交,即使暂时性功能障碍,你这种年龄也是容易恢复的。上次案子接触一个妓女,那妓女就说,阳痿的男人到她手里都不阳痿了。你有无可能是间歇性精神性阳痿呢?也许隔了几天又好了,谁说得清!

古人尽管说“士可杀不可辱”,但你是个中专毕业的待业青年,根本没必要这么爱惜自己的面子。你这种举动,正如一心理学家所说,远远超过了民工的反映。你其实就是马加爵,同学向他的被子撒尿,马加爵动手杀了他们。其实换条被子不就完了。

一句话,我认为逃脱死刑很难,当然我晓得你这么做早将生死置之度外。如果你聘请我当律师,我至少可以改善你眼下的处境,比如吃得好一点,不受虐待,你肯配合的话,我打算说服警方让你跟母亲见一次面。

我说,让我考虑考虑。程律师说,这没什么考虑的,老实说,我不想当你的律师也不可能。我俩是一条船上的人,你撑篙我掌舵,只好共度难关。就像硬币的正反面,就像囚犯跟看守的关系,谁都离不开谁。你还是签了聘请书吧。我说,我不签能将我怎样?程律师说,不签,你母亲会签。你母亲签了,我仍然是你的律师。这根本由不得你作主,也由不得我作主。旧社会的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之所以婚姻由父母作主,是因为一切由不得她们。

我说,我母亲不签难道将她杀了?程律师说,母亲不签警方不会放了她,能以包庇罪的罪名将她收监。监牢手段你领教过的,用不着我多说。要杀她也用不着官府动手,官府自有办法叫她自杀,或者叫同牢的杀她,伪装自杀与互殴现场,官府这个能力还是有的。此外,就算你母亲不签,也有人模仿她的笔迹代签……母亲是你的软肋,这个官府早知道。

程律师说这话时,眼睛亮亮的,充满杀气,我想,他也许为了完成任务,才这么迫不及待,这么不择手段,当然也可能本身是个不穿制服的警察。瘦子曾说:夜郎近代史不少两面人,表面文化人,骨子里间谍,比如夏衍、潘汉年,有个教授怀疑矛盾,认为他可能也是文化间谍,否则怎么会写出如此露骨的“遵命文学”《之夜》,他还说有个脚踏东西方的画家,其实也是文化间谍,否则他的丧礼官府不会给他如此殊荣,据说内务部也送了花圈。

我说,你的意思是不是签了字,就不朝我母亲下手。程律师说,当然,这个我可以保证。告诉你,官府请求我帮你辩护,我提了两个条件,一是在我担任你的辩护律师期间不得使用肉刑,二是每天放风、伙食不得克扣。我说,这是我赢得当事人信任的基础。他们同意了。

(未完待续)

江苏/陆文
2008、10、16

文章来源:博讯作者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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