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程律师7月29号又来一次,之所以记得这日子,是因为那天交谈的笔录上签了字。他告诉我盘查的警察叫薛瑶,吐唾沫的叫高银军,决定押进警察所的警长叫陈铁桥,处理申诉的督察叫吴玉华……跟他们调查做笔录都赖得干干净净,不承认打了你,我拿不出证据,拿他们没办法,还有两个避而不见。我说:不怪你搞不到证据,“我当时要求做笔录,拍照,督察只拍了自行车和复印了租车合同,要求拍身上的伤,督察说没必要。说二周后就给答复……”
程律师提出的辩护思路:一是认为我有精神病,要求重新做精神鉴定,他说,这样至少可以延缓死期,好死不如赖活,多活一天蛮好个;二是“故意杀人”欲辩为“故意伤害致死”。他问有什么意见,我说神经病是你的看法,我认为他们是神经病。我不求活命,也不求多活一天,只想告诉大家是谁将我逼上绝路。我所说的话跟你没牵连,你既然说所谓的公审是秘密审判,台下的旁听都是他们的人,那你更不必为我担心。有个要求,希望你说服官府,让我们母子见次面,至少开庭时能见到我母亲。
我们各说各的,我只想维护你的利益,程律师抽了口烟,笑着说,你该为母亲着想,朋友着想。思想上要有准备,真相与你的肉体迟早埋入坟墓,上面的口风不杀不足于平警愤,判决已经内定,个人利益包括名誉只能服从朝廷利益,你杀了那么多人,够本了,称你神经病也不冤枉了……幽州医生那儿也做了工作,就诊记录彻底清除,医生保证不扩散守口如瓶。我查阅的案卷也没有生殖器方面的材料,你对这个不要抱希望了。我没有反驳他,只是心里说:难道受损的生殖器只能给朝廷利益让路?假如朝你吐唾沫踢裤裆,打坏你的生殖器,你还会这么说吗?
自那之后,程律师很长时间没到我这儿来。我整天昏昏欲睡,像猪,内心平静无比,就像三清山修炼的道士,尽管有时候仍不由自主想起“绿野远足”与“驴友联盟”,特别那几个女网友──“睡着的冰”、“ice妖精”、“小白妞”,还有那个“依雪”和遥远的“加州罂粟”。依雪神采飞扬,有冯程程的美貌与风度,声音还甜甜的。网上聊天之后,第二天还喜欢给我发短消息。我至今记得依雪QQ上跟我的调笑:你有本事飞这儿来完成一夜情!此刻我干渴的肉体,仿佛大旱开裂的河床,等待你的滋润……说实在的,除了母亲的亲情,就是这些女孩给了我人间温暖。她们给了我热情、笑颜,还有爱的暧昧,想起她们,我内心充满了无限的柔情。
创伤痊愈,手指不觉得痛了,脚趾没啥问题了,腰也挺得直了,不过下身依然一潭死水。由于长期关在牢房,肌肉萎缩,尤其大腿,以前紧绷绷的,现在软得像棉花,提着脚镣放风,走一刻钟亦吃力。于是挪开门板锻炼身体,唱着“一人敢走青杀口”,提着脚镣弯着腰围着铁桩蹦蹦跳跳,直至满头大汗。
身体恢复得快,头发也长得快(进牢一直没剃光头,让我迷惑不解),但精神萎靡不振,思维比过去迟纯,遗忘更厉害,比如,姨妈的名字一时想不起来,网友叫“睡着的冰”还是“睡着的雪”也不能确定。我一直怀疑菜汤可能放了类似AX之类的药物,才将我变成如此模样。
呆的牢房面积有十平方,靠近地下车库,不分昼夜亮着一盏电灯。地下室没有窗户,空气停滞,地面潮湿,滋生不少苍蝇与蚊虫。它们好像分了二班制,苍蝇担当白天骚扰,蚊虫负责黑夜吸血。蚊子嘴尖叮人厉害,隔着T恤也能咬一口。牢房进出是一扇铁门,铁门旁边有两个巴掌大的小方洞,估计递饭送汤用的。墙壁很脏,上面有不少污黑的痕迹,不知血迹,还是其它什么东西。墙上还有“到此一游、死比活好、天杀的、比强盗还黑、赤佬猪猡”一类字迹,有的是用硬物刻上去的,有的是用什么颜色写上去的,歪歪斜斜,龙飞凤舞。两只摄像头一左一右,每隔五分钟转动一次,牢房基本没啥死角,囚犯的神情与行为大多在镜头的监控之下。关在这儿,只看见开门进来给我送饭的狱卒,放风也只能看到远处的囚犯,近距离我从没看见一个犯人,甚至隔壁牢房有没有关人也吃不准。每天除了睡觉,或拖着脚镣,像羊那样围着铁桩转圈,我只能自言自语、沉思冥想,或呆呆的坐在门板上。实在忍受不住寂寞,就大声唱几支歌,基本没人干涉,狱卒也没兴趣前来看一眼。
有一天半夜起床小便,发现下身发胀比往日粗壮,起先以为尿憋造成的,可撒完一泡尿,欲软还胀,总算柔软了,隔了一会,至多半个钟头吧,它又发胀了,并且热烘烘的,越是关注它越是不愿消瘦下去,我又惊又喜怀疑做梦。躲开摄像头,被子里试探了一下,发现它不仅肿胀还硬了起来,其体积可以说超过平时的一倍,包皮已没法将龟头半遮半掩,换句话说,龟头全部裸露,整个生殖器像小铁棍似的。扳了几下,推了几下,它富有弹性的摇晃了几下,依然直挺挺地顶住我的内裤,就像一个不倒翁。这种现象持续了二三个小时,才恢复原状。那段时间我脑壳乱糟糟的,不时出现回光返照、死灰复燃、绝处逢生、劫后幸存这类字眼。
第二天清晨倒马桶,大便时仍发生这种情况,甚至生殖器坚硬得有点酸痛,小便也困难,尿液如涓涓细流,而不像往日的一泻千里,结束还意犹未尽,像老人的小便那样滴滴嗒嗒。让人难堪的是,站立时居然撑起了小帐篷,凑近自来水管大口大口喝了冷水,脑筋尽量想登山远足的事,想以此浇灭内心的欲火,可一无效果,放风时仍不得不将手伸进裤袋按住那崛起的生殖器。
接二连三,接三连四,生殖器硬硬的,卵泡亦结实,不像以前那样软绵绵。有一天半夜,那东西还流了出来,不,喷了出来,很生猛的,其粘稠程度就像牛奶,也不知最近生产出来的,还是以前的库存积压。射击之后,心旷神怡,生殖器疲软下来恢复了正常。
它的正常,此刻一无好处,反而坐实瘦子的“造谣”,和失去控诉他们的资本,我一无愉悦,且担忧,其程度就像雪地里埋了具尸首,姑娘肚里有了不知是谁的孩子。老实说,我宁愿阳痿,宁愿太监,宁愿它是个摆设,是个小便工具,也不愿它犟头倔脑。
此刻,假如说有个MM,比如依雪愿意配合我的犟头倔脑,我亦不会临死之前跟她完成一次交媾。倒不是不喜欢一夜情,也不是害怕失去处男的童贞,要将童贞献给千年的狐,而是实在不想让子孙出生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丛林。一个没爹的孩子羊儿一样活在丛林中,整天担惊受怕,忍受宰割,岂不是活活受罪?
它的崛起这时候真是帮了倒忙,让我处于尴尬的境地。我有苦难言,一百张嘴都讲不清!我没有证据证明警察毁了我的生殖器,蠢蠢欲动的性欲反而帮了他们的忙,证明我在诬告造谣!我朝思暮想的性欲,梦寐以求的性欲,在我最需要的时候逃之夭夭,不需要的时候不请自到,吃里扒外成了内奸,成了出卖我的犹大!唉,老天为什么要这么作弄我?有一次我愤怒地在被子里掐了它一记,它不为所动,我又狠狠掐了一记。
性欲正常,傻蛋才认为不治而愈,九个月一潭死水,怎么可能在短短的一个半月恢复正常?除非菜汤里做了手脚,放了鹿茸牛鞭春药雄激素此类的药物。我感觉这碗菜汤有专业人员料理,十分细致,无孔不入,不过,他不是营养师,而是性欲营造师。要是平日不厌其烦地将伟哥碾成粉末,溶解于菜汤中,没日没夜的施肥,持之以恒的浇灌,心如死灰的李莲英都会成为性欲勃勃的西门庆的啊!
有一天午睡迷迷糊糊时,被狱卒叫醒,原来程律师跟我见面。程律师说:官府想对你的生育能力作一下鉴定。我说,凭什么让你们查,我还是处男呢!程律师笑了起来,他说:既然这么说,法庭上就不要提这件事了,否则警方说,你为什么不愿作生育能力鉴定?叫我怎么辩护?我心怀鬼胎,没法应答程律师的话,只好沉默无语。
隔了二三天,狱卒带我去理发室剃了个头。又隔了一星期左右,我记得一天凌晨,牢里来了一医生,还有两个大汉。医生在我手臂上戳了一针,说是防疫针。不管防疫计还是毒药针,我都不拒绝,反正只有一条命,死在任何地方都没啥区别。那针特别厉害,针筒格外粗,让人以为兽医专用的。刺了十多秒才输送完毕,可能是镇静剂。打完之后昏昏沉沉,想睡觉,浑身无力,两个钟头后才恢复正常,还有愉悦感,虽称不上飘飘欲仙,不过眼睛有点睁不开。
八点钟程律师来了。他带来一盒蛋糕,说今天是你的生日,庆祝庆祝。我很感动说了声谢谢。的确,我已记不清生日是8月26号,可跟我一无交情的程律师还记得。尽管刚吃好早餐,我仍打开蛋糕吃了三大块,狼吞虎咽,吃得满嘴奶油,这根本不像庆祝生日,而像在填饱漉漉的饥肠。
程律师看我吃完,看了看时间,说今天公审,思想有个准备,不要有幻想。我满有把握说,在场的记者都是吃公家饭的,即使这样,仍不允许录音做笔记,摄像也是装装样子的,散庭之后可能没收。该说的我都说了,你好自为之。我说,今天能否看到我的妈?程律师没正眼看我,跟我支支吾吾。我明白了大半,反而同情他了,晓得他身不由己,也是官府手中的鱼鹰。
上车后,车子开得飞快,不过随着车子的颠簸,我从窗帘缝中能看到一点窗外的景物。程律师坐在我的旁边始终陪伴着我。他的表情十分严肃,还有点凝重,不过,眼里闪耀的是羊儿般温柔的光芒。这种感觉,我想可能刚才吃了他蛋糕的缘故。不知怎的,这时候我才理解硬币的正面与反面、看守与囚犯的关系。
这次没戴头罩,不过依然戴着手铐脚镣,直至进了法庭才解了脚镣。大概是从法院后门进去的,因为下车地方在楼房背面,且没看见看客与记者。戒备十分严密,好像担心劫法场,有五六辆轿车跟随我们,满目都是穿制服的警察,还有几个戴着钢盔,握着微型冲锋枪。今天我还穿着平日的沙滩裤与白T恤,不过T恤外面狱卒给我罩了件桔红色的囚衣。
(未完待续)
江苏/陆文
2008、10、30
文章来源:博讯作者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