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胸前挂有标牌的警察穿过长廊送我进法庭。看样子没胸牌,哪怕穿制服也很难混进去。进法庭前让我上了厕所并喝了水。上厕所,他俩一前一后跟了进去,且与我保持距离一公尺,生怕我玩什么花招。我笑了起来,晓得他们已成惊弓之鸟,给我吓破了胆。

正如程律师所说,所谓的公审是秘密审判。我既没看到母亲,又没看到父亲与姨妈,眼里都是官府的人,两个曾经上门跟我谈判的警察也以证人的身份来了。旁听席上稀稀落落坐着二三十个人,一看都是些养尊处优的肉食者,有几个明显是官太太,还有几个哭丧着脸,样子像死鬼的家属,记者媒体方面的人也廖廖无几。

法官装腔作势敲敲槌子宣布开庭。随后公诉人噜噜嗦嗦读了一二个钟头的稿子,他有时读稿,有时看手提电脑,读得干渴还喝矿泉水。那人戴着眼镜,一脸严峻,一看就是刀笔吏绍兴师爷。他首先一锤定音,称这是松江“有史以来性质最严重的一次袭警事件”,然后详细陈述了经过,里面罗列了我许多罪名,还有目击者的证词,以及死者伤者的姓名,我听得头昏脑胀,就像听和尚诵经。此外,他还出示了购货发票、《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鉴定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等所谓证据,并声称犯罪嫌疑人精心策划蓄谋已久,有例为证:擒获时说“开枪把我打死吧,我已经够本了。”当夜交代说,“购买防尘面具和橡胶手套的目的,是考虑到使用催泪瓦斯时有可能会伤到自己。”

总体感觉,为了要我的命,官府呕心沥血搜集证据,起诉书用词亦极其老练与凶险,虽然没有说“罪恶滔天,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用了不少形容词,比如“极其残忍的手段”、“社会危害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还有“用刀对准警察的胸腹部或者颈部动脉,猛烈插入,然后用力上挑。”其实是否“猛烈、用力”只有我晓得,此人又不是当事人、现场目击者。

内容漏洞百出:门口保安看见我十点钟在外面点火,21楼的警察说九点四十五分看见我在行凶,好像我在里面杀了人,再到外面去点火;现场到处是血,大厅休息室有血,21楼墙上也有血。我没去大厅休息室,吴玉华溜得快,在21楼也没重创谁,这些血哪儿来的?

按程律师请求出示播放的录像带剪辑得干干净净,衔接得行云流水,大堂里鸡飞狗跳的场景没有了,值班室那个家伙叫我大哥,流鼻涕掉眼泪,磕头求饶出卖同伙的镜头也删掉了,因此杀四个警察才显示用了七秒钟。想想看,总共戳了十六刀,平均近二秒杀死一人,出刀平均不到半秒钟,杀四头猪也不止七秒钟啊;姓张的身中7刀,说死在值班室里,可值班室地面却没有他的血迹?连杀几人之后,刀刃居然还有他的血迹?我没受伤,却说T恤上有许多我的血迹,这些血迹哪儿来的?我究竟在警察值班室杀了二个,还是四个?在我记忆中,明明有两个死在大堂里的呀。

奇怪的是,激情昂扬的声讨,我居然没有反驳的欲望,我怀疑打了一针的缘故。不过,我心底认为警察集体作伪证,没有打人的伪证,证明夜郎司法制度已失去公信彻底溃烂。

读完之后,法官问我有无异议,我迟疑了一会才说,叫薛瑶、陈铁桥、高银军、吴玉华出场对证,问他们有没有打我。不知怎的,说这些话十分吃力,倒不是声带有啥问题,而是思维迟钝,语言能力下降的缘故。法官说,书面证词没打你,没必要叫他们出庭。于是我“以诉讼程序有失公正为由,拒绝回答法庭审理中的讯问和发问”。我想,我犯不着陪你们演戏了,反正台下没有我的亲友与粉丝,何况跟这些仇家讲理没用,于是沉默无语直至结束。

法庭上程律师照本宣科一无激情,他所谓的助手更不值一提,就像哑巴。程律师当庭宣读了上月29日会见我的笔录,请求法庭播放了江止警察所对我盘查时的相关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并经法庭同意,不着边际说了一个半小时,试图将我的罪名“故意杀人”辩为“故意伤害致死”,还说不排除警察殴打当事人的嫌疑。不知演戏,还是真心为我辩护,他还以“不少证据材料是北闸警察分局负责采集,该局与此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侦查人员是受害者的同事为由,要求法院认定该部分证据无效”。此外,希望法庭重新给当事人作精神鉴定,这些辩护都给法官挡了回去。程律师最后说:“案发前表现良好,到案后有一定的悔罪表现,请求法庭慎用极刑。”尽管此请求无济于事,却令我感动。

法官大致的意思是,警察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侦查人员没有利害关系,不必回避;打人没有证据;我无精神病,故意杀人。不过,没有当场宣判我的死刑。

中午吃了盒饭,另外给了瓶矿泉水。程律师跟我一块吃饭,他搓搓手,一副愁眉苦脸状。我说:我妈呢?你这个律师怎么当的?没有力量办的事,今后不要随意许诺人家。你应该告诉我,母亲给他们控制了。其实可控范围内,我妈旁听对官府也没啥不利啊!为什么不让我见母亲呢?知不知道今天凌晨给他们打了一针,我脑子迟钝不灵活?即便想反驳也不知从何说起。究竟关在什么地方,到现在你都没告诉我!程律师沉默无语,一脸无辜的样子,隔了一会说,松江看守所,那里曾关过林昭、郑恩宠与汪精卫的老婆陈璧君。

审判持续一天,直至晚上送我进牢房。隔了几天,这场戏在9月1日重新原地上演,还是那些演员。草草了事,整个过程不过用了半个钟头。宣判我的死刑之后,法官居然没有问我要否上诉。

判决结果在我意料之中,程律师担心我受不住给我打气,安慰说:人生本来一场梦!一生的富贵荣耀或三灾六难不过人的感觉、梦的质量而已,你可以书面或口头上诉,重找一线生机,掉在河里总该挣扎一番的,不见得自甘溺毙。那一瞬间,我觉得他脸色苍白,比以前憔悴得多了。想起他的蛋糕,禁不住心理重压或受人指使有意无意对我透露的信息,不由对他充满了好感。于是对他说,谢谢。其实死比活好,一死百了,判了缓刑,在里面呆到五十几岁出来也没意思。

程律师再三向我道歉,说我母亲不出场出乎意料,他也搞不清啥原因,也许官府担心我娘控制不住情绪才不让她出场;还说他焦头烂额,幽州方面的律师上门找事,带了我的父亲与姨妈,估计抢生意,想做二审辩护律师,担心警方有啥想法只好报警。听说还闯看守所想跟我见面探个虚实,硬搅蛮缠,都给看守挡了回去。还想到法院看材料,被法官叫人轰了出去。有个幽州同行想做一审辩护律师,有个松江同行跟他捣浆糊,在压力之下总算闭了嘴。外界舆论仿佛他是官府的帮凶,一生的英名就这样完了。我说,妈是死是活不知道,此刻尽管对你同情,但我哪有心思维护你的一世英名呢?

宣判之后写了份上诉,一百字左右,写得歪歪斜斜,脑子不好使,还有几个错别字,也不改了,反正没有活的欲望,只想让上面晓得真相。内容:一是,一审没有传薛瑶、陈铁桥、高银军、吴玉华出庭作证;二是,被害人的死亡出于意料之外,不是故意杀人;三是,去年警方对我的盘查是错误的,我是无辜的。

牢狱生活重归沉寂,每天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重要的变化是,菜汤的质量有了质的提高,所谓的菜汤简直是肉汤鸡汤鲫鱼汤。里面不仅有鸡块鸽蛋火腿肉,还有爆鱼草虾腌猪肉,蔬菜几乎成了菜汤的点缀。汤亦鲜洁得很,不像是靠味精的加工,而像是原汁原味的卤汤。饭也吃饱了,体重急剧上升,手臂粗了,大腿粗了,面孔圆了起来,胸肌更发达了,肚腹处居然多了块赘肉。我吃吃睡睡不动脑子,就像坐月子,就像一头养肥了的猪。

这种高质量的伙食持续一星期才拆了小灶,自此以后,每天吃的食物跟外面的公共食堂没啥两样。他们让我这么滥吃狂喝,估计为了巩固已有的成果,担心旧病复发,才不计成本增强我的体质。除了食物的滋养,他们有没有在“菜汤”里做手脚,继续放一些春药或AX之类的药物呢?

生殖器状况越发良好,可以说一触即发,犹如一艘装满了燃料与食物的航船。每天蠢蠢欲动,活跃无限,就像一个调皮的私塾里的读书郎。不管白天还是黑夜,随时整装待命,即使脑子里不想情色的事,它亦翘起来、硬起来。每隔三四天,至多五六天,下面总有液体射出来,就像郎八拉山涧里的喷泉,根本不必手工帮助,亦不必求助千年的狐。我只好默认事实,不打算在那儿做什么文章。

在我体重突飞猛进的时候,程律师看望我一次,接了我的上诉状。他说,上诉负责传递,二审无能为力,不好意思毛遂自荐,你另请高明。我说,多谢!我理解你的难处,你不过是人家手中的棋子。不过,自从你当了辩护律师,官府没有对我动用肉刑,伙食亦明显好转,这是你的功劳,我要谢谢你!程律师说,你这么说我放心了,我担心你骂我两面光、狗腿子。凭心说,我尽力了,他们不承认你是神经病,不愿重做精神鉴定,我没法子。我说:他们此刻只想报复,不要面子,怎么会听你的话呢?

临分手,程律师说,我想问你一件事,你说火气大,是因为街上那么多骑自行车的不去盘查却盘查你,除了这个有没有其它原因。我说:你上次好像问过这个问题。你想想,一年中我在汕西给人打,母亲还给他们拘留,看见警察怎么不反感?给他们看了租车证仍不放我走,照此逻辑,手机没有发票,都可以带进去,有了发票,可以说假发票,仍可以带进去,公民还有什么安全感?我晓得这些人跟汕西警察一路货,自然不给他们好脸色了。

程律师说,有个西安人,警察所的巡逻队把他的老婆给孩子喂奶的场景看了,看个没完,就因为这,他骂了几句,结果用手铐给带到警察所,整整半夜被铐在楼梯口,不让小便,让他尿了一裤子。此人没有大动干戈,不过网上发发牢骚!换了你,说不定又要拼命!

说到这儿,程律师叫了声“小牛”,我还是第一次听到他这样叫我,他过去大多是以微笑代替称呼,起初还一本正经叫牛嘉。他欲言又止,忸忸怩怩的,隔了一会说,有些话不知该讲不该讲──,我说:随你怎么讲,我都谅解,你放胆讲吧,按以前所说的,即使有异议我也负责保密。

(未完待续)

江苏/陆文
2008、11、5

文章来源:博讯作者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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