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史研究 2019-03-13

本文原刊于《历史研究》1989年第2期,后收入《秦汉魏晋史探微》,田余庆著,中华书局,2004年版。

一、汉初重张楚

《史记·陈涉世家》记陈胜义兵入陈事说:陈胜称大楚,“入据陈,数日,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三老、豪杰皆曰:‘将军身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陈涉乃立为王,号为张楚”,云云。

张楚词义,古今学者为之诠释,颇不乏人。《史》《汉》注家用训诂成法释张楚,从张字生解,谓张楚犹言张大楚国。王先谦据《广雅·释诂》“张,大也”,直谓张楚就是大楚。按照这个说法,陈胜入陈建张楚之号,实际上就是篝火狐鸣时以及用尉首祭坛时所称大楚的正式宣告。张晏认为张是弛的反义词,谓楚为秦灭,是已弛;陈胜立楚,遂为张,故号张楚。这个解释虽嫌迂拗,但涵盖了秦楚关系,包含了张楚目的,有它的长处。的确,由于楚有可张之势,张楚旗号非常有利于反秦活动,陈胜张楚才具有不平常的意义。《史记·项羽本纪》楚南公之言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论者谓其识废兴之数。张楚名号,可与“亡秦必楚”之说照应。

70年代出土的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帛书,其《五星占》中的五星行度和另一种古佚书的干支表,具列秦及汉初纪年,其间有张楚而无秦二世年号。这一发现受到史学界的广泛注意,引起帛书张楚究竟是王号、是国号还是年号的讨论,也引起帛书置张楚于干支系列中究竟有什么政治意义的评议。[1]我想,当时制度,国君纪元以数计,称某国某王某年,所以笼统地说,张楚既是国号、王号,又用以纪年,是合乎情理的。再细,就说不清楚了。马王堆三号汉墓年代不晚于汉文帝时,该墓帛书以张楚纪年,证明此时人们在观念上尊重张楚法统。其所以形成这种观念,当是由于张楚有首事之功,如果没有张楚,就不会出现灭秦的战争,也就不会有汉。

汉武帝时司马迁编纂《史记》,法统观念仍然尊楚。《史记》立月表记秦末事,不名曰“秦汉之际月表”,而名曰“秦楚之际月表”,说明司马迁明确地意识到楚在秦末历史中具有独特地位。但是《史记》与马王堆帛书在这方面又微有不同。《史记》中的月表系年未用张楚而用楚义帝,是以义帝代表楚;《史记》中的本纪不立陈胜而立项羽,是以项羽代表楚。与帛书比较,《史记》尊楚虽旧,但张楚陈胜的地位却被义帝、项羽取代了。《史记》以陈胜入世家,比帛书书法降了一等。历代史家对《史记》立《陈涉世家》事,议论甚多,但都难于说透其中的道理。因为,若是如司马迁所说尊重亡秦首事,则张楚之功不在项羽之下,虽立《陈王本纪》亦无不可;若从陈胜不继世而亡言之,比诸侯立为世家也不合适,入列传就可以了,又何必立世家呢?

在我看来,对于秦末扰攘时期究竟该由谁来代表“秦楚之际”的楚这一问题,司马迁的思想是相当混乱的,所以他采取了折衷的办法,把陈胜安排在世家之中。这种处理不但不够妥帖,而且也违背司马迁作世家的一般宗旨,自乱《史记》义例。司马迁思想的混乱还表现为既以义帝纪元,却不立义帝本纪。清人吴非以此改《秦楚之际月表》为《楚汉帝月表》,并撮取义帝事略而作《楚义帝本纪》。这一改作意在以《春秋》笔法改正《史记》书法,本身并没有什么史学价值,只不过说明《史记》书法于此确有缺陷,不惬人意而已。

但是,司马迁修纂《史记》,在混乱中也有不乱的地方,这就是,历史由秦至汉,其间必有楚的法统地位存在,不容抹杀,因而《史记》才有《秦楚之际月表》之作。后代文献如《太平御览》皇王部历代帝序,于秦汉之间特立楚怀王一目。其他典籍亦有列入楚义帝者。这些不能不说是接受了《史记》书法的影响。吴非《楚汉帝月表·序》承认司马迁月表之作“意重楚也”,是不错的。

也有《史记》的研究者持另外的意见,认为月表之作重汉而不重楚,如清人汪越的《读史记十表》卷四谓《秦楚之际月表》以汉为主。按汉是司马迁的本朝,《史记》归根结柢以汉为主是合乎情理的事,当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重汉并不一定排斥重楚,而重楚也还是为了重汉。楚和汉,其统系在《月表》中本不见有偏正、主次之分。这一点,汪越并没有看清楚。汪越又言:“《六国表》末已书天下属汉,明正统也。”这个说法是似是而非的。

考《六国表》于二世三年著录自赵高反,二世自杀,以迄子婴降,项羽杀子婴,“寻诛羽,天下属汉”诸事,用的是史终言之的写法,其所说诛项羽以后“天下属汉”,即表明了项羽不灭,汉尚不得为正统的意思。因此,这并不能证明汪越之见正确。汪越又举“太史公月表进汉元年于入秦之初。夫入秦之月,犹未有汉”,认为这也是月表以汉为正统之证。其实,续汪越之作而撰《读秦楚之际月表补》的徐克范就说:“汉至五年即帝位,不更起元,固以初破秦为元年,表亦录其实耳,非故进之也。”与汪越相比,徐克范所说不失为平实通达之议。[2]

帛书与《史记》都尊楚,反映自汉初至武帝时人们思想比较自由,历史观比较符合实际,正名尊君思想还没有发展到特别偏执的程度。不过,帛书所尊者张楚,是平民;《史记》所尊者义帝、项羽,是旧族。两相比较,司马迁的史学思想毕竟有所不同,反映独尊儒术以后人们对上述这一段历史的认识正在起着变化。我们知道,《汉书》是以陈胜、项籍合为一卷,入列传中的,这是东汉时期人们对这些历史人物的定位。《汉书》给予这些人物的地位,大大低于《史记》,是一目了然的。

《汉书·异姓诸侯王表》冠以汉元年,不书楚怀王或楚义帝,而依次列汉王以外其他诸侯王。这与《史记·秦楚之际月表》于同年冠以楚义帝元年,下书诸侯王,而以汉王厕列其中相比,正统观念的变化是很明显的。司马迁序《秦楚之际月表》,强调的是“号令三嬗”,即秦—楚—汉的递变;班固序《异姓诸侯王表》,强调的却只是汉“五载而成帝业”。这除了反映通贯之书与一朝之史着眼点有所不同以外,也反映正名尊君观念的变迁。取对楚的态度为例进行考察,我们可以看到司马迁的历史观念正好处在西汉初年帛书作者和东汉史家班固之间的状态。这是值得研究司马迁史学思想和中国史学史的学者留意的一个问题。

清人周中孚对于《史记》处理秦—楚—汉问题的立意也曾有所关注。他在《郑堂札记》卷一中说:“汉兴,太中大夫陆贾记录时功,作《楚汉春秋》。史迁以项羽为本纪,秦楚之际为月表,实本于陆贾也。然在《史记》则可,若断代为史,便为失体。所以《汉书》不循其辙,而后人修史,亦无此种纪、表”云云。周氏关注之点,只在修史体例,而未究及历史内容;他关注的楚,不及张楚陈胜。正是在这些地方,本文与周氏之议并不相同。

二、张楚反秦的历史背景

汉初重张楚,是尊重张楚反秦的成功。那么,为什么以楚反秦,天下就能景从响应,六国旧人就能接受树置,否则就没有这种效果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追溯战国晚年的历史,特别是其时楚秦斗争的历史。秦楚毗邻,历史关系复杂。战国晚年,楚国军事力量虽已就衰,但在关东六国中还是比较强大的。前260年秦赵长平战役之后,六国中与秦同大而足以难秦的,只有楚。奏灭楚,经过了较久的艰苦战争。楚被灭后,潜力还在。所以陈胜一呼而楚境震动,关东沸腾,张楚所具有的号召力量,其他关东五国都无法比拟。

据《史记·楚世家》,前299年,楚怀王被秦国挟持不返,三年后客死咸阳,“楚人皆怜之”。今天还能见到的《诅楚文》,正反映了这个时期非常紧张的秦楚关系。前278年,秦将白起拔楚国郢都江陵,置南郡。楚虽蹙地,犹得徙都于陈,称郢陈,即今河南淮阳。楚在郢陈收兵自保,并相机收复了一部分失地,可见郢陈的楚国还拥有相当实力。《战国策·楚策》虞卿谓魏王曰:“夫楚,亦强大矣,天下无敌……。”

此事时间在前248年或稍后,晚于秦赵长平之战。“天下无敌”之说虽属夸张,但仍可从中看到,长平战后,楚国实力确居东方各国之冠,为诸侯所重视。所以前241年,楚、魏、赵、韩、卫五国之师合纵攻秦,居纵长地位者是楚国而不是其他国家。五国之师败绩,秦兵反攻迫近郢陈,楚王始东走过淮,以寿春为郢都,郢陈当于此时或稍后入秦之手。虽然如此,郢陈楚人势力并未被秦消灭。从此以后,历秦灭楚之战以至于陈胜入陈而称张楚,楚人反秦的重要事件几乎都与郢陈之地、郢陈之人有关。总之,楚国没有由于国都再徙而一蹶不振,仍是秦国兼并的主要障碍。

楚国徙都寿春后,秦楚接触仍以郢陈附近为多。郢陈迤西与韩国地境相连,而韩秦关系也颇复杂。所以这个地区一旦出现纠葛,往往牵动秦、楚、韩三个国家,对局势造成重大影响。

韩国长期受秦蚕食,在关东六国中最弱最小,所余国土只有相当于颍川一郡以及南阳郡一部分地方。秦灭六国之战,最先选择这个最弱最小的韩国下手。秦王政十四年(前233),韩王表示愿意纳地效玺,为秦藩臣。两年之后,韩国正式献南阳地于秦。此韩国的南阳,不是前263年秦武安君所取韩国在河内野王的南阳之地。《通鉴》秦王政十六年:“韩献南阳地。九月,发卒受地于韩。”胡注曰:“此汉南阳郡之地,时秦、楚、韩分有之。”秦既得兼并南阳郡内的韩地,则此处秦楚力量的均势,甚至毗邻地区包括郢陈一带秦楚力量的均势,都将受到影响,对秦有利而对楚不利。

在秦发卒受韩南阳地的第二年,即秦王政十七年,秦内史腾(按《史记·六国年表》误为内史胜)受命为南阳假守。就是这个内史腾,据《史记》,于此年率领秦军灭韩,掳韩王安;据云梦秦简《编年记》,最晚至秦王政二十年,他又成为秦国的南郡守,统治昔日楚国本土之地。就腾的经历说来,可以认定他本是秦国处理其东南地境所接的韩、楚两国事务的重臣,而不是秦国重要的武将。他虽曾率秦军灭韩有功,但人们都知道灭韩无需大军,也绝不会有恶战,与王翦、蒙武等人出军征战的作用不同。以腾的才能和权责言,他能灭弱韩,能出守南郡,却不能胜灭楚之任。当然此刻灭楚还不是秦国之所急,秦国眼下所急,主要是处理新获韩地的善后事宜,防止韩地和毗邻的郢陈一带出现事端,并为灭楚之战清扫障碍。这些事,可信腾是主要的参与者。[3]

内史腾灭韩后不久,在秦、韩、楚接壤区域,果然发生过一些事故。腾攻韩,掳韩王安,秦以韩地置颍川郡,在秦王政十七年。《秦始皇本纪》《韩世家》以及两处《正义》,均如是说。是年《通鉴》记“内史腾灭韩”,胡注:“韩至是而亡。”这本是记载明晰,没有疑问的事。可是《六国年表》却记秦灭韩事于十八年。看来如果不是《年表》误记,秦王政十八年秦韩之间可能发生过比秦得韩地、掳韩王更为重大,更足以作为秦灭韩标志的事件,只是内容无从知晓。再过两三年,韩秦关系中的事端就通过以下材料而明朗化了。

《睡虎地秦简·编年记》:“韩王居□山。”(二十年)

《史记·秦始皇本纪》:“新郑反。昌平君徙于郢。”(二十一年)

《睡虎地秦简·编年记》:“韩王死。昌平君居其处。有死□属。”(二十一年)

按昌平君,楚公子之仕秦者;新郑,韩国旧都;郢,楚国旧都郢陈;□山,郢陈之山。这几条材料,叙事都以秦为主体,所涉及的人和地非楚即韩。可以断定,它们所反映的是与楚国旧地有关、与楚国势力有牵连的韩秦矛盾,而且当与上举《六国年表》所反映的秦王政十八年韩秦间可能出现过的事端属于同类性质。

根据这些材料,参考诸家研究秦简有关问题的论著,可以窥测到秦灭韩后,秦、韩、楚三国接壤地区新郑、郢陈出现了不宁,规模不小,牵动颇广。先是韩王安作为秦国俘虏,被强制离开韩国旧土颍川,迁居郢陈□山。韩国旧都新郑发生叛乱,当是旧韩官民激于国破王迁而发难反秦,而且可能是韩王安致死的原因。秦国对于韩王安的处置办法,值得注意。韩亡后,秦国应当有所警惕,以求防范韩地发生反秦事端。照理,秦当徙韩王安远离旧土旧民,但是实际上却是就近于楚国旧都郢陈安置。而且昌平君接踵而至,追随韩王安于郢陈;韩王安死,昌平君即居于韩王之处。

这些相连的事使人感到,秦王政似乎是有意把亡国之君韩王安交给事秦的楚公子昌平君看管。这是不符合常情的事。我怀疑是秦国考虑到三国接壤地带的特殊环境而采取的一种权宜措施,目的是向这一带韩人、楚人表示宽容态度。韩是六国中头一个被秦王政攻灭的国家,秦对韩王的宽大,可以缓解它国的忧心,有利于秦国各个击破。

韩国残余势力的异动,看来不久就平息了。在平息韩乱中,楚公子昌平君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此年稍早,有秦将王贲击楚之事。以王贲击楚和事秦的楚公子昌平君居郢陈二事合起来考虑,似乎新郑韩人之叛与毗邻地带楚人反秦活动有呼应之势。而昌平君居守郢陈既是为了看管亡国的韩王,又是为了绥抚难安易动的楚人。昌平君能起这种双重作用,主要是由于他所具有的特殊身分,同时也由于秦王相信他的忠诚。

已故的马雍先生认为新郑之反和韩王徙死,“是韩国灭亡以后的一次余波”,[4]是很正确的判断。我想加以补充的是,新郑所见秦灭韩的余波,影响及于楚旧都郢陈之地,郢陈楚人也处在这次余波的激荡之中;而楚人的激荡比起新郑韩人之叛,其后果可能更为严重。据此估计,具有特殊身分的昌平君在郢陈一带的事态发展中,还将继续发挥特殊作用,对此后的秦楚关系将继续产生影响。

新郑叛平后,韩人反抗转入低潮,但还有反秦暗流存在。据《史记·留侯世家》及《索隐》,我们知道张良的先人五世相韩,张良本人出于颍川之父城,曾学《礼》于淮阳(郢陈)。韩亡时张良已年逾二十。张良本人和他的家人,在韩亡后具有参加新郑韩人反叛的天然条件。这与张良以家财求刺客为韩复仇事,日后又求力士狙击秦始皇于博浪沙事,以及秦末说项梁立韩公子成为韩王事,合而观之,他反秦的政治态度是前后一致的。而且,张良的活动至于郢陈地境,所交颇有楚国旧人。据《项羽本纪》,项羽季父项伯素善张良,张良曾说:项伯“秦时与臣游,项伯杀人,臣活之”,云云。颍川郡的新郑、父城与陈郡的郢陈、项相距不远,韩楚之民在频繁交往中扇扬反秦,是很方便的事。所以发生在这一带的政治事件,往往是此呼彼应,与韩楚之民都有关系。

陈胜、吴广均楚人,陈胜、吴广所率戍卒,至少有一部分是这一带的楚民。这与陈胜举义后立即趋据郢陈,建号张楚,自然有直接关系。南阳、颍川、陈郡这一战国末年的多事地带,到秦末又成为反秦基地,并不是偶然的。由于具有独特的地理、历史条件,这一地带酝酿出一场反秦斗争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

三、昌平君反秦之役

当秦灭韩的余波在新郑、郢陈一带激荡的时候,秦楚之间新的一轮冲突也在酝酿之中。这两件事交织发展,彼此影响,正是秦、韩、楚三国关系错综复杂的反映。

《编年记》秦王政十九年:“南郡备敬(警)。”二十年,南郡守腾(按即前见内史腾、南阳假守腾)发布《语书》,告诫南郡吏民守法律,去淫僻,除恶俗等等。二十一年,秦军伐楚。《本纪》中追述伐楚的原因说:“荆王献青阳(在今长沙境)以西,已而畔约,击我南郡,故发兵诛”,云云。此次战事,《六国年表》记载非常简单,只是说,秦:“王贲击楚”;楚:“秦人破我,取十城”。《楚世家》说:“秦使将军伐楚,大败楚军,亡十余城。”《本纪》二十一年记:“王贲攻蓟”,蓟字无疑是荆字之讹。上举十九年至二十一年连续三年中发生的事,有相关的背景,即:旧楚之地南郡发生了异常事态,引起秦国官方关注,构成早在酝酿之中的秦军伐楚口实,因而有王贲攻楚的战事发生。不过我估计,秦军攻楚战争不会爆发于南郡,那里留下的楚国残余力量不值得王贲一击。可能发生战争的地区还是南阳、陈郡一带,这一带楚人潜在势力很大,随时有发生事端的可能。而且楚王负刍都城寿春,也正在陈郡的东南方向,离郢陈并不太远。

据《本纪》,新郑反、昌平君徙于郢诸事,都发生在王贲攻楚同年稍后。按情理说,事情的顺序应当是:秦借南郡有事的口实,命王贲攻楚,引发了韩国遗民反秦斗争,于是而有昌平君被派驻郢陈以为善后的事。这是兼用秦国的军事力量与昌平君的政治影响,双管齐下,既压楚,又压韩,以求底定颍川、陈郡一带,为灭楚之战作准备。王贲,秦名将王翦之子。他此年击楚虽有所获,毕竟只是秦楚之间这一轮战事的初试锋芒,带有试探性质。试探的结果,使秦王政得出灭楚不难的结论,因而急于对楚进行最后的攻击。而持重的宿将王翦,也就在这个时候受到秦王的责备,不得不谢病归老。只是由于接着发生的新郑反叛,才多少稽延了秦国对楚国的最后攻势。

《史记·王翦列传》载王翦谢病事实如下。秦王政向年轻将领李信询问取楚兵数所宜,李信以二十万兵为答;问王翦,王翦答非六十万不可。秦王以王翦怯,罢归家居。二十二年李信、蒙恬(当作蒙武)遂将兵二十万南伐楚,分攻平舆、寝,大破楚军。平舆及寝均在郢陈以南。度此役兵锋所指,当是越过郢陈而向楚都寿春。然而就在这时,意外的事出现了,秦兵不得不作大规模的调动,以对付这一突然出现的事端。于是,李信回军北上,攻打鄢郢,据《通鉴》胡注,此鄢郢就是郢陈。正是这个郢陈,一年以前秦国用昌平君驻守以绥抚楚、韩之民,李信秦军还刚刚经此抵达平舆及寝的前线之地。这一秦军手中的重镇,此刻却忽然落入了与秦国为敌的一种势力之手,以致于李信不得不以全部南征之师反攻夺取。

《王翦列传》说:李信攻破鄢郢以后,“于是引兵而西,与蒙恬(当作蒙武)会城父。荆人因随之,三日三夜不顿舍,大破李信军,入两壁,杀七都尉,秦军走”。据《正义》,此城父当是父城之讹误,在秦颍川郡。这里应当思考的问题是:究竟郢陈出了什么事,使李信必得撤回南达平舆及寝的全部秦军?为什么李信回师攻破郢陈后,还要西进至于颍川之父城?为什么秦军西向父城之时楚人要紧紧追随,以至于三日三夜不顿舍?这些紧追不舍,终于大破秦军的楚人,究竟是一支什么武力?

以上这些问题,没有现成史料可以直接回答,只能参照上文提出的秦楚关系发展线索,并考虑以后秦楚之间的大事,提出一些推测。我认为,郢陈出现不测,关键在昌平君。当李信之师南伐,越郢陈而至平舆及寝,并击破由寿春前来迎战的楚军后,楚国情况岌岌可危,存亡只是旦夕间事。在这紧急关头,为秦国镇静郢陈的楚公子昌平君,也许是出于故国之念,也许是出于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虑,忽然转变立场,由附秦变为抗秦,郢陈遂由秦军的后方城市变为楚人抗秦的主要据点。封邑在郢陈附近项地的楚将项燕,此时当在楚军抗秦前线,他无疑是以其实力促成昌平君转变立场的主要人物。

据《水经·颍水注》,项是楚国迁都郢陈以后的“别都”,可见其地位对于郢陈是十分重要的。昌平君易帜以后,郢陈及附近郡县楚人群起响应;本来就不宁静的韩人闻风而起,也在颍川发难反秦。正在郢陈以南作战的李信、蒙武大军发现后方出现骤变,不得不回师进击昌平君于郢陈。郢陈虽被秦军夺回,颍川父城一带又复告急。于是李信、蒙武相约,会师父城,以平韩人之叛,这就是他们下郢陈后又匆匆西去的原因。尾随秦军西行的楚人,只能是昌平君在郢陈所聚之师,他们在李信回师时虽然未能守住郢陈,但也不曾败散。此时他们紧追秦军不舍,斗志旺盛,与父城一带的反秦武力汇合,共破李信军,二十万秦军的伐楚行动就彻底失败了。

年轻气盛的秦将李信没有估计到,上一年王贲击楚,并未能消灭郢陈及附近郡县楚人反秦力量;更没有估计到长年事秦的昌平君会在关键时刻反秦为楚,并能聚集相当强大的武力,主动出击,追迫秦军。李信把伐楚的战略进攻指向寿春,估计寿春的楚王负刍所遣楚军力量单薄,容易攻取。他没有考虑到寿春以外的郢陈地区,楚人还有相当可观的反抗力量,而且还可以与项燕之军联合。李信的这一错误使秦军在后路火起时无法收拾,终于一败涂地。

昌平君长期在秦,不见与楚工负刍有任何关系,所以他兴起的反秦之师并不向寿春靠拢,而是继续在中原作战。秦王对王翦说:“荆兵日进而西”,可见昌平君军对秦军的态势不是防守而是进攻。秦国必须投入比王贲、李信两次击楚要大得多的兵力,才能对付这场比预想要艰难得多的战争。这就是秦王政在罢黜老将王翦一年之后,又不得不匆匆起用他伐楚这一故事的历史背景。

云梦睡虎地四号秦墓出土木牍,编号分别为M4:11和M4:6,写有安陆(即今云梦)戍卒名为黑夫和惊二人的两封家书。前一封,有“黑夫等直佐淮阳,攻反城久,伤未可智(知)也”之语;后一封,有“以惊居反城中故”之语。前一封写于二月辛巳,黄盛璋先生据汪曰祯《历代长术辑要》和日本国新城新藏《战国秦汉长历图》,定二月辛巳为秦王政二十四年二月十九日。[5]黄先生以“秦攻淮阳反城,不见记载”之故,遂改《本纪》二十三年项燕、昌平君“反秦于淮南”句中之“淮南”为“淮阳”以当之。

我认为淮阳之反就是昌平君郢陈之反,与《本纪》中“淮南”二字无关,没有必要改《本纪》之文以合木牍书简。昌平君始反在二十二年,李信回军,郢陈暂时又入秦军之手,这就是李信攻破鄢郢之事。但当李信、蒙武军溃于颍川父城后,郢陈必然又入昌平君或其他楚军之手。第二年,即二十三年,秦军兴王翦伐楚之师,郢陈是必争之地,战事有所迁延,持续至二十四年春。我疑黑夫、惊二人此时适在争夺郢陈(淮阳)的王翦军中。第一信谓“攻反城久”,当是头一年即二十三年秦军就已开始攻郢陈,至翌年二月犹未攻下。第二封信说“惊居反城中”,这意味着郢陈(淮阳)已入秦军之手,时间据黄先生估计,当在二十四年三月以后。这两通木牍家书所透露的秦军夺取淮阳之战,与本文前面所判定的昌平君郢陈之反,基本上是相符合的。[6]木牍家书有“闻新地城多空不实者”等语,可知这次战事相当激烈,户口流散是比较严重的。

王翦秦军击楚,据《楚世家》及《王翦列传》,曾至蕲南,地在淮北;又据《本纪》,二十三年昌平君反秦于淮南,二十四年王翦、蒙武击破之。这就是说,昌平君在秦军压力之下,可能自郢陈退据淮北,再退淮南,淮北和淮南都曾是秦楚战场。不过,《本纪》此条的《集解》引徐广曰:“淮一作江。”据此可知,六朝人所见《史记》的不同写本,叙此事原有淮南、江南二说,应当都是可据的。秦楚确有江南之战。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五也赞同江南之说,认为项燕死后,昌平君继续反秦于江南之地。二十四年,王翦、蒙武之军在江南继续与昌平君的楚军作战,直到昌平君死。二十五年王翦始定楚国江南地,此年《史记·六国年表》书“秦灭楚”。

秦楚江南之战的具体内容,《史记》所载很少。北宋陈舜俞《庐山记》谓庐山有康王谷、康王观,相传楚康王为秦将王翦所迫,匿于谷中,后世有碑刻记其事。陈氏此书出自考证采访,号称精核,康王传说亦当同此,不会完全是无稽之谈。庐山康王观,首建于萧梁大同二年。《太平御览》卷五四引《寻阳记》、《太平寰宇记》卷一一一、《舆地纪胜》卷二五、《读史方舆纪要》卷八三、《古今图书集成》第一二九册,以及正德《南康府志》、同治《星子县志》等几种地志,都有康王谷(或称楚王谷)事,只是详略不同,细节微有差别而已。

其中一些资料说到此楚康王为楚怀王之子,但未列出根据何在。[7]《庐山记》的作者则认为,楚在春秋时自有康王,此康王谷的康王,或是彼“康王之子孙,未可知也”。所以,这一段楚人抗秦故事的真实性究竟如何,这个楚康王究竟是何许人,也都难于得到确切的解答。我们现在只能琢磨已知的零星资料,参考历代注家及研究者提供的各种意见,缘情据理,作出推测,以求得到一些近似的答案。

《史记》记秦灭楚以前一二年内诸大事,歧异之处不少,特别是《始皇本纪》二十三、二十四年内事,与《六国年表》《楚世家》《王翦列传》《项羽本纪》等均有顺序颠倒之处。历代史家注意及此,多有人加以辨析,力求理出眉目。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五认为,《史记》中上述问题多半是由《始皇本纪》内的错简和羡文、误字引起。所以他细加董理,把《本纪》该两年内的文字订正如下:“二十三年,秦王复召王翦,强起之,使将击荆,取陈以南至平舆,杀项燕。秦王游至郢陈,荆将立昌平君为荆王,反秦于江南。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荆,破荆军,虏荆王,昌平君遂自杀。”

梁氏订正《本纪》文字,未必处处皆得其实,但他研究《史记》功力深厚,其可信程度是比较大的。梁氏没有看出李信攻楚时昌平君反秦于郢陈的隐情,因而否定《史记》中说得很明白的项燕与昌平君联合反秦的事实,这是他的疏忽之处。他认为昌平君称楚王事在楚王负刍被王翦俘掳以前,亦未必合于情理。他根据徐广所见《史记》旧本,改昌平君“反秦于淮南”句为昌平君“反秦于江南”,使我怀疑王翦追逐“楚康王”于庐山的传说,可能与《史记》中王翦、蒙武之军追逐昌平君于江南之事有某种联系。

昌平君也许就是楚怀王遗留于秦国的后裔,或是以它故留秦的楚公子,此时假托怀王之子,以广号召。和以后项梁立以为楚后者被说成是楚怀王孙心一样,其所求者只是反秦效果,血缘真伪和行辈亲疏反而没有多少实际意义。至于“康王”这一谥号,如果不是袭用春秋时楚康王名号的话,当是秦灭楚后楚国遗民感谢昌平君(或者是昌平君本人,或者是另外一个有关的楚国人)抗秦不屈而奉献给他的私谥。不过这许多意见都只是推测而已,目前无从核实。

秦灭六国战争,史籍记载极为简略,人们的印象是有征无战,如风扫落叶。但是从本文所考昌平君反秦事迹以及江南的秦楚战争看来,情况并不完全如此,至少秦灭楚之战是相当艰难的。这反证前举楚南公“亡秦必楚”之言事出有因;而陈胜反秦举义立刻趋据楚旧都郢陈而称张楚,也是势所必然。

【注释】

[1]各种意见分见《文物》1975年第5期,以及《文史哲》1979年第5期和第6期所载刘乃和、鲍善淳、张政烺诸文。

[2]上引诸家清人论述,分见吴非《楚汉帝月表》及汪越撰、徐克范补《读史记十表》,引文均据《二十五史补编》。

[3]高敏《云梦秦简初探》解释《史记·秦始皇本纪》“十六年发卒受地韩南阳假守腾”的文字时,认为腾本是韩南阳假守,于此年降秦,为秦效力(河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增订本,第35页)。这一解释于情理不合,难以成立。因为,如果腾真是韩南阳假守之降秦者,那么秦国以新纳的这一名降将出任秦王辇下的内史,旋又以腾率秦军灭其本国,掳其旧君,这显然是难以置信的。此时的秦国并不缺乏优良的军事人才,完全没有如此重用降人的必要。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五于此句之后有“附案:此句疑有讹脱。方氏《补正》曰:‘发卒受韩南阳地,而使内史腾为假守也。’”此说比较合理可信。

[4]《读云梦秦简〈编年记〉书后》,见《云梦秦简研究》,中华书局,1981年。

[5]两封书信的释文见《湖北云梦睡虎地十一座秦墓发掘报告》,《文物》1976年第9期。考证见黄盛璋《云梦秦墓两封家信中有关历史地理的问题》,《文物》1980年第8期。黄文考证中的某些见解,本文下节另有商榷。

[6]这里有个疑问。木牍家书说秦军“攻反城久”,而《王翦传》却说秦军久守不攻,直至楚军东退,因而追之,大破楚军,至于蕲南云云。两处所叙战争状况,一说攻,一说守,显然不一致。这是不是说,王翦野战,坚壁待机以拼实力,是主战场的行动;而木牍家书所说攻反城淮阳,只是配合主战场的行动呢?王翦此次出征,的确还有其他战事为本传所未载者,如《本纪》:“取陈以南至平舆。”本传所载,似乎只是王翦主力一次战斗的特写而已。

[7]曾见有人引用《南康军图经·纪游集》佚文,著录此事,亦谓楚康王即是楚怀王之子。按《南康军图经》已不存,《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不著录,张国淦《中国古方志考》所考南康军诸经诸志无有带《纪游集》篇名者,皆与上举《图经》不类。所以上举《图经》佚文不知自何处引来。据《舆地纪胜》卷二五,星子于太平兴国一年置县;《元丰九域志》卷六江南东路条有“南康军,太平兴国七年以江州星子县置军,治星子县”;《新定九域志》古迹卷六南康军条有《图经》之名,应当就是《南康军图经》。因此知上举之《南康军图经》定非伪出,当是祥符时诸图经中的一种,但莫能详。近读《文史》第二十七辑陆振岳《图经述略》一文,也还未获得解答上举问题所需的资料。

四 关于昌平君的异说种种

昌平君事迹,最早见于《秦始皇本纪》九年记载。是年,秦王政“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发卒攻〔缪〕毐,战咸阳。”《索隐》:“昌平君,楚之公子,立以为相,后徙于郢,项燕立为荆王,史失其名。昌文君,名亦不知也。”[1]

本文前引《本纪》二十一年“昌平君徙于郢”、二十三年“荆将项燕立昌平君为荆王”事,当是《索隐》“后徙于郢,项燕立为荆王”所本,近年部分地得到云梦所出秦简《编年记》如下记载的印证。《编年记》曰:二十一年“韩王死。昌平君居其处。有死□属”;二十三年“四月,昌文君死”。

《索隐》说昌平君是楚公子,可以由尔后昌平君被项燕立为荆王一事得到证明。至于《索隐》秦王“立以为相”之说,看来是司马贞根据《本纪》九年“令相国昌平君……”的文字而作出的解释,《索隐》的“相”,当即九年正文所称的相国。于时吕不韦为秦相国,所以史家对于昌平君与吕不韦同时为相国之事,颇多怀疑和推测。

翻检《史记及注释综合引得》,发现该书把平嫪毐的昌平君与立为荆王的昌平君分为二人立目,足见编者对于昌平君其人不甚了了,因而采取谨慎的态度。郭沫若先生著《十批判书》,在其《吕不韦与秦王政批判》中,认为平嫪毐的昌平君可能是吕不韦的别称,甚至认为昌平君三字就是吕不韦三字的误写。据他说,金文吕不韦三字极易被错误地隶定为昌平君。但是,昌平君之名在《史记》中曾多次出现,不可能每次都出现同样的误写;而且秦灭楚时昌平君仍在活动,但此时吕不韦却早已死去。所以仅从文献考察,就可断定郭说不能成立,何况秦简中出现了昌平君,更足以否定郭说。

马非百先生著《秦集史》,于《丞相表》中认为:秦制有左、右丞相,右在左前,丞相尊者称相国;秦王政九年时已知吕不韦为相国,同时又有昌平君为相,则吕不韦当为右丞相,昌平君自然就是左丞相。马先生此说,似亦失之武断,因为秦虽曾有过左、右丞相,但不能证明秦设丞相必有左右之分,必有二丞相并置。既然史不著吕不韦为右丞相,就更没有强以昌平君为左丞相之理。

《文物》1986年第3期和1988年第3期发表有讨论昌平君问题的两篇文章。前一文作者田凤岭、陈雍,题曰《新发现的“十七年丞相启状”戈》,根据一件秦戈铭文,认为其中的十七年指秦王政十七年,并认为九年昌平君为相而未见罢相记载,则此十七年的丞相就只能是昌平君。根据此说,不但《索隐》所谓“立以为相”之话可以证实,而且连“史失其名”的昌平君的名字,似乎也有着落了。但是事实并非如此。两年以后发表的另一文,作者胡正明,题日《“丞相启”即昌平君说商榷》,不但指明丞相启即昌平君之说无据,而且认为《本纪》九年“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之文的传统句读有误,应当读作:“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

我认为此说合理可信。看来,相国即是吕不韦,昌平君未尝为相国。《索隐》“立以为相”之说是司马贞误读《史记》,望文生义,不足为凭。昌平君、昌文君二人同为楚国公子之留秦者,身分权势较高;同在秦王政时不同年代两度出现,参预政治活动;同用封号为称而不称名,亦不署其他官职;同在楚国灭亡前夕易帜反秦,先后身死。像昌平君、昌文君那样称封号而不称名,在战国秦汉时期是常见的事。嫪毐是吕不韦所进,与吕不韦有关,但是秦王政按验嫪毐之初本不及吕不韦,所以缪毐叛乱时吕不韦得与昌平君、昌文君同奉秦王之命发卒平乱。及至嫪毐问题情实具得,“事连相国吕不韦”,吕不韦始成为被查究的人物。也许由于吕不韦与嫪毐本有关系之故,历代史家都未曾怀疑发卒攻嫪毐的“相国”就是吕不韦,而把楚公子昌平君当作是秦的相国,疑惑后人达两千年之久。

昌平君长期事秦,助平嫪毐,证明了对秦王的忠诚。他与楚国没有联系,又没有足以自恃的实力,未曾引起秦王的疑忌。所以无论从哪方面说来,他都较易赢得秦王的信任。他的楚公子身分,具有被秦用来对付楚人的价值。他徙驻楚旧都郢陈后,得到与众多楚民接触的机会,也得与楚将项燕发生联系,这是他得以聚众反秦的重要条件。二十二年李信兵过郢陈,指向寿春,使楚国社稷濒临危亡边缘,这是促成昌平君与项燕举兵反秦的合理时机。《本纪》系“荆将项燕立昌平君为荆王,反秦于淮南”事于二十三年,比前一节推测昌平君易帜反秦之事略晚一些。这是因为《本纪》所指不是昌平君初反秦于郢陈之年,而是他反秦后正式称楚王,且已转移至淮南之年的缘故。昌平君初反秦时,楚王负刍还在,当有所待,因而并没有马上称楚王。

《编年记》曰:二十三年“兴,攻荆。□□守阳□死。四月,昌文君死。”兴,指秦国兵卒征发。这就是王翦复起,秦大征发,以甲士六十万委王翦东征之事。□□当是郡名,阳是郡守之名,但不知此郡是属秦还是属楚。昌文君当是随昌平君反秦,死于抵抗王翦之役,地点当在父城东至郢陈一带。此年《本纪》记王翦击楚,“取陈以南至平舆”,当指越郢陈后步步进击之事,军锋所指,与当年李信之军一致。后来王翦军折至蕲南,当是昌平君楚军已转移至于此地之故。《本纪》记“秦王游至郢陈”,当是由于郢陈是楚旧都,又是昌平君反秦所据之地,有反秦的传统和潜力,因而必须镇之以权威。而且,王翦率空国之师出征,也必须有以节制,因而秦王有郢陈之“游”,这与王翦出师时请美田宅园池以释秦王之疑,固秦王之信,可以互相印证。所以,史文虽然以“游”为说,实际上却是秦王及时对郢陈实行强力控制的一次重要巡视。秦戍卒家书所记攻反城淮阳,当即此前后的事。郢陈此时确有淮阳之称,见《史记·留侯世家》。

如前所述,《史记》记秦王政二十三、二十四年事颇有错简,疑窦不少,史家于此不得不改字求解。但是改字解史同改字解经一样,本来是学者所忌,只有不得已而为之。史料改字必须不悖公认的校勘原则,充分尊重注家成果和前人研究意见,反复斟酌,切忌武断。必改而又缺乏版本依据时尤其要慎重从事。即令这些都做到了,改字解史除了一些明显易见的讹误以外,往往仍不免见仁见智,难于定谳。所以本文辨昌平君之役所作的推断,引前人改字所作的解释,都不敢自信必得其实。前举黄盛璋先生《云梦秦墓两封家信中有关历史地理的问题》一文,对抵牾资料作了新的判断,改动史文较多;黄文中与昌平君有关的一些意见,亦有来自改字生解者。其中颇有可商榷之处,特举出以求正于黄先生。

黄文认为,《编年记》秦王政之二十一年“韩王死,昌平君居其处,有死□属”之文,说明昌平君已死于此年。“有死□属”之句,缺字不好揣度,辞意难求。黄文大概是训有为又,以为“有死□属”的死者就是昌平君。这当然是很难置信的。黄文据此,进一步认定稍后项燕立之为荆王以反秦的人,不是如《史记》所确指的昌平君,而是昌文君。此说如果能够成立,那么《史记》须要改动之文就不止一处了。黄先生对此是否作过周密的考虑?《编年记》二十三年“□□守阳□死。四月,昌文君死”。对此,黄文又猜测前一死者就是项燕,由此认定项燕与昌文君同死此年,以此反证项燕所拥立者确为昌文君而非昌平君。这也给人以穿凿之感。黄文用《编年记》以正《史记》中的抵牾讹误时,作为证据使用的不尽是《编年记》中确凿可辨的文字,而兼有以意补之的或者强为之解的文字,任意性大,缺乏说服力。用这样的方法寻找证据,并据以擅改《史记》文字以成己说,看来是不适宜的。

《楚世家》《王翦传》都说王翦破楚军于蕲,杀项燕,蕲地在淮北;而《本纪》二十三年又说昌平君反秦于淮南。黄文认为这些材料说的是一件事,但地点不同。他说,《本纪》淮南之说不对,《索隐》引徐广“淮一作江”之说也不对,正确的应是淮北或淮阳。因为,作淮北,与蕲地合;作淮阳,与云梦秦墓木牍家书合。但是这也近于武断。因为秦楚之战既及于淮北之蕲,后来又扩展到了江南,按路线说淮南正好是王翦追逐楚军的必经之地,为什么昌平君反秦就不能在淮南停留呢?前引《史记》不同材料,明说在不同地点,为什么只能是一件事呢?考虑到楚国最后一个都城在淮南寿春,淮南当有一些有利于昌平君停驻的条件,因此否定昌平君反秦于淮南之说就更难认为有理由了。相比之下,如果还是觉得必须改字求解的话,值得考虑的只能是徐广之说,因为徐广毕竟是根据亲眼所见的一种古本《史记》说话的,有版本根据,比黄文的凿空之见,理由要充分得多。当然这也只是根据版本学常识来判断,并非认为徐广之说绝对正确。

黄文对《王翦传》中“李信攻平舆,蒙恬攻寝,大破荆军。信又攻鄢郢,破之。于是引兵而西,与蒙恬会城父”句改字为解,也不妥当。黄文认为由平舆、寝至城父,是由西向东,不是由东向西,于是擅改“而西”为“而东”。但是这一字之解既无助益,还造成了新的麻烦。第一,这段史料疑难的关键之处是,为什么李信要回攻自己的后方城市郢陈。改“西进”为“东进”,并无助于解决这个问题。第二,如果李信率军东进,应当是面朝楚军,为何楚人不是迎头抵挡,而是如《王翦传》所说在秦军后面紧追不舍?第三,如果李信军败真是在郢陈以东或平舆、寝以东之地,战场距秦地日远,秦王为什么会突然感到事态紧迫,以至于惶恐以谢王翦,说出“将军虽病,独忍弃寡人乎”的话来?显然,合理的解释只能是,郢陈出现了不测,引发了颍川郡内旧韩遗民的抗秦斗争,而颍川的斗争又正是仅仅一年以前发生的“新郑反”事件的重演。“新郑反”作为秦灭韩的余波,影响及于郢陈;郢陈楚人反秦的不测事件,又反转过来波及韩人聚集的颍川。既然如此,李信自郢陈“引兵而西”的史料,指西向颍川,意思很明确,无须改字求解了。

这样解释《王翦传》的有关史文,只有一处有待斟酌,即城父的方位问题,而这个问题张守节《正义》本已替我们作了较为完满的解答。《正义》认为城父当作父城,在唐汝州郏城县东,于秦属颍川郡。城父于郢陈为东,但父城于郢陈为西。父城、城父二名,旧籍多有误写。《正义》引服虔曰“城父,楚北境”,即误父城为城父。《元和郡县图志》卷六汝州郏城县条:“本春秋时郑地,后属楚(按此即服虔所谓‘楚北境’),又入于晋,七国时又属韩。至汉以为县,属颍川郡……。父城故城在县东南四十里。”父城战国既为韩地,秦时自多韩国遗民。韩国旧族张良即出于父城。张良自少及长,交游于郢陈一带,并屡有反秦活动。可见这一带韩国遗民响应郢陈昌平君的号召,再起反秦,是完全有基础、有条件的。李信率军自郢陈西趋父城,目的就是镇压韩人反抗。李信父城之败,败于韩楚联军。

五 张楚反秦的两重作用

秦王政力战十年,完成统一。六国遗民慑于秦的威力,暂时放弃了暴力反抗,但仍时有非暴力反抗活动。其中著者,有齐鲁儒生博士讥刺始皇封禅事,孔鲋受陈余挑动藏书事,博士淳于越请复古分封事,以及“始皇帝死而地分”的东郡刻石事,等等。从事非暴力反秦的人物,各国遗民皆有,而以齐国为多。齐国是文化之邦,知识人才众多,反秦舆论易于传播,对秦威胁很大。

但是,武力反秦之事也并非全不足忧,秦始皇所忧主要在楚。秦楚之战激烈而持久,多有反复,在楚国遗民中留下的印象十分深刻。“亡秦必楚”之说,反映了楚人强烈的复仇愿望。《史记·高祖本纪》谓秦始皇常说:“东南有天子气”,因东游以厌之。东南者楚地,可知秦始皇十分关注楚地动静,随时提防楚地发生反秦暴乱。刘邦居楚地,恐为秦所注视,据说曾以此疑不自安。史籍所见江东的金陵、丹徒、曲阿、由拳等地都有秦始皇东游时掘地厌天子气的记载,而这一带地方都在当年王翦秦军灭楚时扫荡江南的范围之中。这种种事实,决定了秦末武力反秦的发动者和主力军,非楚莫属。以后楚地櫌锄白梃发难反秦之事,证明秦始皇当年的东南之忧是确有根据的。

齐文楚武。秦始皇对齐楚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徙民是其中重要措施之一。秦徙天下豪富十二万家于咸阳,所徙以齐楚居多。《史记·刘敬列传》记刘敬言,秦楚之际,“诸侯初起时,非齐诸田、楚昭屈景莫能兴”。所以汉高祖九年徙民,[2]《汉书·高祖纪》谓:“徙齐楚大姓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关中”,而不言及三晋和燕。

陈胜首事,张楚成为关东武力反秦的重心所在,齐鲁儒生也纷纷来归陈王,齐文楚武合流了。儒生的鼓荡,对于六国反秦浪潮的推动,很起作用。陈胜张楚的六个月中,楚、赵、燕.、齐、魏均已自王。旧韩有张良聚众而韩国名号却未出现,我想是由于颍川密迩陈地,陈胜不允许另立韩王以分楚势之故。

当东方反秦形势蓬勃发展之时,陈胜所遣以楚为旗号的直接攻秦诸将,却一无所成。陈胜初起时,吴广曾建议:“王引兵西击,则野无交兵。” [3]陈胜把西击任务交给身居假王地位的吴广,而吴广之军却被秦军阻于三川。曾在项燕军中视日的陈人周文受命击秦,收兵数十万,入函谷后也被章邯击败自杀。吴广死于部将田臧之手,章邯又击杀田臧。陈胜遣入武关的楚人宋留也滞留南阳,未得入关,后来降秦被杀。西击秦者皆张楚之兵,为陈胜实力所在,但其战斗力之弱却大大出乎意外,死伤损失者占很大的比重。看来此时张楚攻秦并非上策,而树置诸侯以为秦敌却能立刻收到瓦解强秦的实效。

陈胜反秦,必趋据旧楚都城郢陈而称张楚,这是历史条件和时代意识交相作用于陈胜的结果,而不是任意的选择。它有积极的意义,也有消极的意义。张楚既立,反秦浪潮迅猛广阔地从楚地兴起,天下景从响应以击暴秦。没有其他王国能够代替张楚旗号。这是张楚成功的一面,也是主要的一面。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来,立张楚意味着以楚反秦,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各诸侯王在反秦旗帜下效尤竞立,以至于动摇刚刚树立的统一的政治理念。张楚西击一无所成,而东方诸侯声势却如此浩大,因此只有组织诸侯联合反秦,才有出路。诸侯联合反秦必须有盟主,张楚自然居于盟主地位。这种情况,实质上就是战国末年楚为纵长合纵攻秦的重演。所以,张楚之立,对于统一政治局势的继续维持,又有消极影响,孕育严重后果。

《盐铁论·结和》记载文学论秦末事说:“一夫倡而天下和,兵破陈涉,地夺诸侯。”此话比较准确地概括了张楚反秦的两重作用。《史记·天官书》所谓“张楚诸侯并起”,同样是这个意思。司马迁评价陈胜亡秦之功时,也重在陈胜首倡而诸侯并起。《太史公自序》曰:“秦失其政而陈涉发迹,诸侯作难,风起云蒸,卒亡秦族。”《陈涉世家》曰:“陈涉虽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将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为了亡秦而重演合纵,看来是形势发展的必然一步。陈胜未必是心甘情愿地接受这种局面。他想独立地西击秦,又想阻止六国王室后人(如魏咎)为王,但毕竟都失败了。

陈胜张楚之立,可以说是诸侯旧地皆王的开端,是“兴灭国”;项梁立楚怀王,可以说是诸侯王室后人皆可兴复的标志,是“继绝世”。[4]“兴灭国,继绝世”,旧典所载,影响至深。陈胜走一步,项氏再走一步,这两步连在一起,使一场农民反秦暴政的战争无可避免地转化为诸侯合纵攻秦。看来在这个关键时刻,历史前进并没有直路可走,非出现“之”字不可。

在关东形势出现如此变化的时候,关中的秦国出现了同步变化的动向,也值得我们留意。

项羽率合纵之师破秦军主力于钜鹿,而刘邦又衔楚怀王之命进入武关。此时,秦国君臣都认识到,保全一统的帝业已绝无可能,去帝称王还不失为自存之计。秦二世曾向赵高求为一郡之王;据说赵高曾与楚约,由他本人灭秦宗室而王关中。《秦始皇本纪》说,二世死,赵高宣告:“秦,故王国;始皇君天下,故称帝。今六国复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为帝,不可。宜为王如故。”这样,战国七王就一个不差地恢复了。秦去帝称王,贾谊在《过秦论》中是赞许的。但是时势毕竟已变化了;关东诸王虽然可以承认关中王业,但不等于承认秦的故王,嬴秦宗室或旧人欲求保全王位,已经不可能了。子婴为秦王没有多久,就不得不封皇帝信物出降于楚将刘邦。秦降于楚,“亡秦必楚”的话终于应验了。但是另一个同时出现的结果,却是帝业回归于王业。要想再造帝业,必须经过一场严重的斗争,这就是刘邦、项羽之战,这场战争,在一定程度上又似当年的秦灭六国。

国内史家往往把秦末战争区分为性质不同的两个阶段,即秦楚之战和楚汉之战,前一阶段的农民战争转化为后一阶段的争夺统治权力的战争。我现在认为,不论如何区分阶段,也不论以何者为转化标志,都须得承认如下的事实,即秦楚战争和楚汉战争一脉相承,其性质既能转化,必有足以形成转化的内在条件。这种内在条件,我认为就包含在陈胜张楚反秦的称号之中。张楚足以反秦,张楚也足以引发诸侯竞起。竞起的诸侯中,始终以楚的声势最大。由此演化为项羽、刘邦之争,而实际上项羽、刘邦皆楚,这个楚,又是继承陈胜张楚而来。

《义门读书记》卷一三引冯钝吟曰:“楚兵初起,忧在亡秦,须立六国以树党。六国立,则秦已失天下,独有关中耳。秦已灭,则患在诸侯。尽徙故王王恶地,羽之谋也。此亦有不得已者,但不知桓、文处此当何如耳!”[5]项羽面对亡秦以后的一盘残局,确有难于下手的隐衷,被冯班觉察到了。项羽不会自安于称楚王而长久地与诸侯王并立,不会眼看着业已空出的帝位而毫不动心。所以他除了在分封诸侯王中隐伏心机以外,还有其他一些动作。第一步,他把楚怀王升格为楚义帝,以楚帝代替秦帝的法统地位,并就此承认帝业的合法性。他自己则暂居西楚霸王,继续作诸侯的盟主。第二步,他徙义帝于郴而又杀之,这样就使楚帝名号暂时空悬起来,使自己有静观待变、斟酌处理的余地。第三步,他合乎逻辑的措置是,作好各种善后以后,自己名正言顺地登上楚帝的宝座。但是项羽没有迈开这最后一步,形势就急遽变化,自己立刻由主动变为被动,作楚帝的机会也永远消失了。

代项羽完成帝业的刘邦,此时虽然用的是汉王名义,但是如前所述,他渊源于楚,是楚的一部分。项羽称帝不成,并不意味着楚不能帝。不过要夺取帝业,只有楚的名分还不够,还必须据有当年秦灭六国的形势。我们看到,当渊源于楚的汉王刘邦东向与诸侯盟主楚王项羽交锋之时,他确实是不期而然地居于当年秦始皇灭六国的地位。客观形势要求居关中的刘邦之楚消灭居关东的项羽之楚,步秦始皇的后尘,再造帝业。这又出现了反秦而又不得不承秦的问题,出现了以后的汉承秦制,首先而又最根本的是承秦帝制。以帝制为标志,张楚以来历史所呈现的“之”字路走到头了。只是张楚犹有余波,表现为汉初关东诸侯王问题迭起,扰攘达数十年之久,在数十年扰攘中,楚的名号总是反复出现。

《史记·六国年表·序》曰:“夫作事者必与东南,收功实者常于西北。故禹兴于西羌,汤起于亳,周之王也以丰镐伐殷,秦之帝用雍州兴,汉之兴自蜀汉。”太史公造作三代兴灭之词,意在烘托秦汉。汉胎于楚,作事在东南;而收功实于秦,地在西北。我疑太史公是据秦时政治风谣敷衍成说,而“东南有天子气”就是其时极为敏感的一则风谣。西北之秦警惕东南之楚,盖源于秦楚的历史关系,东西畛域之别甚至影响千年之久,何止于汉!

回顾战国末年秦灭六国之际,韩、楚犄角而立,新郑、郢陈不宁,李信、王翦攻楚,项燕、昌平君反秦等一系列事件,决定了秦灭六国后“亡秦必楚”之说的流行和秦始皇的东南之忧。不久,戍卒作难,张楚自号,郢陈建旗,项氏北归,怀王继统,刘邦灭秦,这一系列决定时局进程的大事,又无一不是过去秦楚关系的自然发展。特别是张楚自号于陈,与十余年前昌平君易帜反秦于陈之事,甚多相似之处。陈胜召与计事的陈地三老、豪杰,无疑多是当年昌平君郢陈反秦之役的见证人,甚至可能是参加者。张楚之立,重新开始了秦楚之争;刘邦灭秦,完成了张楚之军西击强秦所未曾完成的任务。秦楚之争,最后的胜利者是楚。胜利的楚以刘邦为代表,转化为汉的皇权,这同时又是秦始皇已开其端的统一的回归,帝业的胜利。

《史记·秦楚之际月表》曰:“初作难,发于陈涉;虐戾灭秦,自项氏;拨乱诛暴,平定海内,卒践帝祚,成于汉家。五年之间,[6]号令三嬗。自生民以来,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三嬗,谓张楚、项氏(含楚怀王)、汉家。其实,三嬗皆楚。三嬗而获成功,谓汉承秦而成帝业。号令三嬗,意味着历史上的秦楚之争从秦末张楚以来,尽管一再变更形式,但终于以楚的胜利宣告结束,虽然胜利了的新朝并不称楚,而称为汉。

秦楚之际风云诡谲,事态纷纭,它昭示于后人的历史结论,一是非张楚不能灭秦,二是非承秦不能立汉。灭秦和承秦,相反而又相成,其间都有楚作为中介。这就是本文主旨所在。[7]

〔后记)从汉墓张楚帛书论及汉初重张楚问题,不可忽略汉高祖刘邦对张楚的态度。《史记·高祖本纪》十二年十二月高祖曰:“秦始皇帝、楚隐王陈涉、魏安厘王、齐湣王、赵悼襄王皆绝无后,予守冢各十家,秦皇帝二十家,魏公子无忌五家。”陈胜守冢之数,《汉书·高帝纪》亦作十家。而《史记·陈涉世家》记载详明,谓“高祖时为陈涉置守冢三十家砀,至今血食”,《汉书·陈胜传》又缀以“王莽败,乃绝”之语,足见确凿可信。陈胜守冢之数优于秦始皇及其他六国君长,表明汉高祖对张楚的特殊态度。对于楚义帝,汉五年以义帝无后,曾立韩信为楚王以存恤楚众,但旋即降韩信为侯而别以刘交王楚,为同姓王。对于项羽,只是承认他受自义帝的鲁公封号,以礼发丧,并以项氏有功者四人为汉列侯而已。相比之下,汉高祖重张楚而不重义帝法统,更清楚可见。《容斋随笔》卷九“楚怀王”条曰:“高祖尝下诏,以秦皇帝、楚隐王亡后,为置守冢,并及魏、齐、赵三王,而义帝乃高祖故君,独缺不问,岂简策脱佚乎?”在我看来,洪迈此处所疑简策脱佚,并无根据。高祖为陈胜而不为义帝置守冢,而且户数多,优于其他帝王,正是由于汉初特重张楚法统的缘故。

【注释】

[1]《史记·春申君列传》熊悍立为楚王(楚幽王,时即秦王政之九年),《索隐》曰:“按楚悍有母弟犹,犹有庶兄负刍及昌平君。”据此,知昌平君与楚幽王及楚王负刍均为兄弟行辈,后来项燕立昌平君为楚王以抗秦,正是以他继承亡于寿春的楚王负刍。有了此条资料,昌平君事迹就更便于叙述和理解。此条资料本文原来失检,是我的疏忽,现补注于此。本文内涉及昌平君的文字,仍存其旧,不一一斟酌改动,请读者留意。

[2]汉高祖九年徙民,十年就有被徙者亡走之事。张家山汉墓竹简《奏谳书》,记高祖十年七月京兆湖县令状等奏劾齐国族田氏徙处长安,田氏女子袭用他人文书阑出函谷关,欲还临淄,被获,以“亡之诸侯论”,送者齐人以“从诸侯来诱论”。此资料甚可贵。见《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奏谳书》释文见此书第214页。

[3]见《文选》卷二四注引《楚汉春秋》。

[4]陈胜是反对继绝世的。《孔丛子·答问》孔鲋建议陈胜“兴亡继绝,以为政首”,陈胜没有拒绝“兴亡”,却拒绝“继绝”。他说:“六国之后君,吾不能封也。”

[5]冯钝吟即冯班,有《钝吟杂录》十卷,《四库全书总目》入子部杂家类,班侄冯武辑,何焯评。此处何焯引入《义门读书记》(中华书局,1987年)之语,不见于《丛书集成》本中的《钝吟杂录》。何焯谓冯班“著书无定所”,“没后多散佚”,所以冯武所辑不全。冯班生于万历季年,死时近七十。何焯生卒年为1661—1722,晚于冯班不数十年。何焯此处所引,大概是后出的冯班佚文为何焯所知者。《四库全书总目》集部别集类存目八有《冯定远集》11卷。

[6]《史记·太史公自序》作八年,较胜。八年,起陈胜张楚,止刘邦称帝。五年之说若非错简,则可能有二解。一,指陈胜张楚至汉王之立(或义帝被杀),首尾五年;二,如汪越《读史记十表》卷四所云,指汉王始封至称帝,亦五年。不过此二解释都不能涵盖“号令三嬗”的全过程。

[7]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和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三联书店,2000年)一书,拓展了本文的论点,对于秦—楚—汉历史的错综关系有进一步的研究论证,请参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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