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11”事件以后,在国际关系中,人权,似乎不兴时了,被漠视了。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反恐的战争和战斗中侵犯本国和外国平民的人权;另一方面,对于恐怖主义以外的人权问题,很少关注。以中国为例,自2003年以来,维护人权的活动如火如荼,遍及中国大陆的各个阶层:农民在维护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并争取同城市居民享受到同等的国民待遇;城市失业、下岗工人和农民工在争取工作权、劳动报酬权和社会保障权;城市拆迁户在争取得到合理的补偿;煤矿工人和其他有危险工种的工人在争取生命权;知识分子在争取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从事维权活动的律师、记者和其他人权运动者在为保障人权中受到政府的迫害而进行抗争;各阶层数以十万、百万计的人民都在为司法不公正而造成的冤案、错案申诉、上访或依法起诉。中国人民维护人权的活动就是当代中国的民主化运动。美国政府和欧盟各国的政府在上世纪的最后十年,还比较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还通过舆论、外交手段和人权对话,对改善中国人权状况起过积极作用。可是,近几年来,美国政府和欧盟各国,对中国人民正在进行的维护人权的运动没有给予什么支持和声援,却在夸大和遏制中国的经济和国防力量方面大做文章。

美国政府声言,要在全世界推广民主化。我认为:美国政府和欧盟各国,如果真诚地关心全世界的民主化,就要首先和着重地关注世界各国的人权状况。这是由于:

第一、保障人权,是民主化的目的,也是民主化的起点。只有各国人民争取到基本人权,才能取得对本国政治改革的发言权和参与权,才能依靠本国人民的力量去推动本国的民主化,才能保证这些国家今后的民主化是符合保障人权这个根本目的的真实的民主化,而不是徒具选举形式的虚假的民主化。

第二、对于民主化的形式,世界各国还有不同的理解,而且认为那是各国的内政问题。而人权问题,在联合国人权宪章中已经详尽地规定了普世公认的人权标准;而且,保障人权,早已突破国界,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义务。例如:《世界人权宣言》庄严规定:“发布这一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以期每一个人和社会机构经常铭记本宣言,努力通过教诲和教育促进对权利和自由在各会员国本身人民及在其管辖下领土的人民中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认和遵行。”

第三、关注和推进中国保障人权,能够得到全中国大多数人民的欢迎,中国政府即使不满意,但是众怒难犯呀!而夸大和遏制中国经济力量和国防力量,会被中国人民看作对整个民族整个国家不友好的行为,会激起广大人民的反感和反对。

中国人民如果争取到基本人权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就有力量推动中国的民主化改革。而如果中国成为一个人人享有自由、人权的民主国家,那就会像中国历史上实行“仁政”和“王道”的朝代一样,富裕文明而又不实行对外侵略。

在“反恐”斗争中。也要注意保障人权。严格防止滥杀、滥捕,殃及无辜。不经调查审制的“格杀勿论”,绝对是错误的。就是对于恐怖分子,也要尽可能的采用以暴制暴以外的其他手段。对于伊斯兰国家的民主改革,应该尊重本国人民的意愿、习惯和自觉的行动,不要强加于人。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出的联合国改革方案中,最为精彩的内容是建立与“安全理事会”平行的“人权理事会”。如果这个建议付诸实现,我们所处的这个地球,必将走向新的进步。可惜,这个建议尚未引起联合国成员国应有的关注!我们对联合国能否达成建立人权理事会的决议,能否在国际社会开创保障人权的新局面,不太乐观,难以预测,只好拭目以待。

自由圣火2005年12月01日(半月刊/第八期)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