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那篇短文《也说马克思和庞把维克》,指出股息、利息、地租等资本要素,都有获得相应回报的正当性,跟劳动力获得相应报酬的正当性一样。道理很简单,不能增值没利润就无人投资,生产、交换和消费都无从谈起,当然也就不可能创造并分配剩余价值。因此,只要不违反等价交换原则,就不应该把非劳动性的投资收入笼统说成剥削。

今天这个题目叫做《剩余价值论新探》,想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剥削)论入手,探讨马克思经济理论的若干误区或软肋,也就是经不起深入推敲的问题。这些质疑,主要来自我的观察思考,东拉西扯,结构松散,理论粗糙,远非成熟的研究成果,仅仅希望抛砖引玉,引起更多朋友的研究兴趣。

批判马克思未必要舍近求远

马克思去世以来,尤其从20世纪后半叶开始,经济学界的确有种新趋势,即新古典经济学逐渐取代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边际效用论取代劳动价值论,成为经济学的主流。还有人说,就连马克思本人,晚年也不得不承认边际效用论更有道理。例如1974年诺贝尔经济奖得主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一书中讨论人类互动的复杂性时,就说过:当马克思读过孟格等人的边际效用论著作以后,自己似乎就完全放弃了《资本论》的后续研究。

不过我这里用的分析方法,既不是庞巴维克的边际效用论,也不是马歇尔的均衡价值论,而是继续沿用马克思本人的剩余价值论。之所以这样做,有下面两个特别原因。

一是不敢班门弄斧。我对边际效用论仅仅一知半解,不可能用它做我的分析工具。三十多年前,我在国内曾读过个一世界经济学的硕士学位,以马克思的《资本论》和列宁的《帝国主义论》(全名《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高阶段》)为主要课程(简称“两论”)。上世纪80年代初,社科院思想比较解放,允许和鼓励学生质疑官方政治经济学。我当时的毕业论文,就想挑战列宁的“垄断、腐朽、垂死论”和斯大林的“两个平行世界市场”论。旅居海外之后,改学社会学,原来学过的一点政治经济学知识基本忘光。加上缺乏高等数学背景,对公式、坐标、方程、曲线等一概不懂。因此对当代经济学中的微观、宏观和经济计量学之类文章不敢涉足,敬而远之。这个知识缺陷,导致我对边际效用价值论和均衡价值论缺乏了解。不懂就是不懂,不敢装懂,无可奈何。

二是不想舍近求远。我感到,要理解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误区,未必需要舍近求远。很可能“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更为有效。经过多年观察思考,特别是对苏东波冲击和中国经济半市场化转型的思考,感悟到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有严重问题。对这些误区的分析批判,似乎用他本人的分析方法更有为效。起码对我这个边际效用论的门外汉来说,更容易理解。比如说利润的终极来源这个问题,我还是觉得劳动价值论更靠谱。因为常识告诉我们,无论有多少金钱、土地、厂房还是原料,假如闲置不用,永远不可能凭空增值。即使在生产过程中,它们也还仅仅是转移价值,而不会增加价值,任何一个企业的成本会计,或者申报过成本折旧费的个体工商业者,都懂这一点。说到底,能让投资增量的因素,只有一个,那就是人的劳动,包括体力和脑力的支出。硬要说资金放进银行,哪怕锁在保险柜里不用,也会自动长出利息;或者说,早消费和晚消费的边际效用不同,所以导致了金钱价值的时间差,跟生产过程无关。在我这个榆木脑袋看来,实在难以理解。

既然我承认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有道理,那么马克思究竟错在什么地方?我想起码有下列三点:一是“如何理解等价交换原则与剥削”;二是“如何确定劳动力自身的价值量”;三是“社会必要劳动第二层含义”。马克思的《资本论》对这三方面的论述,都有自相矛盾的地方。下面按顺序分别说明。

正确理解等价交换与剥削

众所周知,马克思分析商品和货币的时候,是指在规范化的自由市场经济范围内,假定没有外部非经济因素的干扰,所有生产要素(资金、土地、原料、厂房、劳动力等等)都可以在任何地区和经济部门之间自由流动。而且,所有交换行为都是自愿的、等价的,也不受任何外部强制和非经济因素的干扰。如此一来,资本家用工资换取工人出卖的劳动力,是一种等价交换的互利行为,公平合理,谁也没有吃亏,当然谁也没有剥削谁。

同理,工业资本家要从金融资本家那里贷款,要从地主手里租用土地厂房,从其他资本家手里购买机器和原料等等,也都是等价交换。也都没有剥削。不过,所有投资人的投资目的,都是要赚钱。如果投进多少,返回来的还是多少,那就成了白痴的瞎折腾。既然要赚钱,就是要从工人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中,公平合理地分到自己应得的一份。

至于分多分少,回报是否合理,也有个量的标准,甚至有一条大致的规律。根据马克思《资本论》(第二、三卷)的说法,叫做“利润率平均化趋势”,也叫“等量资本等量利润”。因为说到底,赚钱的目的都一样。如果一种投资赚的多,另一种投资赚的少,在自由转移到条件下,资本就会从利润率低往利润率高的部门或地区转移,流动的结果,必然形成等量资本等量利润的趋势。

当然,在不充分、不自由的半市场经济中,由于部门垄断、地区封锁等原因,就会出现欺行霸市和市场信息扭曲:效率高的未必赚,效率低的未必赔,最终导致苦乐不均,劣币驱逐良币。究其原因,是有自由市场之外的垄断因素(即看得见的手,包括各种经济的和非经济的垄断特权)从中干扰,不能形成利润平均化趋势,等量资本不能获得等量利润。那么,超出平均利润率的那个“额外利润”“特殊利润”“特权收入”等等,无论叫什么名字,都应该属于货真价实的剥削行为。

至于劳动力和工资之间,是否等价交换?按照《资本论》的说法,劳动力的所有者工人,也是自由人,可以在市场上自由选择雇主,或者叫“雇主和工人的双向自由选择”,合则留,不合则去。自由流动的结果,就形成相对公平合理的工资(人力价格)水平。说它合理,是因为工资水平,必须等于劳动力自身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换句话说,也就是工资必须能够保证补偿劳动力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所支出的脑力和体力,另外,为了保证劳动力持续不断的再生产,工资除了补偿工人本身的劳动耗费之外,还要足够养活他的家人,包括抚养家属和教育儿童。既然是等价交换,按理说也没有剥削。但是,劳动力的独特使用价值,是它可以创造出大于自身价值的新价值,即剩余价值。如果劳动力没有这个功能,它生产的产品价值完全等于成本支出,花费多少,收回的还是多少,那谁还愿意投资办工厂?造成资本和劳动力相互分离的根本原因,当然是阶级分化。少数人积累了财富,有能力投资雇工;多数人成为无产者,只能靠出卖劳动力,给别人干活吃饭。因此,现代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的社会环境和前提条件之一,也就是是贫富不均和阶级分化。

大厨与老板:阶级的分化与融合

既然只有劳动过程才真正创造剩余价值,而其它非劳动性的投资都参与瓜分剩余价值,那么,又是什么造成了阶级分化,导致了劳动力(无产者)和其它生产要素的相互分离呢?有中国地产商打出促销广告,说“劳动者不赚钱,赚钱者不劳动”。虽然形象地揭示了部分社会真实,但说法本身经不起推敲。此处让我想到餐馆老板和大厨的故事。

老张和老王都是借钱偷渡来美的福建农民,十年前身无分文,每人还欠五万美元偷渡费。苦吃苦做三年,把偷渡费还清之后,开始积累原始资本,各自买下一家外卖餐馆,当起了小老板。老张勤快,聪明好学,不断改善经营,生意开始做大。老王虽然也炒一手好菜,但懒懒散散,生意惨淡,觉得不如当大厨省心,收入也稳定。于是,他卖掉餐馆,到老张的餐馆去当大厨。就这样,两个朋友成了不同的阶级。类似的故事,在其它行业,在亲兄弟之间,也司空见惯。这种阶级分化,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

第一个层面是内因,也可以叫自然分化过程。即能力、素质、特性等等的不同,最终导致了阶级分化。即便同胞兄弟,一母所生,教育背景和继承遗产完全相同,在人生的道路上也会有不同际遇,最终走向不同的阶级地位。

第二个层面是涉及“社会社会的开放度”。这是个社会学用语,是说人在社会等级之间的上下流动的自由程度。在高开放度的阶级社会,市场经济加民主政治(例如美国),个人的成就主要和能力有关,因此,在社会等级之间的上下移动障碍相对比较小。相反,在等级壁垒比较森严的社会,特权、门第、关系等特殊因素更为重要,非主观努力所能改变。这样的分化,也可以叫强制性的分化过程。例如在奴隶制和农奴制之下,阶级地位是先天的。即使在当代社会,也还有许多难以逾越的制度障碍。比如印度的种姓制度和中国的户口制度等等。例如在北京、上海等地,某些令人羡慕的职务空缺,往往受户口条件限制,于是就把许多本来合格的外地人选排除在外。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一位北京的中层官员告诉我,北京出现了一种不劳而获的食利者阶层,名为“照主”(营业执照的主人)。市政府规定,只有北京城区户口居民,才能申办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外地人要想在北京市内开店经营,就必须从北京居民租用营业执照,把收入的三四成,向“照主”进贡。一个北京家庭如果能租赁出去两三个执照,比开家小店收入还高。靠的什么?户口特权。其它诸如红二代、官二代、富二代,在生存竞争上所具有的优势不言而喻。如果依靠特权而非能力,在市场交换中谋取额外的利益,这样的交换,因为违反了等价交换原则,就应该属于剥削。这样的阶级分化、固化与强化,对社会的正常发展有害无益。它不但威胁社会和谐,导致冲突与反抗,而且,严重阻碍创新能力的发展提高。

尽管如今的人类社会基本都是阶级社会,不过,历史发展的总趋势,会逐步促进社会的开放度,减少不合理的特权和垄断,减弱强制性的阶级分化、固化和强化。我将这个过程视为阶级的融合过程。它包括两种含义:其一是说,不同阶级间的相互转化(穷变富,富变穷,大厨变老板,老板变大厨等等)过程日见平常,人为障碍越来越小,而且心态上也没有剧烈冲突。比方黄奔先生,生意鼎盛的时候,曾经在大华府地区拥有十多家餐馆,给上百员工发薪水。后来因缘际会,生意下滑,只好卖掉所有餐馆,又重新回到打工仔的地位。其二是说,人们对于身份高低,财富多少,也没有什么态度上的明显区别。黄奔早年从打工仔变成大老板的时候,没有趾高气扬过。再回到打工仔的地位,仍然其乐融融,别人对他的尊敬程度,有增无减。另有一个最新故事,也许更能说明阶级融合问题。

上个周日(11月2号),有朋友请我去一家咖啡店聊天。老板娘是他在北京的同事,来美之后嫁了个白人老公,是海关工作人员,能说一口流利中文。那天他老公正在店里帮忙,身穿围裙,满头白发,给我们端茶倒水,笑容可掬。过一会说声再见,就去机场上班。老板娘说,他老公现已升为旧金山海关关长,指挥上千员工,权力很大。可是下班之后,仍然跟过去一样,来店里跑堂,跟普通打工仔没什么两样。类似情况,在美国并不少见。这种阶级融合过程,其实也是社会和谐标志之一。中国如何?是否有点匪夷所思?

至于阶级的自然分化过程,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不但现在无法停止,未来也不可能停止。非但不应该限制,恐怕还要进一步保护和激励。因为法制化的市场经济,本来就要保护和鼓励竞争,奖勤罚懒,不断扩大开放度。否则,哪里还有科技发展、财富增加和文明进步?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设想是“觉悟空前提高,劳动不再是谋生手段”,而是娱乐和享受,随着物质产品的极大丰富,于是进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天堂。他完全没有考虑到攀比和竞争乃是人类争强斗胜的天性,如果没有竞争激励机制,人类的创造性必然萎缩,社会发展也就无从谈起。列宁的《帝国主义论》充满谬论,但有一点没说错,那就是:只有竞争才能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促进发展;而垄断必然造成腐朽和停滞。共产党曾经用暴力消灭私有制,建立共有制,吃大锅饭。结果如何?尽人皆知。那么未来是否有可能在没有竞争的条件下,真能实现“觉悟空前提高,物质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乌托邦呢?这个问题将有另文详述。

本篇说了等价交换与剥削问题,下一篇将要探讨“劳动力本身价值如何确定”的问题,继续质疑马克思自相矛盾的地方,敬请关注。

纵览中国:Tuesday,November 11,2014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