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周刊》的文章对志愿军战俘归来者的遭遇作了客观报道:

昌图突变之谜

对联合国军战俘和对“自己人”采取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是六千名志愿军归俘回国后才得知的。然而,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其实出自同一个战俘观: 当了战俘,必然会被“洗脑”并变节,站到敌对阵营一方。

在回国的头几千月,六千多名志愿军战俘享受的也是“中灶生活”。归俘们吃饱穿暖后,很快又迎来各个剧团、志愿军文工团的络绎不绝的演出慰问。东北籍归俘采德江在看到鞍钢八号炼铁炉出铁的照片时,兴奋地向新华社记者说:“祖国的建设真是惊人的快呀!我们今后一定要以百倍努力参加祖国的伟大建设,来报答祖国人民对我们的关怀。”

对自己的前途,归俘们显然太乐观了。

突如其来的有一天,管教干部仿佛换了脸,开始组织大家反复“学习”。他们被要求交待在战俘营里各自的表现,开始是自查,后来是背靠背的互查。欢愉的空气很快降至冰点。

北京归俘张泽石、湖北归俘赵壁等人在2010年6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称,当年的昌图归管处对归俘的认定经过了几次反复,“原来内定的方案处理都妥当,后来标准突然从严。”

最后下达了归俘处理结论: 恢复军籍的六百人,开除军籍的七百人,承认被俘前军籍的四千多人。湖北籍的一位身上刺了字的归俘被开除军籍、党籍。他不服,开始往中央写申诉信,东北军区把他的申诉打回来,在批转给他的申诉件上,写着大大的两个红字:“可耻”。

昌图政策为何一夜突变,在许多健在的志愿军归俘心里仍是一个谜。归俘张泽石说,据他当年向总政落实办打听,当初归管处的几项处理结论层层上报至总政,肖华主任又上报至毛泽东处,毛圈阅后批示: 处理过轻。

上海归俘唐跃听说的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成为战俘的同志到中组部等地一看,说是康生搞的鬼,原来的处理不是那么回事。”

昌图归管处主任、志愿军原179师政治部主任郭铁在1980年代末接受靳大鹰采时说:“对这些战俘的处理方案搞了好几次,最初的方案在1954年2月就定了,但后来又改了。我们按照这个方案报上去的处理意见,被批评说是右了。”

“现在看来,对这些归来同志处理是严了。但是,我们历来强调军队的顽强性,强调革命气节,不交枪,不变节,不当俘虏。当了俘虏,至少就把部队番号告诉敌人了……以前我们就是这么打过来的,要一直打到剩最后一个人,像狼牙山五壮士一样。在这个问题上,今后还要如此。”接受靳大鹰采访那年,郭铁时任总参通信部高职,思想信仰依旧不变。

1954年3月,中共党内开展了反对“高岗、饶漱石反党集团”的斗争,这本是中共高层的事情,但不知为什么,很快就波及到昌图旧管处。3月下旬,东北军区来人传达了新的精神,对回归人员的政审要从严、“提高标准”。一夜之间,情况发生剧变。原来的鉴定不算数了,对归来者的处分普遍加重:“恢复军籍”的,大部分改为“承认被俘前军籍”;党内受轻微处分的,大部分改为“开除党籍”;连级以下人员一律复员。

到了5月份,鉴定基本结束,除三十多位因伤残住院治疗、后来转业者外,其他回归人员大部分复员回家乡。政策,一夜之间变了脸。

战俘们回国后的最初日子是火红的。首长的接见,慰问团的演出,女学生的献花……还有那些十分珍贵的纪念章,那十分热闹的杀猪宰羊。归管处的领导对他们说,你们在这里休息、学习一段,很快就会分配工作。

可是,几乎是在一夜之间,这一切都消失了。据说“上面”有了新的“指示”,说归管处报上去的对他们处理的“样板”材料挨批了,说归管处“右倾”……于是,归管处的大门关上了。他们又开始学习,学习CP员和革命军人的标准,学习革命军人的气节……然后开始“控诉交待”。归管处的领导说了几句使他们莫明其妙的话:“你们的功劳祖国人民早就知道了,现在是你们向祖国人民讲清问题的时候了。”于是,当年在战俘营中带头英勇斗争的党员带头交待,严格反省自己,从被俘时为什么没有“以死尽忠”,说到“抽了敌人的烟,就是向敌人投降”……

他们说的痛哭流涕、声泪俱下,“交待”了一次又一次,自我上纲上线越来越高,甚至使用了“假使”,“假如再关上我十年,也可能……”他们虔诚地涂抹着自己越来越黑的形象,直到最后,连自己都为自己塑造的形象吓呆了: 这不是叛徒吗?这不是叛国投敌吗?

接下来就是“互相帮助”。在别人的“启发”诱导下,所有当过俘虏的不分情由,一律成了“为敌服务”;暴露自己姓名、部队番号的一律成了“泄露军事机密”。战俘营里的英勇斗争,似乎并不存在,几乎所有的归俘都有“叛变性行为”……

而这些交待检举材料就成了定罪的依据,结果有的被开除了军籍,有的被开除了党籍,有的被开除了团籍……

尽管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对待,这些归俘中的大多数人,还是相当愉快地离开了归管处,踏上了返乡的道路。应该指出,当时他们走出归管处的大门时,他们的想法是天真纯洁的。

可是他们后来的命运却是悲惨的。

《凤凰周刊》的文章对上述情况的评论是这样的:

新旧战俘观

尽管归管处的干部对归俘的处理也有看法,但郭铁后来有一次去沈阳汇报,一位部长对他说:“你们就按上级的精神办,按上级的指示执行。”

事后,有着丰富党内工作经验的郭铁总结说,中共军队对己方战俘的处理历来是从严的。“文革”中红军西路军被打成张国焘的逃跑主义,刘少奇也被打成叛徒。在中共党内,被俘被捕问题永远是一遇到“运动”就说不清。“历次政治运动中这些问题都是重点。”

中国对被俘人员的政策,近似于前苏联对待卫国战争结束后遣返归国的战俘政策。《赫鲁晓夫》一书中,记述了当时发生的事。“那些在集中营里活下来的战俘的命运是很不幸的,他们一般都被认为是可耻的。军官一般都要判刑,虽然大部分普通士兵被允许回家,但却被剥夺了某些权利。”

中共建政前后至今,除朝鲜战争、金门战役外,大规模上千人被俘的战役还有1941年1月的“皖南事变”,当时新四军被俘六千多人。抗美援越、中印、中苏等小规模的几次边境作战,军方尚未公布战斗人员被俘事件。

对那些被俘人员的处置,中共军方依据的是1949年中组部下发的一个《关于对被俘被捕归来人员的登记处理办法》。该处理办法规定:

对那些积极参加狱中对敌斗争的各种活动,始终保持CP员的气节者,经严格审查,恢复党籍;

对被俘期间犯过错误,但情况轻微,旋即改正,又继续坚持对敌斗争者,经审查可恢复党籍,较重者予以开除;

凡公开表示不愿遣返,参加反动组织,并进行反革命活动,在战场投敌,当过特务分子等,一律开除党籍。

然而,实际处理战俘时,并不完全依据此条文,很多时候要看政治形势和长官意志。在志愿军归俘平反的前一年,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打响。一年后中越双方互换战俘,越方交还中方四百多名战俘,之后,这批战俘中大部分都被留用在原部队继续服役,仅有一名营长被撤职查办。

此次中方对战俘的处置办法虽然较以前“人道”了一些,但在军队内部,战俘问题一直是一个讳莫如深的敏感词。联合国《日内瓦战俘公约》虽然颁布了三十多年,中国政府也很早就声明予以承认,但中共军队中的部分人仍然认为,联合国战俘公约是个地道的舶来品,中国军队是党领导的特殊军队,应该有自己的主张,“不应该被敌人牵着鼻子走。”“枪是军人的第二生命,革命军人怎么能允许把枪交给敌人,这不等于允许敌人拿这些武器来杀我们自己人吗?所以被俘可耻。”

但也有一些领导有不同观点。1998年,原河北省军区政委贺明少将向中央上书他的“新战俘观”。贺明原是志愿军65军193师政委,曾参加过板门店中方解释团(对中国战俘进行归国劝说)。对志愿军归俘的遭遇,他抱以深深的同情。

对照军队现实,贺明反思道:“我军对归来人员尚无成熟的处理政策,继续墨守成规,坚持不能被俘而自杀的战俘观以及把人的生命与被俘对立的观点,这是对被俘人员生命的冷血。”

他认为军队内部应该改变旧有的战俘观:“对被俘过经审查无过错的人员应留在部队重用,他们是经过战争和战俘营考验的宝贵人才。回乡战俘,应与其他复员转业人员同等对待,不能歧视,要给予统一的公民权利。”

这位经历了朝鲜战场血肉搏杀的中共高级将领说,在战场上,自杀不是唯一的办法。应广泛宣传被俘人员在集中营斗争的英雄事迹;对不幸被俘的战友,要客观全面从实事求是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政审阶段,反复核查,不主观恐吓,定调调。要区别对待,有功则奖,有过则罚。

贺明还建议,军方和地方法制部门应用唯物史观来制订有关战俘的政策,并纳入国家律法,使之合法化。在部队训练进行到一定程度,应分别对官兵进行一定形式的新战俘观的教育。”

贺明据此写成了《论新战俘观》一书。成书的那一年,他在贵州省军区任上离休,享受大军区副职待遇。

2010年6月,胡锦涛签署的新版解放军三大条令发布,贺明期待中的有关战俘观的表述,并无新增。

6月19日晚上,张城垣又与昔日的180师战友孟伟哉叙了一次旧。孟伟哉原是张城垣宣传科的同事,第五次战役打响前,他被军部叫去帮助工作而幸免于难。孟退休前为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中国文联党组副书记兼秘书长。

孟伟哉看了最近大陆正在热播的一部电视剧,在电话中向张城垣大发感慨:“从现在大陆创作的影视剧所提倡的精神来看,军队的战俘观看来还没什么松动……”

1998年10月,中国文史出版社以《忠诚: 志愿军战俘归来人员的坎坷经历》为名,出版了贺明将军反映志愿军战俘在战俘营通过艰苦斗争回到祖国,以及回国后的坎坷经历和种种令人心酸的遭遇的书稿。

贺明将军曾是志愿军的师政委,1953年夏天,临时调到中方对志愿军战俘解释工作代表团工作。这期间的所见所闻,在他的脑海内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记。

1988年,贺明整理当年的工作日记,准备交付出版时,因书稿中有些时间、地点需要核实,遂找到几位志愿军归俘进行访谈,才知道他们回国后又经历了许多令人痛心的磨难。出于当年做解释时对志愿军战俘的“所承诺言”,出于更深层次的思考,他不顾年岁已高,用了七年时间,驱车数万里,先后走访和函访了14个省市中的三百多名志愿军归俘,收集资料达几百万字,撰写出此书,使人们对志愿军战俘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对历史教训能有一个深刻总结。

贺明将军在此书的“前言”中愤愤不平地写道:

我未曾想到的,也不敢想象他们归来后所经历的种种不幸遭遇!包括昌图政审的过火结论和处理,离开军队后被蔑视、歧视,特别是在历次运动中遭受诸多作践和迫害。……

他们所述说的这些不幸遭遇难道都是真的?

如果这是真的,这同我们“解释”时所依凭的两个重要文件,即1952年4月6日朝鲜人民军司令部与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部发表的《四六声明》和1953年9月30日金日成元帅、彭德怀司令员所发表的《告被俘人员书》岂不是大相径庭、言行不一吗?如此下去,它在社会上对党、对政府将会造成什么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这“不平则鸣”的反映,至少说是战俘政策(这里特指对待我军被俘的归来人员)上出现了失误、漏洞,某个环节上未能遵循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没有从实际出发,没有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才出现了这一系列的消极后果。这关系着党的政策、党的凝聚力和人民内部的团结,也将影响着部队的战斗力和未来战争动员等大问题,作为一位有五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能够“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顾虑重重”不了而了之吗?

于是,决心撰写这本书。

作为共军的高级将领,贺明的政治立场无疑是站在党和政府的一边的。他不愿意让归俘们蒙冤受屈,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党和政府、军队的形象,以及因此而“影响部队的战斗力和未来战争动员等大问题”,拳拳之心,跃然纸上。我们不能在价值判断上苛求贺明先生,我们只能赞赏他在事实判断上勇于揭示历史真相,为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认清任何极权专制体制都是漠视人的生命与自由的撒旦。

面对邪恶的撒旦,连贺明这种体制内良知未泯之的有识之士也忍不住义愤填膺。他在该书最后以《一位老军人仍在思考的问题》为名,义正词严地质问道:

当我写完这本书时,脑子里仍在回荡着一些想不明白、也说不清楚的问题。

第一,为什么昌图政审中95%的归俘都受到这样那样的处分?如果他们的军政素质如此之差,如何能够在美蒋狼狈为奸无所不用其极的集中营里,通过斗争争得遣返权利,而回到祖国的怀抱呢?

第二,政审过程中,不少政审干部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CP的字典里就没有‘被俘’这两个字!”

“CP员是不能被俘的。”

“被俘本身就是‘丧失气节’!”

“当俘虏活着回来,就是人民的罪人!”

“既然是CP员,就应该战死,你为什么活着回来了?”

第三,我们有许多战斗英雄,被俘后在集中营同敌人坚决斗争,敌人将其打昏后,强行刺上了字。他们回国后,不少党员因此被开除党籍,这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吗?

第四,180师代政委吴成德被俘后,感到第一个困难的问题是: 不知道被俘后究竟该怎么办?作为我军师级干部尚且不知道被俘后该怎么办,那么其他人就可想而知了。这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第五,政审中提出这样一种处分类型:“承认被俘前军籍”。从字面上理解这就是说,在被俘前那段历史是为人民而战斗的,应该算为军龄予以保留;而自被俘那天起,就不能算作革命历史,当然也就不计算军龄了。如果是这样,那么,就产生了如下一些不可理解的问题:

在集中营参加了(有的是领导者或骨干)那么多的殊死斗争,难道这不算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一部分吗?

现在探讨的问题是: 为什么会有人提出这样的处分类型?难道他不知道志愿军被俘人员在集中营有着一系列英勇壮烈的斗争事迹吗?如果知道的话,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处分类型呢?

第六,昌图政审时,政审干部遇到归来者讲述在集中营的斗争事迹时,往往制止说:“这是‘查过’的时候,不是‘摆功’的时候”;“功是功,过是过,功过不能相抵”;“过不查改不了,功不摆跑不了”。

但是在作结论时,大都依据本人“过”的记录给予严重处分,这就带有明显的片面性。这又是为什么?

第七,从昌图政审以及尔后所下达的有关处理我归来人员的文件中,都没有提及在国际场合发表的两个文件——《四六声明》和《金日成元帅彭德怀司令员告被俘人员书》,更谈不到参照它制定政审政策。这是一时疏忽或偶然忘记了?还是反映出有关机关对被俘人员的总看法和总态度仍与两个文件有重大出入?

第八,据归来人员说,被俘之初,朝鲜人民军的许多干部都知道有这么一个《日内瓦战俘待遇公约》,并利用它来保护自己的被俘人员……而我志愿军党员、干部在被俘初期,大都隐匿身份,因此许多“俘管职务”被败类夺去,使一大批坚持回国的战俘惨遭杀害。

1952年7月13日,周恩来发表声明,承认日内瓦公约。可是在昌图政审时,一些曾在战俘营担任过各种职务的归来者,却被戴上“为敌服务”的帽子。既然我们已经承认该公约,为何在处理战俘时会出现如此大的反差呢?试想,将来再有国际战争,出现类似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第九,我军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可谓天下少有的胜利之军。但我军也曾有过一些重大的失利,如红军长征时西路军失败,1941年的“皖南事变”,1949年的金门之战,抗美援朝志愿军更有两万多人被俘。这就是说,我军在各个战争时期,都曾有过被俘人员,而我军是否应该或已经制定过明确的、定型的对待政策?

第十,归来人员回到家乡或复转到地方,几乎普遍的被歧视、被怀疑,以致职业难求,学校难上,职级难调,配偶难觅,株连难止,冤狱难平……有这样一个例子: 东北某省一位归来者向母亲诉说自己被俘归来的经历,没想到母亲立即斥责他: 你“不该活着回来!”这说明,对被俘人员的如此看法,是具有多么广泛的社会性、普遍性!

现在我们把这十个“为什么”集中起来,追溯其成为问题的原因,就会发现,它同方方面面对被俘人员本质的认识与看法存有差距。更确切些说,是对战俘观的认识不同。

凡是对待战俘苛刻的无一例外都是极权独裁国家,所不同的是有的是对己方,有的是对双方,还有的是对对方。那么,民主国家在这个问题上又是什么态度呢?

(未完待续)

荀路 2020年12月10日夜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