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个人身上背着78件案子,给你解决了,要牵涉到多少人,考虑到社会的稳定,知道你冤,但也没有办法,只能可你一个人来了。”这是在司法部门工作的一位官员对遭到不公正待遇的一个民营企业家如是说。这个身背78件案子的曾经辉煌过的民营企业家名字叫李春日。……笔者想说的是:生活在这个国家中的每一个人都希望生活在一个稳定的社会里,但是如果这个社会的稳定是建立在不公平、不公正、不平等的基础之上的,那么这样的社会稳定是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的,这样的稳定无论是靠多么强大的暴力和天花乱坠的宣传来维持也是脆弱的和不可持续的。

“你一个人身上背着78件案子,给你解决了,要牵涉到多少人,考虑到社会的稳定,知道你冤,但也没有办法,只能可你一个人来了。”这是在司法部门工作的一个姓宋的官员对遭到不公正待遇的一个民营企业家如是说。这个身背78件案子的曾经辉煌过的民营企业家,他的名字叫李春日。

在中国遭遇不公正冤案的可以说是比比皆是,无论听到怎么样的冤案似乎也难以让人惊奇了,但听到一个朋友说起这个人的案子时,还是震惊了一下,一个人遭遇一起或数起冤案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情,但一个竟然遭到几十起不公正的冤案,还是让我有一种拍案惊奇的感觉,为了了解庐山真面目,我决定去他所在的外地进行实地了解和调查一下。

坐朋友的车行驶了八个多小时的路程,来到李春日目前住的地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按着朋友给的地址费了很大劲的才找到,他住的地方根本不是什么居民正常住的房屋,而是在一楼的楼梯下隔断出来的一个狭窄的空间里居住,这样的居住环境中当然不会有窗户的,昏暗的灯光下一张单人床上坐着一个人,看到进来的我,那人用眼盯了我片刻,也没有说话。当我说要找李春日先生时,他扶着床头挺吃力地站了起来,忙说:“是我朋友找的你吧,我也不想这样做,实在是没有办法,找你通过媒体曝光也许会起到作用,有些经手我案子的人也这样说,我这事不曝光,根本就不会有人管。”

我跟他说,听了他的遭遇我感到惊奇也特别愤怒,所以过来想具体了解一下情况,并说可以帮他把他遭遇的不公正事情曝光,但是否会有什么效果,我不清楚。

“我听你朋友说你过去的公司生意非常的兴旺,而且个人资产超过千万以上。”我说到这里时,他接过话来说:“那都是我辛辛苦苦流血流汗拼出来了,可一夜之间就被他们给抢光了,如今我连个乞丐都不如。如果是生意上的亏损我无话可说,可是他们这是公开抢劫啊。”他说到这里嘴只打颤,然后接着说道:“明明是我承包完工的修路工程,却成了别人承包的工程了,赚的钱不给我也罢,但施工的工人的工资却让我偿还。还有那些明明能证明我冤案的证据,法官却置之不理,这还是共产党领导的天下吗?”他很激动、也很愤怒,他似乎很信任共产党,不相信这事会发生在共产党领导的天下,而且他本人还是一个有差不多20年党龄的党员。我不想和他说,没有制衡的权力一切恶果是其必然的产物的简单道理,我是向他来了解情况的。

在与李春日的谈话过程中,我大致了解他的一些个人简历及过去的一些状况:李春日1967年出生,今年47岁,在大学读的是建筑专业,毕业后在自己专业领域里为别人打工,几年之后以自己的专业水准及工作经验注册一家名叫“天龙地产公司”及后来又注册了几家经营其它领域的公司,由于本人勤奋吃苦耐劳,在施工过程中每天没白天没黑夜地工作在工地上,并以工人同吃同住同施工,施工进程不仅快,而且质量经得起有关质检部门的验证。几年下来,公司在当地赢得了特别好的口碑,后来所建筑的楼房在没有竣工时就很快一售而光了,并且在其它领域也有很好建树时,如在服务行业中宾馆、餐饮等方面。然后就在企业蒸蒸日上具有一定规模时,一场突如其来的脑淤血疾病在2003年降临在他身上,让他处于濒临死亡的边缘上,当时医生诊断即使活下来,人也会成为一个植物人的。

好在上天有好生之德及好人有好报,他从死亡线捡回了一条性命,但遗憾的是他的一条腿落下严重的残疾的后遗症,目前靠拄着一根拐棍拖着一条腿走路,不过我们谈话时,发现他的大脑并没有受到疾病的影响,说话思路清晰层次分明。但他告诉我说,患病刚开始的那几年头脑像浆糊似的,很多人认为我失去了记忆,成了一个傻子,这也是那些人为什么乘人之危对我进行变相抢劫的主要原因。

休息两个小时后,朋友开车带我们一起去了他曾经承包过的施工地方,那是一条贯穿几个村子的公路,公路虽然完工多年了,但路段依然保持完整状态,路面没有出现坑坑洼洼的地方,甚至连破损的路面地方都没有,显然施工的质量是没有问题的,起码这是一个很负责任的工程。

车停在和龙市八家子路边的一个村子旁,我们来到村民家里了解当时的情况,其中一家是开小卖店的村民。李春日说,当时施工过程中经常到这里买些日用东西。进屋我指着李春日,问屋里主人认识这个人吗?屋里主人立刻说:怎么不认识,这不就是几年前在这里修路的大把头吗。问主人:真能确定就是他在这里修公路的人?主人说:那还能错了,他每天几乎都到我这里买东西。

随后我们又去了一家当时存放修路建材的村民家里,我们刚一看到这家的主人,一个个头不高有五十来岁的叫崔永臣的男人就对着李春日喊到:不会是这么好心来还我工钱吧?我问那个崔永臣:你管他要什么工钱啊?崔永臣说:当年他在这里修路,在我家里院里存放建材我不说,但施工工人在我家吃住的工钱怎么也得给我吧,当时我还专门给施工工人杀了一口猪,住的不给钱,我不说什么,吃我的猪肉、大米和各种菜,怎么也得把我的成本钱还我啊。可是他们修完路,人不见了。我去法院起诉,法院判他归还我的工钱,但后来看他好端端一个人不仅身无分钱,还变成残疾人,我就不忍心催他,今天没有想到主动来还钱了,还真有良心。听崔永臣说了一堆话,我就问他:当时承包这块公路的人,你确定是他啊?什么确定不确定,如果不是他,法院能判他归还我工钱啊。我跟他说;不是另外有人承包这块过程吗?崔永臣指着李春日说:没有的事,就是他承包的。

离开曾经承包的施工地方,我们又找到了当时承包修路工程的项目经理龙洪涛,他告诉我,是李春日承包的修路工程,而且是有正规合同的,但之后也不清楚承包的工程项目怎么就成了另外一个人的承包了,那人的名字叫刘晓华。

晚上在一个住处,我看到了当时承包的工程合同书:甲方延边自治州和龙市交通局与乙方李春日的公司延边道桥建筑有限公司签署的有关“和龙市八家子至东城公路”合同书,时间是2003年3月。

李春日当时拿到承包合同书后,在当年6月就开始施工。在他承包的工程按着合同期限完工后不久,一场突如其来的脑溢血疾病降临到他的头上,经过抢救后,他大难不死。然后就在他恢复疾病的过程中,延边朝鲜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在李春日承包的过程中的一个负责工程其中很小一部分施工工作的刘晓华伪造一份协议书——而且还不是原件只是一份复印件作为依据,在李春日头脑并不清醒时将李春日承包的工程调节成为刘晓华是承包工程的乙方,并让李春日把承包款转给刘晓华。本来刘晓华在起诉书要求李春日把23万多工程款转给他,但奇怪的是法院竟然在调节的协议书让李春日把他合法获得的50多万的承包款转给刘晓华。随后法院通过强制手段把李春日账户里的50多万人民币转给到了刘晓华账户里。

当李春日清醒过来看到法院这样荒唐的调解结果,就拿出原件合同与法官对质,但法官根本无视他的正当权利不予理睬,愤怒的李春日从2005年到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荒唐的调解书并追回强行从自己账户里转走的属于自己的工程款,而且法院在当年5月8日开庭下达民事裁定书撤销利用虚假文件而达成的协议书并终止调解的执行,但有利于李春日的裁定书却成了一纸空文,原审法院并没有按照裁定书内容去执行,李春日无奈只好继续去法院起诉自己所遭受的不公正的对待,但经过几次开庭,结果李春日手中的法院裁定书及有明显的强有力的证据在法庭上得不到认定为证据,而直到今天李春日没有得到公正的结果。

然而自从有了这样的荒诞不经的不公正的案子之后,一件件怪事层出不穷的就发生在他的身上了,一场场以披着法律外衣的名义开始对李春日进行变相的公开的抢劫。之所以说是对李春日进行公开的抢劫,是因为很多案子的理由经不起任何推敲,是漏洞百出破绽层出不穷,就连律师都说:“你的官司打的不是理,也不是证据,而是人际关系。”、“他们联合起来对付你,他们相互作伪证你还能赢?”不妨从他的案件中随意拿出几起案件就不难证明这一点:

2003年李春日的公司通过合法程序竞标在和龙市誉文街东侧获得一块建设地址,并在当年建筑完工一座五层高的楼房及顺利销售完毕。但奇怪的在楼房建完及销售都完事的4年之后,也就是2004年的春季,同时也就是李春日患病之后的几个月里,一个叫康宝洪的人到和龙市法院起诉李春日公司所建筑的楼房遮挡了他的蔬菜大棚并给他造成了5万2千6百50元损失,并要求被告李春日对他进行赔偿,先不说李春日从开始竞标到施工都是通过合法程序进行的,但就这个原告起诉李春日的理由就不成立,因为这个原告所说的蔬菜大棚距离所建的楼房至少在30米远之外,根本就不存在着遮挡蔬菜大棚阳光的问题,但和龙市法院根本就罔顾事实竟然在李春日不知情的情况下(即使就是知情,当时身患重病的李春日正处于身体恢复期根本就没有能力出庭。),和龙市人民法院在2004年4月13日由审判员马东明判原告胜诉并要求李春日一次赔偿5万6百25元,同时案件受理费2千零29元由李春日负担,随后采取强制执行导致李春日无缘无故的损失了5万2千多元人民币。

第二天我们到了所谓蔬菜大棚遮光的地方后,对所住李春日建筑的楼房的居民了解一下是否对蔬菜大棚遮光的问题,好几个住户只简单说了几个字,尤其“瞎扯”两字从几个人嘴中说出,回来朋友找人做了一下技术鉴定,结论是遮光问题不存在。

当了解完所谓蔬菜大棚遮光的案件后,我们又对这座楼中与另一起案件有关的问题进行了解:一个名叫安春妮的人,2003年在李春日所建筑的楼房购买了一套住房,但房主私自违规在自己屋下建地下室并进行装修经营醋吧,由于业主在私建地下室时没有做好防水工程,导致外面马葫芦污水灌进地下室,这本来是违规建筑,难听点说是咎由自取。但奇怪的是住户居然起诉李春日是责任的承担者,并要求法院判原告李春日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当初购房合同书根本没有地下室这一具体条款的情况下,户主擅自违规建造地下室做经营地方本应该得到有关部门限制,然后这一非法行为没有得到制止,户主还理直气壮地到法院控告没有任何责任的李春日,但就这样一清二楚的责任方问题,和龙市人民法院在2008年8月20日判原告胜诉并让被告李春日赔偿原告12万9千1百36元,案件受理费合计7千2百08元由李春日负担。

再看另一起案件:2008年一个住在和龙市长春路的名字叫王全忠的人,向和龙市人民法院起诉李春日,请求法院确认原被告与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后解除合同归还房款及相应利息。

2003年前原告曾经是为李春日建筑楼房提供建筑材料的一个供货商,李春日与其结算完18万多材料账款后不久,王全忠向李春日交4万预付款购买当时价值24万元一套住房,在所剩房款没有交完的情况下,竟然在2008年到法院起诉说当初材料款已经顶账加上预付款房款已经交完而住房没有到手为由起诉李春日。试想一下几年前如果房款金额全部交完,房主会拿不到住房及产权证?为什么拖了几年之后才想起要拿到房屋?王金全明知李春日患有严重疾病几年之内都处于恢复期,在所谓被告身体状态不佳的情况下利用虚假事实起诉李春日,这本是一起趁火打劫的违法行为,但法院最后判决李春日取消卖方合同并偿还购房款22万8千零24元,并要求李春日加倍支付房款利息。同时判李春日缴纳各种合计受理费3千零80元。尽管后来李春日找到当初付给王金全材料款的凭据,但法院却无视这一有利证据置之不理,直到今年告诉他案件已经过了失效期。一个乘人之危的官司让李春日白白无辜地又损失了23万元之多。

在这里再简单地说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与李春日有关的案件:吉林省延边自治州和龙市森林公安局派出所一个叫崔光林的警察,他在2003年向李春日公司交预付款3万元购买一套住房,合同规定房款全额交完换取住房产权证。2005年5月的一天,崔打电话让李春日公司的会计许玉顺女士去取房款,并让带上产权证。当会计带着李春日来到崔光林所在的派出所时,崔指着屋里桌子上一个纸盒子说:房款就在那盒子里,我先看完住房产权证如果没有问题就把房款给你们。当崔广林确认住房产权证真实时,拿起桌子上的纸盒子就要走。李春日和会计许玉顺情急之下去抢那个装房款的盒子,在抢夺过程中,纸盒破裂,纸盒子露出的都是废旧报纸。当崔光林看到事情败露后,就让屋内另外两个警察帮忙挡住李春日和会计两人,一个是女人,一个是患病正在恢复的残疾人当然不是他们的对手,崔光林扔下破纸盒的,拿着住房产权证夺路而逃。李春日随后打电话报案,等其它地方过来的警察一看是同行的事情转身就走了。听完李春日讲完和看了一些有关这个案子的材料后,我们找到了当时与李春日一同去派出所取房款的会计许玉顺女士正是这件事情。李春日后来经过多次上访,在2011年6月27换来和龙市人大开具的一个证明,说人大主任已经让崔光林到了人大信访办,并批评了他,并让崔光林限期还款或换房照,而且崔已经保证限期还款或还房证。但事情过了三年多,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在李春日患严重疾病后所发生的几十起案件的过程当中,他所有的资金账户被冻结及所有公司和他个人名下的资产大部分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到非常便宜拍卖,如在和龙市文腾街一座上下五层的共有32间客房的独门宾馆仅给拍卖50万元,而且至今拍卖钱款不知下落;

临街一座共有600多少平方米的二层门市楼房被拍卖20多元万;在文腾街小区里众多的车库每个拍卖价格只有几千元,在小区被拍卖完的车库门前贴有出售广告的电话,打通出售车库上的广告人的电话了解车库出售价,告诉我们一个车库卖价至少是8万元。众多不动产拍卖的钱款据说大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划给了众多起诉李春日的原告,很多案件几乎都在他不出庭的情况下判决的。

78起案件,要不是很久前在司法工作的一个工作的官员对总来上访的李春日说出与他有关案子的这个具体的数字,在此之前恐怕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到底涉及了多少经济案子。但这还是几年前的案件的具体数字,当本人在写这份调查报告的时候,他的经济案件已经上升到86起了。

在这几十起案件中,李春日通过律师代理也算胜诉了一些案件,在这里不妨列出几起案件:

2002年李春日公司为敦化市林业机械厂建筑办公楼和住宅楼完成后,但该敦化市林业机械厂拒不付工程款,李春日通过代理律师起诉了该机械厂,2005年8月23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下了判决书,判决该机械厂执行签署的合同书付清欠工程款及相应利息58万多元。案件受理费由李春日承担6505元的一半费用。

2002年9月2日在承建和龙市货运公司综合楼时与动迁户魏风云签订房屋产权调换协议,按协议魏风云应交增加面积款8万元,由于在得到楼房后不执行协议按合同付款,李春日委托代理律师起诉魏风云违约欠款一事起诉到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在2004年判决魏风云偿还房屋欠款8万元。

2003年在和龙市文腾街他招标下来的一块土地,等他自筹资金安排好被拆迁的后,这块土地竟然被一家地产开发商给占用了很大部分,致使招标的土地严重缩水导致他无法建筑楼房,尽管当时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前,侵占方不许动工,但结果还是通过欺骗及野蛮的方式动工了,而这种非法侵占行为至今没有结果。

李春日的官司虽然胜诉了几起,但判决生效多年后,法院要求他们付清的各种钱款至今是分文没有收到到,等于赢了官司输了钱,而且还得倒搭金额不菲的案件的各种受理费用,每经历一场官司开庭后都要缴纳法院各种受理费用,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几十起经济纠纷案子下来,就光要向法院缴纳的受理的各种费用就达40万元以上。

但李春日打赢的官司至今得不到一分钱,而他打输的公司却恰恰相反,原告各种无理的要求的所谓赔款都被法院强制执行了(不过奇怪的是之前那个八家子村的农民胜诉后法院却让原告崔永臣去找被告李春日要),而他胜诉的案件到法院应该强制执行时却没有了任何结果。

如今这个在当地曾经把一个民营公司做的有声有色及兴旺发达的企业家,在一场突如其来的病魔袭击后,不仅让他的身体受到了严重的损伤,然后让他受到更大的伤害的是,在他患病期间不仅没有得到官方的关心与爱护,相反官方与那些趁人之危的人联手对他进行落井下石,采取种种的卑劣手段对李春日合法财产以法律的名义对其进行掠夺,导致李春日公司破产,往日的千万富翁成了一个一贫如洗的连乞丐都不如的残疾人,昔日幸福的一家三口也已经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李春日的父亲在儿子接连不断地遭遇种种不公正的遭遇过程中打击下撒手人寰。

一无所有的李春日一方面在被洗劫一光的情况下拖着残疾身体在大街上摆摊靠卖手机装饰品及像一个乞丐似的向亲朋好友乞讨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来度日。另一方面多年来四处借钱筹集路费想通过合法的正常渠道到各部门申诉要求解决自己所遭遇的种种不公平的问题。

但李春日在申诉自己遭遇不公正的过程中大多数情况下不是在司法部门碰壁置之不理,就是遇到有关部门在大部分时间里都以种种理由拖延时间,说什么“领导开会没有时间”、“领导出差学习去了,回来后给你挂电话”、“以前的管你案子的人不在了,我没有材料,你再写份材料送来”、“你到上级部门去,我管不了”、“你回基层找领导去”、“这么多年了,以前的人都不管,我怎么管,回家等吧,我和领导探讨怎么处理再通知您”。从他上访所挺到的种种诸如此类的话,不难看出有关部门实际上对待他就像对待个皮球似的踢来踢去根本就不打算解决,不过本文开头那个司法工作人员所说的“你一个人身上背着78件案子,给你解决了,要牵涉到多少人,考虑到社会的稳定,知道你冤,但也没有办法,只能可你一个人来了。”这句话却说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这也是李春日遭遇如此多的冤案为什么得不到公正解决的问题的症结所在。尤其恶劣的是当李春日在找到有关领导要求解决问题时,有的官员以为李春日仍然是腰缠万贯的人竟然明目张胆地伸手要钱,如和龙市政务大厅主任姜伟。

李春日在经过多年通过司法渠道及上访得不到任何的公正解决感到特别的悲观之后,如今看到新领导人上台倡导“依法治国”的主张后,给他带来新的希望,因此他想通过把他遭遇的种种不公正的遭遇披露出来,以便引起司法部门及纪检机构重视,以此来解决他多年无法解决的几十起积压的不公正的案件,而且他本人也特别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笔者最后就开头那位在司法部门工作的人所说的有关的为了所谓稳定而不惜无视司法公正的一句话想说一句话:生活在这个国家中每一个人都希望生活在一个稳定的社会里,但是如果这个社会的稳定是建立在不公平、不公正、不平等的基础之上的,那么这样的社会稳定是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的,这样的稳定无论是靠多么强大的暴力和天花乱坠的宣传来维持也是脆弱的和不可持续的。

2014年12月1日于吉林

来源:民主中国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