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民国时期西藏事实性分治的史实

(“民国研讨会”发言整理)

今天的发言应辛灏年先生的要求,就一些敏感的民族问题谈我的看法。有些研究民族问题的学者不愿意过多谈西藏,觉得西藏问题是一个“雷区”。但是我的研究早就进入了“雷区”, 当我们讨论民国期间的西藏问题时,又进入了一个更加深入的“雷区”。然而,我们只有勇於深入“雷区”,才能破解关於国家丶民族丶中藏关系丶汉藏关系的迷思,不进入“雷区”把以往的迷思炸掉,我们就无法建立一个真正的复兴民国丶建立民国丶更新民国的基础。这个问题如此之重要,使我必须按照今天的“中华民国的历史丶现状和未来”的主题来演讲。但是主题要做一点修改:即中华民国和西藏关系的过去丶现在和未来。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由於时间关系,我只能简单说说我的观点。

西藏在民国时期处於事实上的独立状态

2011年10月,我在台北国史馆搜集汉藏关系史料,10月10日正好赶上了民国百年的庆典。2013年1月,我在大陆翻墙上网看到一则消息:达兰萨拉的一些藏人在庆祝西藏独立100周年。这也就是说,1911年的辛亥革命,对於汉人丶满人丶蒙古人丶藏人的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说,辛亥革命啓动了我们百年宪政梦,开啓了古老的汉民族的现代化道路,於此同时,辛亥革命也啓动了藏民族百年的独立梦想和现代化进程。汉丶藏民族自辛亥革命以来所追求的道路是截然不同的,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相互冲突的。

先讲几个重要的史实。1909年,赵尔丰在川边改土归流之後,清政府命令钟颖率军入藏,要把“改土归流”政策施行到西藏去。1910年,1700多名清军进入拉萨,导致十三世达赖喇嘛流亡印度。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一年後,1913年1月11日,蒙古和13世达赖喇嘛的代表在库伦(乌兰巴托)签订了《蒙藏友好同盟条约》,该条约明确规定了双方互相承认对方的独立。1914年,十三世达赖喇嘛派出了4名西藏贵族青年出国学习,此举也可视爲十三世达赖喇嘛寻找现代化路径的努力。然而,这四名青年的走向是英国而不是北京。这段历史,无论是以往还是现今的民国研究者都很少提及。我认爲它伤及了一些“大中华主义者”及汉民族主义者的傲慢:当藏民族的民族独立和现代化道路出现转机的时候,这个我们一向认爲是野蛮落後的民族却向我们认爲是蛮夷的西方国家寻找现代化路径,而不是走向中央帝国。如果说民国从满清承续了全部的地域/版图/疆土,我们却忽略了一个事实:清王朝崩溃後,原先与满清存在关系的各主要非汉民族开始重新洗牌,“五族共和”的五族中,至少有两个大的民族在民国初期就曾宣布独立。

我在寻找资料中,看见过一组类似於奏摺性质的档案,可以统称爲“筹藏策”。从普通的大学生给蒙藏委员会写信说西藏问题应当如何解决,或者各种形式的高官报告/建言说西藏问题应当如何筹划解决。这些资料总体说有几个特点。1丶除了极少数外,主要是汉族知识精英写的,反映了汉族知识精英对怎样处理西藏(被称爲“脱繮之马”)问题的看法。2.这些“筹藏策”不外乎两个重点:控制丶改造。有的建议武力控制,有的建议“攻心爲上”,有的建议文化改造等等。3. “主权不可退让”,因此无视藏人的意愿。事实上,当蒙丶藏签订条约互爲承认的时候,也就说明蒙丶藏事实上已经跟中央政府决裂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无法修复。当汉人知识精英们倡导“五族共和”时,却有蒙丶藏这两个大民族要脱离出去,不打算跟你们“共和”。南京政府成立的时候,另外两个民族在签订独立条约,这段历史,我们的史书都在回避。偶尔提到这个协议时,往往又会陷入“条约合法性”的争议。其实,更重要的是事实是:在民国成立之初,蒙藏两个民族通过签订条约明确表达了独立的意愿, 蒙藏两个民族都认爲“五族共和”跟自己无关。

那麽,这些“筹藏策”说明什麽问题呢?说明在那个时期,民国和西藏没有实质上的关系。如果有实质性关系的话,也就无须朝野各界人士如此出谋划策了。事实上,民国从来没有治理过西藏,民国时期,西藏事实上处於独立状态。民国政府并没有将他们的统治推行到西藏,就连四省的藏区,包括康区丶安多等的大多数地区,特别是在高原牧区,民国的行政也没有推行到基层。比方说,尽管青海建立了行省,但是在藏区的玉树丶果洛等地并没有施行实质性的统治,这些地区的管理还是传统的地方王。

整个民国时期,国民政府使出浑身解数来进入西藏,往往在青海格尔木丶四川的金沙江一带就被挡住了。同时,在民国期间,两方还发生过几次冲突,史称“青藏战争”丶“康藏战争”。 民国政府做出的全部“统治西藏”的努力就是要恢复某种联系,而他们做到最好的地步,也不过是蒙藏委员会在拉萨建立过办事处,驻藏时间很短。在民国时期, 西藏还出现过两次“驱汉”,即“驱逐汉人”事件。一次在1913年,13世达赖喇嘛流亡印度时候就发生了。民国初年,当辛亥革命爆发消息传到拉萨时,拉萨的川军发生了哗变,川军在拉萨烧杀抢劫,引起了藏人驱汉。这是第一次驱逐汉人事件。由此开啓了西藏历史上事实独立的阶段。此後,民国政府全部努力就是试图与拉萨的噶厦政府建立关系。

民国期间,一共出现过两次建立关系的机会。一次是13世达赖喇嘛圆寂,民国政府赶紧派人去给吊唁,并给予一个封号;第二次是现在仍然健在的14世达赖喇嘛坐床典礼,国民政府派吴宗信去出席。现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吴宗信“主持”14世达赖喇嘛的坐床典礼是不真实的,他的报告中描述的细节与其他在场者所描述的细节不相吻合。第二次藏人“驱汉”事件是国民政府撤出大陆,藏人展开了第二次驱逐汉人的运动。蒙藏委员会派驻拉萨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被噶厦政府限期离开,经过印度回到中国。此後,1950年,中共通过“昌都战役”打开了西藏关闭的大门,1951年中共派兵武装占领西藏,开啓了中藏关系第二阶段。然而,中共入藏带来了西藏历史上最大的灾难。

民国退守台湾後双方政治缺乏互信

民国退守台湾後,与14世达赖喇嘛的流亡政府是什麽关系?这就是我想要说的民国与西藏关系中的“现状”。1959年拉萨事件後,蒋总统发出声明,支持西藏人民的反共抗暴运动,承诺并肩作战,并承诺光复大陆後会给藏族人选择的权利。但藏人置之不理,觉得不能再次上汉人的当。对於藏人来说,中土政权谁掌权不重要,他们根本就不相信汉人了。2009年我在达兰萨拉采访达赖喇嘛尊者时候,他说:“在西藏的语言里面,对中国所有的朝代,远点说,从唐朝开始,还是宋,元,明,清,不管是哪个民族统治中国(不管元朝时蒙古人的,清朝是满族的),我们对他们的称呼,都是‘甲那的皇帝’。对印度称‘甲噶’,对中国称‘甲那’,对印度和中国称:甲噶和甲那。在历史上一直是这样。”

我对此的理解是,从历史上来看,藏人从来就不认爲自己是“中国”的一部分,我们提出的“五族共和”,尽量想要把藏人纳入民国体系,很大程度上是一厢情愿。13世达赖喇嘛在1913年就发出了藏人的独立宣言。这说明我们(汉人)对藏族和其他民族的了解,与事实有很大的误差。这个误差说明了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当现代化的曙光照耀民国的时候,汉族的民族精英并没有解决好新的国家如何接纳既不同文丶也不同种丶又不同历史,在不同朝代中被皇权强行纳入帝国的非汉民族的问题,这个问题,民国并没有解决。到了国民政府退守台湾的时候,这个问题再次出现。以蒋总统的善意没有获得回应的方式出现。

後来,台湾民国政府派人接触西藏流亡政府,希望西藏接受蒙藏委员会的领导,西藏流亡政府当然拒绝。後来蒙藏委员会又在流亡社区做了许多不太有建设性的事情,导致双方的关系进一步恶化。当时流亡政府甚至把他们认之爲中共之外的第二号敌人。西藏流亡政府做出过一个决议不与蒙藏委员会来往,这个决议至今有效。达赖喇嘛尊者第一次去台湾是1997年,他已经是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他翻过喜马拉雅山已经快40年了。这给我们什麽啓示?达赖喇嘛尊者从1959年流亡,走进自由民主的印度,花了两个礼拜;达赖喇嘛尊者从印度走向民主自由富强的西方世界花了20年;这次会议上很多朋友称中国大陆爲“中华民国沦陷区”,台湾爲“中华民国自由区”,可是,达赖喇嘛尊者走出“中华民国沦陷区”只用了两个礼拜,走进“中华民国自由区”却用了近40年。尽管达赖喇嘛尊者可以自由来往美国,却至今还不能自由来往台湾。这些问题说明什麽?这些都值得我们思考。

必须承受中共的“负资産”

我们想要恢复的民国究竟应该是什麽样的民国?尽管民国政府在西藏和其他民族没有欠下大笔血债,但如果民国恢复之後,我们应该建立怎样的一种民国与西藏的关系?“光复民国”不能跳过1949年之後的历史,不能绕过这段历史以及它所承载的一切,直接衔接到1949年之前的中华民国。也就是说,恢复的民国必须要承受中共在西藏留下的负资産,而中共不止在西藏有血债,我可以说出至少有10个非汉民族经历了中共的屠杀。

继承了这笔负资産後又怎麽办?我非常赞成辛灏年先生提出的民族问题原则,非汉民族的社会制度可以自决。但是,我完全可以想像,许多非汉民族的知识精英对於以汉人爲主的中央政府的态度会是:“没有你对我最重要”。这个时候,我们怎麽办?我们的认知能否超出邓小平说的“除了独立,什麽都可以谈”的跨度?无论未来的中国有如何美好的前景,但在民族问题上,现在的知识精英们,不管政治立场和对未来的愿景是什麽,恐怕大多数都没有超越邓的“除了独立什麽都可以谈”的跨度。当人权丶主权这些问题放到具体的民族关系上时,其内涵很可能会有改变。也就是说,对非汉民族来说,独立也是天赋人权。我们汉人作爲一个大的丶强势的民族,有没有权力来替被压迫的非汉民族作出选择?

达赖尊者在1999年在华盛顿说,西藏问题是个道德问题。爲什麽说他没说是领土问题丶政治问题丶人权问题,而是“道德问题”?对於关心中国前途的人来说,我们必须关注和思考这个道德问题。西藏问题在拷问我们的良知,也拷问我们有多少权力来替非汉民族决定他们的未来?这是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西藏问题到现在已经有100年了,它伴随着中华民国的诞生而诞生。它会不会随着一个未来民主的自由的中国诞生而结束?这有待我们的努力。

最後,说到未来的中国是个什麽状态。不久前,我陪两位中国大陆来美国旅游的年轻人去费城参观独立宫,美国的建国者在1776年签署独立宣言,在1787年制定宪法的地方。参观的人有来自全美国各个种族的人,也有来自世界各国的游客。我们今天看到,美国是不可动摇的世界第一强国,而美国不仅种族丶文化多元程度是世界第一,美国多种族多文化的人民和谐共处的程度也是世界第一。而这一切,都来源於二百多年前在那个大厅里开会的几十个绅士,来自於他们秉持的理念。他们不仅超越了他们个人的富贵荣辱,他们也超越了他们所生活其中的宗教丶文化丶社团丶族裔丶政治活动所规范的团体利益和价值观。他们不仅继承了自古罗马以来西方文明传统中崇尚理性丶崇尚高尚道德的理想主义政治观,他们更突破了自身文化传统的局限,看到了人类自由理想的未来,看到了“人生而平等”的理想能够在这块土地上第一次真正实现的可能性,爲了这一人类最高理想的实现,他们能够放弃自身一切狭隘利益和狭隘观念。正是由於这几十个人秉持了这样的理念,有这样的精神,才有了美国独立宣言,才有了美利坚合衆国宪法,才有今日美国的一切,而我们,也才能够以一个自由人的身份,生活在这块土地上。

现在,我们这些生活在自由土地的人,能否接受在国家丶民族丶统一丶政府等等概念之外,还有道德丶伦理丶正义这些概念?我们能否走出邓小平的认知水平?如果我们不能走出这样一个认知,我们这个国家最多只能走到“中华民族”和“五族共和”这个节点,决不能达到美国今天各族裔和谐共处的水平。我只是个历史学家,不能预告未来。但是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很大程度上,作爲思考者,今天我们自己的思想能走多远,未来的中国,或者未来的中华民国就有可能走多远。

 

来源:黄花岗杂志

作者 editor

在 “李江琳:事实分治下的民国和西藏” 有 1 条评论
  1. 同意李江琳女士的观点,也感谢您对西藏问题的一如既往地关注和研究,您的著作《拉萨,1959》内容翔实,文笔冷静,将那些仿佛风中落叶即将飘散的历史碎片收集整理,为历史做记录,也为人类的美德和良知作证,善莫大焉。我认为地方自治和民族自决是迄今为止最不坏的政治制度 。国家是为人而建立,而人不是为国家而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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