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超级大国为什么崩溃(142)
赤色帝国覆亡之谜(95)

苏共领导在民族问题上犯的第六个错误是人为地拉平各共和国经济发展水平,对民族关系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苏联成立后,长期实行拉平各共和国经济发展水平,试图消除历史上形成的各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的政策。勃列日涅夫把拉平各共和国经济发展水平作为短期内必须实现的现行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忽视各共和国和各地区的自身情况和利益,人为地采取“一平二调”的政策,结果既助长了一些落后民族的依赖心理,也引起了另一些发达民族的不满。例如,波罗的海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三共和国与北欧发达国家相邻,历史上联系密切,原来经济发展水平相近。而在加入苏联几十年后,它们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深感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远远落后于北欧国家。因此,当地民族居民对联盟中央政府推行拉平经济发展的政策很不满,认为被迫加入苏联“吃了大亏”,一直潜伏着脱离苏联和实现独立的倾向。俄罗斯联邦领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经济部门齐全,科技力量雄厚,在全联盟中一直占据经济和政治主导地位。在与其他共和国的经济关系上,俄罗斯人认为援助其他落后民族太多,俄罗斯成了一头“奶牛”,“任其他人吮吸乳汁”,“吃了大亏”。在勃列日涅夫时期,俄罗斯人就对苏联中央政府一味拉平各共和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政策不满,已经有“甩包袱”的思想情绪。乌克兰除石油天然气比较短缺外,其他自然资源丰富,工农业生产比较发达,经济与科学技术力量比较雄厚。乌克兰人感到政治上受到大俄罗斯人的压制,经济发展受到其他落后民族地区的牵制,对“拉平”和“一平二调”的政策也深为不满,因而产生要求脱离苏联和实现民族独立的强烈情绪。

在国家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联盟中央政府通过行政命令统一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在一定历史时期促进了落后民族地区的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缩小了它们与发达民族地区的差距。但是,落后民族并不是主要依靠自身力量,而是依靠联盟中央政府调配物资资金和人力以及其他发达民族的援助发展经济和文化,结果增加了落后民族的依赖性和缺乏自我发展的动力,实际上损害了它们的长远利益。虽然1982年2月苏共中央关于苏联成立60周年决议宣布,“解决了各苏维埃民族共和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拉平任务,保障各大小民族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平等”。然而,如果从人为拉平经济发展水平政策的实际效果来看,这种援助方式并不能使落后民族本身从经济文化形态上跨入更高阶段。因为虽然外部帮助可以提高落后民族地区的整体经济实力,但由于这种外部援助是拔苗助长,即苏联中央政府以行政命令方式向落后民族地区选派领导干部,输送科技人员,建立企业、学校和其他文化生活设施,实际上主要是由外来民族担负落后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建设发展任务,而本地民族却不能独立自主地领导和管理自己的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这样一来,许多落后民族地区居民实际上被排斥在这一过程之外,或者说这些经济和文化活动并没有真正促进本地区民族自身的发展。例如在中亚、高加索地区以及俄罗斯的西伯利亚、远东和北部地区,虽然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指标上升了,但这并不能真正反映当地民族从事经济和文化活动的水平,而是外来民族在这些地区从事经济和文化活动的水平。因为这些地区的企业与科研机构里的主要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多数是外来民族,实际上先进产品和科研成果并不是当地民族创造出来的。中亚五个共和国独立后,由于俄罗斯等外来民族的大批科研人员离开中亚回国,中亚国家的大中型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受到很大影响,也说明了这个问题。苏联中央政府为实现拉平经济发展政策,强行按专业化劳动分工发展经济,其结果造成中亚、外高加索地区经济结构单一化和畸形发展,加工工业落后,基本上成为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供应基地,其实际经济发展水平与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与俄罗斯、波罗的海三共和国等比较发达地区相比存在明显差距,这就引起这些共和国本地民族对联盟中央政府的不满,加深了民族离心倾向。

比亚勒在他的著作中论及苏联的民族问题时,并不认为少数民族纯属傀儡,毫无作用。他指出:

在通过俄罗斯人特使从内部控制这些共和国的政治机构方面,可以看出两种倾向。这两种倾向初看似乎是相互矛盾的,但事实上它们是互相制约的。一种倾向是希望这些共和国的领导和骨干有更大的独立性和影响,另一种倾向则希望中央领导集团增加在这些共和国占据高级职务的俄罗斯人的权力。

有许多迹象可以说明第一种倾向。其一,这些共和国当地最高领导人出头露面的机会多了,他们的政治地位也得到了加强。这尤其表现在他们去参加莫斯科最高决策机构活动的机会增加了。其二,俄罗斯共和国特使出头露面的机会没有增多,或者说他们的政治地位也没有上升。这些共和国的俄罗斯人第二书记,现在同过去一样,仅仅保留了苏共中央候补委员的地位,而在这些共和国的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里俄罗斯人的代表人数也没有增加。

而在这些迹象中,最重要的是在所有这些共和国中最高一级的当地人员的质量提高了。(标志之一是,在几乎所有共和国科技工作者中,非俄罗斯人所占百分比提高了)直至六十年代初期,在这些共和国党政机关任职的少数民族干部,大多只受过中等教育,或只上过地方党校,没多少管理经验,所以他们不得不依靠俄罗斯的“帮手”来处理政府事务。而在今天,所有这些共和国都第一次拥有了他们自己的高级干部,他们的工作水平与这些共和国内外同级的俄罗斯干部相比已没有多大差别。如今他们第一次可以在没有俄罗斯人参与和广泛的帮助下管理这些共和国了。

这类当地骨干的形成及其政治和社会地位变化的进程,当地干部得到晋升机会和得到满足的进程,为这些当地干部可能仍然强烈地支持苏联现行制度提供了基础,为说明过去十年苏联民族关系为什么稳定提供了关键性的要素。当然,这种情况也同时加重了苏联今后的困难;他们地位的提高和能力的增强一旦达到难于再前进的时候,这些当地骨干分子将会日益向中央当局要求更多的自治权的前景,就可能会急剧出现。

第二种倾向——希望中央领导集团增加在这些共和国担任高级职务的俄罗斯人的权力——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直至六十年代,派到这些共和国工作的俄罗斯人,主要是从外地调去的,他们不懂当地语言,不了解当地组织情况、风俗习惯和问题。现在,在仅次于最高一级的岗位上工作的俄罗斯人,已经越来越多并且绝大多数已经不再是外来人了。他们在这些共和国里已工作多年;他们是一步一步地爬到目前的工作岗位上的;他们在控制和管理这些共和国的机构方面,可望获得更大的成效。

但是,就这些共和国的最高俄罗斯特使党的第二书记来说,为了加强效力而出现了最有趣的换班。他们都是从这些共和国之外选派来的——这是为了防止他们可能同他们奉派以中央当局名义去控制的那个共和国的机构发展关系。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要定期调回俄罗斯,再从俄罗斯派新人接替他们的工作,以使他们没有时间发展这种关系。与六十年代相比,变化最大的是选派去担任第二书记职务的人的类型不同了。六十年代,第二书记的作用主要是进行思想上的监督,而今天他们更多的是进行管理方面的监督。这种变化,是有效地对付这些共和国中新的、已经发生了变化的当地领导和骨干队伍的一个必要前提。

除了某些例外的情况以外,当地共和国的骨干分子并不是这些俄罗斯人的全面合作者;他们充其量只是有限度的合作者。按照他们管理这些共和国的程度,他们的权力只限于留给这些共和国自己作出决定的范围。他们可以通过四种途径扩大自己的权力:

通过同苏联当局讨价还价以提高他们对中央决策的影响,这就是说,更有力、更有效地打通中央政府;
在执行中改变中央当局所通过的政策,即通过采取有效的官僚手腕;
扩大留给地方当局进行决策的范围,这就是说,扩大共和国的自治权;
从加盟共和国领导岗位上向中央领导和骨干的岗位上输送人员,即通过提高他们政治地位的办法。

毫无疑问,同中央当局就具体问题进行讨价还价,是苏联地方当局策略的核心。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得到中央预算拨给共和国的资金和各共和国预算总的规模问题。对这类问题,看来各共和国的领导层在向中央当局施加压力方面相当一致,他们甚至可能得到这些共和国内俄罗斯特使的支持。在这方面,人们难以追溯双方斗争胜负的纪录,但人们应牢记这条扩大共和国影响的道路的基本限度——一个共和国在这方面的每一次胜利,都是以另一个共和国的失败为代价的,所以,在全苏范围内就可能还是一个平局。

这场为争取资金和地方预算规模而进行的政治经济上的斗争,主要不是向中央当局争,而是在这些共和国自己之间争,这就会随之使全苏联盟的安排得到加强。只要存在一个强大的中央俄罗斯当局,各共和国骨干在经济问题上的利益就很少能一致起来。

少数民族的当地共和国骨干分子玩弄官僚手腕,企图在执行过程中改变中央当局的指示,这是不会有什么疑问的。然而,他们这样做,却由于他们当中有中央当局安插的监督执行他们指示的当地俄罗斯人官员而受到了牵制。更为重要的是,这时共和国的骨干已经不再代表共和国内的一个统一阵线。他们因其管辖地区和职能机关的利益不同以及观点不同而分化了。这时,在每个共和国骨干分子内部都进行着一场争取资源和资金的竞争,而俄罗斯特使和中央当局则成了仲裁人。因此,这些共和国内的官僚手腕,并不构成对中央当局的政治威胁,而是像俄罗斯地区的地方政治手段一样是可以控制的。

应当清楚地看到,各共和国骨干们前两种扩大权力的办法,从他们能够实现和已经实现的成果看,充其量也是非常有限的。只有第三种办法才直接触及了民族自治程度的要害。这里,用各共和国骨干的观点来衡量,勃列日涅夫时代的纪录并不是令人鼓舞的。在斯大林之后的初期阶段,这些共和国管理自己地区的权力,在文化和经济领域,甚至在公共秩序方面都有了相当程度的扩大。但是在过去15年中人们所见到的,共和国的特权最多也是处于停滞状态。应当指出,这种在社会经济事务上出现的停滞状态,不是对少数民族的非俄罗斯地区的歧视,而是勃列日涅夫时期加强严格的中央控制和防止在所有地区权力分散的一个总趋势。

在这种情况下,少数民族的骨干分子扩大其权力的第四种办法——通过从政治上提拔进入中央的办法——就变得更加重要了。但勃列日涅夫时期在这个问题上的纪录却是令人失望的。对非俄罗斯人骨干分子来说,进入中央机关的道路基本上是封闭的。

在党的中央书记处里,没有一个非俄罗斯人。在党的中央机构里,在150多名政府高级官员中,只有三名非斯拉夫人。在武装部队150名高级军官中有三人是非斯拉夫人。今天,这方面的情况比斯大林统治的全盛时期还要糟糕。

苏联民族问题中最敏感的部分应属语言问题。勃列日涅夫时期语言政策的特点是: 一方面讲“各民族语言平等”,另一方面又大力推广俄语;一方面宣传推行“双语制”,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又排斥民族语言;在法律上找不到语言歧视的条文,在实践中忽视民族语言的现象随处可见。

勃列日涅夫时期,原来各加盟共和国的教育部被撤销,各共和国中小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教师培训、教科书印刷等等,都是由莫斯科的人民教育部管理。这就使勃列日涅夫时期成为苏联存在的70年中,俄语推广速度最快的时期。特别是在七十年代,推广俄语几乎成为一种运动。当时推广俄语是在“双语制”的口号下进行的。

应该指出,对于一个多民族国家来说,要求民众除本族语言外还要懂人们交际普遍使用的语言,这是正常现象。每个人愿意学习掌握何种语言,这是他本人的事,应该由他本人自主选择。可是,如果人为地规定必须采用哪种语言作为“双语制”中除本族语言外的另一种语言,或者名为“双语制”,实际上对一些人持这样的要求,却又允许另外一些人不实行,这就很容易产生问题。而且勃氏当政时期,还把学习俄语这一语言现象意识形态化,上升到政治的高度。

由于大力推广俄语,少数民族懂俄语的人数增加很快。1970年非俄罗斯民族人口中有55.7%掌握了俄语,1979年达到57.8%。

1970年一项统计资料显示,只有3%的俄罗斯人掌握了其他民族语言(尽管有20%的俄罗斯人生活在其他民族地区),而非俄罗斯民族懂俄语的人在各地区所占比例从最低的14%到最高的81%。这就是说,少数民族懂俄语的人数比俄罗斯人懂少数民族语言的人数要高出几倍至几十倍。这就表明,所谓“双语制”主要是针对少数民族而言的,俄罗斯人对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包括其居住地区主体民族语言不感兴趣。这种情况必然引起少数民族的不满。

由于苏联当局大力推广俄语,使少数民族语言的社会功能逐步萎缩。官方对俄语的普及被看作是大俄罗斯主义和强制俄罗斯化的表现。当人们发现自己的孩子已不再了解本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甚至产生了自卑感时,他们表示了愤怒。从六十年代后期开始,在许多共和国都出现了抗议俄罗斯化的突发事件。1978年,一些共和国在制定本国的新宪法草案中,取消了原来以本国主体民族语言为国语或官方语言的规定。因此,在格鲁吉亚和亚美尼亚等共和国出现了当地民众的抗议示威。最后,在这些共和国宪法的正式文本中只得收回了这些改动。

比亚勒在苏联民族问题的论述中最后写道:

在苏联所有民族中,只是没有让俄罗斯人单独建立管理他们自己党务的组织和机构,这并不是对他们的歧视,而恰恰是说明了他们的特权地位。俄罗斯人根本没有必要像苏联其他民族那样建立一个单独的党的组织,因为他们就像对待自己的封地一样掌管着全苏联的党及其中央机构。要是俄罗斯人也建立了负责自己党务的单独组织,那就说明他们放弃了在人事安排问题上的歧视性做法。

关闭非斯拉夫人进入党中央和中央政府骨干队伍的通路和阻挠这些共和国骨干争取特权及地方自治的努力,是使俄罗斯骨干和非斯拉夫骨干之间关系必然长期紧张的政策。但很显然,俄罗斯骨干和非斯拉夫骨干之间现存的有限度的伙伴关系和使非斯拉夫骨干在各共和国内有升迁的机会,足以帮助把民族问题遏制在目前非致命的形势之中。

苏联是一个拥有一百多个民族的国家。但从它们在政治上的重要性和起拆散团结作用民族认同问题来说,它们各自的地位显然是非常不相等的。像那些没有自己的共和国的少数民族的大量的不满情绪,苏联是经受得住,而不致于对它的政治制度和稳定造成严重危害的。

如果在一个加盟共和国或一些共和国里,出现一个群众性的民族运动或当地骨干有不忠的活动时,苏联领导集团就会敏感得多,给制度带来的影响也大得多。苏联领导集团承认,由于它在俄罗斯人直接干预各共和国政府的程度上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办法,使得各个地区的地位不同了。让我们看外高加索各共和国的例子吧: 它们得到了充分自治的地位,这不仅说明由于这些共和国的人民拥有非常强的民族认同性,更由于当地的教育水平和拥有的专业人材甚至超过俄罗斯本土,所以对它们不得不给予充分自治的地位,而且这也反映了对当地人民和骨干分子政治素质的赏识。

全苏范围内民族问题的关键在于三个斯拉夫人的共和国,特别是乌克兰,尽管它们不能保证遏制这个问题的发展。给乌克兰政治、经济和文化骨干分子的待遇,不同于给所有其他共和国这类人员的待遇,这是不足为奇的: 乌克兰人有机会大批地晋升到中央骨干行列并在重要岗位上工作,在非斯拉夫共和国充当中央当局的代表。

当然,乌克兰骨干能享受这种“比别的民族更平等”的伙伴关系,是由于俄罗斯人和乌克兰人属于同一种族和他们文化上的相近以及乌克兰知识分子高度的俄罗斯化的结果。而且,俄乌这种密切关系,以向乌克兰骨干分子提供机会的办法,开拓了乌克兰人效忠现有联邦制的前景,这种前景将使他们不去追求自治的愿望。这样做就为遏制苏联的民族问题提供了一个基础。

比亚勒在这一章最后指出:

苏联领导人曾设法遏制过他们七十年代所面临的真正的问题。当时没有在任何领域出现深刻的制度性危机,而恰恰就是这些同样的问题,可能在未来的十年会破坏和削弱苏联稳定的基础。新的领导集团将面临的抉择,不仅对他们自己来说是困难的,而且在某种情况下,显然也是斯大林之后的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不管其结果如何无法预料,未来的继承很可能打断十年来苏联内外政策上明显的放任和惰性。现在似乎已经看到,就中央的内外政策所发生的争议,将会分化苏联的骨干分子,尽管争论的范围、要点和派别情况目前尚不清楚。现在,这些争议将会日益推向前台,八十年代的继承斗争将恰好环绕这些问题的解决开展,而领导和骨干的新的组合将恰好环绕它们而出现。

比亚勒的上述观点恰好符合后来的实际情况。

(未完待续)

荀路 2024年3月24日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