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把你造就为一个作家?整天地陷入白日梦的能力,一般意义上的玩弄语言的工作,此外,与其说是为了我自己的目的还不如说是为了语言的目的,因为坚持真理就会成为一个令人讨厌的人——一句话,被广义地视为天才的东西无疑是其中的一个因素。

像我们这样集中精力写作的作家,不管怎样我们都还记得不少听过的故事,不会忘却口头文学的源头。一件好事传千里,所有的故事都要通过口耳相传。讲述起来有时模糊,有时犹豫,有时迅急,仿佛被恐惧驱使着,有时悄悄耳语,以免被人偷听走漏风声,有时高声,有时清晰——所有这些技艺都源自文学自我期许的实际上很难达成的初衷:编织生活的精彩片断。如果我们忘记了这一点,如果我们在写作中忘记了这一切,那么,我们的故事就会吊书袋,就会像灰尘一样干巴巴。

现在,我们有这么多的书可以读,也是一件大好事。不管我们高声为他人朗诵还是独自吟诵,书籍总是具有永恒的价值。它们已经成了我的灵感之源。在我年轻而具有可塑性时,诸如麦尔维尔、杜林这样的大师,或路德的出自《圣经》的德文著作,经常激发我高声朗读。我在写作时,会把墨水与唾沫搅在一起。现在事情已经变了许多。被称为写作的苦工,我已忍受了五十年,不,我在自讨苦吃时添加了不少调味品,我咀嚼那些咬不动的多筋骨的章句,嚼碎成容易下喉的软糊糊的东西。我在狂喜的孤独中自言自语,当我捕捉到恰当的语调、共鸣和回响时,我就挥笔疾书。

是的,我爱大声朗读。长期伴随着我的这个伴侣的多音符号的健谈不断在呼唤我,使我把逐字逐句抄写的文字变为一部部手稿。当我向听众朗诵某些篇章时,我感到没有什么比我自己的书更令我喜欢——这些书好久以前就已经流到那个封闭地区,已经化为读者自己的财富。早已过了语言的断奶期的青年,头发花白却仍然贪读的老人,把那种书面语言变成了他们的口头语言。具有魔力的作品一本接一本面世。赢得一种立场,逆时代潮流写作,在他的路上铺设站得住脚的真理,这就是这位作者信仰的原始宗教。每个人都相信他的不言而喻的许诺:未完待续……然而,我是如何成了一个作家、诗人和艺术家——所有这一切是如何一齐令人惊异地写到了白纸上呢?是一种怎样清高的家庭教养使一个孩子达到如此狂热的地步呢?

我早在12岁那年就想当艺术家。这个念头与二战爆发时我的想法是一致的,那时我住在但泽的郊区。但是,我的职业发展的第一次机遇等待了好久,直到次年我在“希特勒青年”杂志《伸出一只手!》(Hilf Mit!)上发现了一个诱人的机会。那是一次有奖故事竞赛。我立即写出了我的长篇小说处女作。受到母系背景的影响,这部小说题为《卡苏比亚人》,但情节并未发生在这个人口愈来愈少的小民族的痛苦的现状中,而是发生在13世纪的一段新旧交替时期。在那旧王已死新王尚未即位的权力的真空中,土匪、强盗把持道路,一个农夫对正义的唯一要求就是“袋鼠法庭”,即不依国家法律程序而私设的公堂。

我现在还记得起的是,对卡苏比亚的偏僻乡村的经济状况作了简单交代之后,我开始描绘种种掠夺、抢劫和复仇的杀戮。掐死人、杀死人然后用烤肉的叉子串起来的细节比比皆是,被“袋鼠法庭”吊死处决的人也相当多。在第一章结尾,所有的主要人物和大批次要人物都死光了,有的被埋葬了,有的却暴尸于野,填了乌鸦的肚皮。由于我的文体感不容许我把尸体化为幽灵,把小说转变为鬼怪故事,我就必须承认这是一次失败,我只得给它一个意外的结尾,不必“未完待续……”。当然,这样收场是不好的,但这个作家生手学到了一点教训:下一次他应当对他笔下的人物表现得温和一些。

我开始读得愈来愈多。我有自己的阅读方式:把指头塞进耳朵。让我解释一下,我的一个妹妹和我在狭窄的环境中长大,家里只有两间房,因此我们都没有自己的房间,甚至经常挤在一个角落里。长此以往,这反而变成了一件好事,也就是说,我在童年时代学会了在人群中间在嘈杂环境中如何集中精力。我可以在鸣响的铃铛声中阅读,我经常沉浸在书本的世界。我的母亲是喜欢开玩笑的,有一次,她拿走我已经咬了几口的面包卷,换了一条肥皂摆在我面前,站在旁边盯着我,可我一眼也不瞧就去拿肥皂,张口就咬,差不多嚼了一分钟,那种怪味才使我从纸上的奇遇中走出来。这样一来,母亲就对一个邻居夸耀说,她的儿子读书时是如何聚精会神。

今天,我可以像小时候一样全神贯注地阅读,但我再也没有像那次一样着迷了。我家的书籍那时摆在蓝色帷幕的窗格玻璃后面的书架上。母亲是一个读书俱乐部的成员,她把陀斯托耶夫斯基和托尔斯泰的小说并列在一起,夹杂着哈姆森(Hamsun)、拉阿比(Raabe)和维基•包姆(Vicky Baum)的小说。塞尔玛•拉格洛芙(Selma Lagerlof)的《贝林的故事》是容易到手的。我后来继续到市立图书馆去读书,但我母亲的藏书给我提供了最初的冲动。她是一个谨小慎微的开店铺的妇女,有时却不得不把货品赊给信誉不可靠的顾客。她也是一个极为爱美的人,经常靠简陋的收音机听歌剧,听轻松的乐曲,高兴地听我讲得愈来愈好的故事,她还经常去市立剧院,也多次带我去看戏。

几十年前,我在布满虚构人物的作品中以史诗的笔触描绘了一个小资产阶级家庭的童年轶事。今天,我在这里重温旧事的唯一原因,是为了有助于我回答这个问题:“是什么把你造就为一个作家?”整天地陷入白日梦的能力,一般意义上的玩弄语言的工作,此外,与其说是为了我自己的目的还不如说是为了语言的目的,因为坚持真理就会成为一个令人讨厌的人——一句话,被广义地视为天才的东西无疑是其中的一个因素,但是,所有这些突发奇想的才华,之所以能转化为一种具有恒力和深度的载体,更重要的原因是家庭牧歌中的那种突发性的政治介入。

我母亲所喜欢的表弟,像她一样是一个卡苏比亚人,在但泽自由市邮政所工作。他是我们家的常客,总是受欢迎的人。战争爆发时,在赫维柳斯广场邮政所的建筑物上,我表舅和不少人顽强地抵抗一支纳粹突击队的围攻,他们坚持到最后一刻。失败后,他们立即遭到审判。突然,他们在行刑队面前消失了。他的名字在一夜之间而且长久地再也没有人提起。他成了一个不存在的人。但他必须活在我这里,必须活在我所经历过的那些年月里:我15岁就穿上了军装,16岁时就品尝了恐惧的滋味,17岁时落入美军战俘营,18岁时,我开始在黑市打工,当石匠的学徒并且开始学习石雕,并且准备进艺术学校。写作和绘画,绘画和写作,天马行空的诗歌,古怪的独幕剧,我就这样在作品中神游,直到我发现了那些难于驾驭的材料——我对于审美愉悦仿佛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需求。在它的碎片下,到处都长眠着我母亲心爱的表弟——那个波兰邮政所职员,那个被枪杀了被埋葬了的人,那个仅仅被我(还有别的什么人吗?)发现了的人,那个被文学艺术的呼唤挖掘出来然后以别的名字和装扮复活过来的人。这一次,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和次要人物,无不洋溢着生命和活力,仿佛他们依旧活着,而且,若干章节连缀成篇,某些章节发展到结尾又生波澜,从而使作者能够不断地许诺:未完待续……

就这样不断地写呀写呀。我最初的两部长篇小说《铁皮鼓》和《狗的年头》,以及插在它们之间的中篇《猫与鼠》,把我训练成为一个青年作家。这几本书结果引起反感,激起愤怒甚至仇恨。出于对祖国的爱而从事的工作可以被视为弄脏了故国老巢的勾当。从此以后,我成了一位有争议的作家。

这就意味着,像在西伯利亚或诸如此类的地方被查禁的作家一样,我进入了一个很好的公司里。我没有理由抱怨;相反,作家应当想到:长期争议不休乃是一种令人鼓舞的现象,选择这一职业就得充当冒险的角色。在适当地权衡利弊过后,作家总是以极大的愉悦想在高级的强力的菜汤中捞点东西,这是人生的一种现实状况。这就是造成文学的发展类似于检查制度的发展及其改进的一大因素。

(本文节选自君特·格拉斯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演讲词。)

来源:蓑翁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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