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地看,中共在建政之前,对腐败问题并不是没有认识和警惕的。据说中共在从西柏坡向北京搬家的那天早晨,毛泽东在走上吉普车之前,还带着有些惶惑的神情问身边的周恩来:“会不会像李自成那样又搬回来哟?”由此见出他当时对李自成进北京后,由于贪财恋物而失去政权的历史教训,是铭记在心的。所以,进城之后才会发出那个“要警惕糖衣炮弹进攻”的政治告诫。只是在他“龙椅”坐稳之后,便逐渐忘乎所以起来。并随着“土地改革”、“镇反”、“三反五反”、“三大改造”等运动的捷报频传,开始进入了所谓“超英赶美”和“解放全人类”的政治幻觉之中,而疏于微观上的治国理政。虽然在这之后的十余年间,他也曾经发起过几次反腐运动,但结果都收效甚微。其中,即便是规模最大的“三反五反运动”,实际打掉的所谓“老虎”,只有刘青山、张子厚2人,其他都是一些苍蝇、蚊子。

至于后来他发起的“大革文化命”,尽管没有明确提出反腐的口号,但由于当时的社会,已经对官僚主义的腐败现象,产生了不满情绪。所以,这个运动能够被很快发动起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正在于他充分利用了社会和民心的这种力量。现据大量揭露出来的“文革”史料证明,“文革”开始之时,每当批斗“走资派”时,都要把从他们家中搜查出来的高档消费品,如当时市场上买不到的名烟、名酒、化妆品、收录机等等,如数搬到批斗现场,作为他们贪污腐败,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罪证。进而去激起广大民众,争相成为“造反派”的狂热情绪。最后达到了他挑起全民内斗,掩盖高层权斗的政治目的。

随后是90年代末期,朱镕基入主国务院之后,由于亲身感受到腐败对改革形成的巨大阻碍和钳制,因而矢志反腐,并公开誓言:“准备好一百口棺材,九十九口给贪官,一口留给自己”。故而在他担任国务院总理期间,除成克杰外,曾先后有20名部省级高官和数十名地市级官员被他的反腐利剑铲除。因此,对腐败的猖獗起到了一定的威慑和遏制作用。

由此而把习近平至今的反腐,与中共的历次反腐相比较,无疑是其中声势最大,成果最大的一次。同时,也是引起社会反响最大,争议最多的一次。因为实际上,他反腐的成果越大,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就越大。或者说,是中共今日官场的腐败,已经不是毛泽东时代那种小贪小污,生活作风腐化的问题,也不是改革开放之初那种“官倒”、“吃回扣”,贪污几十万,几百万的问题,而是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都是王宝森的问题。甚至比王宝森贪腐数额多数千万,数忆,数十亿的问题。对此,社会上曾有一个广为流传的说法:“二十年前的政府官员,十个中隔个枪毙一个,可能有冤枉的:二十年后的政府官员,十个中枪毙九个,不会有冤枉的。”由此见出今日官场的腐败,已经不是个别和局部问题,而是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了。

而对腐败问题,记得90年代中期,在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制定的改革路线中,经济体制改革是与政治体制改革同步进行的。而在他们当时的治国理念中,是唯有进行政治体制的根本改革,建立起司法独立,舆论监督到位的国家管理机制,才能遏制和惩治在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权力腐败问题。否则的话,政府官员没有边界限制的权力与没有止境的贪婪,一旦结成利益同盟,便会对国家、民族形成形成“颠覆性”的破坏力量。

可如今,习近平通过近二年来的反腐,非但没有使他认识和觉悟到腐败产生的体制性原因和根源,反而使他增强了对这个体制的自恋情结,即他所谓的政治定力。换句话说,就是他所取得的反腐成果,非但没有成为他“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资产,反而成了他维护这个腐败性体制的依据和根基。以此从反面见出,他在接过邓小平经济向市场化改革的衣钵时,却俨然把邓小平政治向民主化改革的政治遗产彻底否定了。而使他逐渐露出了反腐——集权,集权——反腐,然后不断向毛泽东的红色专制极权帝国回归的轨迹。

因而,他通过反腐所得出如下荒谬的政治结论,就不足为奇了:反腐抓出的贪官越多,成果越大,越证明中共的伟大、光荣、正确;越证明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越证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越正确。而中共之所以敢于反腐败,就在于对自己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以致他在各种讲话中,无处不坚持固守着这样的观点和认识:任何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腐败都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任何社会制度都存在的,关键在于敢不敢反腐败。因此,只要敢于反腐败的制度,就是好制度。所以,只要他敢于将反腐进行下去,腐败就会销声匿迹了。

在此,我们不难见出他赖以反腐的观点和认识,存在着一个理论上不能证伪与圆说的悖论。这即是:敢于反腐败的制度,就是好制度。或者说,是反腐抓出的贪官越多,越证明这个制度是好的。那么,是否敢于反腐制度就是好制度呢?或者说,是否敢于反腐就能够挽腐败性制度于既倒呢?看来要弄清这个问题,只有“请历史老人走进中南海”,为他当一回“国师”,上一堂历史课了。

众所周知,明朝皇帝朱元璋和崇祯,是被史家称为中国历史上两个最敢于反腐败的皇帝。据《明史》记载,朱元璋在开国建朝之初,由于政治体制没有任何改革,而是因袭秦朝旧制。同时,由于多数造反起义的农民没有文化,政府官员只有沿用前朝人马。因而使得整个官场,很快就贪腐问题层出不穷,贪官污吏横行于世,百姓苦不堪言,难于聊生。于是,迫使龙椅刚坐稳的朱元璋,只能起而强势反腐。

而他的反腐出手之烈,可谓空前绝后。不仅一举打掉了当朝宰相胡惟庸及其一帮大老虎,株杀九族2万余人,还相继对17万人之多的地县级以上官员,施以凌迟、剥皮、活埋、抽肠、阉割、剁手、挑筋等严刑酷法。甚至连他的驸马欧阳伦,只因用公车私运茶叶,也被他果断处死。由而使得当时的官场是人人自危,惊呼“官不聊生”。据说当时许多官员上朝之前,都会对家人软语绵绵:“夜未归,即安排后事。”

此外,朱元璋为了补救制度这个“妈妈”的坏处,还亲自制定、颁布《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大明律》等236条法律条文,其中惩治贪官污吏的条文竟达150条之多,企图从根本上遏制贪污腐败的产生。而更有甚者,是大搞心理恐惧战术:“剥皮实草”。即凡受贿数额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吏,都被设在地方衙门的“皮场庙”当众剥皮,皮剥下后填上稻草,再摆在衙门的公座上。以此对官员形成警钟长鸣,屠刀当头的威慑作用。

但不幸的是,他施行的这些严刑酷法,并没有达到他彻底根除腐败的治国动机。而在他未退位之前,腐败又像野草一般,“春风吹又生”了。于是,使他后面的历代皇帝,依然处在不反腐则国无宁日的帝位恐惧症之中,惶惶难于终日。而到明朝末代皇帝崇祯登基时,整个官场已经是腐败无处不在,一片黑暗。整个国家已是岌岌可危,处在行将崩溃的边缘了。于是,又迫使如今还处于中学生时代的这个年轻皇帝,不得不面对先父留下的那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咬牙承担起先祖未竟之业,进行强势反腐。

而崇祯在所有的中国专制皇帝中,其实是一个使命感极强,又极为勤勉敬业,励精图治,生活作风极为勤俭自律、清心寡欲的贤明皇帝。他在位14年间的反腐运动,无论是规模和强度,还是形式和手段,与他的太祖朱元璋相比,更是有过之无不及。如他一上位,便果断铲除权倾朝野,党羽四方的国级重臣魏忠贤,及其把持朝政和军政大权的副国级“五虎”大臣;随后相继被铲除的省部级大臣,竟多达258人之多。至于被铲除和革职的地县级官员,据史载不少于20余万人。而这些震撼官场的举措,无不显示出了他的胆识魄力过人之处。

最令人感叹的是,为了实现他惩治腐败,整顿吏治,重振朝纲,再现明皇辉煌景象的治国理想,他每天坐殿16小时以上,废寝忘食地批奏折,亲自处理政事。而为救治这个病入膏肓的王朝,穷尽了他所有的聪明和智慧,使尽了所有能够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及至最后,当他发现监察御史部门尽皆贪腐失察,国家机器进入死循环之后,还不惜采取非法手段,使用特务机关锦衣卫(东厂、西厂)进行反腐。但可惜他所有的这些努力,也依然未能挽救这个从根子上已经腐烂透了的专制王朝于不倒,最终只能给自己留下一个煤山自缢的悲剧结局。

由此见出敢于反腐败,并不是救治体制性腐败制度的灵丹妙药。因为这个制度在它的顶层设计中,把皇权高置于所有权力之上,把整个天下作为自己的家产,把所有百姓作为自己的家奴。其中皇权无边界,不受任何限制,皇帝的家财任何人不能觊觎。所有天下人都是被关在权力笼子里的羊,只有皇帝是站在笼子之上的牧羊人。而在这个笼子之内,所有文武百官都是皇帝的奴仆和皇家的外人。即便贵为将相,也是不能与皇亲国戚同富贵的。故而致使所有官员在拥有权力之后,只有走贪污腐败,窃“国财”为“家财”,才能让自己成为“少数先富起来”的人。所以,在这个专制制度里,政府官员是无官不贪,在官难免,无法避免。

同时,由于这个专制制度除了皇帝的权力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之外,各级政府官员的权力,也是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的。尤其是在那个不准结社,没有言论自由,更没有流通传媒的封闭社会里,无论是谁掌握了一定权力,都会为所欲为,拼命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在这个专制制度下官员贪腐成性的一个真实写照。

而倘若细究明朝这个最敢于反腐败的王朝,最终还是覆灭于腐败的原因,实际并不复杂。这即是英国政治学家阿克顿勋爵那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所揭示的真理。而明朝皇帝除了爱做木匠的天启之外,没有一个不是手持绝对权力的专制统治者。倘若要他们的王朝不腐败,岂不就是人类奇迹了。或者说,如果崇祯反腐成功的话,那我们现在岂不还要生活在他的皇恩浩荡之下了么?

由此进一步证明:在专制集权制度里,专制与贪腐是互为因果的的依存关系。它的产生是制度性的,其存在也是制度性的。所以,无论再严酷和恐怖的反腐败,都只能伤及它的皮毛,而无法打击到它的筋骨本身。而任何不改革这个制度结构本身的反腐败,都只能以惨败结局告终。其中,尤其是崇祯反腐那令人荡气回肠的悲剧,更是一个敢于反腐败并不能证明制度优越的生动注脚。

而与此相反的是,西方宪政民主制度就是一个不反腐,也不需要反腐的制度。其原因是这个政体自17世纪在英国创建,再由美国不断改进和完善,随后相继被欧美国家选用以来,至今已经经过了300多年的历史检验,而始终处于不败之地。这中间,即便它存在的合理性和优胜之处有千条万条,可最根本和最关键的其实只有那么一条:把权力关进笼子。这即是美国第43任总统乔治.布什那个著名的讲话:“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

当然,由此并不等于说“把权力关进笼子”之后,这种政体就一劳永逸,不会产生腐败问题了。而只是由于这种政体的权力结构,不是政府官员逐级向顶层负责的金字塔结构,而是政府官员依次向选民负责的反金字塔结构。选民与政府官员之间的关系,不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而是监督、问责与被监督、问责的关系。再加上它的司法体系独立,舆论监督健全,公民享有充分的政治自由。因而,能够促使权力始终处在阳光之下运行。

因此,这些权力逆向结构因素的存在,对政府官员的行政作为,始终保持着制约和限制作用。所以,在这种权力法治化状态下的政体,即便它没有“监察部”一类的反腐机制设置,政府官员就是有贪腐之心,也机会不大,成功者少。如果有谁贪腐得逞了,也会很快被暴露出来的。自然,也就不会出现专制政体那样的腐败症候群了。同时,任何人也不会因为反腐败而付出家破人亡,甚至坐牢杀头的痛苦代价。而国家也无须把巨大的资财和人力,耗费在永无休止的反腐和维稳之上。自然,也就更不需要谁充当“好男儿”,去为救治腐败性体制性而担执政风险了。

总的来说,对于习近平所取得的反腐成就,现在人们已经普遍看出其中权斗与集权的真面目了。而再放眼往下看,如果他继续坚持以“三个自信”,作为反腐的理论支撑,并坚持固守“制度是好的,只有贪官是坏的”这一理念的话,那么他的反腐,无论气势有多么轰轰烈烈,成果有多么辉煌显赫,其最终结果都只能是抱薪救火,在这个腐败性体制的躯体上火上添油,使火越焼越旺,直到它走向“呼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

《纵览中国》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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