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的政治冲突,都要以零和的方式解决。不宽容的反抗方式只能适用于极其恐怖和危急的状态。对于影片中那个1984式的压迫,反抗是必需的(即便如此,暴力手段也不是必需的);而对于大部分政治体,推倒重来的方式是极其危险的。

V字仇杀队《 v字仇杀队》剧照

1、V字仇杀队

由《黑客帝国》《云图》《木星上行》等片导演沃卓斯基兄弟(姐弟)担任编剧的《V字仇杀队》被无数影迷推崇,热爱,追捧。豆瓣上,该片位居豆瓣电影Top250的第37位,评分高达8.8,时光网评分为8.5,新浪微博用户评分更是高达9.2,而在IMDB(Internet Movie Database,互联网电影资料库)排行榜上,该片位居Top250中的第145位,评分也高达8.2分,可以说是一部经典之作。

“《V字仇杀队》讲述了一个关于自由、民主、对人民洗脑改造、独裁政府的故事”,百度百科如是说。这部“史诗影片”改编自同名漫画:未来的英国被极权主义组织“北方之火”掌控,大独裁者苏特勒成为国家至高无上的元首(chancellor)。一个经过了生物学改造的人成为了抵抗极权的义士,也成为了当局的眼中钉。他永远戴着一个特殊面具(盖伊·福克斯面具),没有姓名,被人称为“V”。

这个面具的典故,要追溯到1605年的英格兰,一个叫盖伊·福克斯的人。此人是天主教徒,一个冒险分子,因为英王詹姆士一世拒绝给予天主教徒平等权利,于是福克斯等人策划了一场针对国王的谋杀行动——炸毁国会大厦进而引发一场叛乱。然而,最终这场阴谋并未得逞,福克斯被处决于国会大厦对面。在英国,这个名字被视为阴谋、邪恶的象征而为人们纪念,每年的11月5日,人们举办活动,庆祝几个世纪前阴谋及时粉碎,屠杀和恐怖得到了避免。

然而在电影里,以同样方式唤起反抗的V先生及其“象征”的“自由、解放、抗争精神” 炸毁国会大厦,“击败”了极权主义,实现了福克斯数百年前的“夙愿”。影迷为这样华丽的交响诗篇,惊呼“刺激,过瘾!”“一场自由不羁的盛筵!”“人民不应该害怕他们的政府,政府应该害怕它的人民。”

的确,影片带给笃信自由主义的人以酣畅淋漓的解放,这种解放,已经不仅仅是对极权的蔑视,嘲讽和敌意,它甚至是一种对任何统治形式的与生俱来不信任的扩写,是对精英权威的赤裸裸的寻衅。似乎在人们看来,自由的第一要义,就是与任何拘束人性的条框作殊死挣扎,将卢梭所言“人无不生活在枷锁中”的“旧秩序”彻底打破,仿佛在实现着“失去的只是锁链,得到的却是整个世界”的千禧福音。

如果我们告诉你:这也许会是另一种奴役的开始;如果发一篇影评,说“我极其讨厌这部电影的价值观”,是不是会被冠以“当奴隶久了站不起身来的狗”之类的“雅号”呢?然而,我们认为,“自由”的反抗方式带来的经常会是奴役结局,这并不是历史的偶然玩笑,而是根植在反抗斗争运动所依据的整个政治逻辑之中:随着“革命”向“改良”道路的转化,这种原初性的暴力思想却并没有随之成功转型,而是继续存在于政治行为逻辑深处,最终脱胎出一个升级版的利维坦。既然有人说,这是一部“美国人假托英国人拍给中国人民看的电影”,那我们就借题发挥,谈一谈中国人的历史中国人的立场。读了接下来的文字,读者也许会以为我们是柏杨《丑陋的中国人》“劣根性史观”的拥趸。其实不然:中国的问题并不是中国独有;中国的优点也并非是中国独有;只不过我们生活在中国,不得不站在中国的立场上说话。

2、什么是自由

按照我们字面的理解,自由就是“恣意妄为”,无拘无束。在中国儒法思想中,并不具备成体系的“自由”观念。相对而言,老庄思想的消极的原始的“自由观”,可能更为接近中国人头脑中对“自由”的追求。这种状态彻底不存在权威,彻底回到原初状态,彻底杜绝进步主义,只有在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下,才能实现人的自由。虽然在某些语境下这种自由观被称为“消极自由”,但必须注意,此种“消极自由”与下文中西方语境下的“消极自由”则没有任何关联。

那么,西方政治文明所称的“自由(liberty;freedom)”是什么呢?首先,西方政治学者在论及“自由”一词的时候,往往会以“权利”(right)作为替换选项,在他们著作的语境中,这两个词语是互相替换的;而“权利”显然是法律概念。也就是说,“自由”一词,首先是以法理确立的一种法律关系,而不是恣意妄为毫无权威。其次,自由(权利)分“积极自由(权利)”和“消极自由(权利)”,简而言之,就是“free from(不受……之害)”和“free to do(自由地做……)”的两重层次。这里的消极权利,类似约翰·密尔以功利主义尺度所论证的“群己权界论”的观点,即自由的边界就是个人不去伤害他人的权利,也是社会所能施加到个人权力的性质和限度。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依据康德、黑格尔等人的观念,自由是遵循人类理性的结果。在韦伯语境所阐述的世界体系中,这种理性主义是世俗的;而将这种哲学思辨转换成政治意识形态逻辑之后,也就有了卢梭“人民主权论”对“公意”的激进推崇和对权威的明抑暗扬。

那么简而言之,在一部分西方政治思想的话语中,“自由”往往意味着对传统和权威的理性追认的结果。这种自由体现在个人权利的实现不受阻碍。这两者的结合,便是英国式保守主义的基本逻辑。

然而,西方政治哲学和实践中,还有另一种“自由”传统(而这种“自由”传统更贴近国人的理解),那就是法国大革命传统。与其说法国大革命传统重视自由,倒不如说革命力量对平等的追求远远高于一切。毋庸置疑,法国大革命的确是影响最深远的世界近代历史大事之一;但在同时代的思想家,甚至是革命结束后的几代人看来,它所彰显的“自由观”并不是一件好事。远有英国保守主义者埃德蒙·柏克的《法国革命反思》;后有古斯塔夫·勒庞的经典著作《乌合之众》《革命心理学》,近有卡尔·考茨基的《恐怖主义和共产主义》;在他们的词典里,法国大革命的消极影响不亚于它的解放意义。

中国人对“自由”的接触,仅仅是近代的事情,甚至晚于日本。而在近现代史上,除了严复翻译的约翰·密尔《群己权界论》给人们以启蒙之外,并没有一个所谓的自由主义热潮。著名哲学家李泽厚先生曾经用“救亡压倒启蒙”的概念来概括中国近现代史思想交锋的实质——西方那套自由主义观念并没有真正在中国生根发芽;反倒是一种“中国化”的自由观念在结合了其他西方意识形态之后(主要是马列主义),茁壮成长。中国式的自由观念包括但不仅限于:第一,革命主义;第二,无政府主义;第三,民粹主义。先争国家自由,再去争个人自由(甚至应当放弃个人自由);国家民族的自由是个人自由的前提,这乃是当时救亡图存的大时代背景下中国人不得不做出的选择。

革命与战争,是帝国主义时代的主题。那时的中国,不可能像九十年代李泽厚和刘再复那样聚首高喊“告别革命”,而只能是迎着革命浪潮大路朝前。以国家、民族的名义反抗,成为了唯一获得自由的方式;胡适高喊的“争个人的自由便是争国家的自由”应者毕竟寥寥。随着共产主义的胜利,革命一词从斗争方式变为了意识形态本身,等同于善的价值判断。于是,革命正义的观念在数代中国人脑海中扎下了根。

话题回到我们的主角,V字仇杀队。为什么这样鼓动革命暴力的影片会受到如此好评?除了革命史观教育的问题之外,我认为,同工业文明时期的革命者对绝对正义的追寻不同,现代人对暴力的推崇,对破坏的膜拜,对反秩序文化的沉醉,对死亡的恐惧和崇拜,则另有原因。当LGBT、环保、性行为本身都成为了反传统秩序的新图腾,也就难怪法国和日本的学生也会学中国红卫兵那样,打着形形色色的旗号组织自己的学运。有趣的是,当中国和日本学生还打着“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万岁”的旗号的时候,法国学生却领先一步,以“我注六经”的姿态给自己的那场“五月风暴”重新定义:要做爱不要作战。

然而,今天的所谓“左派”们再也无力,也并未能够构建出一个全新的乌托邦;许多人的“革命观”与其说是“革命”,倒不如说是泄欲。这样说会不会让你觉得有些过分?然而最近看到一条微博,这样写道:“@张晓舟:荒木经惟说60年代反安保协议运动热火朝天,但他只参加过一次游行还中途跑掉了,因为同去的女生太丑;一位福柯当年的女学生曾告诉我:五月风暴时福柯之所以上街游行,是因为他喜欢泡阿拉伯男生;一位师姐告诉我:那一年她都不知道月月鸟是什么鸟,但那一年五月在tiananmen,她接过一个40分钟的吻。”

这里的“泄欲”,仅仅是一个中性表达,读者朋友们切勿将其理解为“龌龊”,更不是说荒木经惟、福柯他们和屌丝一样low,只知道性。但显然,这一代人的所谓“革命”已不再是对某种真理的探寻,却更像是一场狂欢而已。有什么明确的政治诉求吗?并没有。抗争的符号,至此仅仅是符号;它再也不像前代人那样真心相信他们所高举的反抗大旗上激动人心的标语。所以对于青年人来说,任何一个颠覆平淡日子的机遇,都是渲染“自由”的好时机:无论这个机会是使馆被炸,还是申奥成功,还是反日游行,甚或是一场风雨欲来的战争。

话题看似跑偏了,然而我要说的是,今天大多数国人理解的“自由”,恐怕就是这么一个玩意儿:它不符合任何一种对“自由”的经典著作定义,它也绝非是一种推动社会“进步”意义的抗争;它只是个人碎片化的情绪反映,根本达不到真正意义上“自由”的高度,充其量不过是“逍遥”和“任性”的同义词。当国人尚且把微博上的污言秽语和谩骂成性都捧为“中国特色的言论自由”而津津乐道的时候,你能期待人们对“自由”有多么可贵而具有建设性的理解呢?

也难怪,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名声不佳:出于各种历史原因,许多中国人的自由观,不过是一种生活在重重“压抑”下的逆反心态:只要跟别的不一样,蝎子拉屎独一份,就是自由。这种自由与其说是“民主自由”,倒不如说是生活在重重压抑之后情不自禁看一眼AV的发泄。一旦自由不是权利而是随心所欲的“自私”,那么,自由将是强者不断侵犯弱者的自由,是丛林法则的自由,是所有人与所有人为敌的自由,这种野蛮状态从占有话语权开始,到占有资本和权力为止。

V字仇杀队炸毁国会大厦的交响乐场景,像极了另一部为人称道的经典电影《搏击俱乐部》最后炸毁大厦的场景。当然,这个场景是象征还是事实,在这里并不是我们讨论的重点;重要的是,以一种恐怖行径,作为自我解放的献祭仪式,怎么想怎么不舒服。如果说这种自由观甚嚣尘上,那么我们将不得不认为,威权比这种自由更可取。有人怀疑,“连央视六套都放《V字仇杀队》了,会不会风向大转啊?”一百个放心,以为靠一个子虚乌有的反抗故事就能“启迪民智”?那这“民智”的智商也未免太低了;中国人自古以来口耳相传的反抗故事比这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共工撞山,夸父逐日,荆轲刺秦,他们做出的反抗惨烈程度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可问题来了:为什么我们的反抗如此惨烈悲壮,却始终不能让我们跳出历史循环呢?历史告诉我们应当换一种思维来看待这个问题:中国人缺的并不是这种反抗意义上的自由,缺的是理性,缺的是全新的政治思维;西方民主自由的皮毛传进来了,却鲜有担负启蒙重任的人,煽动和鼓吹永远“优于”一百个思维缜密的大师。

真正的自由,应当是:自由地遵从理性,并因遵从理性而自由。除此之外的“自由”,可以戴上无数帽子,唯独不是自由。

3、正义及其实现方式

“正义”一词,常常与“公正”互换。“正义”的概念似乎比“自由”更难以捉摸。以笔者的阅读经验来理解,正义就是人得到他应得的(资源、地位、奖惩等)。至于这个奖惩或者资源应当怎样分配,是按劳所得,按资排辈,按照契约,还是丛林法则强取豪夺,则有所不同。

中国人的“正义”观可以从武侠文化中略见一斑。举一个大家都熟悉的例子,《水浒传》是明代小说中最具有反抗意志和“正义”精神的一部。《水浒》好汉存在着滥杀无辜的罪责,往往为人诟病。武松是《水浒传》塑造的经典人物,也是公认的反抗恶势力的好汉。景阳冈打虎、怒杀西门庆的故事大家业已耳熟能详,而醉打蒋门神和血溅鸳鸯楼的故事,相对而言并没有那么知名。但亦因滥杀无辜而成为打虎英雄历来备受争议的原因之一。故事是这样的:武松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酒店之后,投奔张都监,但竟被张都监谋害,后来才知张都监和曾被他痛打的蒋门神是一伙人,他们密谋要除掉武松。武松“恶向胆边生”,趁天黑摸到鸳鸯楼,将蒋门神和张都监一家人全部杀死。

以下段落,选自一百二十回本《水浒传》第三十回《张都监血溅鸳鸯楼,武行者夜走蜈蚣岭》。

当下武松入得城来,迳踅去张都监后花园。……武松道:“你只实说,张都监如今在那里?”后槽道:“今日和张团练、蒋门神他三个,吃了一日酒。如今兀自在鸳鸯楼上吃里。”武松道:“这话是实么?”后槽道:“小人说谎,就害疗疮。”武松道:“恁地,却饶你不得。”手起一刀,把这后槽杀了。砍下头来,一脚踢过尸首。武松把刀插入鞘里,就灯影下去腰时解下施恩送来的绵衣,将出来,脱了身上旧衣裳,把那两件新衣穿了,拴缚得紧辏。把腰刀和鞘跨在腰里。却把后槽一床絮被,包了散碎银两,人在缠袋里,却把来挂在门边。又将两扇门立在墙边,先去吹灭了灯火。却闪将出来,拿了朴刀,从门上一步步扒上墙来。月却明亮,照曜如同白日。武松从墙头上一跳,却跳在墙里。便先来开了角门,掇过了门扇,复翻身入来,虚掩上角门,拴都提过了。武松却望灯明处来。看时,正是厨房里。只见两个丫环,正在那汤罐边埋冤,说道:“伏侍了一日,兀自不肯去睡,只是要茶吃!那两个客人也不识羞耻,得这等醉了,也兀自不肯下楼去歇息。只说个不了。”那两个女使正口里喃喃呐呐地怨唱。武松却倚了朴刀,制出腰里那口带血刀来,把门一推,呀地推开门,抢入来。先把一个女使角儿揪住,一刀杀了。那一个却待要走,两只脚一似钉住了的,再要叫时,口里又似哑了的,端的是惊得呆了。休道是两个丫环,便是说话的见了,也惊得口里半舌不展。武松手起一刀,也杀了。却把这两个尸首拖放灶前,去了厨下灯火,趁着那窗外月光,一步步挨入堂时来。武松原在衙时出入的人,已自都认得路数。迳踅到鸳鸯楼胡梯边来。捏手捏脚,摸上楼时,早听得那张都监、张团练、蒋门神三个说话……

武松听了,心头那把无明业火高三千丈,冲破了青天。(武松杀死张都监和蒋门神)见卓子上有酒有肉。武松拿起酒钟子,一饮而尽。连吃了三四钟,便去死尸身上割下一片衣襟来,蘸着血,去白粉壁上大写下八字道:“杀人者打虎武松也!”把卓子上银酒器皿踏匾了,揣几件在怀里。却待下楼,只听得楼下夫人声音叫道:“楼上官人们都醉了,快着两个上去搀扶。”说犹未了,早有两个人上楼来。武松却闪在胡梯边看时,却是两个自家亲随人,便是前日拿捉武松的。武松在黑处让他过去,却拦住去路。两个入进楼中,见三个尸首横在血泊里,惊得面面厮觑,做声不得。正如分开八片顶阳骨,倾下半桶冰雪水。急待回身,武松随在背后,手起刀落,早剁翻了一个。那一个便跪下讨饶。武松道:“却饶你不得。”揪住,也砍了头。杀得血溅画楼,尸横灯影。武松道:“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一伯个,也只是这一死。”提了刀下楼来。夫人问道:“楼上怎地大惊小怪?”武松抢到房前。夫人见条大汉入来,兀自问道:“是谁?”武松的刀上飞起,劈面门剁着,倒在房前声唤。武松按住,将去割时,刀切头不入。武松心疑,就月光下看那刀时,已自都砍缺了。武松道:“可知割不下头来。”便抽身去后门外,去拿取朴刀,丢了缺刀,复翻身再入楼下来。只见灯明,前番那个唱曲儿的养娘玉兰,引着两个小的,把灯照见夫人被杀死在地下,方才叫得一声:“苦也!”武松握着朴刀,向玉兰心窝里搠着。两个小的亦被武松搠死。一朴刀一个,结果了。走出中堂,把拴拴了前门。又入来寻着两三个妇女,也都搠死了在房里。武松道:“我方才心满意足。”有诗为证:

都监贪婪甚可羞,谩施奸计结深仇。岂知天道能昭鉴,渍血横尸满画楼

如果连武松滥杀无辜的情节尚不够具有批判力,那李逵杀死小衙内而赚得朱仝上山的情节,则更是令人胆寒:

《水浒传》一百二十回本的第五十回《插翅虎枷打白秀英 美髯公误失小衙内》:美髯公朱仝发配沧州后,知府对其赏识有加,其四岁的儿子小衙内也对朱仝甚是喜爱。奈何水浒好汉为了打朱仝的主意,竟然设计把小衙内引开单独绑架杀害,迫使朱仝不得不上山落草。在盂兰盆节到来的时候,朱仝带小衙内赏灯,突然被雷横拦下,劝其落草。劝诫不成,结果:

……一同出来。朱仝回来,不见了小衙内,叫起苦来。两头没路去寻。雷横扯住朱仝:“哥哥休录,多管是我带来的两个伴当,听得林哥不肯去,因此倒抱了小衙内去了。我们一处去寻。”朱仝道:“兄弟,不是要处。这个小衙内是知府相公的性命,分付在我身上。”……朱仝抢近前来,问道:“小衙内放在那里?”李逵唱个喏道:“拜揖节级哥哥,小衙内有在这里。”朱仝道:“你好好的抱出小衙内还我。”李逵指着头上道:“小衙内头须儿,却在我头上。”朱仝看了,又问:“小衙内正在何处?”李逵道:“被我把些麻药在口里,直陀出城来。如今睡在林子里。你自请去看。”朱仝乘着月色明朗,迳抢入林子里寻时,只见小衙内倒在地上。朱仝便把手去扶时,只见头劈做两半个,已死在那里。

一个四岁的孩童不会做任何错事,他被杀,仅仅是因为他需要被杀,作为血祭。以别人,甚至是无关人士生命为“正义”献上血祭,正是近现代恐怖主义的不二法宝。

在一个并没有较完善法度的时代,寻求私刑救济,处死仇人,尚属有情可原;但如果到了现代,这种“法律管不了的事情就要私刑处理”思想还要被顶礼膜拜,那就说不过去了。莫要以为这种滥杀无辜的“小恶”只活在小说里。电影《天注定》的原型人物之一,山西杀死14人的胡文海,在民间仍然广受推崇。网上甚至有这样的话:“古有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今有胡文海怒杀贪支书。”根据百度百科的说法,胡文海因承包煤矿失败,上访村支部人员贪污未果,而于2001年10月26日晚上持枪杀村干部及与之有过节的群众,致14人死亡。而网上关于他的“事迹”,曾经流传过题为《当代好汉——最让人感慨的杀人犯》一文,言语中透露着对“侠者”的敬仰之心。民间为这种杀死有罪之人的“侠义”行为的喝彩,体现了为暴力喝彩,为快意情仇叫好的文化心理。

另一方面,我们却并不重视“规则”“法律”“秩序”的重要性,似乎骨子里我们并不认为,任何事情的解决都要先求助于法律途径。当然这部分要归咎于法律体系的不健全,法律不能提供足够的救济;当然,你更是可以归咎为长期的灌输教育和所谓的“封建专制主义”,使得“权威”“政府”的口碑极差,人们对任何带有“权威”性质的东西都产生了逆反心态,认为“凡是权威及权威的附属产品都是坏的,都是要被推翻的”,凡是律法,都是束缚人“自由”的条条框框,必将以全新的行为逻辑取而代之。而一种中国式的“侠义”精神,成为了中国人寻求正义的心理取向和特殊行为模式,在我们的文化中扎根,“侠者”从古至今层出不穷。而所谓“侠义”精神至少包含两层价值取向:第一,“义”的标准是第一尺度,规则、法度的地位不能超越人心的“杆秤”的至高地位;第二,法律、规范是权威(甚至是威权)的产物,而权威是正义和自由的大敌,因此不具有普适性。近期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舆论前后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便给我们上了生动一课,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国人对暴力等非法手段的宽容程度,远在我们的想象之外。哦对了,这其中还有第三个尺度,“谁在道德上站在弱者一方,谁就是正义的。”为什么是“道德上”而不是“实力上”呢?因为即使是冲突中强势的一方,只要善于伪装自己,善于操纵舆论,同样可以把自己打扮成被迫害被压榨的人,从而获得同情。起初,所有人都同情女司机,说“暴力不对”;可当大家人肉出这个女司机诸多不堪往事之后,纷纷调转枪口,把男司机抬成了“除暴安良”的勇士。一个打女人的暴徒,一夜间成为了侠者,也是让我们感慨这世界变化太快我不敢看。

侠义精神体现出民众对法律和权威的天然不信任,根源在于法律和制度无力使民众产生信任感。但这并不是不遵守法律的理由。须知,反抗只是一种无可奈何,而不应当是任何一种“善”,不应当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最善选择;真正的侠者,不应当滥杀无辜。这让我想到了游戏《刺客信条》里的一个细节:当主角埃齐奥杀死了一个弑父仇人,并对着他的尸体唾骂的时候,他的叔父马里奥却要告诉他:尊重这个无辜的死者吧,也许今天你不能学会宽厚的心态,但这是作为刺客必须有的大德。这样一个细节,体现了对生命的一点尊重:即便是刺客这种以杀人为职业的身份,即便被杀的人的确值得“千刀万剐”,但既然作为一条生命,就应当享受他应有的尊严。杀人本身不值得歌颂。

《V字仇杀队》实际上讲述了一个英国版的“侠义”故事。为什么在英国人眼中是恐怖分子的福克斯和V先生,在电影里成为了正义的化身,一个侠之大者?为什么炸毁居民区和国会大厦的恐怖行为,被人们当做英雄赞颂?侠义。V先生拯救了被几个男人围攻的艾维,让她知道了自己的身份,甚至精心设计了一个骗局,诱使她“入伙”。等等,为什么要用谎言来迫使人加入自己的理想主义,从一场“革命”的旁观者,质疑者到坚定的支持者?难道不应该是现实的沉重压迫迫使其走上反抗道路吗?“用谎言打击说谎的敌人”,还能有多少“正义性”?用彻底颠覆秩序正义性的方式维护“正义”,那怎样保证这种正义是普世的、绝对的真理?我想结局可能不过是另一个《死亡笔记》里面的夜神月:以为法律不管用,想依靠一本“死亡笔记”就除尽天下恶人,试图拯救世界;结果为了使自己的“正义”昭彰而不被法律体系终结,自己却要成为与文明世界对抗的恶魔。非正义的手段,不是维护正义的好方法。

那句“美国人假托英国人拍给中国人看的影片”的评论,倒不如改写成这样一句话:美国人假托英国,拍了一部东方侠义精神的片子。只不过把它抬到“开启民智”的地位,实在是贻笑大方。

一句话,杀人也罢,欺骗也罢,如果这种手法被反复使用,还被歌颂为正义,我们将奉劝各位,不要信他们的这套鬼话。等他们成功了,很难说不会重蹈覆辙。

4、大革命的狂欢及曲终人散

影片中一个细节,被人有意无意忽视。懵懂的女主角对V先生发问:“你确定炸毁国会大厦就能够迎来新世界?”时,显然就像刚入传销集团的无知少女一样对“光辉道路”充满了疑惑。V先生没有丝毫犹豫,告诉她:“但是,只有这样,才有(创造新生的)可能性。”此时,话语意义被改变,被加重了:尽管这个“可能性”仅仅是“可能”;然而在我们的大英雄V的眼中,这个“可能性”成为了“必然”。就是这么一个语义转换,代价就是,政府的合作者必须被杀,国会大厦必须被炸。

当你提及《V字仇杀队》的时候,你在谈论什么?民主,自由?反抗乌托邦,反抗极权主义?100个影迷中有99个都会这样认为。V面具所代表的思想,正是这些激动人心的话语,正是弱小的个体反抗强大极权压迫所需要的思想。不难怪,网上但凡自称自由派的人,哪个不以这福克斯面具为荣?不仅如此,V面具还出现在不同肤色,不同立场,不同国度的街头政治运动中,在每一个血雨腥风的暗夜,在每一处风雨如晦的街巷,成为孱弱的血肉之躯抗争“强权”的星星之火……

然而,遵循电影的思路,果真炸毁了国会大厦,英国人民就迎来了自由和解放吗?就会迎来一个全新的自由民主国家吗?显然,电影的答案是肯定的;去年年底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采访》也秉持同样的逻辑:金正恩一被刺杀,很快朝鲜就实现了民主自由。如果革命真的能够有如此奇效,那还要选举制度把政党选下去做什么?一场革命起来,一夜之间就更自由了,岂不快哉?

事实上,如果你认为民主是决然不会倒退的状态,是一种至善至美,那就出现问题了:如果你进一步认为,民主是一种制度框架,那怎么解释独裁者往往是通过民主程序上台的?难道至善至美的东西还阻止不了罪恶的出现吗?如果你认为民主是一种政治思维和政治状态,是一种社会政治理想,那么,到底要用怎样的乾坤大挪移,才可以把“前民主时代”革命的不宽容思想一夜之间扭转成为协商民主的精神?你让我们如何相信,一个今天叫嚷着“同独裁者合作的人都该死”,炸毁大厦的“恐怖分子”,如何在获得新生的政治体系下,消灭武器,埋没激情,安享人生?既然“权力天然有扩张的特性”,那如果说极权政府的权力扩张天生为人警惕,难道所谓的“人民主权”就不会扩张成利维坦了吗?

有人这样评价电影的结局:V必须死,因为,在一个自由,宽容,幸福的新世界,不存在V先生的容身之处。如果V先生不死呢?如果一个以秘密处决、爆炸破坏为荣的意识形态替代了旧制度秉持的意识形态呢?如果网上叫嚣“民主之后杀全家”“民主之后挂路灯”的“承诺”实现了呢?法国大革命便活脱脱展现了这样一幅图景。历史学家路易·勃朗这样描述法国大革命的恐怖主义场景:

“我们发现一个以其自身的生命使巴黎活跃起来的不屈不挠的党派、即雅各宾党人的党派,

“巴黎已经被分割成称为‘区’的一些居民集团,这个城市表明了雅各宾党中流行的观念和思想。

“各‘区’的中心是公社,它们把这些观念和思想用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

“‘公共安全委员会’通过委员们在国务活动的所有各个部门——在国家行政中、在官吏的遴选中、在军队中,以及通过革命委员会在地方上、在共和国的各地,把生命注入这些法律。

“‘治安委员会’的任务是揭露一切不良的和讨厌的分子。

“临时革命法庭立即惩罚他们。

“革命的机器就是如此。”

事实上,“恐怖主义”一词的发明,最早便是用来批判法国大革命的激进革命政权。今天,我们用“恐怖主义”形容那些以激进手段寻求抗争的行为体系。但这两种定义在实质上都是相通的:通过制造恐怖氛围,迫使人(平民或是政府)屈服和改宗。如果说一种转型需要靠歌颂暴力来实现,那么这种转型还是不要为好。须知,暴力是难以避免的;但如果不是尽量避免暴力,而是不断迎合之,不断歌颂暴力的合法性,甚至奉为正道,这是一种更可怕的政治意识。而这,与口号上所写的“民主自由”,没有任何关系。

当然这里存在一个重大的问题:对纳粹和日本军国主义的审判,对暴政处以毁灭性惩罚是否符合正义?我的答案是这样的:对于影片中的情况,公然以一种鼓吹不宽容、歧视、压迫的意识形态实行的统治,这种赤裸裸的不宽容是显而易见的,超出伦理的接受范围,因为它事实上将每个存在于统治关系中的人都视为一种潜在的敌人;但是因为这种意识形态有效动员了人性中的恶,所以又不乏大量支持者。因此,只有彻底摧毁这种思想的宣传动员机制和理论基础,才能够避免悲剧再度发生。而且,惩罚的最重要目的不是惩罚本身,而是促使这种改造的效果深入人心。

而如果并不存在这样的显著不宽容的意识形态,那么即使政治行为本身事实上存在着不平等,但也不可将其简化为“压迫、残害”,从而主张颠覆政权的合法性,甚至叫嚣“民主之后挂路灯”。历史的前车之鉴太多了。

并不是所有的政治冲突,都要以零和的方式解决。不宽容的反抗方式只能适用于极其恐怖和危急的状态。对于影片中那个1984式的压迫,反抗是必需的(即便如此,暴力手段也不是必需的);而对于大部分政治体,推倒重来的方式是极其危险的。

一句话:恐怖手段用爽了,就不会用宽容妥协的方式解决问题了。

5、反思

抗争固然没错,但选择怎样的抗争方式,是可以人为抉择的,本应当用智慧的探索代替简单粗暴的斗争方式,却非得以暴易暴,不得不说是一种无能;抗争手段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它反映了意识形态信徒对人和人的命运,对目的和手段,对正义的一整套理解。因此,一种暴力的、不宽容的、夺人性命的抗争手法,绝不应当被大张旗鼓歌颂;我们要做的,是像影片结尾那样,把他埋葬在通往末日的地铁里,目送他的远去,祈祷他再也不回到人间。

来源: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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