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曼文萃摘自: 米尔顿·弗里德曼,[美],1991,《弗里德曼文萃》,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者著作丛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以泪洗面的日子结束了。贫民窟将很快成为记忆。我们将把我们的监狱变成工厂,把我们的看守所变成货栈与玉米仓,从现在开始,男人们将昂首挺胸,女们人将粉面含笑,孩子们将笑逐颜开。地狱将永远闲置待租。”这是著名的福音传教士与反酒鬼运动的首要参加者比利·森迪,对1920年早期开始的禁酒运动的赞誉之辞。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他的这些希望遭受了多么悲惨的命运。不得不再建造新的监狱与看守所,以关押那些因将对酒精的饮用转化为对国家的犯罪而锒铛入狱的罪犯。禁酒破坏了法律的信誉,腐蚀了警察,造成了一种颓废的道德风气——但并没能中止酒精的消费。

尽管存在着这样悲惨的、可以引以为戒的教训,但在毒品问题的处理上,我们似乎决心要重犯同样的错误。

道德标准与权宜之计从道德方面来看,我们有权动用政府机器来防止人们变成酒鬼或吸毒者吗?对于小孩子来说,几乎每个人至少都会回答一个有条件的“是的”。但是对于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大人来说,作为其中的一个,我将回答“不”。同瘾君子摆事实讲道理,可以。告诉他们这样做的后果,可以。为他们祈祷并与他们一起祈祷,可以。但是,我认为:我们没有权力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武力来阻止一位同胞自杀,更不用说阻止他喝酒或吸毒。

我很乐于承认:道德标准的问题通常是很棘手的,而且那些善意的人们可能会各持己见。值得庆幸的是,在对政策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之前,并不需要解决这一道德标准问题。禁酒是一项使事情变得更为糟糕的对策——不论是对瘾君子来说,还是对我们这些其他人来说。所以,即时你认为目前对吸毒问题的政策在道德方面是正确的,但出于权宜之计的种种考虑使得这项政策成了最不明智的一项政策。

先来看一下瘾君子方面的情况。使毒品合法化可能会增加瘾君子的数量,但并不一定会这样。禁果是诱人的,对于年轻人尤其是这样。更为重要的是,许多人的吸毒之瘾是由那些贩卖毒品的人故意造成的:他们免费向那些可能成瘾的人提供最初几次服用的毒品、这样做并不会使贩毒者亏本,原因是:一旦上钩之后,这些瘾君子将成为着迷的消费者。如果毒品是可以合法得到的,那么,鉴于瘾君子可以从最便宜的地方买到毒品,所以,来自于这类残忍的活动的任何可得利润都将不复存在。

不论瘾君子数量方面的变化如何,如果毒品能够合法化,那么单个瘾君子方面的情况明显地将会好得多。目前,毒品不仅昂贵得令人难以置信,而且质量极不可靠。瘾君子们身不由己地要与罪犯打交道以得到毒品,最后自己也变成了罪犯以便有钱来保持这一嗜好,同时又要冒着无时无刻不存在的死亡与疾病的危险。

其次再来看一下我们这些其他人方面的情况。这里的问题是一清二楚。别人吸毒成瘾对于我们的伤害,几乎完全来自于这样一种事实:毒品是非法的。据美国律师协会最近的一个委员会估计:在美国,瘾君子犯罪占全部街头犯罪的l/3到1/2。 使毒品合法化,那么街头犯罪将大大减少。

此外,瘾君子与贩毒者并不是仅有的堕落者。庞大的堕落者之流的出现危在且夕。不可避免地,某些薪酬甚微的警察及其他政府官员——以及某些高收入的警察与政府官员——将屈从于攫取不义之财的诱惑。

法律与秩序

使毒品合法化将会立即减少犯罪的数量,并提高法律实施的质量。设想一下,还有哪一种方法能够在促进法律与秩序方面取得如此之大的成就吗?

但是,你可能会说:那么我们只有接受失败吗?为什么不能中止毒品买卖呢?这正是与禁酒法令之下的实际情况最为相关的方面。我们无法中止毒品买卖。我们也许能够截断来自土耳其的鸦片——但存在着其它不可计数的出产可提制鸦片的罂粟的地区。在法国的合作下,我们也许能够使马赛成为生产海洛因的一个不健康的地区——但存在着其它不可计数的地区,在那里,生产海洛因所需要的简单的生产操作在进行着。只要涉及到了巨额金钱——而且只要毒品是非法的就必然如此——那么,要想结束毒品交易,或者大幅度地缩小毒品交易的范围,都将是毫无希望的。

在毒品方面,如在其它方面一样,说服与示范可能要比使用武力来按照我们的模式塑造别人有效得多。

(原载《新闻周刊》,197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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