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cf04967d1bb0fb5a45d11-300x247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这是让-雅克·卢梭感动世人的名言,出自《社会契约论》第一章的首句。那原是一个正中下怀的美丽观点,人们接受它,不是服膺其哲思,而是认同其祈愿。我们脆弱的心灵愿意相信“人生而自由”,何况我们又确实生活在形形色色的枷锁之中。卢梭有一只擅长把字母奏出乐音的纤手,总能把意思改造成意味,再任其摇曳、绵长。于是,语言就招展成一面既呼风唤雨、又左右逢源的旌旗,一旦时来运转,辄具移山填海、改造时代之功。卢梭的名言对美国独立战争和托马斯·杰斐逊的《独立宣言》,均有不小推动。

但是,考察卢梭对勒瓦塞的态度,我们很难相信卢梭认同这个创始于自己的观念。

苔莱丝·勒瓦塞成为卢梭情妇时,年方23岁,身份是女仆,与卢梭的同居关系维持了三十三年。勒瓦塞缺乏阅读能力,“连一年十二个月的顺序也搞不清楚,一个数字也不认识,(卢梭)怎么教也教不会她。她既不会数钱也不会算账。”卢梭为了教她看钟点,费时一个多月,仍归徒劳。关于这位日后成为卢梭妻子的女人,卢梭表达过一些矛盾看法,他既会说“我跟苔莱丝生活在一起,就像同世界上最伟大的天才生活在一起一样地惬意”,又以一种对任何女人都构成极大蔑视的态度写道:“我从未对她感到一点点爱意……我用她满足肉体的需要,这纯粹是一种性关系,这种需要同她本人毫无关系。”

在日常生活中,卢梭傲慢使唤勒瓦塞的作派,使他的朋友大感震惊。卢梭还把勒瓦塞的语法错误汇编成册,博卢森堡公爵夫人一乐。卢梭满意地写道:“她那种颠三倒四的用语,常被我最亲近的朋友引为笑谈。”就此,我们大概可以说,勒瓦塞虽“生而自由”,却因自己崇尚自由的丈夫,而被迫“无往不在枷锁中”。

卢梭的“肉体需要”使勒瓦塞五次怀孕,每次都顺利生出了孩子,卢梭也每次都毫不含糊地把孩子送进了育婴堂。送走第一个孩子时,卢梭在襁褓里放了一张带暗记的卡片,便于日后重续亲缘。卢梭显然嫌这种办法不利落,徒增后患,所以,送走后来四个孩子时,他选择不留痕迹。卢梭多虑了,若干年后卢森堡公爵夫人打算帮卢梭找回第一个孩子,发现卡片找不到了。更合乎实情的可能是:孩子早已不在了。有统计表明,“大约三分之二的弃婴在头一年就死亡了。平均14%的弃婴可以活到7岁,在这些孩子中间又只有5%活到成年。他们中绝大多数沦为乞丐和流浪汉。”——卢梭对自己行为的解释是:

我权衡了一切,然后替孩子们做了最佳选择,或者是我认为是最佳的选择。我曾经恨不得,而且现在仍然恨不得自己小时候也像他们那样有人教育,有人抚养就好了。

他承认“忽视了自己的义务,但害人之心却是没有的”,他还表示:“对于根本就没有见过的孩子,是不会有什么父爱的。”如果把卢梭当成一位思想者——他当然是——那么,卢梭至少还需补充一句话,才算把意思说完整:对于从未见过父母的孩子,是否同样不存在对父亲、母亲的需要?接着,在《社会契约论》里,我们读到一段截然不同的阐述:

孩子们生来就是自由的,他们的自由属于自己,除了他们自己以外,任何人无权对他们进行处置。在孩子达到能够运用理智的年龄之前,父亲可以为了他们的生存、幸福,以孩子的名义订立某些规则,但是却不能毫无条件地将他们奉送给别人,因为这种奉送违反了自然的目的,而且超出了做父亲的人应有的权利。

这需要多大勇气,才能面不改色地写出这种自我打脸的高见!试着比较奥威尔《一九八四》里提到的一个核心党员,他在演讲中谴责一个对象,中途接到通讯员递来一个条子,里面传达了一条全新指示:原先的谴责目标,现在必须改成赞扬了。那核心党员真是好样的,接着话头继续说,在保持句子完整的前提下,将意思正好颠倒过来,“他的声音和态度一点也没有变,他讲话的内容也一点没有变,但是突然之间,名字却变了。”戏仿一下大概是这样的:“美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接了个条子,继续说道——所以,我们必须坚持与美国政府及人民发展朋友加兄弟的关系,‘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一百年不动摇。”表达思想不是设计软件,对思想家来说,让思想具有随机应变、见机行事的适应性,绝非一种光荣。但奇怪的是,卢梭全无尴尬,他有一枝“刀切豆腐两面光”的魔笔,依旧执拗地声称“让-雅克一辈子从来没有一时一刻曾经是一个无情无义、没有心肝的人,一个没有人性的父亲”,当此之时,我们作为读者,倒是尴尬无比。一个连续五次放弃父亲责任的人,竟能对自己的父性大加颂赞,这需要何等“泰山崩于前而不惊”的气度。约翰逊博士骂他“无赖”、“流氓”,难道只是一句气头话?

勒瓦塞会怎么想呢?卢梭用一句话交代完毕:“她哀叹地顺从了。”

卢梭称年长自己十几岁的华伦夫人为“妈妈”,同时经常与她睡在一起。这倒不是大问题,毕竟,一个称呼不能证明“乱伦”,林肯总统也喜欢叫妻子“妈妈”,世人一笑置之。值得一提的是,华伦夫人对卢梭有救命之恩,还养育了卢梭整整一个青年时代,最终,当两人境遇颠倒,失去年金、背负巨债的华伦夫人极度困窘,而每出版一本书辄获巨大成功、身边云集了名流显贵的卢梭,却懒得对华伦夫人伸出援手——只有过两次杯水车薪的资助,与此同时,他的衣柜里收纳着大量定制的高级内衣,曾经被窃贼一次就偷去42件衬衣,“都是很漂亮的细麻布,是我内衣中的精品,”卢梭补充道,虽然这又并不妨碍他时时哭穷。

不少学者指出,卢梭拿出来“忏悔”的行为,多是他确信读者最终会原谅的——他的预感再次显灵——只有遗弃孩子是个例外。而他对后者的秉笔“曲书”,多少有点被迫:那件事他瞒不了,无论他心目中的恩人(如卢森堡公爵夫妇)还是仇人(如伏尔泰、狄德罗、埃皮奈夫人),均知之甚详。

在《忏悔录》里,卢梭还道及一桩秽行:暴露癖。他早年在都灵时,黑夜里常在偏僻地区游荡,向偶遇的妇女展示自己的俏臀,“从中获取了无法形容的愚蠢的愉悦。”日后在某个乡间,他事先勘探了逃跑路径,再次向几个在“井边汲水的姑娘做出一些并非勾引而是荒唐的怪相”——他的意思是:“我让她们看到的不是我的淫秽的前部(这我连想都没有想过),而是我的屁股。”——这次他遭到追逐,若非口齿伶俐,身手迟钝的卢梭差点死在村民的砍刀之下。

这事本来也不必深责,见多识广的今人,可以将此确认为一种心理疾患,而非流氓行径。但是,安德烈·莫洛亚提供了一个辣手发现,他首先承认,敢于解剖自己,肯定不失坦率和勇敢,但他马上又提醒我们:对于本身具有暴露癖的人,此事尚须另议,因为,“这方面的坦率恰恰又是某种形式的暴露癖。”换句话说,暴露癖具有与众不同的亢奋点,因此,卢梭的坦率与他人的坦率,就存在一个本质差别:对他人算得上勇敢的忏悔,对卢梭不一定谈得上,与其说他在忏悔,不如说他在享受精神裸裎的快感,《忏悔录》只是卢梭式暴露癖在文字领域的延伸而已:

写自己乐意去做的事,这就使他的放纵行为有了成千上万的观众,自己也因而感到分外快乐。

这就是莫洛亚的结论。这个结论非常犀利——好像还过于刻薄了——但是,它又很难被驳倒。秘鲁作家巴尔加斯·略萨在小说《胡利娅姨妈与作家》中穿插的一个短篇故事里(见“第六章”),写一个受到强奸的13岁小姑娘,她在法庭上用超出必要的绘声绘色和肢体示范,描绘自己的受难经历,以至法庭内外摇曳着她袅袅婷婷的陶醉声线,法官都开始担心“法庭随时可能变成脱衣舞场”了。卢梭的忏悔真的与那个名叫萨丽达·万卡的小萝莉毫无相似之处吗?法官确信“这个女孩子的血液里,有个魔鬼在捣乱”,卢梭的忏悔里没准也有一个魔鬼,只是,与文士相关的魔鬼,核心不是色情,而是自负和虚荣。

读书心细如发的阿瑟·叔本华,曾在《爱弥儿》第四部一条脚注里,觑见卢梭“小心翼翼地暗示了”一个看法:“报复别人的侮辱不应该采用决斗的方式,而应该运用暗杀的手段。”将重要观点藏掖在某条脚注里,好像毒贩子把毒品缝进孕妇肚子里,自为气度非凡的叔本华不屑,然而却是卢梭的常规战法。卢梭的文字兵法里并不排除游击战,他还性喜让文字充当“刺客”,偷偷抹断对手脖子。他与狄德罗决裂时,就这么干过,他写道:

怎么才能从我的退隐之所把与他绝交的事正式公开出去而又不引起流言蜚语呢?于是,我想到在我的这篇作品中,以注释的形式,加进《教士书》中的一段话,以此宣布我同他的决裂,而且连原因也说明了,这原因任何知情人一看便知,而局外人则不明其所以然。

但叔本华提到的那个发现不在此列,因为卢梭曾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里正面谈过这种“暗杀手段”。他表示,当某个原始人由于弱小而遭人欺负,他大可趁那个强人睡觉时,用石头或别种利器把他干掉。这就是卢梭所谓源于自然法则的“暗杀”。但稍加思考,就会发现荒唐:自然法则理应包含心理法则,卢梭凭什么认为,一个惯受人欺的人,肯定不是缘于性格懦弱呢?他凭什么坚信:弱者都是隐忍待机的狠人,只要时机成熟,无论原始人还是他心爱的爱弥儿,都会毫不手软地把对方杀死呢?杀人——即使对原始人来说——有那么容易吗?

卢梭让人无法佩服的观察思考,比比皆是。他从传教士那里读到些针对原始土著的描写,但消化不良。他听说“加勒比的土著人……早上轻率地卖掉棉被,晚上又只好伤心地重新买回棉被”,就更加轻率地断定,原始人素无远虑,无视任何经验。依他的推断,恐怕老鼠和鸟类都比人类更配得上“万物之灵长”的名号,因为老鼠会储藏粮食,雌鸟也会携来谷粒喂养幼雏。不过,当我们认真对待《忏悔录》,会发现类似断语,可能源自个人的独特经验。卢梭性喜浪游,他年轻时浪迹天涯,经常抱着无所谓态度,“我对未来丝毫也不担忧……我在露天底下过夜,或席地而眠,或睡在长椅上,如同睡在舒适的床上一样地踏实。”这类纯属私人的经历,在他意欲替人类谋福利的学术著述里,不自觉地构成心理支撑。他将一己习性推演到原始人身上,貌似谦卑,却无意中忘了自己在别处说过的一句大话:“上帝造了我之后,就把模子打碎了。”——你卢梭的经验既是如此戛戛独造,旁人分享无门,又焉可辱及原始土著?

对原始人的行为描述闹点差池,不过徒贻人讥,未足深论,卢梭毕竟不是人类学家,卢梭去世时,查尔斯·达尔文还没有出生。我们需要记住的,乃是卢梭这个稍嫌随意的推己及人习惯,他把该习惯用以推断原始人,我们一笑了之;当他出于为遗弃五个孩子的行为辩护,而对自由和国家作出过于奇怪的论述时,我们就笑不出来了。保罗·约翰逊在《知识分子》第一章“卢梭:有趣的疯子”里,有一段精彩评论:

卢梭宣称,他对处置自己子女的方法的思考,结果是他在《爱弥儿》中表述出来的教育理论。显然,这也有助于他完成同年出版的《社会契约论》。开始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一种个人的自我辩护——对他的行为的一系列匆忙的、病态的、又反复考虑过的辩解,这一点他自己起初也知道,这个开端就是不正常的——其后又逐步发展,由于反复的自辩和日益增长的自负,就连自己也真的相信了,并形成一种主张:对于社会道德的改善,教育是关键,既然如此,教育就是国家的事。国家必须造就所有人的思想,不仅仅是儿童(因为在孤儿院中已经对卢梭的孩子这样做了),而且也包括成年的公民。根据一连串古怪的而又可耻的道德逻辑,卢梭作为人父的恶行是同他思想的子孙——未来的极权主义国家联系在一起的。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原是依据一种字面上极度豪华的想象性推理,他假定每个人都能辨别和追求公共利益,并根据契约精神奉献自己的全部权利;由于这些权利并非给予某个世袭君主,而是献给抽象的人民,抽象的人民据说又会生成一种永不犯错的众意,于是,哪怕民众在抽象人民的名义下受到更加惨重的压迫,他们也不会产生受压迫感。最终,卢梭赋予“人民”一词的全新含义,可以恰好服务于老旧的观念,即,只要领袖人物抢先声称代表了人民,他们就能挟“人民”号令天下,在“人民”这面妖旗下,他们甚至有望获得比古代君王更大的权力。比如,以往被视为“欺君之罪”或“渎神之举”的行为,现在只须换个名词,说成“对抗人民”就行了;以往代表皇帝、君主、教皇利益的掠夺,现在只须把上述名词替换成“人民的意志”,即可如式搬演。

现代野心家与古代君主的区别仅仅在于,古代皇帝敬拜天地,叩谢神灵,今日政客则向抽象的人民献媚。声称代表人民与专制君主声称“受命于天”,在实际操作中并无不同,只要掌握了“人民”的最终解释权,即使与人民为敌,也不难被强行解释成“代表了人民的最高利益”。

经验告诉我们,人民不堪抽象,人民只有还原为一个个活生生的具有自由意志的个体,才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抽象的人民,正如沃尔特·李普曼在《幻影公众》里所概括的:“本质上,它不过是君权神授的一种新面目。”现实是,在卢梭之后,我们很难找到一种群体恶行,不是以人民的名义签发的。尽管,“人民”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木知木觉,通常,他们会在一种无端放大的集体幻觉中,充当苦力或炮灰。

一种看上去非常重要的思想观念,却有着一个微不足道的心理来源,其实并不鲜见。后人往往以为,非凡举动必与重大理由相关,但质诸历史,这个猜测难以成立。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理由近乎儿戏,斯大林与其政敌间的“路线斗争”,很可能只是私人过节、积怨的放大,他处死布哈林的理由,未必不能让人联想到早年在与布哈林玩摔跤游戏时,“肌肉男”布哈林曾多次当着众人面毫不客气把他掀翻在地的心理创伤。就此而言,为了替自己大乖人伦的弃子行为张目,卢梭转而寻求一种全能政府,未必不可能。

推动世界前进的,可能是真理,也可能是各种阴差阳错的意外;引诱人间堕落的,则是形形色色的借口。卢梭最伟大的思想之子波拿巴·拿破仑,不久就在法国推行了由国家承担孩童教育的责任,由该责任所附加的义务,便是开启了全民征兵制度。这项制度影响深远,如福煦元帅所说,它意味着“国王的战争已经结束,人民的战争开始了”,由贵族、骑士构成的古典有限战争,从此为“绞肉机”般的现代战争所替代。拿破仑不是极权暴君,但卢梭思想走向极权之路,或许就此发轫。拿破仑曾在凭吊卢梭墓地时,喟然感叹:“如果我和卢梭都不存在的话,这世界是否会比较宁静?”

对人间暴君,卢梭以他那枝颠倒众生的妙笔感叹道:“他们希望自己的血享有特别的尊敬,却丝毫不在意人类的血。”生命不息、自我标榜不止的卢梭还曾反复声称自己是“人类的朋友”,他一刻不停地唠叨自己的优秀,写出如下话语,卢梭从来不会脸红:

从未有过像我这么既十分强烈又十分纯洁的激情,从未有过更加温柔、更加真实、更加无私的爱情。我宁可为了我心上人的幸福而千百次地牺牲自己的幸福。

能够以我爱的方式来爱我的人尚未出世。

为我介绍一位比我更好的人吧:比我更有爱心,比我更温柔,比我更敏感?

在《爱弥儿》里,卢梭提到朋友的价值(又是夹在一条脚注里),说得煞是感人,他写道:

爱,不一定是要人家报答的,而友谊则不然。友谊是一种交换,是一种“契约”,同其他的交换或契约是一样的;不过,它比其他一切的交换或契约都更为神圣。“朋友”这个词除它自己以外,是没有其他的相关语的。凡是不以友好之心对待其朋友的人,准是一个歹徒;因为,一个人要获得别人的友谊,就必须拿出或假装拿出他自己的友谊。

读完这一段,几乎每个人都认为,卢梭是个值得订交终身的朋友,但实际上,没有人比卢梭更符合他自己下的“歹徒”定义。日内瓦的童贤医生曾是卢梭的朋友,也是他的受害者之一,他曾抗议道:“人类的朋友怎么可能从来不是人的朋友?”确实如此,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里佐西马长老提到的一种人,才是卢梭的精确写照:“我越是爱整个人类,就越是不爱具体的人,即一个一个的人。……我对具体的人越是憎恨,我对整个人类的爱便越是炽烈。”

卢梭交友,每以对方是否对自己有利为前提,倘若对方竟然没能给他提供帮助,他会特地说明一下,好像凭此就能证明自己清新脱俗,如说“结识这么高的权贵对我却从未有过任何益处”。当卢梭决意勾引好友圣朗拜尔的未婚妻居德托夫人时——为此他可以用三个月的耐心,在最具情调的地方,用最具情调的方式(比如把自己那些召之即来的眼泪滴在对方大腿上)加以勾引——他是这样感叹的:“唉!可怜的让-雅克,无拘无束地去爱吧,心安理得地去爱吧,别担心你的叹息有损于圣朗拜尔。”根据一点未经验证的猜测,他就与好友狄德罗绝交;另一个比他更加出身贫寒的友人达朗贝尔,则被他轻率地说成“小偷”。卢梭声称“我看见一只公鸡、一头母牛、一条狗,或其他动物欺负另一只动物时,我常常会跑得大汗淋漓地去追赶或是用石头砸它,就是因为它在恃强凌弱”,但画家德拉克洛瓦曾在日记里转述过一个传闻:有人在杜伊勒利宫的花园中见到“一个小孩子的球碰到了这位哲学家的腿,卢梭勃然大怒,拄着手杖追赶这个小孩子”。

不禁想起马塞尔·普鲁斯特,与卢梭不同,这位迷人的作家喜欢在文字里贬低友谊(如说“友情浅薄无聊”,“友谊究其实不过是谎言”),在生活中厚待朋友。每一位“普鲁斯特的朋友”——在法国,那是一个专有名词,类似中国一度流行的“我的朋友胡适之”——都会热切告诉你,再没有人比普鲁斯特待朋友更好的了。别说朋友,甚至一个徐娘半老的妓女,普鲁斯特都不忍伤害,会用肉麻到极点的词语加以赞美,如说“我建议将这个世纪称作劳合时代”(劳合·海曼即该妓女的芳名)。实际上,普鲁斯特在交友上的唯一缺点,只是礼数过周。——可见,试图从作家自述中验证真实人品,委实不太保险。

但是,迷信者大有人在。民众天生有崇拜无赖的倾向,在人间(区别于神界),那些塑像最多的人,往往是给人类带来更多灾祸的人,而不是相反。作为现代知识分子第一人,我们很难在卢梭的表述中找到可资取法的内容,相反,促成他走向辉煌的一切手段,几乎都值得质疑,一如约翰·密尔的所有表述方式,几乎都可供师法。但是,更大的成功属于卢梭,在知识分子群体里,卢梭式表述法、卢梭式行为艺术的仿效者、学舌者代不乏人,密尔则无人仿效。卢梭成功地将自己的活法与思想捆绑销售,站在知识分子角度,这种捆绑是不上台面的,但正是凭这种魅惑术,卢梭猎获了成功,并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忽正忽反地推动了历史。

当然,无论怎样批评他,我们也得谨记约翰·罗尔斯倡导的“解释学的谦卑原则”,深信我们只是在批评一位远比今人伟大且不可复现的人物。卢梭没有后辈密尔那样的好运气,一出生就有天神般的父亲悉心照料学问和理性的成长,密尔学来不费吹灰之力的拉丁语,折磨了卢梭一辈子。卢梭也缺乏前辈弗兰西斯·培根和帕斯卡尔的神童经历,培根12岁即进入剑桥大学,帕斯卡尔12岁即娴熟掌握欧几里德几何,16岁即发现著名的帕斯卡尔六边形定理。卢梭的知识都是通过自学得来的,他多次表示,他无法接受约束性的教育。在他所处的年代,卢梭算不上饱学之士,为此,他在令其扬名的那篇获奖论文里,煞费苦心地提供了反智言论,包括焚烧图书馆,以便恰到好处地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自然之子”,一个有资格俯视伏尔泰的人。——尽管如此,卢梭强悍的笔力、饱满的情感、庞杂的知识结构及广泛的著述范围,仍足以吓跑当代任何一个仅仅以专业成就自豪的教授学者。

除了已知那些成就,卢梭还程度不等地涉猎过如下领域:音乐、天文、医学、解剖学——他至少解剖过几具尸体,他发明过一种记谱法,还打算写一本《圣皮埃尔岛植物志》,他早年学过雕刻,好歹也是一位学有所成的工匠。有人统计过,他干过的行当有14种之多,包括学徒、仆人、伙计、随从、抄谱员、家庭教师、秘书、地籍员等等。卢梭曾坚持通过抄写乐谱来赚取生活费,以摆脱对朝臣显贵的依赖,他曾高傲地退回别人多付的酬金,这无论如何值得尊敬。

作为知识分子的卢梭需要后人足够的警惕,作为伟人的卢梭,也足以接受最大的赞美。

载《经济观察报·观察家》2015年9月7日

作者 editor